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6年11月22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124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某甲犯漢奸罪死亡後始被舉發,如罪證確實,仍得單獨宣告沒收其財產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