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1989〕23号 1989年5月10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
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由于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经国务院批准,对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主 任:朱 训 (地质矿产部部长)
副主任:刘中一 (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张文岳 (国家矿产储量管理局局长)
委 员:张 珩 (国家计划委员会综合一司司长)
夏宪民 (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土综合开发规划司副司长)
朱丽兰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何发荣 (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总工程师)
许溶烈 (建设部总工程师)
胡富国 (能源部副部长)
徐大铨 (冶金工业部副部长)
潘连生 (化学工业部副部长)
肖永定 (轻工业部副部长)
钮茂生 (水利部副部长)
鲁绍曾 (国家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张人为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副局长)
焦 智 (国家黄金管理局副局长)
李锡奎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副行长)
范维唐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总地质师)
阎敦实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总地质师)
陈肇博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朱 雷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龚再升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地质师)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九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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