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2923號解釋
外观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2923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4年6月16日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十六條所稱之意圖避免兵役,係指意圖避免自己之兵役而言,其犯罪主體,自以應服兵役之壯丁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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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4年6月16日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十六條所稱之意圖避免兵役,係指意圖避免自己之兵役而言,其犯罪主體,自以應服兵役之壯丁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