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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942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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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941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942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943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2年7月22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823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刑事案件經偵查終結為不起訴處分,因聲請再議而發回續行偵查,其羈押日數,應另行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