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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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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
庆政办发〔2020〕67号
2020年8月10日
发布机关: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政府
文件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部署,拓展我市经济发展空间,推进5G基站规划、建设和运行,加快数据信息产业建设步伐,深化5G技术在综合治理、公共服务、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开发应用,助力经济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为指导,聚焦以5G为引领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合理统筹利用城市公共资源,加快部署建设5G基础网络。促进5G与实体经济、城市建设管理、社会治理及各行各业融合应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结合我市城乡建设规划,按照集约化、同步化、系统化要求,加快编制全市5G网络基站站址规划,提升我市共建共享水平,防止无序重复建设,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力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二)坚持共建共享,开放合作。积极推动通信基站资源与社会塔(杆)资源的双向开放、融合发展,充分利用现有基站资源,合理共享路灯杆、监控杆、电力杆、交通指示牌等社会塔(杆)资源,全面部署5G网络站址资源,降低5G商用部署难度,加快我市信息化进程,提升通信网络发展效率,迅速形成覆盖全市的高速5G通信网络。

(三)节能环保、绿色协调。推广应用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技术,积极推进5G基站景观化建设,与城乡建设发展环境协调统一。

(四)应用引领、重点突破。聚焦5G产业链关键环节,以示范工程和重大项目为先导,打造一批5G与智慧医疗、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交通等融合应用示范项目,促进5G产业规模持续壮大。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实现中心城区、周边重点区域及景区5G网络连续覆盖和商用,全市5G基站新建、改建711座。

2021年全市新建5G站址778个,新建5G室分150万平米,实现市区5G室内外覆盖率达到95%以上,各县城实现5G连续覆盖的目标。

2022—2024年全市新建5G站址2786个,实现市区、县城、景区5G网络全面扩容升级,重点乡镇完成5G部署,全市5G网络人口覆盖率达到50%以上的目标。

四、任务与分工

(一)加快5G网络规划建设。

1.制定并落实《庆阳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庆阳市5G基站建设规划》。5G基站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在制定国土空间、住房建设、交通设施等规划时,同步落实5G网络站址、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配套空间,明确规划、建设与管理要求。(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庆阳分公司负责)

2.保障5G基站建设用地需求。根据工信部《关于加强移动通信铁塔站址用地及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独立占地的通信铁塔站址合理用地需求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用地并及时办理权证。支持基础电信企业按公用设施用途落实用地,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供应。对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加快用地报批,保障通信铁塔依法依规及时用地。对因历史原因手续不全的站址,有国有土地权属来源资料的,先行办理确权登记;无权属来源资料的,补办用地手续后再行办理登记。将各级铁塔公司纳入属地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便于通信建设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工作同步开展,进一步简化规划审批流程,优化通信规划建设报批程序。(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3.5G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审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5G通信设施纳入建设项目审查内容,在新建交通干线、重要交通枢纽、重点园区、重要项目中,同步开展5G基站、机房及相关配套设施规划,确保为基站站址、通信机房、传输管线等建设需求预留空间,推动实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市住建局牵头,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庆阳分公司负责)

4.保障5G基站及配套设施电力供应。落实我市支持5G通信网建设发展的若干政策,研究出台5G基站、边缘计算等用电支持政策,力争将全市5G基站用电全部纳入直购电交易范围。简化5G建设用电报装程序,优化用电申请、电力增容等资格申报、审查程序。加强5G站址专项规划与电网专项规划协同衔接。对具备条件的基站机房等配套设施,加快由转供电改直供电。结合转供电领域不合理加价专项整治活动,规范5G网络用电收费行为,为5G产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能源局、庆阳供电公司、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庆阳分公司负责)

5.加强重点区域5G通信设施建设。首先完成重要党政机关、交通干线、交通枢纽、繁华商圈、重点医疗结构及其他热点区域5G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开展旅游景点、大型场馆、重点园区等重点场所的5G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实现城区5G网络连续覆盖。(市工信局牵头,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庆阳分公司负责)

6.优化5G基站环评管理。明确5G基站环评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5G基站环评管理,统筹同步推进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5G基站建设、电磁环评工作,保障5G基站快速入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庆阳分公司负责)

(二)大力推动社会公共资源向5G建设开放。

7.定期向社会公布公共资源开放清单。由铁塔庆阳分公司牵头基础电信企业,每半年向市政府提出公共区域通信设施建设需求,市工信局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共同研究后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公共资源开放清单。免费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资控股企业所属城市道路、桥梁、高速路、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公交站台、校园、医院、机场、客运站场、路灯杆等公共场所设施和政府投资为主的各类建设项目,支持5G及通信网配套设施建设。对在5G建设实施过程中未按要求开放公共资源的单位,由市政府办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各县(区)每半年公布一次属地公共资源开放清单。(市工信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庆阳分公司负责)

8.推动社会资源开放共享。经过充分可行性论证,各级公安、市政、交通等部门向铁塔庆阳分公司开放所属社会各类塔(杆)资源。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推动国网庆阳供电公司所辖电力塔(杆)开放共享。5G基站塔(杆)资源同时向公安、市政、交通、医疗等部门及供电公司开放共享,各行业在信息化建设时优先使用5G基站塔(杆)资源,最大化实现“一塔(杆)多用”,推动实现5G网络基站建设与城市建设有机融合。各县区政府规划建设塔(杆)等公共设施时,统筹考虑5G网络基站建设需求,优先使用可满足5G网络基站承载的塔(杆)类型,以市场化原则推进合作,确保“多塔(杆)合一”落地。在新建道路规划设计中,优先考虑“5G+智能灯杆”统筹建设,减少占地和重复投资。既有设施要结合5G网络建设和基础配套功能满足需求,应积极实施智慧灯杆改造。(市住建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庆阳分公司、庆阳供电公司负责)

9.督促物业企业做好住宅小区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协调配合工作,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相关费用外,物业企业不得违法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费用,一经发现,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市住建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10.规范非公共开放资源区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杜绝对5G基站建设和维护漫天要价、恶意阻拦等不法行为。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或以“第三方”名义在基站建设和运行维护中收取额外费用。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5G基站违规建设和运行维护中恶意拉闸、违规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和违规加收电费等行为。(市工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局、市公安局负责)

(三)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保护。

11.通信设施保护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依法惩处危及网络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强行拆除破坏通信管道、线路、基站、机房等通信设施。对通信设施进行破坏的单位及个人,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依法严厉打击。严格监督管理可能影响通信设施安全的作业和施工,严肃查处野蛮施工破坏网络基础设施的行为。(市公安局牵头,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12.通信设施因市政建设改造等原因必须迁移的,由属地政府会同项目建设单位、通信设施产权单位,研究确定替代路由、站址,会同通信设施产权单位制定迁改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对通信设施产权单位的经济损失,在属地政府组织下,由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建设单位按有关标准予以补偿;造成通信设施损毁的,予以赔偿。(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负责)

(四)积极营造5G生态,加快5G产业培育。

13.营造5G产业生态。组建5G产业联盟,构建以集群联动、共生发展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方式,强化领军企业培育、金融服务创新、创业服务配套、政策落实,营造5G产业生态圈。鼓励围绕5G相关产业,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各类培育载体。鼓励支持基础电信企业、重点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关机构建设5G联合创新应用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打造5G领域高水平研发平台。支持5G产业链企业研发新产品、开发新应用、落地好项目,促进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开展5G产业链精准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负责)

14.推进5G与产业融合应用。加强5G与重点产业领域的融合应用,选择在软件开发、传感器、智能终端、人工智能等领域发展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开展5G产品研发,推动5G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庆阳华为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发挥先进计算能力优势,积极拓展在5G领域的应用。(市工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大数据服务中心负责)

(五)开展5G应用试点示范。

充分发挥5G+新型智慧城市等应用场景试点示范作用,加快提升相关配套产业发展水平,创造良好的5G产业发展条件。利用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手段,积极推进面向5G时代的行业应用创新,加速推动5G、人工智能与城市千行百业深度融合。针对智能时代数据传输、存储特点,在工业制造、教育医疗、数字政务、交通旅游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建设全市“5G产业应用示范标杆”。推进5G+新型智慧城市、+智慧政务、+智慧环保、+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司法、+智慧警务、+智慧交通、+智慧旅游、+智慧扶贫等建设,实现5G助力智慧城市善政、兴业、惠民,全方位提升城市智能化水平。

15.5G+新型智慧城市。加快5G技术与新型智慧城市融合发展,深入推进“5G+”计划,为智慧城市建设构建安全、高效、智能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应用5G技术,对城市交通、环保、应急指挥、公共安全等场景实现智能分析与决策。围绕教育、医疗、金融、交通、视频娱乐等重点领域,提供更多更丰富的智慧城市应用和民生服务。通过数字城管、雪亮工程等助力提升城市管理精准治理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市工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16.5G+智慧政务。利用5G高速率、高接入、低功耗、低延时等技术优势,支持VR政务服务、AI智能审批、高仿真智能客服、远程在线认证、信息智能推送、移动审批、自助办理等服务,基于已建成的庆阳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新建政务数据大脑及AI智能审批、无证明城市、数据安全平台、数据资产管理体系、专题库、政务区块链等,构建“5G+政务服务”应用场景,打造政务云安全体系,深化政务网络建设,统筹规划部署物联感知网络,以数据驱动政务改革和流程创新,实现数据、政务服务全智能、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打破政务服务时空限制,提升智慧政务服务水平和“一网通办”深度和力度,提高政务办事体验和效率。(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17.5G+智慧交通。运用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智慧停车、智慧车站、智慧机场等交通示范应用。开展公交、出租等城市公共交通服务领域信息化系统建设;交通行业专网、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安全接入网络等示范项目建设。打造智慧物流园区,建设智慧物流体系。(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负责)

18.5G+智慧能源。推动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与煤炭产业深度融合,做优做强5G井下应用场景,打造基于“5G+智慧化矿山”新的产业格局。探索5G网络在煤矿通信、管理、生产、销售、安全、监测等方面的应用落地。利用5G切片技术,推动电厂、煤炭、化工等能源企业5G专网建设,为企业提供端到端、高可靠网络服务。落地厂矿无人作业、智能巡检、煤化工流程可视化远程监控及集中控制等信息化项目。充分利用5G技术,探索电力泛在物联网,实现电力系统各环节万物互联、人机交互,赋能电网企业。(市能源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医保局、市科技局、市应急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负责)

19.5G+智慧工业。运用5G、IPv6等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服务于工业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销售服务、办公管理等环节。推动工业互联网建设、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制造企业上云等信息化工程。共同推进5G应用创新研究、应用场景测试和应用项目孵化推广,大力推动数字工厂、智慧园区、工业云平台、工业企业上云、基于5G的生产线升级改造、5G远程操控、无人操作系统、远程诊断、5G人工智能(AI影像)等智能制造领域5G创新应用的研发和推广。(市工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负责)

20.5G+智慧医疗。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加快推进5G专网建设,通过5G网络实现4K或8K高清视频传输,推进基于5G的远程医疗(远程会诊、远程超声、远程手术、应急救援、远程监护、远程示教)和院内医疗(智能导诊、移动医护、智慧院区、AI辅助诊疗)等高传输要求的5G融合应用场景建设。全面推进5G在卫生健康医疗行业治理、辅助决策、临床医疗、科研攻关、公共卫生、疾控体系、便民惠民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加快“健康庆阳”建设和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产业发展,为公众提供优质、公平的卫生健康服务。(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负责)

21.5G+智慧教育。依托5G网络等新技术,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建设智慧教室、智慧实验室等智慧教学环境,大力发展远程在线教育,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普惠共享,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应用。(市教育局牵头,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负责)

22.5G+智慧警务。通过“5G+智能执法终端+高清视频实时回传+AI智能识别”,结合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智慧安防等新型城市管理方法,研究社会治安新手段、网络安全防护新举措。建设新一代移动警务系统、天网、雪亮、警务物联网等平台,有力支撑公安部门科技兴警、服务实战、服务群众战略目标。(市公安局牵头,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负责)

23.5G+精准扶贫。加快完成第五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建设,同时争取第六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进一步提升边远地区、贫困山区信息通信网络覆盖水平。利用5G技术支撑信息扶贫示范应用,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市工信局牵头,市财政局、基础电信企业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全市5G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由市政府分管信息化工作副市长牵头,市工信、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卫生健康、应急、国资、市场监管、政务中心、能源、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及国网庆阳供电公司、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庆阳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5G通信网建设协调推进。各县(区)参照建立相应协调推进机制。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庆阳分公司要积极向省公司争取支持,加大在我市5G建设投入力度,并制定合理5G网络资费政策,确保群众用得上、用得起。铁塔庆阳分公司要牵头履行建设责任,统筹5G建设需求,积极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细化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加大建设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共建共享原则,认真做好5G基站规划建设的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5G基站规划建设各项任务。

(三)加强舆论宣传。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体和渠道,宣传通信设施建设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通信设施保护意识,营造加强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的良好氛围。发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盗窃、破坏电信设施违法行为,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市生态环境局做好5G基站辐射科普宣传和投诉处置工作。

(四)严格督导检查。各级将5G建设和保护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督查督办范围,加强动态跟踪及监督检查。对5G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予以宣传表彰;对5G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公开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社会公共资源共享开放责任落实清单

序号 资源开放范围 资源类型 开放时间 责任单位
1 公共机构(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办公场所及所属建筑物) 含电力杆,监控杆,灯杆,楼面,墙面,地面等资源 2020年8月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电力公司等单位
2 公共场所(含公园,绿地,广场,景区等) 含电力杆,监控杆,灯杆,楼面,墙面,地面等资源 2020年7月 市公安局、住建局、文旅局、林草局、电力公司等单位
3 公共交通(含城市道路,公路,铁路,机场,车站,桥梁,隧道等) 含电力杆,监控杆,灯杆,楼面,墙面,地面等资源 2020年7月 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电力公司等单位
4 公共服务(医院,学校,博物馆,展览馆,体育场馆等) 含监控杆,灯杆,楼面,墙面,地面等资源 2020年7月 市教育局,文旅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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