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4036號解釋
外观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4036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7年6月22日 |
來文所述情形,被派前往各地臨時擔任醫療工作之醫師,如無在該地繼續行醫之意思,自無庸依醫師法第七條、第九條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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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7年6月22日 |
來文所述情形,被派前往各地臨時擔任醫療工作之醫師,如無在該地繼續行醫之意思,自無庸依醫師法第七條、第九條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