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故永康郡夫人董氏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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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故永康郡夫人董氏墓誌銘
作者:張田 1068年
包拯第二任妻子董氏的墓誌銘,她卒於熙宁元年(西元1068年),也就是包拯嘉祐七年(西元1062年)死後六年而去世。該墓誌銘由张田(包拯的門生,包拯的次子包綬曾娶他的女兒)撰寫,而記載墓誌銘的墓銘石出土於1973年時包公墓的遷葬清理,现藏於安徽省博物馆,藏品号:2:22673。另外,同時出土的還有《宋樞密副使贈禮部尚書孝肅包公墓銘》(該墓為夫婦合葬墓,曾受破壞而遷葬該處),但兩個墓誌石都已然破碎,故有缺漏字,以下全文以「□」來代表缺漏字,而本文取自九 北宋董氏墓志铭

  朝奉郎、守太常少卿、直龍圖閣、知廣州軍州事、兼管內勸農事、□□提點□□□公□□□□□□兵馬都鈐轄、兼本路安撫管句經略司公事、輕車都尉、賜紫金魚袋張田撰。

  朝奉郎、守殿中丞、監廬州酒務、騎都尉、賜緋魚袋錢勰書。

  外甥將仕郎、守海州懷仁縣令文勛篆蓋

  熙寧元年夏四月十有一日,故樞密副使、贈禮部尚書、孝肅包公之妃、永康郡夫人董氏,以疾終。享年六十有八。其年十一月二十有八日,襯於尚書之塋。先期其婿常州團練判官文效狀其事,謂田辱孝肅之遇厚,宜為之誌。不敢辭,而書云:董氏之先,源浚流潔,良史著於春秋,大儒尊於西漢,厥後文武耀,世有顯人。至夫人之曾大父希顏,始占數於洛。藝祖有天下,以軍功累寧州刺史,大門廷浚,內殿崇班。父浩,鄂州武昌令。夫人早歸孝肅公,公初中進士甲科拜棘,平得大邑,以親不樂去州里,即棄官歸養。夫人佐公,承顏主饋,內克盡婦道,外不失族人歡心者,蓋十三年。孝肅漸貴,夫人與公終日相對,亡聲伎珍怪之玩,素風泊然。嘉末,仁宗自用孝肅為樞密副使,夫人以恩進永康郡,當入謝,椒塗見未被命服,嘆曰:「此見包拯不邀陰幸也。」亟白賜之。孝肅薨,夫人扶喪歸肥川。已葬,屏居闔廷,肅然若嚴,官府召老生篤行者,教子於外舍,未嘗少假溫色,期必能復門戶。暇或閱佛書以適性理。包之中外親,不足者,隨宜之,非義相干,一絲不與也。初孝肅薨,有素丑公之正者,甘辭致唁,因丐為之志。夫人謝曰:「已諉吳奎矣」。既而謂家人云:「彼之文不足罔公而惑後世,不如卻之之愈也。」此又識有出人遠甚。二子:長曰,早卒;次曰綬,大理評事。二女:一適硤石縣主簿王向;一適文效,皆士族佳器。妻崔氏者,□幼卒,且無子。孝肅與夫人意其盛少,將俾還宗。崔聞,泣拜堂下曰:「舅,天下名公也。得□□□□畢身足矣!況污家祠奉蒸嘗於先廟之末乎?」由是卒不去。田嘗為《崔節婦傳》,言之詳矣。文效妻尤純孝,夫人寢疾,與崔未始離席間,藥食不親調不敢進。逮此,哀瘠有不識之者。綬方幼,二人素助母姑,鞠愛之若已出,然雖發於天性,抑亦公夫人教之致歟!銘曰:孝肅之道,天下不得非。夫人法,孝肅為宜。孝肅以為宜,人其可知。乃婦乃子,漸漬有徽。作茲銘考,實亡愧辭。南陽張友直男振同刻字。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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