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578號解釋
外观
←司法院院字第577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578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579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0年9月2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490 頁 | |
強制執行中拍賣之不動產為第三人所有者,其拍賣為無效,所有權人於執行終結後,亦得提起回復所有權之訴,請求返還,法院判令返還時,原發管業證書當然失其效力,法院自可命其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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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0年9月2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490 頁 | |
強制執行中拍賣之不動產為第三人所有者,其拍賣為無效,所有權人於執行終結後,亦得提起回復所有權之訴,請求返還,法院判令返還時,原發管業證書當然失其效力,法院自可命其繳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