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書/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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徠民第十五
[编辑]地,方百里者:山陵處什一,藪澤處什一,谿谷流水處什一,都市蹊道處什一,惡田處什二,良田處什四,以此食作夫五萬。其山陵藪澤谿谷可以給其材,都邑蹊道足以處其民,先王制土分民之律也。
今秦之地,方千里者五,而穀土不能處什二,田數不滿百萬,其藪澤谿谷名山大川之材物貨寶,又不盡為用,此人不稱土也。秦之所與鄰者,三晉也;所欲用兵者,韓魏也。彼土狹而民眾,其宅參居而并處,其賓萌賈息。民上無通名,下無田宅,而恃姦務末作以處。人之復陰陽澤水者過半。此其土之不足以生其民也,似有過秦民之不足以實其土也。意民之情,其所欲者,田宅也;而晉之無有也信,秦之有餘也必,如此而民不西者,秦士戚而民苦也。
臣竊以王吏之明為過見,此其所以弱。不奪三晉民者,愛爵而重復也。其說曰:「三晉之所以弱者,其民務樂而復爵輕也。秦之所以強者,其民務苦而復爵重也。今多爵而久復,是釋秦之所以彊,而為三晉之所以弱也。」此王吏重爵愛復之說也,而臣竊以為不然。夫所以為苦民而彊兵者,將以攻敵而成所欲也。兵法曰:「敵弱而兵彊。」此言不失吾所以攻,而敵失其所守也。今三晉不勝秦四世矣,自魏襄以來,野戰不勝,守城必拔,小大之戰,三晉之所亡於秦者,不可勝數也。若此而不服,秦能取其地,而不能奪其民也。
今王發明惠,諸侯之士來歸義者,今使復之三世,無知軍事。秦四境之內,陵阪丘隰不起十年征,著於律也,足以食作夫百萬。曩者臣言曰:「意民之情,其所欲者,田宅也;晉之無有也信,秦之有餘也必,若此而民不西者,秦士戚而民苦也。」今利其田宅,復之三世。此必與其所欲,而不使行其所惡也。然則山東之民無不西者矣。且直言之謂也;不然,夫實曠虛,出天寶,而百萬事本,其所益多也,豈徒不失其所以攻乎?
夫秦之所患者,興兵而伐,則國家貧;安居而農,則敵得休息,此王所不能兩成也。故四世戰勝,而天下不服。今以故秦事敵,而使新民作本,兵雖百宿於外,境內不失須臾之時,此富強兩成之效也。臣之所謂兵者,非謂悉興盡起也;論境內所能給軍卒車騎,令故秦兵,新民給芻食。天下有不服之國,則王以此春違其農,夏食其食,秋取其刈,冬凍其葆。以大武搖其本,以廣文安其嗣。王行此十年之內,諸侯將無異民,而王何為愛爵而重復乎!
周軍之勝,華軍之勝,秦斬首而東之。東之,無益亦明矣;而吏猶以為大功,為其損敵也。今以草茅之地,徠三晉之民,而使之事本。此其損敵也,與戰勝同實,而秦得之以為粟,此反行兩登之計也。且周軍之勝,華軍之勝,長平之勝,秦所亡民者幾何,民客之兵不得事本者幾何,臣竊以為不可數矣。假使王之群臣,有能用之,費此之半,弱晉強秦,若三戰之勝者,王必加大賞焉。今臣之所言,民無一日之繇,官無數錢之費,其弱晉強秦有過三戰之勝;而王猶以為不可,則臣愚不能知已。齊人有東郭敞者,猶多願,願有萬金。其徒請賙焉,不與,曰:「吾將以求封也。」其徒怒而去之宋,曰:「此無益於愛也,故不如與之利也。」今晉有民,而秦愛其復,此愛非其有以失其有也,豈異東郭敞之愛非其有而失其徒乎?且古有堯舜,當時而見稱;中世有湯武,在位而民服。此四王者,萬世之所稱以為聖王者也。然其道猶不能取用於後。今復之三世,而三晉之民可盡也,是非王賢力今時,而使後世為王用乎?然則非聖別說,而聽聖人難也。
賞刑第十七
[编辑]聖人之為國也:壹賞,壹刑,壹教。壹賞則兵無敵,壹刑則令行,壹教則下聽上。夫明賞不費,明刑不戮,明教不變,而民知於民務,國無異俗。明賞之猶,至於無賞也;明刑之猶,至於無刑也;明教之猶,至於無教也。
所謂壹賞者,利祿官爵,摶出於兵,無有異施也。夫固知愚,貴賤,勇怯,賢不肖,皆盡其胸臆之知,竭其股肱之力,出死而為上用也。天下豪傑賢良從之如流水。是故兵無敵,而令行於天下。萬乘之國,不敢蘇其兵中原。千乘之國,不敢捍城。萬乘之國,若有蘇其兵中原者,戰將覆其軍。千乘之國,若有捍城者,攻將凌其城。戰必覆人之軍,攻必凌人之城,盡城而有之,盡賓而致之,雖厚慶賞,何費匱之有矣。昔湯封於贊茅,文王封於岐周,方百里。湯與桀戰於鳴條之野,武王與紂戰於牧野之中,大破九軍,卒裂土封諸侯,士卒坐陳者里有書社,車休息不乘,從馬華山之陽,從牛於農澤,從之老而不收,此湯武之賞也。故曰:贊茅岐周之粟,以賞天下之人,不人得一升;以其錢賞天下之人,不人得一錢。故曰:百里之君,而封侯其臣,大其舊。自士卒坐陳者,里有書社。賞之所加,寬於牛馬者,何也?善因天下之貨,以賞天下之人。故曰:「明賞不費。」湯武既破桀紂,海內無害,天下大定,築五庫,藏五兵,偃武事,行文教,倒載干戈,搢笏作為樂以申其德。當此時也,賞祿不行,而民整齊。故曰:「明賞之猶,至於無賞也。」
所謂壹刑者,刑無等級。自卿相將軍以至大夫庶人,有不從王令,犯國禁,亂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於前,有敗於後,不為損刑。有善於前,有過於後,不為虧法。忠臣孝子有過,必以其數斷。守法守職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同官之人,知而訐之上者,自免於罪。無貴賤,尸襲其官長之官爵田祿。故曰:「重刑連其罪,則民不敢試。」民不敢試,故無刑也。夫先王之禁刺殺,斷人之足,黥人之面,非求傷民也,以禁姦止過也。故禁姦止過,莫若重刑。刑重而必得,則民不敢試,故國無刑民。國無刑民,故曰:「明刑不戮。」晉文公欲明刑以親百姓,於是合諸侯大夫於侍千宮。顛頡後至,請其罪。君曰:「用事焉,」吏遂斷顛頡之脊以殉。晉國之士,稽焉皆懼,曰:「顛頡之有寵也,斷以殉,況於我乎?」舉兵伐曹及五鹿,反鄭之埤,東衛之畝,勝荊人於城濮。三軍之士,止之如斬足,行之如流水。三軍之士,無敢犯禁者。故一假道重輕於顛頡之脊,而晉國治。昔者周公旦殺管叔,流霍叔,曰:「犯禁者也。」天下眾皆曰:「親昆仲有過不違,而況疏遠乎?」故天下知用刀鋸於周庭,而海內治。故曰:「明刑之猶,至於無刑也。」
所謂壹教者,博聞辯慧,信廉禮樂,修行群黨,任譽清瘺,不可以富貴,不可以評刑,不可獨立私議以陳其上。堅者破,銳者挫。雖曰聖知巧佞厚樸,則不能以非功罔上利。然富貴之門,要在戰而已矣。彼能戰者,踐富貴之門;彊梗者,有常刑而不赦。是父兄、昆弟、知識、婚婣、合同者,皆曰:「務之所加,存戰而已矣。」夫故當壯者務於戰,老弱者務於守;死者不悔,生者務勸。此臣之所謂壹教也。民之欲富貴也,共闔棺而後止。而富貴之門,必出於兵。是故民聞戰而相賀也;起居飲食所歌謠者,戰也。此臣之所謂「明教之猶,至於無教也。」
此臣之所謂參教也。聖人惟能知萬物之要也,故其治國,舉要以致萬物。故寡教而多功。聖人治國也,易知而難行也。是故聖人不必加,凡主不必廢。殺人不為暴,賞人不為仁者,國法明也。聖人以功授官予爵,故賢者不憂。聖人不宥過,不赦刑,故姦無起。聖人治國也,審壹而已矣。
畫策第十八
[编辑]昔者昊英之世,以伐木殺獸,人民少而木獸多。黃帝之世,不麛不卵,官無供備之民,死不得用槨。事不同,皆王者,時異也。神農之世,男耕而食,婦織而衣,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神農既沒,以彊勝弱,以眾暴寡。故黃帝作為君臣上下之義,父子兄弟之禮,夫婦妃匹之合;內行刀鋸,外用甲兵,故時變也。由此觀之,神農非高於黃帝也,然其名尊者,以適於時也。故以戰去戰,雖戰可也;以殺去殺,雖殺可也;以刑去刑,雖重刑可也。
昔之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勝彊敵者,必先勝其民者也。故勝民之本在制民,若冶於金,陶於土也。本不堅,則民如飛鳥走獸,其孰能制之?民本,法也。故善治者,塞民以法,而名地作矣。名尊地廣以至於王者,何故?戰勝者也。名卑地削以至於亡者,何故?戰罷者也。不勝而王,不敗而亡者,自古及今,未嘗有也。民勇者,戰勝;民不勇者,戰敗。能壹民於戰者,民勇;不能壹民於戰者,民不勇。聖王見王之致於兵也,故舉國而責之於兵。入其國,觀其治,民用者彊。奚以知民之見用者也?民之見戰也,如餓狼之見肉,則民用矣。凡戰者,民之所惡也;能使民樂戰者,王。疆國之民,父遺其子,兄遺其弟,妻遺其夫,皆曰:「不得,無返。」又曰:「失法離令,若死我死,鄉治之。」行間無所逃,遷徙無所入。行間之治,連以五,辨之以章,束之以令,拙無所處,罷無所生。是以三軍之眾,從令如流,死而不旋踵。
國之亂也,非其法亂也,非法不用也。國皆有法,而無使法必行之法。國皆有禁姦邪刑盜賊之法,而無使姦邪盜賊必得之法。為姦邪盜賊者,死刑,而姦邪盜賊不止者,不必得也。必得,而尚有姦邪盜賊者,刑輕也。刑輕者,不得誅也。必得者,刑者眾也。故善治者,刑不善,而不賞善,故不刑而民善。不刑而民善,刑重也。刑重者,民不敢犯,故無刑也。而民莫敢為非,是一國皆善也。故不賞善,而民善。賞善之不可也,猶賞不盜。故善治者,使跖可信,而況伯夷乎?不能治者,使伯夷可疑,而況跖乎?勢不能為姦,雖跖可信也;勢得為姦,雖伯夷可疑也。
國或重治,或重亂。明主在上,所舉必賢,則法可在賢;法可在賢,則法在下,不肖不敢為非,是謂重治。不明主在上,所舉必不肖;國無明法,不肖者敢為非,是謂重亂。兵或重彊,或重弱。民固欲戰,又不得不戰,是謂重彊。民固不欲戰,又得無戰,是謂重弱。
明主不濫富貴其臣。所謂富者,非粟米珠玉也;所謂貴者,非爵位官職也,廢法作私爵祿之富貴。凡人主德行非出人也,知非出人也,勇力非過人也。然民雖有聖知弗敢我謀,勇力弗敢我殺;雖眾不敢勝其主;雖民至億萬之數,縣重賞而民不敢爭,行罰而民不敢怨者,法也。國亂者,民多私義;兵弱者,民多私勇,則削。國之所以取爵祿者多塗,亡國。人之欲賤爵輕祿,不作而食,不戰而榮,無爵而尊,無祿而富,無官而長,此之謂姦民。所謂治主無忠臣,慈父無孝子。欲無善言,皆以法相司也,命相正也,不能獨為非,而莫與人為非。所謂富者,入多而出寡。衣食有制,飲食有節,則出寡矣。女事盡於內,男事盡於外,則入多矣。
所謂明者,無所不見,則群臣不敢為姦,百姓不敢為非。是以人主處匡床之上,聽絲竹之聲,而天下治。所謂明者,使眾不得不為。所謂彊者,天下勝;天下勝,是故合力。是以勇彊不敢為暴,聖知不敢為軸。而慮周兼天下之眾,莫敢不為其所好,而避其所惡。所謂彊者,使勇力不得不為己用。其志足,天下益之;不足,天下說之。恃天下者,天下去之;自恃者,得天下。得天下者,先自得者也;能勝彊敵者,先自勝者也。
聖人知必然之理,必為之時勢;故為必治之政,戰必勇之民,行必聽之令。是以兵出而無敵,令行而天下服從。黃鵠之飛,一舉千里,有必飛之備也。麒麟騄駬,日行千里,有必走之勢也。虎豹熊羆,鷙而無敵,有必勝之理也。聖人見本然之政,知必然之理,故其制民也,如以高下制水,如以燥溼制火。故曰:仁者能仁於人,而不能使人仁;義者能愛於人,而不能使人愛。是以知仁義之不足以治天下也。聖人有必信之性,又有使天下不得不信之法。所謂義者,為人臣忠,為人子孝,少長有禮,男女有別;非其義也,餓不苟食,死不苟生。此乃有法之常也。聖王者,不貴義而貴法──法必明,令必行,則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