司法院院字第2450號解釋
外观
←司法院院字第2449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450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2451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1年12月31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130 頁 | |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213 條 ( 24.01.01 ) |
甲壯丁被征入營,保長乙預以丁往某地工作之通行證與甲,以為將來脫逃時通行之用,甲在營未逃即被搜出,此項通行證既為該保長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其內容之登載又係不實之事項,自應依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