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579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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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2年10月2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243 頁 | |
相關法條:海關緝私條例 第 21 條 ( 23.06.19 ) |
違反戰時菸類食糖火柴等專賣暫行條例之規定,私自國外輸入菸糖火柴者,經緝私關員緝獲時,應由海關依海關緝私條例第二十一條予以處罰,但其輸入未經海關破獲,至專賣區域內始行發覺者,除罰鍰由法院裁定外,應由各該專賣機關,依上開各該專賣暫行條例所定,分別處罰,無庸送由海關罰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