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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祭四鎮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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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祭四鎮判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81

〈祭醫巫閭,非是五郊迎氣日,復無祀官。法司科營州刺史罪。不伏。〉

惟彼營州,實建司牧,既班禮樂,復典山川。遵夏后之前謨,佐皇朝而作乂。且醫閭作鎮,祀典攸該,或每歲以薦誠,或隨時而致享,克敷禺若,式備牲牷,國之大儀,允有常憲;眷言州將,奚紊舊章?涓吉日而非時,捨祀官而莫預,自貽伊戚,其可捨諸?始也非因大祭,苟為小祀,去黍稷之非馨,存乎明德;採蘋蘩而式薦,將以昭儉。未爽正途,難貽濫罰,片言將折,兩聽猶疑。期於無刑,請重推鞫。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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