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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567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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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566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567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568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0年8月24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481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銀號放款月利雖為三分,若貸款之期係在該地未隸國民政府以前,而於隸屬後復無盤剝之行為者,自不負懲治土豪劣紳條例第二條第四款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