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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604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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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603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604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605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0年10月13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515 頁

相關法條:民法 第 719 條 ( 19.12.26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銀行發行之鈔票,因政府命令而停止兌現,在此命令未撤銷以前,銀行兌現之義務固得因而停止,惟持票人所受較票面數額減少之損失,除政府定有整理辦法外,銀行應負責賠償 (參照院字第三七三號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