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用全日二部教授
二部教授有二。一曰半日二部教授,分午前午後二部,即所謂半日學校也。一曰全日二部教授,又曰隔時二部教授。乃第一時教甲部,而乙部遊戲,或自修;第二時教乙部,甲部則遊戲或自修是也。
二部教授,可以省校舍,省教員,極有裨益於普及。德國小學校,強半皆然。日本行之,亦頗有效。兵庫一縣,行此制者約三分之二。成績不唯不劣於非二部者,且有過之之處,而每年積省經費至十八萬元。夫一年十八萬,十年即一百八十萬,百年即一千八百萬,加以利息殆逾萬萬矣。百年之中,一縣節省至萬萬,其補助該縣之經濟為功至巨。如我國教育大興之後,以千五百州縣計之,每年可省二萬七千萬元。十年可省二十七萬萬元,加以利息,巧曆不能算矣。
雖然,半日二部教授,學生半日在校,半日在家。農工商業之子弟,須操作謀生者固便。然於不須謀生之兒童,則有損無益。蓋半日在校,受教育之時既鮮。半日在外,家庭管理尤難。與我國人之心理,鑿枘殊甚,仿行頗不易。欲求其有利無害,非行全日二部教授不可。
半日二部教授之功用,全日二部教授皆具之,其勝於半日者尚有三端。通常學校學生每日在校,至多五六時。全日二部,則隔一時課一部,他部休息或自修,學生在校可至七八小時。上課之時雖分二部,休息之時仍在教員監護之下。家庭既不至厭兒童之頑鈍,又免在外與頑童惡戲。家庭信用益深,學生訓育益便,與舊社會習慣尤合。其利一也。甲部受課之時,乙部自修或遊戲。而使之相互監督,或選上級生為教生以照料幼者。苟訓練管理得宜,則收效至宏,可養成自治之風,自修之力。非他種制度可比,其利二也。半日二部,上學級與下學級分隸午後午前。兄弟鄰里學級不同者,不能同時回家。全日二部則不然。其利三也。默察我國今日之情形,教員不足,經濟不裕,非採用全日二部教授,殆無普及教育之望。
或曰:單級教授,提倡已不乏人,何必更用全日二部為也。則應之曰:單級教授與全日二部比,似全日二部為優。蓋單級合四五學年於一級,教授殊難。教員教授之法,稍未精熟或周密懇摯稍有不足,即不能收效。全日二部之教授法,與多級相近,較單級稍易,學生得益亦較多。唯須注意訓練,期兒童能相互監督,或能得教生照料耳。如能以合格之教員一人,輔以助教(助教可以檢定不及格或教員之妻有高小以上程度者充之)一人,則更善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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