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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801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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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解字第3800號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801號解釋》
院解字第38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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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7年1月10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240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偽組織或其所屬機關團體任職人員候選及任用限制辦法第三條之規定,於東北九省縣市參議員之選舉亦應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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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37年1月司法院院解字解釋
194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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