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锦西市更名为葫芦岛市的批复
外观
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锦西市更名为葫芦岛市的批复 国函〔1994〕9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94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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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将锦西市更名为葫芦岛市的请示》(辽政〔1994〕73号)及有关的补充报告收悉。同意锦西市更名为葫芦岛市,葫芦岛区更名为龙港区;葫芦岛市人民政府驻龙港区龙湾大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九四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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