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606號解釋
外观
←司法院院字第2605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606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2607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2年11月15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266 頁 | |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29 條 ( 24.01.01 ) |
某甲以鴉片囑令十三歲之幼女吞服治病,除關於持有鴉片部分,應視其犯罪情形如何,適用禁煙禁毒治罪暫行條例相當條文論處外,不能成立吸食鴉片之間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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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2年11月15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266 頁 | |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29 條 ( 24.01.01 ) |
某甲以鴉片囑令十三歲之幼女吞服治病,除關於持有鴉片部分,應視其犯罪情形如何,適用禁煙禁毒治罪暫行條例相當條文論處外,不能成立吸食鴉片之間接正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