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867號解釋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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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868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4年4月19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511 頁 | |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120 條 ( 24.01.01 ) |
縣長甲於盜匪攻城時不盡其應盡責任棄城逃亡者,應成立刑法第一百二十條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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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4年4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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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120 條 ( 24.01.01 ) |
縣長甲於盜匪攻城時不盡其應盡責任棄城逃亡者,應成立刑法第一百二十條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