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6年12月22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188 頁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第 235 條 ( 34.12.26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被誣告人向檢察官告訴被誣之事實,如檢察官不予起訴自得聲請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