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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祿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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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祿敕
作者:郭威 後周
(後周太祖)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23

牧守之任,委遇非輕,分憂之務既同,制祿之數宜等。自前者富庶之郡,請給則優;或邊遠之州,俸料素薄。以至遷除之際,擬議亦難。既論資序之高卑,又患祿秩之升降。所宜分多益寡,均利同恩冀無黨偏,以勸勳效。今重定則例:諸州防禦使料錢二百貫,祿粟百石,食鹽五石,馬十匹草粟,元隨三十人衣糧。團練使料錢一百五十貫,祿粟七十石,食鹽五石,馬十匹草粟,元隨三十人衣糧。刺史料錢一百貫,祿粟五十石,食鹽五石,馬五匹草粟,元隨二十人衣糧。仍取今年五月一日後到任者,依新定例支,其已前在任者,所請如故。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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