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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490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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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489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490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491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2年3月23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163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336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合作社職員將其執行業務上所領得之農貸處貸款侵占入己,自係構成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業務上侵占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