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597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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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2年11月3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258 頁 | |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10、55 條 ( 24.01.01 ) |
湖南省鄉鎮保丁既係依據該省鄉鎮公所及保長辦公處編制所設置,即屬刑法上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其奉令查獲鴉片,夥同私分縱放煙犯脫逃,應成立懲治貪污條例第三條第六款及禁煙禁毒治罪暫行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之罪,並依刑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從一重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