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6年12月6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157 頁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211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來文所述情形,如無直接或間接圖利之意思,自得以觸犯刑法第二百十一條之規定向該管司法機關訴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