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大理院統字第1296號解釋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大理院統字第1295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1296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297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冒充陸軍稽查為詐稱官員罪以此為詐財方法應與詐財從一重處斷至稽查為陸軍官制所無不得謂為軍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