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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量衡器具營業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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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量衡器具營業條例
沿革
中華民國廢止法律
度量衡器及計量器營業條例

中華民國 19 年 8 月 24 日 制定9條
中華民國 19 年 9 月 1 日公布
中華民國 32 年 11 月 16 日 修正第3, 4條
中華民國 33 年 12 月 7 日公布
中華民國 35 年 10 月 29 日 修正第3, 4條
中華民國 35 年 11 月 9 日公布
中華民國 43 年 3 月 8 日 修正前[度量衡器具營業條例]為本法
並修正全文10條
中華民國 43 年 3 月 22 日公布
中華民國 73 年 4 月 6 日 廢止10條
中華民國 73 年 4 月 18 日公布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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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廢止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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