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學紀聞/卷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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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之法,韓文公「謹嚴」二字盡之。學《春秋》之法,呂成公「切近」二字盡之。
《詩》亡然後《春秋》作。《詩》、《春秋》相表裏,《詩》之所刺,《春秋》之所貶也。《小雅》盡廢,有宣王焉,《春秋》可以無作也。《王風》不復《雅》,君子絕望於平王矣。然《雅》亡而《風》未亡,清議蓋凜凜焉。《擊鼓》之詩,以從孫子仲為怨,則亂賊之黨猶未盛也。《無衣》之詩,待天子之命然後安,則篡奪之惡猶有懼也。更齊、宋、晉、秦之伯,未嘗無《詩》,禮義之維持人心如此。魯有《頌》而周益衰,變風終於陳靈而《詩》遂亡。夏南之亂,諸侯不討而楚討之,中國為無人矣。《春秋》所為作與。
春王正月,程氏《傳》曰:「周正月,非春也,假天時以立義耳。」胡氏《傳》曰:「以夏時冠月,垂法後世。以周正紀事,示無其位,不敢自專。」朱文公謂:以《書》考之,凡書月皆不著時,疑古史記事例如此。至孔子作《春秋》,然後以天時加王月,以明上奉天時,下正王朔之義。而加春於建子之月,則行夏時之意亦在其中。以程子「假天時以立義」考之,則是夫子作《春秋》時,特加此四字以系年,見行夏時之意。如胡氏之說,則周亦未嘗改月,而夫子特以夏正建寅之月為歲首,月下所書之事,是周正建子月事。自是之後,月與事常差兩月,恐聖人制作,不如是錯亂無章也。劉質夫說,似亦以「春」字為夫子所加,但《魯史》謂之《春秋》,似元有此字。石林葉氏考《左傳》「祭足取麥,谷鄧來朝」,以為《經》、《傳》所記,有例差兩月者,是《經》用周正,而《傳》取國史。有自用夏正者,失於更改也。陳氏《後傳》曰:「以夏時冠周月,則《魯史》也。夫子修《春秋》,每孟月書時,以見《魯史》每正月書王以存周正,蓋尊周而罪魯也。」張氏《集傳》曰:「周官布治,言正月之吉,此周正也,而以夏正為正歲。《詩·七月》言月,皆夏時,而以周正為一之日。可見兼存之法。」沙隨程氏曰:「周正之春,包子、醜、寅月。呂成公《講義》,於春字略焉,蓋闕疑之意。」
胡文定《春秋傳》曰:「元,即仁也。仁,人心也。」龜山謂:其說似太支離,恐改元初無此意。東萊《集解》亦不取。
隱元年有正月,後十年皆無正月。陸淳曰:「元年有正,言隱當立而不行即位之禮。十年無正,譏隱合居其位而不正以貽禍。」
《春秋》書「侵」者才五十八,而書「伐」者至於二百一十三。蘇氏謂:三《傳》侵伐之例,非正也。有隙曰「侵」,有辭曰「伐」。愚謂:《孟子》曰:「春秋無義戰。」非皆有辭而伐也。
《金石錄》:《鼎銘》有雲:「王格大室即立。」按:古器物銘,凡言「即立」,或言「立中庭」,皆當讀為「位」,蓋古字假借。其說見鄭氏註《儀禮》。秦泰山刻石猶如此。愚按:《周禮·小宗伯》「掌建國之神位」,故書「位」作「立」,鄭司農雲:「立讀為位。古者立、位同字。古文《春秋經》『公即位』為『公即立』。」蓋古字通用。《詛楚文》「變輸盟刺」,即「渝」字,朱文公引以證《公》、《谷》「鄭人來輸平」即《左氏》「渝平」也。胡文定謂以物求平,恐不然。
《史記·孔子世家》:文辭有可與人共者,至於為《春秋》,筆則筆,削則削,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曹子建《與楊德祖書》:昔尼父之文辭,與人通流。至於制《春秋》,遊、夏之徒乃不能措一辭。李善註引《史記》曰:「子遊、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今本無「子遊」二字。
《公羊疏》:案閔因敘雲:「昔孔子制《春秋》之義,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記》,得百二十國寶書。」今《經》止有五十餘國。通戎夷宿潞之屬,僅有六十。莊七年《傳》雲:「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復』;君子修之,曰『星霣如雨』。」何氏曰:「不修《春秋》,謂『史記』也。古者謂『史記』為『春秋』。」劉原父謂:何休以不修「春秋百二十國寶書」、「三禮春秋」。朱文公謂:二書不傳,不得深探聖人筆削之意。
王介甫《答韓求仁問春秋》曰:「此《經》比他《經》尤難,蓋三《傳》不足信也。」尹和靜雲:「介甫不解《春秋》,以其難之也。廢《春秋》,非其意。」朱文公亦曰:「《春秋》義例,時亦窺其一二大者,而終不能自信於心,故未嘗敢措一辭。」
鶴山曰:「《春秋》由懼而作,書成而亂賊懼。亂賊蓋陷溺之深者,而猶懼焉,則人性固不相遠也。」其說本於呂成公《講義》。
書尹氏卒,此尹氏立王子朝之始也。書齊崔氏出奔衛,此崔杼弒其君之始也。比事觀之,履霜堅冰之戒明矣。聖人絕惡於未萌,必謹其微。
薛士龍《春秋旨要序》謂:先王之制,諸侯無史,天子有外史,掌四方之誌,而職於周之太史。隱之時,始更《魯歷》而為《魯史》。諸侯之有史,其周之衰乎!《費誓》、《秦誓》列於《周書》,《甘棠》、《韓奕》編之《南》、《雅》,烏在諸侯之有史也。晉乘始於殤叔,秦史作於文公。王室之微,諸侯之力政焉爾。止齋《後傳》因之。朱文公以為:諸侯若無史,外史何所稽考而為史?古人生子,則閭史書之。閭尚有史,況一國乎!愚謂:《酒誥》曰「矧太史友、內史友」,則諸侯有史矣。
《春秋》日食三十六,有甲乙者三十四,歷家推驗精者,不過二十六,有日朔者二十六,以《周歷》考之,朔日失二十五,《魯歷》校之,又失十三。唐一行得二十七。朔差者半。本朝衛樸得三十五,獨莊十八年三月,古今算不入食法。
漢日食五十三,後漢七十二,唐九十三。《歷法》:一百七十三日有餘一交會。然《春秋》隱元年至哀二十七年,凡三千一百五十四月,唯三十七食,是雖交而不食也。襄二十一年九月、十月,二十四年七月、八月,頻食,是頻交而食也。漢高帝三年十月、十一月亦頻食。
西疇崔氏曰:「《春秋》桓四年、七年無秋冬,定十四年無冬,桓十七年書夏五而闕其月,莊二十二年書夏五月而闕其事,僖二十八年書壬申而不系之月,桓十年書五月而不系之夏,昭十二年書十二月而不系之冬。郭公、仲孫忌與凡日食而不系朔與日者,皆闕也。
《孟子題辭》仲尼有雲:「我欲托之空言,不如載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太史公自序》聞之董生曰:「子曰:『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正義》雲:「此《春秋緯》文。」愚謂:緯書起哀、平間,董生時未有之,蓋為緯書者述此語耳。
公矢魚於棠,朱文公曰:「據《傳》曰『則君不射』,是以弓矢射之,如漢武親射蛟江中之類。按《淮南·時則訓》『季冬,命漁師始漁,天子親往射魚』,則《左氏》陳魚之說非矣。」
《春秋》,正月書王者九十二,二月書王者二十有三,三月書王者一十九。元年,不以有事無事,皆書王。何休謂:二月、三月,皆有王者,以存二王之後。二月,殷之正月。三月,夏之正月。先儒以為妄。
紀侯大去其國,陳齊之謂:聖人蓋生名之。大,名也。若漢欒大是也。愚按:以「大」為紀侯之名,本劉質夫說。
魯哀公問仲尼曰:「《春秋》之記曰:『冬十二月,霣霜不殺菽。』何為記此?」仲尼對曰:「此言可以殺而不殺也。夫宜殺而不殺,桃李冬實。天失道,草木猶犯幹之,而況於人君乎!」此《韓非》書所載也。以《魯論》「焉用殺」之言觀之,恐非夫子之言也。法家者流,托聖言以文其峭刻耳。胡文定公《春秋傳》取之,未詳其意。
沙隨《春秋例目》雲:「有蜮,或考隸古《春秋》作有蟘。《爾雅》:食葉蟘,音特。」《爾雅》:蜚,蠦蜰。郭璞註:蜰,即負盤臭蟲。劉歆曰「負蠜」,誤矣。江休復《雜誌》:唐彥猷有舊本《山海經》,說「蜚處淵則涸,行木則枯」,疑《春秋》所書即此物。若是「負蠜」,不當雲有,謂之多可也。
郎顗謂:魯僖遭旱,修政自敕,時雨自降。然《春秋》於僖公初書雨,已而書雩,已而書大旱,公之德衰矣。
名不可不謹也。《春秋》或名以勸善,或名以懲惡,袞鉞一時,薰蕕千載。東漢豪傑恥不得豫黨錮,慕其流芳也。我朝鐫工之微,不肯附名黨碑,懼其播惡也。名教立而榮辱公,其轉移風俗之機乎!
公如京師,非禮也。晉、楚可以言如,京師不可以言如,於是朝覲之禮廢矣。
仲子之赗,宰書其名;成風之赗,王不書天。正三綱也。《公羊氏》乃有「母以子貴」之說,謂之知《春秋》之義可乎?漢章帝不以尊號加於賈貴人,晉明帝不以尊號加於荀豫章君,猶近古也。
齊侯、衛侯胥命於蒲,《荀子》曰:「《春秋》善胥命。」程子、胡文定皆善之。劉原父以為自相命,非正也。止齋亦以為相推長也。於是齊僖稱小伯,黎之臣子亦以方伯責衛宣。愚謂:齊、衛胥命,此霸者之始。其末也,齊、魏會於徐州以相王。霜凝冰堅,其來漸矣。
書郊九,皆卜不吉。失時、牛災,則書之。書大雩二十一,皆在午、未、申之月。建巳之雩,常事不書。
三書蒐於昭公之時,兵權在大夫。再書蒐於定公之時,兵權在陪臣。
定公六月即位,而於春夏書元年。《正義》謂:漢、魏以來,雖於秋冬改元,史於春夏即以元年冠之,因於古也。《通鑒》漢建安二十五年之初,漢尚未亡,即以為魏黃初元年,朱文公謂:奪漢太速,與魏太遽,非《春秋》存陳之意。
《春秋》三書「孛」,而昭十七年:有星孛於大辰,申須曰:「彗,所以除舊布新也。」《史記·天官書》劉更生封事雲:「《春秋》彗星三見。」則彗、孛一也。《晏子春秋》:齊景公睹彗星,使伯常騫禳之。晏子曰:「孛又將出,彗星之出,庸何懼乎?」則孛之為變,甚於彗矣。齊有彗星,見於《傳》而《經》不書。
星孛東方,在於越入吳之後;彗見西方,在衛鞅入秦之前。天之示人著矣。
齊桓之將興也,恒星不見,星隕如雨;晉文之將興也,沙鹿崩。自是諸侯無王矣。晉三大夫之命為侯也,九鼎震。自是大夫無君矣。人事之感,天地為之變動,故董子曰:「天人相與之際,甚可畏也。」
晉自武、獻以來,以詐力強其國,故《傳》曰:「晉人虎狼也。」「晉人無信。」「晉所以霸,師武臣力也。」《春秋》書「晉人納捷菑於邾,弗克納。」「晉士匄帥師侵齊,至榖,聞齊侯卒乃還。」此《孟子》所謂彼善於此者,君子與之,義理之在人心,不可泯也。《剝》之上九,一陽尚存。《春秋》之作,見人心之猶可正也。
列國之變,極於吳、越。通吳以疲楚者,晉也。通越以撓吳者,楚也。《春秋》於是終焉。唐以南詔攻吐蕃,而唐之亡以南詔。本朝以女真滅契丹,而中原之亡以女真。女真之將亡也,吾國又不監宣和,而用夾攻之策。不知《春秋》之義也。
邢有狄難,已遷於夷儀,三國之師城邢。俾反其國都,故列三國稱師,以著其功。淮夷病杞,方伯不能斥逐蠻夷,使杞人安其都邑,乃城緣陵使遷,故書諸侯而不列序。狄入衛,逾年,齊侯方城楚丘以處文公,故但書城楚丘而不著其城之者。書愈略者,功愈降也。沙隨程氏雲。
齊桓之霸,自盟於幽,至會於淮,凡十有二會,而孔子稱九合諸侯。劉氏《意林》曰:「始於幽,終於淮,合者九。」崔氏曰:「道其不以兵車而已。莊十六年,九國盟於幽。二十七年,五國又盟於幽。僖元年,六國會於檉。二年,四國盟於貫。五年,八國會王世子於首止。七年,五國盟於寧母。八年,王人與七國會於洮。九年,宰周公與七國會於葵丘。十三年,七國會於鹹。凡九合諸侯也。牡丘之盟,陽榖之會,淮之會,蓋有兵車矣。」胡氏《通旨》曰:「桓公霸四十二年,會盟凡二十有一,獨稱九合,舉衣裳之會爾。」《谷梁傳》衣裳之會十有一,《論語疏》謂:不取北杏及陽榖為九。《史記》兵車之會三,乘車之會六。其說不同。朱文公謂:九,《春秋傳》作「糾」,展喜犒師之詞雲爾。李氏韶《世紀》雲:「桓公會不邇三川,盟不加王人;文公會畿內,盟子虎矣。桓公寧不得鄭,不納子華,懼其獎臣抑君;文公則為元咺執衛侯矣。此夫子所以有正譎之辨。」
《春秋繁露》曰:「《春秋》甚幽而明,無傳而著。」又曰:「《易》無達吉,《詩》無達詁,《春秋》無達例。」陸農師稱之。又曰:「不由其道而勝,不如由其道而敗。」攻媿謂:真得夫子心法。
董仲舒《春秋決獄》,其書今不傳,《太平禦覽》載二事。其一引《春秋》許止進藥,其一引夫人歸於齊。《通典》載一事,引《春秋》之義,父為子隱。應劭謂:仲舒作《春秋決獄》二百三十二事,《隋、唐誌》:十卷。今僅見三事而已。禦史中丞眾議薛況之罪,孔季彥斷梁人之獄,皆以《春秋》合於《經》誼。終軍之詰徐偃,則論正而心刻矣。呂步舒使治淮南獄,窮驗其事,蓋仲舒弟子不知其師書者也。公孫弘以《春秋》之義繩臣下,張湯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補廷尉史。是以《春秋》為司空城旦書也。胡文定公曰:「《春秋》立法謹嚴,而宅心忠恕。」斯言足以正漢儒之失。《鹽鐵論》文學曰:「呂步舒弄口而見戮。」
劉原父深於《春秋》,然議郭后祔廟,引《春秋》「禘於太廟,用致夫人」,致者不宜致也,且古者不二嫡,當許其號而不許其禮。張洞非之曰:「按《左氏》,哀姜之惡,所不忍道,而二《傳》有非嫡之辭。敞議非是。」然則稽經議禮,難矣哉!
桓以許田賂鄭,宣以濟西田賂齊,身為不義而以賂免。取宋郜鼎,納莒仆寶玉,人欲橫流,天理滅矣。末流之敝,貨範鞅而昭公不入矣。竊寶弓而盜臣肆行矣。受女樂而孔子遂去矣。三叛人以邑來,知利而不知義矣。《孟子》是以有「不奪不饜」之戒。
公如京師者一,朝王所者二,卿大夫如京師者五,其簡如是,而朝聘於大國,史不絕書。尊卑之分不明,強弱之力是視。記《禮》者以魯為有道之國,道焉在哉?
衛人立晉,不稱公子者,宣公淫亂,此狄入衛之兆也。居中國,去人倫,變華而狄,以滅其國。東徙渡河,終不復還舊封。《詩》以《鶉之奔奔》在《定之方中》之前,其戒深矣。故於晉始立名之。
書狄入衛,書楚子入陳,不忍諸夏見滅於夷狄,故稱「入」焉。書吳入郢,楚昭出奔,猶有君也;申包胥求救,猶有臣也,故不言楚。書於越入吳,國無人焉,如升虛邑,故言吳。
禮樂自天子出,而獻六羽焉;非天子不制度,而稅畝焉,故皆書曰「初」。《史記·表》於秦書「初立西畤」、「初租禾」、「初為賦」,取法乎《春秋》。
陳同甫《春秋屬辭》:公會戎於潛,公及戎盟於唐,曰:「聖人不與戎狄共中國,故中國不與戎狄共禮文。」齊侯使其弟年來聘,鄭伯使其弟語來盟,曰:「諸侯以國事為家事,聖人以國事為王事。」鄭世子忽復歸於鄭,許叔入於許,曰:「不能大復國於諸侯,則力不足以君國;不能公復國於諸侯,則義不足以有國。」公如齊納幣,大夫宗婦覿用幣,曰:「父子之大義,不以夫婦而遂廢;夫婦之常禮,不以強弱而有加。」鄭伯逃歸不盟,鄭伯乞盟,曰:「去就不裁於大義,則舉動無異於匹夫。」宋公會於盂,戰於泓,曰:「與夷狄共中國者,必不能與夷狄爭中國。」盟於翟泉,晉人、秦人圍鄭,曰:「銳於合諸侯者,必有時而惰;工於假大義者,必有時而拙。」狄圍衛,衛遷於帝丘;衛人侵狄,衛人及狄盟,曰:「避夷狄之兵,以見小國之無策;要夷狄之好,以見中國之無霸。」遂城虎牢,戍鄭虎牢,曰:「公其險於天下,所以大霸者制敵之策;歸其險於一國,所以成霸者服叛之功。」城杞,城成周,曰:「大夫之於諸侯不自嫌,則列國之於王室何以辨?」其發明《經》旨,簡而當。
《晉語》司馬侯曰:「羊舌肸習於《春秋》。」《楚語》申叔時曰:「教之《春秋》。」皆在孔子前,所謂《乘》、《梼杌》也。魯之《春秋》,韓起所見,《公羊傳》所雲:「不修《春秋》也。」
康節邵子學於李挺之,先視以陸淳《春秋》,欲以表儀《五經》。既可語《五經》大旨,則授《易》終焉。此學自《春秋》而始也。橫渠張子謂:非理明義精,殆未可學。朱子謂:《春秋》乃學者最後事。此學至《春秋》而終也。
孫明復《春秋總論》曰:「《周禮》九命作伯,得專征諸侯。孟子所謂五霸者伯也。」李泰伯常語司馬公《迂書》,皆用此說。《通鑒》謂王霸無異道,先儒非之。愚按:五伯,見《左傳》成二年,杜氏註雲:「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韋、周伯齊桓、晉文。」以霸為伯可也,而非孟子則過矣。邵子於五霸,取秦穆、晉文、齊桓、楚莊。
錫桓公命,葬成風,王不書天。桓四年、七年,去秋冬二時,此天法也。不書即位,名天子之宰,貶諸侯,討大夫,此王法也。孟子謂天子之事,邵子謂盡性之書,胡文定謂傳心之要典也。
明天理,正人倫,莫深切於《春秋》。三忠臣書及,而為義者勸焉;三叛人書名,而不義者懼焉。書克段、許止而孝悌行矣,書仲子、成風而綱常立矣,書郜鼎、衛寶而義利辨矣,書遇於清、會於稷而亂賊之黨沮矣。
宣之於仲遂,定之於意如,以私勞忘大誼,不若叔孫昭子遠矣。晉文公以定襄王而請隧,王弗許曰:「班先王之大物,以賞私德。」又曰:「余敢以私勞變前之大章?」真文忠《文章正宗》以此篇為首,其有感於寶慶之臣乎?懍懍焉《春秋》之法也。
「晉陽以叛」書,聖筆嚴矣,《公羊氏》乃謂逐君側之惡,《谷梁》亦雲:「以地正國。」漢之亂賊,晉之強臣,唐之悍將,假此名以稱亂,甚於《詩》、《禮》發冢者也。
平王之遷,戎為之也;襄王之出,狄為之也。《春秋》之筆,戎為先,狄次之。其末也,淮夷列諸侯之會,天下之變極矣。
《春秋》以道名分,其特書皆三綱之大者:曰成宋亂,以宋督弗討,而貨賂是取也;曰宋災故,以蔡般弗討,而細故是恤也;曰用致夫人,以嫡妾無辨,而宗廟之禮亂也;曰大夫盟,以君弱臣強,而福威之柄移也。籲,其嚴乎!
沈既濟書中宗曰:「帝在房陵。」孫之翰、範淳夫用其例,《春秋》「公在乾侯」之比也。沙隨程氏謂:三子不以敬王之例書居,而引諸侯之在他國者,其考《春秋》而未熟者歟。朱文公詩,以為範太史受說伊川,然既濟之議,乃其始也。
大雩,大閱,大蒐,肆大眚,凡以「大」言者,天子之禮也。書魯之僭,《月令》曰:「大雩帝。」天子雩上帝,諸侯雩山川。《經》書「大雩」二十有一,非禮也。賈逵雲:「言大,別山川之雩。」諸侯雩上帝,於是季氏旅泰山矣。
湨梁之盟,大夫無君;申之會,諸侯皆狄。春秋之大變也。有雞澤之盟,而後有湨梁之盟;有宋之盟,而後有申之會。君臣、夷夏之分,謹其微而已。
諸侯之主盟,自齊桓始也。北杏、鄄之會,魯不至,及幽之盟而始會焉,則魯不亟於從霸也。夷狄之主盟,自楚靈始也。申之會,魯不至,及薳啟強之召,而後如楚焉,則魯不亟於從狄也。故曰:「魯一變,至於道。」
幽王之尹氏,不能世吉甫之賢,而秉國不平,西周所以夷於列國也。景王之尹氏,又世太師之惡,而私立子朝,東周所以降於戰國也。
魯,秉禮之國也,大夫不止僭諸侯而旅泰山,以《雍》徹僭天子矣。陪臣不止僭大夫而竊寶弓,祀先公,僭諸侯矣。
左氏傳
三《傳》皆有得於《經》而有失焉。《左氏》善於《禮》,《公羊》善於讖,《谷梁》善於《經》,鄭康成之言也。《左氏》艷而富,其失也巫;《谷梁》清而婉,其失也短;《公羊》辯而裁,其失也俗,範武子之言也。《左氏》之義有三長,二《傳》之義有五短,劉知幾之言也。《左氏》拘於赴告,《公羊》牽於讖緯,《谷梁》窘於日月,劉原父之言也。《左氏》失之淺,《公羊》失之險,《谷梁》失之迂,崔伯直之言也。《左氏》之失專而縱,《公羊》之失雜而拘,《谷梁》不縱不拘而失之隨,晁以道之言也。事莫備於《左氏》,例莫明於《公羊》,義莫精於《谷梁》;或失之誣,或失之亂,或失之鑿,胡文定之言也。《左氏》傳事不傳義,是以詳於史而事未必實;《公羊》、《谷梁》傳義不傳事,是以詳於《經》而義未必當,葉少蘊之言也。《左氏》史學,事詳而理差;《公》、《谷》經學,理精而事誤,朱文公之言也。學者取其長,舍其短,庶乎得聖人之心矣!啖趙以後,憑私臆決,甚而閣束三《傳》,是猶入室而不由戶也。
呂成公謂:《左氏》有三病:周、鄭交質,不明君臣之義,一也;以人事傅會災祥,二也;記管、晏之事則善,說聖人之事則陋,三也。王介甫疑《左氏》為六國時人者十一事。介甫《左氏解》一卷。其序謂:為《春秋》學餘二十年。[《館閣書目》以為依托。]
漢武帝好《公羊》,宣帝善《谷梁》,皆立學官。《左氏》嘗立而復廢。賈逵以為明劉氏之為堯後,始得立。不以學之是非,而以時之好惡,末哉!漢儒之言《經》也。
「八世之後,莫之與京」,其田氏篡齊之後之言乎?「公侯子孫,必復其始」,其三卿分晉之後之言乎?「其處者為劉氏」,其漢儒欲立《左氏》者所附益乎?皆非《左氏》之舊也。新都之篡,以沙麓崩為祥;釋氏之熾,以恒星不見為證。蓋有作俑者矣。
《正義》雲:「和帝元興十一年,鄭興父子奏上《左氏》,始得立學,遂行於世。至章帝時,賈逵上《春秋大義》四十條。」愚嘗考和帝元興止一年,安得有十一年?一誤也。鄭興子眾終於章帝建初八年,不及和帝時,二誤也。章帝之子為和帝,先後失序,三誤也。《釋文序錄》亦雲「元興十一年」,皆非也。
「優而柔之,使自求之」,《大戴禮》孔子之言也。東方曼倩、杜元凱皆用之。
老泉《謚論》雲:「婦人有謚,自周景王穆後始。」愚按:魯惠公聲子,已有謚,在春秋之初。
眾仲對羽數,服、杜之說不同。服虔雲:「天子八八,至士二八。」則每佾八人。杜預雲:「天子六十四人,至士四人。」則人數如其佾數。宋太常傅隆以杜註為非,謂:八音克諧,然後成樂,故必以八人為列。降殺以兩,減其二列爾。預以為一列又減二人,至士止餘四人,豈復成樂?劉原父謂:士無舞,特牲、少牢皆士禮,無用樂舞之儀。
石碏曰:「陳桓公方有寵於王。」《公羊傳》公子翬曰:「吾為子口隱矣。」《荀子》周公曰:「成王之為叔父。」《穆天子傳》亦雲:「穆滿。」皆生而稱謚,紀事之失也。
富辰言:周公封建親戚,凡二十六國。成皔言:武王兄弟之國十有五人,姬姓之國四十人。《史記》雲:「文、武、成、康所封數百,而同姓五十五。」與此同。《荀子》謂:周公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漢表》謂:周封國八百,同姓五十有餘。後漢章和元年詔,謂:周之爵封千有八百,姬姓居半。當以成皔之言為正。皇甫謐亦雲:「武王伐紂之年,夏四月乙卯,祀於周廟,將率之士皆封,諸侯國四百人,兄弟之國十五人,同姓之國四十人。」
宋人請猛獲於衛,衛人欲勿與,石祁子曰:「天下之惡一也。」名臣之言,可訓萬世。蓋祁子之學識,見於不沐浴佩玉之時。衛多君子,淵原有自來矣。
原繁曰:「臣無二心,天之制也。」此天下名言,萬世為臣之大法。《西山讀書記》取之,《博議》貶繁,恐未為篤論。
鄭伯謂燭之武曰:「若鄭亡,子亦有不利焉。」觀《魏受禪碑》、《唐六臣傳》,利菑而樂亡者有矣。
君之於民亦曰忠,季梁雲:「上思利民,忠也。」子之於親亦曰慈,《內則》雲:「慈以旨甘。」聖賢言忠,不顓於事君,為人謀必忠,於朋友必忠告,事親必忠養。以善教人,以利及民,無適非忠也。
《素問》:立端於始,表正於中,推餘於終,而天度畢矣。註:謂立首氣於初節之日,示鬥建於月半之辰,退餘閏於相望之後。此可以發明《左氏》正時之義。
《通鑒外紀目錄》雲:「杜預《長歷》,既違五歲再閏,又非歸餘於終。但據《春秋》經傳,考日辰朔晦。前後甲子不合,則置一閏,非歷也。」《春秋分記》雲:「《長歷》於隱元年正月朔則辛巳,二年則乙亥。諸歷之正皆建子,而預之正獨建醜焉。日有不在其月,則改易閏餘,強以求合。故閏月相距,近則十餘月,遠或七十餘月。」劉羲叟起漢元以來為《長歷》,《通鑒目錄》用之。
王貳於虢,王叛王孫蘇。曰「貳」,曰「叛」,於君臣之義失矣,不可以訓。《通鑒》書燕叛齊,而《大事記》非之;書蜀漢寇魏,而《綱目》非之;書晉寇梁,而《讀史管見》非之。況天子之於臣乎!
晉假道於虞,曰:「冀為不道,入自顛軨,伐鄍三門。」杜氏以冀亭為冀國。嘗考之《東漢·西羌傳》渭首有冀戎,《史記》雲:「秦武公伐而縣之。」漢天水郡之冀縣也。入顛軨者,蓋冀戎。前此虢公敗犬戎於渭汭,蓋亦渭首之戎。但秦之縣冀,在晉假道於虞之前,蓋其餘種也。晉自有冀邑。冀缺為卿,復與之冀。
子犯曰:「民未知禮,未生其共。」「生」之一字,與《樂記》「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孟子》「樂則生矣」之「生」同。溫公省試《民受天地之中以生論》,以「生」為「活」,其說以為民受天地之中,則能活也。朱文公謂此說好。
楚箴曰:「民生在勤。」生,如「生於憂患」之「生」,蓋心生生不窮。勤則生矣,生則烏可已也;怠焉則放,放則死矣。故公父文伯之母曰:「民勞則思,思則善心生。」
古者以德為才,十六才子是也。如狄之酆舒,晉之知伯,齊之盆成括,以才稱者,古所謂不才子也。
禹,鯀之子也。史克於鯀曰:「世濟其兇。」而於禹曰:「世濟其美。」論其世,則鯀非美也。於此見立言之難。
貴而能貧,張文節、司馬公有焉。能賤而有恥,劉道原、陳無己有焉。
楚有夏州,以夏變夷。衛有戎州,以夷變夏。
《管子·大匡篇》管仲曰:「君會其君臣父子,則可以加政矣。」公曰:「會之道奈何?」曰:「諸侯無專立妾以為妻,毋專殺大臣,無國勞,毋專予祿士庶人,毋專棄妻,毋曲隄,毋貯粟,無禁材。行此卒歲,則始可以罰矣。君乃布之於諸侯,諸侯許諾,受而行之。」《孟子》所謂「五禁」,略見於此。呂成公曰:「如內政之類,桓公於五命之戒,亦未免有所犯,故《左氏》隱而不書,使後世不知桓公躬言之而躬自蹈之也。」《說苑》:晉文公合諸侯而盟曰:「無以美妾疑妻,無以聲樂妨政,無以奸情害公,無以貨利示下。」亦五禁之意,傳記不載。
趙衰以壺餐從徑,餒而弗食,故使處原。《韓非子》曰:「晉文公出亡,箕鄭挈壺餐而從。迷而失道,與公相失,餓而不敢食。及文公反國,曰:『輕忍饑餒之患,而必全壺餐,是將不以原叛。』乃舉以為原令。」此即趙衰事也。
杜預解《傳》雲:「諸侯諒闇,國事皆用吉禮。」議太子服雲:「高宗無服喪之文,唯稱不言而已。」飾經舞禮,不可以訓。
伯宗伐潞,曰:「後之人,或者將敬奉德義,以事神人,而申固其命,若之何待之?」樂毅伐齊曰:「待彼悔前之非,改過恤下而撫其民,則難慮也。」羊祜伐吳曰:「若更立令主,雖有百萬之眾,長江未可窺也。」此皆兵家權謀,惟恐人之遷善,豈所謂以善養人者哉!
西陸朝覿,其說有三:服氏謂春分奎晨見東方,杜氏謂三月奎朝見,鄭氏謂四月昴朝見。《爾雅》:西陸,昴也。劉炫雲:「鄭為近之。」《詩》三星在天,其說有二:毛氏以為參,十月始見;鄭氏以為心,三月見東方。朱文公從鄭說。
季氏有嘉樹,韓宣子譽之。服虔雲:「譽,遊也。宣子遊其樹下。夏諺曰:『一遊一譽,為諸侯度。』」《孟子註》引範宣子豫焉。範字誤。
宋伯姬,先儒謂婦人之伯夷。《左氏》謂女而不婦,非也。陸淳又以為非可繼可傳之道。胡文定譏之,謂以此卜其貪生惜死,不知命矣。愚謂:淳黨叔文而不羞,由其不知命也。
衛侯賜北宮喜謚曰「貞子」,賜析朱鉏謚曰「成子」,是人臣生而謚也。魏明帝,有司奏帝制作興治,為「魏烈祖」,是人君生而謚也。
蔡墨曰:「國有豢龍氏,有禦龍氏。」後漢有侍禦史擾龍宗,豈其苗裔歟?
寧殖愧諸侯之策,賈充憂謚傳,其惡不可掩也,是以知可欲之謂善。
《左氏》曰:「先二子鳴。」《莊子》曰:「子以堅白鳴。」昌黎《送東野序》言「鳴」字,本於此。
人生求富,而子文逃之;富人之所欲,而晏子弗受。庶幾乎無欲矣!
僑不以防怨為善,而怨自弭,故僑與鄭俱昌;斯以分過為忠,而過益彰,故斯與秦俱亡。
韓非曰:「宋君失刑,而子罕用之,故宋君見劫。」李斯曰:「司城子罕相宋,身行刑罰,以威行之,期年遂劫其君。」愚按:襄九年,宋樂喜為司城以為政,即子罕也。《左氏》載其言行,《檀弓》亦稱之賢大夫也。《宋世家》無子罕劫君之事,非、斯乃與田常並言,不亦誣乎!《戰國策》謂:忠臣令誹在己,譽在上。宋君奪民時以為臺而民非之。子罕釋相為司空,民非子罕而善其君。此即《左氏》分謗之事。司城,宋之司空也。宋無兩子罕,則非、斯之言妄矣。《史記》鄒陽曰:「宋信子罕之計而囚墨翟。」《漢書》作「子冉」,文穎註:以「子冉」為「子罕」,皆所未詳。
臧文仲廢六關,《家語》雲:「置六關。」註:謂文仲置關以稅行者,故為不仁。
氣、誌有交勝之理,治、亂有可易之道,故君相不可以言命。多福自我求,哲命自我貽,故聖賢可以言天。天者,理而已。以萇叔為違天,是人臣不當扶顛持危也;以楚克有陳為天道,是夷狄可以猾夏亂華也。趙氏震揆曰:「《左氏》之害義,未有甚於記女寬之論萇弘也。自昔聖賢,未嘗以天廢人。殷既錯天命,王子則曰:『自靖自獻。』周天命不又,大夫則曰:『黽勉從事。』治亂安危,天之天也;危持顛扶,人之天也。以忠臣孝子為違天,則亂臣賊子為順天矣,而可哉?」
劉文公合諸侯於召陵。及臯鼬,將長蔡於衛。衛侯使祝佗私於萇弘,乃長衛侯於盟。考之《春秋》,是年三月會於召陵,蔡侯已在衛侯之上矣。五月盟於臯鼬,不序諸侯。《經》無長衛之文,《傳》未足信也。
《韓詩外傳》:受命者必以其祖命之。孔子為魯司寇,命之曰:「宋公之子,弗甫何孫,魯孔丘,命爾為司寇。」古重世族,故命必以祖。
《文選·補亡詩》:蕩蕩夷庚。李善註:夷,常也。《辯亡論》:旋皇輿於夷庚。註:引繁欽《辨惑》:吳人以舡楫為輿馬,以巨海為夷庚。庚者,藏車之所。愚按:《左傳》成十八年,披其地以塞夷庚。《正義》謂:平道也。二字出於此,《選註》誤。
齊伐晉,入孟門。孟門山在慈州文城。林成己《春秋論》謂孟門即孟津,誤矣。晉裴秀客、京相璠撰《春秋土地名》,其說多見於《水經註》。
匠慶謂季文子曰:「子為正卿,而小君之喪不成,不終君也。君長,誰受其咎?」呂文靖於李宸妃之喪,其意本於此。
衛公叔發,註謂公叔文子,《論語》孔註作「公孫拔」。《集註》雲:「公孫枝。」蓋傳寫之誤。
《史記》:仲尼弟子顏高,字子驕。《定八年傳》:公侵齊,門於陽州。士皆坐列,曰:「顏高之弓六鈞。」皆取而傳觀之。陽州人出,顏高奪人弱弓,籍丘子鉏擊之,與一人俱斃。豈即斯人歟?《家語》作「顏刻」。《孔子世家》雲:「過匡,顏刻為仆。」古者文武同方,冉有用矛,樊遲為右;有若與微虎之宵攻,則顏高以挽強名,無足怪也。
《攻媿跋語》用「飛矢在上,行人在下」,迂齋引熙寧八年,舊弼「韓、富、文三公」之對。愚考《春秋釋例》曰:「使以行言,言以接事,信令之要,於是乎在。舉不以怒,則刑不濫。刑不濫,則兩國之情得通。兵有不交而解者,皆行人之勛也。是以雖飛矢在上,走驛在下。」見《正義》。《攻媿》之言本此。嘉熙庚子,愚試胄闈,王圖南發策,亦用此二語。
《釋例》終篇雲:「稱凡者五十,其別四十有九。蓋以『母弟』二凡,其義不異故也。」《隋誌》有《春秋五十凡義疏》二卷。
魏絳曰:「靡自有鬲氏,收二國之燼,以滅浞而立少康。」杜氏謂:靡,夏遺臣,事羿者。真文忠辯之曰:「靡忠於王室如此,考其本末,乃事相,非羿也。豈有夏之忠臣而肯事羿者哉?」張宣公曰:「若靡可謂忠之盛者矣!」
師曠驟歌北風,又歌南風。服氏註:北風,無射,夾鐘以北。南風,姑洗,南呂以南。律是候氣之管,氣則風也。
讒鼎之銘,服氏註:疾讒之鼎,《明堂位》所雲「崇鼎」是也。一雲:「讒,地名。禹鑄九鼎於甘讒之地,故曰讒鼎。」《正義》謂:二說無據。愚考《韓子·說林》曰:「齊伐魯,索讒鼎,魯以其贗往。齊人曰:『贗也。』魯人曰:『真也。』齊曰:『使樂正子春來,吾將聽子。』」《新序》、《呂氏春秋》皆曰「岑鼎」,二字音相近。然則讒鼎,魯鼎也。《明堂位》魯有崇鼎,服註不為無據。
謂之鄭誌,以明兄弟之倫;謂之宋誌,以正君臣之分。
宋人取長葛,《經》以為冬,《傳》以為秋。劉原父謂:《左氏》雜取諸侯史策,有用夏正者,有用周正者。
《公羊疏》:《左氏》先著竹帛,故漢時謂之古學。《公羊》,漢世乃興,故謂之今學。是以《五經異義》雲:「古者《春秋》左氏說,今者《春秋》公羊說。」鄭眾作《長義》十九條十七事,論《公羊》之短,《左氏》之長。賈逵作《長義》四十條,雲《公羊》理短,《左氏》理長。魏鐘繇謂:《左氏》為太官,《公羊》為賣餅家。
權載之問《左氏》雲「夏五之闕」、「艮八之占」,名對也。
史趙曰:「自幕至於瞽瞍,無違命,舜重之以明德,寘德於遂。」《魯語》:幕,能帥顓頊者也,有虞氏報焉。韋昭註雲:「幕,舜之後,虞思也,為夏諸侯。」《鄭語》:虞幕能聽協風,以成樂物生者也。註亦以為舜後虞思。按《左氏》,則幕在瞽瞍之先,非虞思也。
穆有塗山之會,註:在壽春東北。《說文》:嵞,會稽山。一曰九江當嵞也。民以辛壬癸甲嫁娶。按《漢·地理誌》九江郡當塗,應劭註:禹所娶塗山,侯國。有禹虛。蘇鶚《演義》謂宣州當塗,誤也。東晉以淮南當塗流民,寓居於湖,僑立當塗縣以治之,唐屬宣州。漢之當塗,乃今濠州鐘離也。
季平子卒,陽虎將以玙璠斂,仲梁懷弗與。《呂氏春秋》雲:「孔子徑庭而趨,歷級而上,曰:『以寶玉收,譬之猶暴骸中原也。』」《說文》雲:「孔子曰:『美哉玙璠!遠而望之,奐若也;近而視之,瑟若也。一則理勝,二則孚勝。』」《初學記》引《逸論語》曰:「玙璠,魯之寶玉也。」下與《說文》同。其即季孫之事歟。
範武子之德,本於家事治。宣子不能守家法,乃縱女祁之惡,信子鞅之讒,錮逐欒盈,幾危晉國,忝厥祖矣。再傳而吉射亡,宜哉!
「子,周公之孫也,多饗大利,猶思不義」,子贛之責公孫成也。劉歆亦少愧哉!
「猶秉周禮」,「齊猶有禮」,觀「猶」之一字,則禮廢久矣。
呂向註《雪賦》曰:「隱公之時,大雪平地一尺。是歲大熟為豐年。桓公之時,平地廣一丈,以為陽傷陰盛之證。」按《左氏》於隱公雲「平地尺為大雪」,不言是歲大熟。桓公事無所據,其說妄矣。桓八年冬十月,雨雪。建酉之月而雪,未聞其廣一丈也。
柳子晉問:魏絳之言:「近寶則公室乃貧。」按《左傳》成六年,此乃韓獻子之言。
劉勰《辨騷》:班固以為羿、澆、二姚與《左氏》不合。洪慶善曰:「《離騷》用羿、澆等事,正與《左氏》合。」孟堅所雲,謂劉安說耳。
《列子》載「隨會知政,群盜奔秦」、「趙襄子勝翟,有憂色」,皆格言也。而謂隨會時有趙文子,又謂孔子聞襄子之言,其先後差齵。凡諸子紀事,若此者眾。《說苑》載祁奚救叔向,以欒盈為樂達,範宣子為範桓子,皆誤。
《考古編》謂:歐陽公論二帝三王世次差舛,發端於杜佑《通典》。按《釋例》,《世族譜》已有此疑,則發端乃杜預也。
雍熙中,校九經,史館有宋臧榮緒、梁岑之敬所校《左傳》,諸儒引以為證,孔維謂:不可。按據杜鎬引《貞觀敕》,以經籍訛舛,由五胡之亂,學士多南遷,中國經術浸微。今並以六朝舊本為證,持以詰維,維不能對。見《談苑》。太平興國中,校《漢書》,安德裕取《西域傳》山川名號,字之古者,改附近人集語。錢熙謂人曰:「予於此書,特經師授,皆有訓說,豈可胸臆塗竄,以合詞章?」見晏元獻公書。觀鎬、熙之言,則經史校讎,不可以臆見定也。
前輩學識,日新日進。東坡《詠三良》,其和淵明者,與在鳳翔時所作,議論夐殊。呂成公《博議》,論公孫敖二子,及《續說》則謂「宗子有君道」,趙宣子使臾駢送賈季帑,則謂「古人風俗尚厚」,《博議》非是,可以見進德修業之功。
齊、晉、楚之霸,皆先服鄭。范睢、李斯之謀,皆先攻韓。蓋虎牢之險,天下之樞也。在虢曰制,在鄭曰虎牢,在韓曰成臯。虢叔恃險而鄭取之,鄭不能守而韓滅之,韓又不監而秦並之,秦之亡也,漢、楚爭之。在德不在險,佳兵者好還,信夫!
欲治國者先齊家,家之不齊,莫甚於魯、衛,觀《詩》可見已。衛不足言也。魯自括戲之爭,而桓、宣皆篡兄矣。自文姜之亂,而哀姜襲其跡矣。自成風事季友,而敬嬴事襄仲矣。家法不修,故曰:「魯、衛之政,兄弟也。」然衛多君子。魯無君子者,斯焉取斯,風化猶媺也。畏清議者,亦曰:「何以見魯、衛之士?」政治雖濁,風俗不衰,與漢之東都同。
周人以諱事神,名終將諱之。《曲禮註》雲:「生者不相辟名,衛侯名惡,大夫有石惡。君臣同名,《春秋》不非。」《理道要訣》雲:「自古至商,子孫不諱祖父之名,周制方諱。」夷狄皆無諱。漢宣帝詔曰:「古天子之名,難知而易諱也。其更諱詢。」則生而稱諱矣。《博議》謂:名子者當為孫地。出《顏氏家訓》。
《河圖》曰:「昆山出五色流水,其白水入中國,名為河。」故晉文公投璧於河,曰:「有如白水。」
狐偃曰:「求諸侯莫如勤王。」荀彧以此勸曹操迎獻帝。彧之言曰:「晉文公納周襄王,而諸侯景從。」豈誠於為義者?故曰:「譎而不正。」《淮南》之書,謂晉文得之乎閨內,失之乎境外。非也。辰嬴之事,閨內之法安在哉?《詩》於《衛風·木瓜》,猶美齊桓,而《唐風》不錄晉文,亦以是夫。
介之推曰:「身將隱,焉用文之?」君子之潛也,名不可得聞。先儒謂召平高於四皓,申屠蟠賢於郭泰。
邵子曰:「修夫聖者,秦穆之謂也,蓋取其悔過自誓。」胡文定謂:文四年,見伐不報,始能踐自誓之言矣。《屍子》稱穆公明於聽獄,斷刑之日,揖士大夫曰:「寡人不敏,使民入於刑,寡人與有戾焉。二三子各據爾官,無使民困於刑。」此雖大禹之泣辜,無以過。以此坊民,猶有立威於棄灰者。
楚之興也,篳路藍縷;其衰也,翠被豹舄。國家之興衰,視其儉侈而已。
樂王鮒毀叔向,以平公不好賢也。梁丘據不毀晏子,以景公好賢也。二臣皆從君者,易地則皆然。劉貢父詩雲。顧子曰:「昔梁丘據之諫景公也,於房;晏嬰之諫景公也,於朝。然晏嬰之忠,著於竹素;梁丘之佞,於今不絕。」顧夷《義訓》,《唐誌》在儒家。梁丘據豈能諫景公哉,斯言繆矣!
或求名而不得,如向戌欲以弭兵為名,而宋之盟,其名不列焉。或欲蓋而名章,如趙盾偽出奔,崔杼殺太史,將以蓋弒君之惡,而其惡益著焉。推此類言之,可見謹嚴之法。求名非謂齊豹,名章不止三叛也。
孫郃論春秋無賢臣,蓋諸侯不知有王,其臣不能正君以尊王室。此孟子所以卑管、晏也。
周之替也,自原伯魯之不說學;秦之亡也,自子楚之不習誦。
史墨對趙簡子曰:「天生季氏以貳魯侯。」又曰:「君臣無常位,自古以然。」簡子在晉,猶季氏在魯也。史墨之對,其何悖哉!張睢陽責尹子奇曰:「未識人倫,焉知天道?」
「今天或者大警晉也」,畏而能自修者也。「雖晉之強,能違天乎?」怠而不自強者也。
叔向曰:「楚辟我衷,若何效辟?」王魏公之於寇萊公,曰:「不可學他不是。」
公山不狃曰:「君子違,不適讎國。所托也則隱。」斯言也,蓋有聞於君子矣。背君父以覆宗國者,不狃之罪人也。
齊人歌曰:「唯其儒書,以為二國憂。」春秋之季,已輕儒矣,至戰國而淳於髠有賢者無益之譏,秦昭王有儒無益之問,末流極於李斯。
申包胥似張子房,天下士也。楚破矣,請秦師以卻吳;韓亡矣,借漢兵以滅秦。其相似一也。入郢之仇未報,則使越,為之謀以滅吳;見《吳語》。韓王成之仇未報,則從漢,為之謀以滅項。其相似二也。楚君既入而逃賞;漢業既成而謝事。其相似三也。自夏靡之後,忠之盛者,二子而已。然楚國復興,而韓祀不續,天也,子房之誌則伸矣。我思古人,唯漢諸葛武侯可以繼之,鞠躬盡力,死而後已。其誌一也。若梁之王琳、唐之張承業,功雖不就,抑可以為次矣,不當以功之成否論。籲,春秋亡國五十二,未見其人也。遂之四氏,僅能殲齊戍。其亡而復存者,唯一包胥,豈不難哉?太史公傳伍員而不傳包胥,非所以勸忠也。《戰國策》楚莫敖子華曰:「昔吳與楚戰於柏舉,三戰入郢。棼冒勃蘇贏糧潛行,上崢山,逾深溪,蹠穿膝暴,七日而薄秦朝。鶴立不轉,晝吟宵哭。七日不得告。水漿無入口。秦遂出革車千乘,卒萬人,屬之子滿《左氏》作「蒲」。與子虎,下塞以東,與吳人戰於濁水,大敗之。」棼冒勃蘇即申包胥也,豈蚡冒之裔,楚之同姓歟?《淮南·修務訓》雲:「申包胥贏糧跣走,跋涉谷行,上峭山,赴深溪,遊川水,犯津關,獵蒙籠,蹶沙石,蹠達膝曾繭重胝,七日七夜,至於秦庭。鶴跱而不食,晝吟宵哭,面若死灰,顏色黴黑,涕液來集,以見秦王。」亦與子華之言同。所謂「莫敖大心深入吳軍而死」,以《左氏》考之,即左司馬戌也。戌者,葉公諸梁之父也。諸梁定白公之亂,不有其功而老於葉。其聞包胥之風而師法之歟?
邾文公之知命,楚昭王之知大道,惠王之知誌,其所知有在於卜祝史巫之外者。裨竈言鄭之將火,或中或否,子產謂:焉知天道?梓慎言魯之將水,昭子曰:「旱也。」秋大旱,如昭子之言。亦非知天者也。故聖人以人占天。
鉏麑之於趙宣子,沐謙之於司馬楚之,誠敬之感人至矣。商君載甲操戟,李林甫重關復壁,不亦愚乎!
《春秋》書災異,不書祥瑞,所以訓寅畏,防怠忽也。災異,古史官之職。隕石六鷁,宋襄以問周內史。有雲夾日,楚昭以問周大史。在漢則太史公掌天官,張衡為日官。我朝舊制,太史局隸秘書,凡天文失度,三館皆知之。淳熙中,熒惑入鬥,同修國史李燾,類次漢元鼎至宣和四十五事以進。熒惑犯氐,秘書丞蔣繼周言:氐者邸也,驛傳宜備非常。不淹旬,都進奏院災。蓋每有星變,館吏以片紙錄報,故得因事獻言。自景定後,枋臣欲末殺災異,三館遂不復知。甲子,彗星宮中見之,乃下求言之詔,則蒙蔽可見。壬申,地生毛,明年失襄陽。災異其可忽哉?為人臣不知《春秋》之義,其禍天下極矣,叔輒所以哭日食也。
宋襄求諸侯而敗於泓,楚靈卜得天下而辱於乾溪。《淮南子》曰:「侯而求霸者,必失其侯;霸而求王者,必喪其霸。」
臧孫於魯曰:「國有人焉。」師慧於宋,曰:「必無人焉。」襄仲於秦,曰:「不有君子,其能國乎?」有士五人,晉文所以霸也;有大叔儀,有母弟皔,衛獻所以入也;有趙孟,有伯瑕,有史趙、師曠,有叔向、女齊,晉所以未可媮也。曰:「子無謂秦無人。」曰:「無善人,則國從之。」國之存亡輕重,視其人之有無而已。舜有臣五人,武王有亂臣十人,殷有三仁,周有八士。之人也,始可謂之有。虞有宮之奇,項有範增,不能有其有矣。魏之窺吳,則曰:「彼有人焉。」賈生言天下倒縣,則曰:「猶為國有人乎?」此皆以人為盛衰也。
隱公之大夫多不氏,猶可言未命也。宋昭公之大夫多不名,則說者不一矣。
《春秋》誅亂臣賊子,《左氏》謂「稱君,君無道也」,《谷梁》謂「稱國以弒其君,君惡甚矣」。安定先生曰:「是啟亂臣賊子之言也。其為害教大矣。」
宗人釁夏之守禮,聖人遺化也。後世犯葵丘之禁者多矣,漢之劉輔、魏之棧潛、我朝之鄒浩,守經據古,其有魯宗人之風乎!
夫差之報越,其誌壯矣。燕昭報齊似之,取其大節而略其成敗可也。慕容盛之討蘭汗,其言曰:「免不同天之責。凡在臣民,皆得明目當世。」君子猶有取焉,況吳乎!
周之大寶鎮河圖大訓列焉。《易象》在魯,《三墳》、《五典》在楚,周不能有其寶矣。然而老聃之禮,萇弘之樂,文獻猶存。及王子朝以典籍奔楚,於是觀射父、倚相,皆誦古訓以華其國,以得典籍故也。區區一鼎,與懷璧同,其能國乎?
古之謀國者,知彼知己,如良醫察脈,如善弈觀棋,德、刑、政、事、典、禮不易。「楚自克庸以來」,此晉臣之知楚也。「晉君類能而使之」,此楚臣之知晉也。皆以紀綱風俗知之。楚自邲之後,晉自蕭魚之後,精神景象非昔矣。
請討陳恒之年,《春秋》終焉。夫子之請討也,將以見之行事。請討不從,然後托之空言。
杜氏註雲:「仲尼之徒,皆忠於魯國。」《史記》載夫子之言曰:「夫魯,父母之國。國危如此,二三子何為莫出?」此夫子之訓也。
仲子有文在手,曰「為魯夫人」。成季、唐叔有文在手,曰「友」、曰「虞」。《正義》雲:「《石經》古文『虞』作『仌欠』,『魯』作『止衣』,手文容或似之。『友』及『夫人』當有似之者。」
《藝文誌》:《春秋虞氏微傳》二篇。按劉向《別錄》雲:「虞卿作《抄撮》九卷,授荀卿,卿授張蒼,然則張蒼師荀卿者也。《左氏傳》漢初出,蒼家亦有功於斯文矣。浮丘伯亦荀卿門人,申公事之受《詩》,是為《魯詩》。《經典序錄》:根牟子傳趙人荀卿子,荀卿子傳魯人大毛公,是為《毛詩》。荀卿之門有三人焉,李斯、韓非不能玷其學也。《毛詩傳》以平平為辯治,又以五十矢為束,皆與《荀子》同。
禦孫曰:「儉,德之共也;侈,惡之大也。」古之格君心者,必以儉。董仲舒《對策》,乃謂儉非聖人之中制。公孫弘亦雲:「人主病不廣大舒弘。正邪雖殊,而啟武帝之侈心則一。」
伯宗好直言,而不容於晉;國武子好盡言,而不容於齊。小人眾而君子獨也。漢士習於諂諛,而以汲長孺為戇、朱遊為狂;晉士習於曠達,而以卞望之為鄙。君子之所守,不以習俗移也。
列國大夫之無君,晉為之也。會於戚而不討孫林父,會於夷儀而不討崔杼,會於適歷而不討季孫意如,君臣之義不明,而大夫篡奪之禍,晉自及矣。《晉語》趙宣子曰:「大者天地,其次君臣。」然宣子能言之,而躬自犯之。
寺人披之斬祛,芋尹無宇之斷旌,其讎一也。披請見而晉文讓之,無宇執人於宮而楚靈赦之。楚靈之量,優於晉文矣。漢高帝之赦季布,魏武帝之免梁鵠,吳景帝之遣李衡,皆有君人之量。
楚伍參曰:「晉之從政者新。」謂荀林父也。士彌牟曰:「晉之從政者新。」謂範鞅也。一以喪師,一以失諸侯。《書》曰:「人惟求舊。」
以近事為鑒,則其言易入,申叔豫以子南戒薳子馮是也。告君亦然。樊噲諫高帝曰:「獨不見趙高之事乎?」爰盎諫文帝曰:「獨不見人彘乎?」
劉炫謂:《國語》非丘明作。《傳》言鄢陵之敗,苗賁皇之為。《楚語》雲:「雍子之為。」與《傳》不同。傅玄雲:「《國語》非丘明作,有一事而二文不同。」葉少蘊雲:「古有左氏、左丘氏。太史公稱『左丘失明,厥有《國語》。』」今《春秋傳》作左氏,而《國語》為左丘氏,則不得為一家。文體亦自不同,其非一家書明甚。左氏王荊公以為六國時人。蓋左史之後,以官氏者。朱文公謂:左氏乃左史倚相之後,故其書說楚事為詳。鄭漁仲雲:「左氏世為楚史。」司馬氏謂:左氏欲傳《春秋》,先作《國語》。《國語》之文,不及《傳》之精也。
臧文仲以玉磬告糴於齊,見《魯語》。《容齋三筆·書博古圖》謂:《左傳》無玉磬之說。非也。
《晉語》:伯宗索士庇州犁,得畢陽。及欒弗忌之難,諸大夫害伯宗,畢陽實送州犁於荊。畢陽之孫豫讓,見《戰國策》。祖孫皆以義烈著,所謂「是以似之」者。太史公不書於《傳》,故表而出之。
《晉語》:知宣子將以瑤為後,知果曰:「不如宵也。」弗聽。知果別族於太史,為輔氏。《通鑒》取此。《戰國策》:張孟談因朝智伯,而出遇智過轅門之外。智過入見智伯曰:「二主殆將有變。」智過言之不聽,出更其姓為輔氏。《韓非子》同雲「更其族」。智過即智果也。二說之先後不同。
《楚語》伍舉曰:「德義不行,則邇者騷離,而遠者距違。」註:騷,愁也。離,畔也。伍舉所謂「騷離」,屈平所謂「離騷」,皆楚言也。揚雄為《畔牢愁》,與《楚語》註合。
《皇王大紀》景王二年,襄三十年。楚公子圍至晉,晉趙武子鞅鳴玉以相。按《楚語》王孫圉聘於晉,定公饗之,趙簡子鳴玉以相。蓋楚昭王時,鞅者武之孫也。今以王孫圉為公子圍,以鞅為武之子,皆誤。
古者,孫以王父字為氏。子產,子國之子,《國語》謂公孫成子,《左傳》謂公孫僑。子產之子,始為國氏。致堂作《子產傳》,曰「國僑」,非也。
《鄭語》依、輮、歷、莘,《史記·鄭世家》註:「莘」作「華」,《水經註》:黃水經華城西。史伯曰:「華君之土也。」韋昭曰:「華,國名。秦白起攻魏,拔華陽。」司馬彪曰:「華陽在密縣。《括地誌》:華陽城在鄭州管城縣南。」可以證今本之誤。按下文「前華後河」,則上文當作「華」。
《晉語》竇犨對趙簡子曰:「君子哀無人,不哀無賄;哀無德,不哀無寵;哀名之不令,不哀年之不登。」味其言,見其賢矣。《史記》:孔子將西見趙簡子,聞竇鳴犢之死,臨河而嘆。《索隱》雲:「鳴犢,犨字。」《通鑒外紀》於周敬王二十八年,書簡子殺鳴犢。三十年,書竇犨對簡子。誤也。
江端禮嘗病柳子厚作《非國語》,乃作《非非國語》。東坡見之曰:「久有意為此書,不謂君先之也。」然子厚《非國語》,而其文多以《國語》為法。
古以一句為一言。《左氏傳》:子大叔九言。《論語》:一言蔽之曰:「思無邪。」秦、漢以來,乃有句稱。今以一字為一言,如五言、六言、七言詩之類,非也。
史墨曰:「越得歲而吳伐之,必受其兇。」杜牧註《孫子》曰:「歲為善星,不福無道;火為罰星,不罰有德。」嘉定中,日官言五福太一臨吳分。真文忠公奏:漢之肇造,以寬仁得民,而不在五星之聚井;晉之卻敵,以將相有人,而不在歲星之臨吳。
子產鑄《刑書》,趙鞅、荀寅鑄《刑鼎》,至鄧析《竹刑》,則書於竹簡矣。然《甫刑》雲:「明啟《刑書》。」其來已久。《漢·杜周傳》不循三尺法,註:謂以三尺竹簡書法律也。朱博亦雲:「奉三尺律令以從事。」《鹽鐵論》乃雲:「二尺四寸之律,古今一也。」蓋律書以二尺四寸簡,舉其大數,謂之三尺。曹褒《新禮》,寫以二尺四寸簡。漢禮與律令同錄,其制一也。
趙襄子曰:「以能忍恥,庶無害趙宗乎?」《說苑·談叢》雲:「能忍恥者安,能忍辱者存。」呂居仁謂:「忍詬」二字,古之格言,學者可以詳思而致力。
內有疑妻之妾,此宮亂也;庶有疑室之子,此家亂也;朝有疑相之臣,此國亂也。管子之言,即辛伯之諗周桓公也。然管子能言之,而不能格齊桓之心。
朱子曰:「《左氏》之失,在以成敗論人。」愚嘗觀蔡邕《獨斷》引王仲任曰:「君子無幸而有不幸,小人有幸而無不幸。」韓文公謂:君子得禍為不幸,而小人得禍為常;君子得福為常,而小人得福為不幸。亦仲任之意。斯言可以正《左氏》之失。
宋人享趙文子,叔向為介。司馬置折俎,禮也。仲尼使舉是禮也,以為多文辭。服虔雲:「以其多文辭,故特舉而用之。後世謂之『孔氏聘辭』。以孔氏有其辭,故《傳》不復載也。」《正義》謂:「孔氏聘辭」,不知事何所出。
是謂一終,一星終也。今俗語雲:「一匝。」《淮南子》:以數雜之壽,憂天下之亂,猶憂河水之少,泣而益之也。《文子》作「數集」。註:雜,匝也。人生子,從子至亥為一匝。[俗語出於此。]
或以益為臯陶之子。《列女傳》睪子生五歲而贊禹,曹大家註:臯陶之子伯益也。李邕為《李思訓碑》雲:「睪子贊禹,甘生相秦。」「睪」與「臯」同。林少穎謂:伯益即伯翳,其後為秦。臧文仲聞六、蓼滅,曰:「臯陶、庭堅不祀忽諸。」使臯陶猶有後於秦,則文仲之言,不若此之甚也。[《列子》:夷堅聞而誌之。服虔註:即庭堅也。]
嫠不恤緯,齊女有禮。漆室女憂君,況委質為臣者乎?《列女傳》魯漆室女,《韓詩外傳》雲:「魯監門之女嬰。」莒婦投紡,復其夫之讎而不知有君,與不恤緯者異矣。
漢世祖罷郡國都尉,晉武帝去州郡武備,其害皆見於後。唐穆宗之銷兵,則不崇朝而變生焉。故曰:「誰能去兵?」
劉知幾曰:「能言吾祖,郯子見師;不識其先,籍談取誚。」鄧名世曰:「春秋時善論姓氏者,魯有眾仲,晉有胥臣,見《晉語》。鄭有行人子羽,皆能探討本源,自炎、黃而下,如指諸掌。」鄭漁仲曰:「《世本》、《公子譜》二書,皆本《左傳》。」
子皮曰:「君子務知大者遠者,小人務知小者近者。」程子謂:君子之誌,所慮者豈止一身,直慮及天下千萬世;小人之慮,一朝之忿,不遑恤其身。
莊公寤生,《風俗通》雲:「俗說兒墮地,未能開目視者,謂之寤生。」
黃池之會,王孫雄曰:「必會而先之。」吳、晉爭先,雄之謀也,然不能救吳之亡,故《呂氏春秋》曰:「吳王夫差染於王孫雄、太宰嚭。」然則雄亦嚭之流耳。
晉有四姬,鄭子產有男女辨姓之言。考之《穆天子傳》,穆王有盛姬。蓋周禮之壞自王朝始,諸侯何誅焉?
叔向習《春秋》,為平公之傅,而不能諫四姬之惑,何也?曰:「正己則可以格君心之非。叔向娶於申公巫臣氏,違母之訓而從君之命。無諸己而後非諸人,自反而不縮,其能正君乎?先儒有言:寡欲之臣,然後可以言王佐。」
季武子曰:「有叔向、女齊以師保其君。」公室之卑,私言於晏嬰;杞田之治,僅及於侵小。師保固如是乎?
魯用田賦,仲尼曰:「有周公之典在。」晉鑄刑鼎,仲尼曰:「晉國將守唐叔之所受法度。」周公之典、唐叔之法度,魯、晉所以立國也。是以漢循高祖之法則治,唐變太宗之制則亂。夏有「典則」,商雲「成憲」,周雲「舊章」。
古也有誌:克己復禮,仁也。或謂:克己復禮,古人所傳,非出於仲尼。致堂曰:「夫子以克己復禮為仁,非指克己復禮即仁也。胥臣曰:『出門如賓,承事如祭,仁之則也。』蓋《左氏》粗聞闕里緒言,每每引用,而輒有更易。穆姜於隨舉文言亦此類。」
《晉語》欒氏之臣辛俞曰:「三世仕家君之,再世以下主之。」註:大夫稱主。優施謂裏克妻曰:「主孟啗我。」註:大夫之妻稱主。《左傳》醫和謂趙孟曰:「主是謂矣。」魏戊曰:「主以不賄聞於諸侯。」此大夫稱主也。齊侯使高張來唁公,稱主君。子家子曰:「齊卑君矣。」主君,大夫之稱也。《史記·甘茂傳》:樂羊拔中山,魏文侯示之謗書。樂羊曰:「此非臣之功也,主君之力也。」《戰國策》:梁王魏嬰觴諸侯於範臺,魯君曰:「主君之尊,儀狄之酒也;主君之味,易牙之調也。」魏以大夫為諸侯,故猶稱主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