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068號解釋
外观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068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5年1月22日 |
甲保乙在外候訊,乙旋逃匿,經法院裁定命甲如數繳納保證金,甲於繳納少數金額後,雖領乙交法院收押,其餘未繳納之保證金,應仍依原裁定繼續執行。
←司法院院解字第3067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068號解釋》 |
司法院院解字第3069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5年1月22日 |
甲保乙在外候訊,乙旋逃匿,經法院裁定命甲如數繳納保證金,甲於繳納少數金額後,雖領乙交法院收押,其餘未繳納之保證金,應仍依原裁定繼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