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道錄/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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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道錄卷之十一
義
君臣之義
堯曰:咨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四海困窮,天祿永終。
錄曰:中之一字,自堯始發,迺道統之淵源也。蓋君臣之義,匪但尊卑相屬,各分相臨而已。天之所不能清,地之所不能寧,鬼神所不能信,
曰月所不能明,莫匪賴之。故爻有參乎三極之道,以作配乾坤,而通貫會同,充塞洋溢乎其間,然非私智穿鑿而為之也。自吾央之乎性善,而有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之理,迺天命所當然。精微之極致,惟至聖斯允執之,如天運於上,而天之曆數無能外矣。苟無是,則與天地之廣,兆民之眾漠然不相干攝,安保四海之不困窮,天祿之不永終。此其提綱挈領,繼天立極而開萬古君臣第一義也。
舜命禹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
錄曰:此中之一義,折之愈精而不亂,探之愈深而不窮,求之愈親而不費,參之愈約而不繁者,與夫堯之一言至矣,盡矣。而舜復益之,以三言者非有所加也。未至於欽明文思與濬哲文明,未免天理人欲混為一塗。相去之間,所爭毫末,而毫釐之差,千里之謬。此其憂道之主,用功之切,後世明君賢臣所當熟察也。
《大禹謨》曰:后克艱厥后,臣克艱厥臣。
錄曰:此陳謨第一言,舜禹身有之故,言之親切而有味也。舜自側微至於徵庸,歷試至於居攝,歸格至於陸方,其問若七政之齊,百揆之總,九官之命,四凶之誅,何自而易易乎。至禹尤有甚焉。水土之勤痛於匪父,胼胝之勞成於弗子,八年之動鰥於靡室,四乘之苦甚於匪躬。苟以易心乘之,何救於覆轍耶。是故旨酒之惡,慾克也;分陰之惜,時克也;聲律身度,己克也;左繩右矩,治克也;一鏡十起,勤克也,一沐三握,慎克也。自勞心焦思,以至於吾無問然者,何莫非難事耶。嗚呼。艱則治,不艱則亂;艱則安,不艱則危。他曰夫子吃緊而言曰:一言興邦,一言喪邦。吁,可不慮哉。
皋陶曰:無教逸欲有邦,競競業業,一曰二曰萬幾,無曠庶官,天工人其代之。
錄曰:皋陶之意,盡其愈勤而愈密耶。未克艱者,心也,而所以盡之其萬幾乎。今夫天一晝夜之閒,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其曰月之旋轉,星辰之運動,陰陽之交錯,五行之聚散,何啻其萬分耶。猶之於君也。一曰二曰之間,由復興灑掃以至車馬戎兵,由常伯褻御以至夷狄蠻貊,其朝廷之治亂,生民之休戚,社稷之安危,天下之盛衰,何啻其萬殊耶。然皆係于一念。心思之微,動於善則無有不善,而萬緒皆
理矣;動於不善則無有於善,而萬事皆非矣。是故競競以守之,業業以持之,爻使幾之。在我者無一髮之私,無毫釐之差。是雖紛紜繆鶉,萬有不齊,一以貫之而無遺矣。此天工人代之意,合內外而一之也。
益稷曰:臣哉,鄰哉。鄰哉,臣哉。
錄曰:有天則有地,地附乎天者也。有君則有臣,臣依乎君者也。天一氣而已,至於生生之所以著,物物之所以繁。天者,喬者,飛者,潛者。峙而載者,振而流者,周褊廣闊,磅磚深厚,無乎不至,皆地之功也。君一人而已,至於朝廷之所以正,萬國之所以匡。用人行政,安上治民,上而三光,下而群生,外而四夷,遠而八荒,莫不咸宜,皆臣之功也。此君臣之義,無所進於天地之問,而虞廷陳謨首發臣哉。鄰哉之旨,且反覆申重,極其、味嘆,為人上者所當涵泳而弗失也。
帝曰:臣作朕股肱耳目。予欲左右有民,汝翼。予欲宣力四方,汝為。予欲觀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會宗彝,藻火粉米,齡敝烯繡,以五釆彰施于五色,作服,汝明。予欲聞六律、五聲、八音,在治忽,以、出納五言,汝聽。
錄曰:自股肱耳目之義著而後,元首腹心益見其可親。非但理之當然,亦勢之叉然也。今夫手足痿痺,謂之不仁;耳目不明,則不成人。人之一身可缺一乎。必若身之使臂,臂之使指,外有耳目之德,內有聰明之實,而後能戴天履地而為人。苟無是,則一物無所見,一步不可行矣。惟君也,亦然。是故有股肱,然後能翼,然後能為有耳目,然後能明,然後能聽,而周身之用全。故治天下可運之掌也。然其義在於自明其德。《詩》不云乎,不明爾德,時無背無側;爾德不明,以無倍無卿。嗚呼。其知慎哉!
予違汝弼,汝無面從,退有後言,欽四鄰。
錄曰:面從豈為臣之得已哉。設若刀鋸在前,異擭在後,猶之可也。然且決衛於立談之頃,逢君於指顧之問,惟知其言而莫予違,而不顧理之可否,事之得失,吁,一至此也。後言豈人君之樂從哉。或者因人轉移,隨事納約,猶之可也。然且要結於私交之際,指釁於庭論之問,甚者拾已往之緒餘,證在已之曲說,吁,一至此也。蓋由為君者不尊弼直之義,為臣者不敬臣鄰之職,而爾汝之間偏聽獨任,豈知朝廷者眾人之朝廷,天下者天下之天下。奚以一人之向背而次萬事之是非乎。
益曰:吁。戒哉。倣戒無虞,罔失法度,罔遊于逸,罔淫于樂。任賢勿貳,去邪勿疑。疑謀勿成,百志惟熙。罔違道以干百姓之譽,罔彿百姓以從己之欲。無息無荒,四夷來王。
錄曰:爾無面從,退有後言者,大廷之上,百官之前,批逆鱗,犯忌諱,所以遏人欲於將萌,存天理於既滅也。戒哉,做戒無虞者,廣廈之下,細游之上,明君在前,拂士在後,所以致治於未亂,保邦於未危也。四夷之來王,不曰兵堅甲利,而曰任賢去邪,一志齊慮。益之志可以見矣。其來有苗之格而動天心之屆,豈偶然之故哉。
盂子曰:湯執中,立賢無方。
錄曰:堯、舜、禹但言執中,而不言立賢。蓋唐虞之際,有八元八愷,九官十二牧,濟濟相讓,克滿于廷。湯之時,聿求元聖,而且五就湯,五就桀,苟非三使往聘,烏能幡然而起。此,推位讓國,與推亡固存之所由異。而反之以至於聖,與精一以致其中者,同是一軌也歟。
湯誥曰:聿求元聖,與之同力。又曰:眷求一德,俾作神主。
錄曰:此可見相道之隆重,而湯之自任亦不可誣也。不徒曰聖,而曰元聖;不徒曰德,而曰一德。蓋與天地立心,生民立命,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故曰:與之同力,俾作神主。豈若後世好臣其所教,而不好臣其所受。教則於君道亦尋常卑近而已。無怪乎其自聖也。
萬章問曰:伊尹以割烹要湯,有之乎。孟子曰:伊尹耕於有莘之野,而樂堯舜之道焉。非其義也,非其道也,祿之以天下,弗顧也。擊馬千駟,弗視也。非其義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與人,一介不以取諸人。湯使人以幣聘之,囂囂然曰:我何以湯之聘幣為哉。我豈若處畝畝之中,由是以樂堯舜之道哉。湯三使往聘之,既而幡然改曰:與我處畝畝之中,由是以樂堯舜之道,吾豈若使是君為堯舜之君哉。吾豈若使是民為堯舜之民哉。吾豈若於吾身親見之哉。天之生此民也,使先知覺後知,使先覺覺後覺也。予,天民之先覺者也;予將以斯道覺斯民也。非予覺之,而誰也。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婦有不被堯舜之澤者,若已推而內之溝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故就湯而說之,以伐夏救民。
錄曰:四岳之舉而猶歷試諸艱者,堯非得已也。家難而天下易,家親而天下疏,舜可禪乎。吾茲試矣。三聘之及而猶囂罵自得者,尹非不恭也。故將大有為之君,叉有所不召之臣。其尊德樂道不如是,不足與有為也。此三聘之禮,誠哉人主之高致,帝主之盛節。如是,而猶有割烹,要湯之譏,出處之際可不慎哉。
又曰:尹何以樂堯舜之道耶。堯舜之道,性分所固有,奚吾而存,奚人而亡。人惟不自重也,於貧賤戚戚焉。貧賤而已,耳飯筷茹草何物乎。於富貴汲汲焉。富貴而已,耳木石鹿豕何事乎。是故莫大於精一執中,而非義非道辦之何精;莫難於有天下而不與,而一介千駟守之何固;莫急於存心天下,而先知覺後知,先覺覺後覺,視之何親;莫先於加志窮民,而天下之民匹夫匹婦任之何切。是豈虛談假設以欺世盜名哉。厥後孟夫子庶幾任之,其曰人知之亦囂囂,人不知亦單罵,即三辭往聘之心也;曰窮不失義,達不離道,即天下弗視之心也;曰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即非予而誰之心也;曰得志澤加于民,達則兼善天下,即自任之重之心也。奈何戰國之不三代,惠宣之不成湯,衹見三宿出晝,而未聞三聘入疆也。可慨夫。
《說命》曰:朝夕納誨,以輔台德。若金,用汝作礪;若濟巨川,用汝作舟楫,若歲大旱,用汝作霖雨。
錄曰:礪者,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也;舟者,濟險舉難,利涉大川也;霖者,諫行言聽,膏澤下於民也。是三者,相之道也。然亦有若金而變革者,有若丹而胥溺者,有若旱而共焚者,故人君苟得其相,則何事不濟;苟不得其相,則豈惟暝眩厥疾終膏盲吾憂矣,豈惟自傷厥足終袒褐吾懼矣。此錄之深意也。
說復于王曰:惟木從繩則正,后從諫則聖。
錄曰:木從繩者,規矩方圓之至也;后從諫者,聖人人倫之至也。三代守成之主克即負荷,不墜厥緒,端賴於此。唐之太宗嘗舉以訓太子,庶幾可與言者。他曰又曰:木心不正,脈理皆邪。嗚呼,斯木也,其諸異乎從繩之木也歟。
孔子曰: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謂至德也已矣。
錄曰:孔子之稱文王,蓋有見於贊易也。乾,為天,為君,為上,為冠,為首;坤,為地,為臣,為下,為履,為足。臣之不可加於君,猶地之不可加於天,下之不可加於上,履之不可加于冠,足之不可加於首,皆聖人贊易之義也。雖曰:天與之,人歸之,吾寧含章焉,吾寧履霜焉。此其立心之含弘,處己之光大,御物之貞順,德福之無疆,果何所紀極,何所限量乎。故不惟曰德,而曰至德。史稱西伯陰行善者,可不待難而自釋矣。
《史記》:武王伐紂,伯夷、叔齊叩馬而諫,左右欲兵之,太公曰:此,義人也。扶而去之。
錄曰:愚觀夷齊之練,至今凜凜,猶有生氣,然卒不能已。於伐紂之師,則義士之言果安用乎。曰:非也。天理之所以常存,而人心之所以不死,皆以人之一言立於天地之問也。夫苟興周矣,苟勝殷矣,不期而會矣,上帝臨汝矣。然而天尊地卑之誼,實在也,於此而無片言及之。乾之策,不幾於息;君之分,不幾於亡乎。故不得已而爭之。爭非能止殷之亡,所以存殷之心;亦非能遏周之興,所以扶周之理也。豈非天地問不可泯沒,不可斯盡之元氣歟。或以為匹夫不可奪志,其君之所許,夷齊之所不許,則其道狹矣。
《武成》: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其克相上帝,寵綏四方。有罪無罪,予曷敢有越厥志。
錄曰:《泰誓》既以作民父母陣於前,武成復以作之君師陳於後,言何復歟。曰:非也。天以仁育萬物,以義正萬民。由前之言,仁則能盡夫義;由後之言,義所以行夫仁也。是故非天子不敦典庸禮,不命德討罪。受既為天子矣,乃反而力行,無度昏棄厥祀,則典禮何在。罪人以族,官人以世,則命討何在。於此而不得克相者,以寵綏之,則天地之聰息,而萬物之靈蔑矣。此天地之大義,待君師而後行世。微武王,則一日不可治,一事不可理,一步不可安,一夫不可能。苟有一毫利天下之心,則厥罪惟均,又安能保其無越志乎。
乃反商政。政由舊,釋箕子之囚,封比干之墓,式商容之問,散鹿臺之財,發鉅橋之粟,大責于四海,而萬姓悅服。
錄曰:此勝殷之始。其施為氣象,於湯而有光也。夫商政之舊,即周政之新者也。箕子傳道所在不可一日無,商容禮法所存不可一日廢,比干直道所係不可一曰掘,百姓天心所向不可一曰疏。散財非私恩也,所以富天下也。大責非博施也,所以富善人也。此所以萬姓而悅服也。
列爵惟五,分士惟三,建官惟賢,位事惟能;重民五教,惟食喪祭;惇信明義,崇德報功,垂拱而天下治。
錄曰:此造周之終。其施為氣象,視古為無忝也。夫皇極之敷言,即此篇之本末也。既富方穀,則爵土不可玩,近天子之光,則賢能不可虛,錫厥庶民,則五教不可輕;入政厚生,則民食不可後。敦明信義,王道蕩蕩也;崇德報功,王道平平也。此所以垂拱而天下治也。
《周官》:王曰:若昔大猷,制治于未亂,保邦于未危。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內有百揆四岳,外有州牧侯伯。庶政惟和,萬國成寧。夏商官倍,亦克用又。明王立政,不惟其官,惟其人。令予小子,祇勤于德,夙夜不逮,仰惟前代時若,訓迪厥官,立太師、太傅、太保。玆惟三公,論道經邦,燮理陰陽,官不必備,惟其人,少師,少傅、少保。曰:三孤、二公弘化,寅亮天地,弼予一人。冢宰掌邦治,統百官,均四海。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擾兆民。宗伯掌邦禮,治神人,和上下。司馬掌邦政,統六師,平邦國。司寇掌邦禁,詁姦慝,刑暴亂。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時地利。六卿分職,各率其屬,以倡九牧,阜成兆民。
錄曰:此成王所得於周公之論道,而為萬世不刊之令典也。夫《周□官》之書,三公六卿,而一言蔽之曰:官不祕備,惟其人。周禮之建,各屬三百有六十,而一言蔽之曰:不惟其官,惟其人。公之意可以見矣,而何以學周禮者之紛紜而不一也。夫公之所建者,制也,所周者,意也。玩其制,師其意,斯可矣。按其駿,索其斑,非善學者之意。此錄止及於周官也。
學古入官,議事以制,政乃不迷。其爾典常佐之師,無以利口亂厥官。蓄疑敗謀,怠忽荒政。不學牆面,蒞事惟煩。戒爾卿士,功崇惟志,業廣惟勤,惟克果斷,乃罔後艱。位不期驕,祿不期侈,恭儉惟德,無載爾偽,作德心逸曰休,作偽心勞曰拙。居寵思危,罔不惟畏,弗畏入畏。推賢讓能,庶官乃和。不和政龐,舉能其官,惟爾之能。稱匪其人,惟爾不任。
錄曰:此所謂不惟其官,惟#1其人也。夫官,虛器也;人,實用也。所謂惟其人者,則必幼而學之,壯而行之。此造士之標準也。其進于是,則鈴功崇業廣,不驕不侈。作德曰休,居寵思危,此大臣之體段也。至於推賢讓能,舉能其官,則是官之職治,永永而無教矣。是道也,惟周公信能任之,惟成王信能行之。後世有作不可尚矣。
《周禮□冢宰》:以八柄韶王馭群臣:一曰爵,以馭其貴;二曰祿,以馭其富;三曰廢,以馭其罪;四曰置,以馭其行;五曰誅,以馭其過;六曰生,以馭其福;七曰予,以馭其幸;八曰奪,以馭其貧。
錄曰:謂之柄者,所秉執以起事,王者御九有而齊之於手也。謂之馭者,所操縱以致遠,王者驅一世而內之於善也。天無福善禍淫不能使人畏,君無賞善罰惡不能使人服。其畏者,非其所愛者也;其報者,非其所私者也。王,天王也;官,天官也。天無私覆,聖人豈有私好哉。無私好亦無私惡,是故爵叉稱其德,祿祕稱其功,置必當其賢,生鈴當其勞。隨物付之,非我所由也。予叉當其善,奪鈴當其罪,廢鈴稱其辜,誅叉切其過,人自求之,非己所干也。故能不勞餘力而振起九有,不廢精神而馳驅一世。若乃爵之祿之隨其所好,當廢當奪私其所憎,則是亂本而非操柄也,朽索而非六馱也。本以詔王,而反以速禍,將安所用於天官乎。此宰天下之第一義,不可以不知也。
大司徒以鄉八刑糾萬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淵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亂民之刑。
錄曰:八刑而叉及於造言、亂民者。夫言爻及義,非所謂之造也。惟夫讒佞邪慝之徒,人所公是也而非之,人所公非也而是之,而人之好為不義者入之而難解,則天下被其害矣。《詩》所謂無縱詭隨,以饉無良者也。行而有常,非所謂亂也。惟夫行險僥倖之輩蔑棄綱常,以圖非望之,及悖亂物,則以速稱心之謀,而民之善為虺蜴者,從之而莫痊,則率土罹其禍矣。《詩》所謂民今方殆,視天夢夢者也,此上世之所鈴誅也。
《檀兮》:事君有犯而無隱,左右就養有方,服勤至死,方喪三年。
錄曰:君何以叉有犯乎。蓋君之一心,萬幾攸萃,恩可以造人之命,威可以制人之生,進可以措天下於安,退可以置天下於危。不得已而有言,乃死生安危所係。故謂之犯也。臣何以爻有方乎。蓋臣之從君死生,所以心雖無窮而分則有限,事雖至廣而力則難干。故大不可以侵小,下不可以侵上。不得已各司其事,乃吉凶榮辱所關。故謂之方也。夫左右者,職也;無隱者,爻也。以有方對無隱,職雖各異,而犯則相同。然則自諉無官守,無言責,與繩人以出位,皆非也。豈服勤之道哉。
《無逸》:周公曰:嗚呼!君子所其無逸,先知稼穡之艱難。乃逸,則知小人之依。相小人,厥父母勤勞稼穡,厥子乃不知稼穡之艱難,乃逸乃諺。既誕,否則侮厥父母曰:昔之人無聞知。周公曰:嗚呼。我聞曰:昔在殷王中宗,嚴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衹懼,不敢荒寧。肆中宗之饗國,五十有五年。其在高宗,時舊勞于外,爰暨小人,作其即位,不敢荒寧。嘉靖殷邦,至于小大,無時或怨。肆高宗之饗國,五十有九年。其在祖甲,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鰥寡。肆祖甲之饗國,三十有三年。自時厥後立王,生則逸,不知稼穡之艱難,不聞小人之勞,惟耽樂之從。自時厥後,亦罔或克壽,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三四年。周公曰:嗚呼。厥亦惟我周太王王季,克自抑畏。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文王受命惟中身,厥饗國五十年。周公曰:嗚呼。繼自今嗣王,則其無淫于觀于逸,于遊于田,以萬民惟正之供。無皇曰:今日耽樂,乃非民攸訓,非天攸若。時人丕則有愆,無若殷王受之迷亂,酗于酒德哉。周公曰:嗚呼。我聞曰:古之人,猶胥訓告,胥保惠,胥教誨。民無或胥禱張為幻,否則厥心違怨,否則厥口詛祝。周公曰:嗚呼。自殷王中宗及我周文王,玆四人迪哲。厥或告之曰:小人怨汝晉汝,則皇自敬德。厥愆,曰朕之愆,允若時不啻,不敢含怒。周公曰:嗚呼。嗣王其監于玆。
錄曰:此,周公告成王第一義也。夫天下至鄙者,莫如稼穡;至勞亦莫如之;而至益于民,亦莫如之。及其至也,躬稼而有天下,則至仁亦莫如之。此天命去留之本,人心向背之源,壽命脩短之根,德福廣狹之驗。自祖宗來積功累仁,千有餘年未始一日忽忘之也。然或不知小民之情,則亦非迪哲之道。蓋好逸者,民之常情也。又爻胥訓告,胥教誨,略其怨晉詛祝之愚,而惟反己自責,則無逸之德通乎上下,豈惟成王所當監哉,後賢後王莫不然也;豈惟後賢後王,萬世君臣亦莫不然。故各以嗚呼發之,所以深致其嘆息興起之意云。
周公以成王未知稼穡之艱難,故陳后稷公劉風化之所由,使瞽矇朝夕諷詠以教之。其詩曰: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一之日婚發,二之日栗烈,無衣無褐,何以卒歲。三之日于耜,四之日舉趾,同我婦#2子,謐彼南畝,田峻至喜。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春日載陽,有嗚倉庚,女執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春日遲遲,釆藥祁祁,女心傷悲,殆#3及公子同歸。七月流火,八月崔葦。蠶月條桑,取彼斧新,以伐遠楊,琦彼女桑。七月嗚賜,八月載績。載玄載黃,我朱孔陽,為公子裳。四月秀萎,五月嗚颯。八月其穫,十月隕摔,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為公子裘。二之日其同,載鑽武功,言私其縱,獻研于公。五月斯蠡動股,六月莎鸚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戶,十月蟋蟀入我林下,六吁室黛鼠,塞向僅戶。嗟我歸子,曰為改歲,入此室處。六月食鬱及莫,七月一學癸及菽;八月剝棗,十月穫稻。為此春酒,以介眉壽。七月食瓜,八月斷壺,九月菽直,釆茶薪櫺,食我農夫。九月築場圃,十月納禾稼,黍稷重穋,禾麻菽麥。嗟我農夫,我稼既同,上入執宮功,晝爾于茅,宵爾索掏。亟其乘屋,其始播百穀。二之日鑿冰沖沖,三之日納于凌陰,四之日其蚤,獻羔祭韭。九月肅霜,十月滌場,朋酒斯響,曰殺羔羊,躋彼公堂,稱彼兕魷,萬壽無疆。
錄曰:此詩與《無逸》相表裹。觀其一字一義,小民知之,君子亦知之。及其至也,聖人有所未盡,真經天緯地之文,徹上徹下之語。且不以直陳於前,而使人諷詠於其側,賢於法語之言矣。夫歌詠所以養其性情。以王之幼沖,血氣尚未定也,而瞽矇奉之,則官人私侍遠矣。古人之詩,如今之歌曲,而朝夕陳之,則盤樂怠傲蔑矣。此古之詔王者不鈴遠其聲色而聲色自遠,不必絕其遊畋而遊畋自絕,不鈴輟洗止筆而自不覺其入之深,不叉犯顏諫諍而自不覺其聽之熟。三伐守成之令主,豈易得哉。
召康公從成王遊,歌於卷阿之上。因王之歌而作此以為戒,曰;有卷者阿,飄風自南。豈弟君子,來游來歌,以矢其#4音,伴奐爾游矣,優游爾休矣。豈弟君子,俾爾彌爾性,似先公酋矣。爾土宇皈章,亦孔之厚矣。豈弟君子,俾爾彌爾性,百神爾主矣。爾受命長矣,第祿爾康矣。豈弟君子,俾爾彌爾性,純緞爾常矣。有馮有翼,有孝有德,以引以翼。豈弟君子,四方為則,顯顯印印,如圭如璋,令聞令望。豈弟君子,四方為網,鳳凰于飛,翩餾其羽,亦集爰止,藹藹王多吉士,維君子使,媚于天子。鳳凰于飛,餾都其羽,亦傳于天。藹藹王多吉人,維君子命,媚于庶人,鳳凰嗚矣。于彼高岡,梧桐生矣。于彼朝陽,苯苯萋萋,雕雕階階。君子之車,既庶且多;君子之馬,既閑且馳。矢詩不多,維以遂歌。
錄曰:尚論古人倦倦忠愛其君,至于周成蔑以加矣。然觀其所以為戒者,一則卷阿可樂之地,飄風可樂之景,二則因歌為戒,非有絕切之意,
矢詩不多,非有急迫之言。先之以敵動之私,終之以太平之瑞。此古之聖賢言不廢而道相成,使其君聽之,自然優游厭飲而不覺其心契之深者。嗚呼。心契而言可忘矣,其於儼戒乎何有。
弘道卷之十一
#1『惟』原作『推』,據《十三經注疏》改。
#2『婦』原作『歸』,據《十三經注疏》改。
#3『殆』原作『治』,據《十三經注疏》改。
#4『其』原作『以』,據《十三經注疏》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