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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560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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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559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560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561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0年8月18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476 頁

相關法條:民法 第 1128 條 ( 19.12.26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丙與甲之子雖未成婚,甲子死後,丙既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與甲同居一家,自為甲之家屬,甲非有正當理由,不得令其脫離關係,丙既係無夫之婦女,其犯姦罪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