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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042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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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041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042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3043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4年12月20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659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221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中華民國戰時軍律第十一條所謂強姦,係指對於婦女以強暴脅迫等方法致使不能抗拒而實施姦淫者而言,與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一項之罪相當,不包括同條第二項之準強姦罪在內,公務員在戰時犯姦淫未滿十四歲女子之罪,自應依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項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