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6年3月28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2940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省參議會舉行閉幕典禮完畢後,已非參議會組織條例第十七條所稱省參議會,在會議之時,自無該條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