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公孫龍子論
擬公孫龍子論 唐 作者:闕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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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孫龍者,古之辯士也。嚐聞其論,願觀其書。咸亨二十年歲次辛未十二月庚寅,仆自嵩山遊於汝陽,有宗人王先生名師政字元直,春秋將七十,博聞多藝,安時樂道,恬澹浮沉,罕有知者。仆過憩焉,縱言及於指馬,因出其書以示仆,凡六篇,勒成一卷。其夜仆宿洞元觀韓先生之房,先生名元最字通元,從容人間,虛淡自保。與仆觀其書,且謂仆曰:「足下後生之明達者。公孫之辯何如?」仆曰:「小子何足以知之。然伏周孔之門久,尋聖賢之論多矣!六合之內,聖人論而不辯;六合之外,聖人存之不論。簡而易之,欲其可行也;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也。陳詩書,定禮樂,身心之道達而已,家國之用足而已。變而通之,未嚐滯之。引而伸之,未嚐蕩也。令天下思之而後及也,令天下得之而不過也。若此則六經之義具矣!五常之教足矣!安取辭堅別白之辯乎?故曰:若公孫之論,非不中也,非不妙也。其辭逸,其理吝。其術空,其義粗,令人煩,非高賢不能知也,非明達不能究也。抑可以為聖人之理,不足以為聖人之教。若隨方而言,觸類而長,何必白馬堅石,獨存其理乎?故曰:因是之論也,即直之論也。惑其文則不可以為易矣,達其意則不足以為難矣。可存而不可守也,可辯而不可行也。知者不必言,言者不必用也。然天下之理,不可廢也;天下之言,不可沮也。故理可貫也,言可類也。若使仆借公孫之理,乘公孫之意,排合眾義,掊〈(一作倍)〉勞群言,則雖天下之異可同也,天下之同可異也,天下之動可靜也,天下之靜可動也。堅不堅,白不白;石非石,馬非馬,何必聚散形色,離合一二者乎?」
先生曰:「天下有易,迷之者難,則天下無易矣!天下有難,能之者易,則天下無難矣!足下當有易之地,用無難之辨,能為龍之所為乎?」仆笑而答曰: 「使虎豹之力移於麋鹿,固為虎豹矣。使雁鶩之力移於鷹隼,固為鷹隼矣!故以仲尼之道,托於盜蹠之性。則盜蹠固為仲尼矣!今公孫龍之理,處於弟子之心矣!弟子且非公孫龍乎?」遂和墨襞紙,援翰寫心,篇卷子字數,皆不逾公孫之作。人物義理,皆反取公孫之意。觸類而長,隨方而說。質明而作,日中而就。就以事源代跡,皆(疑)因意而存義也。以幸食代白馬,尋色而推味也;以慮心代指物,自外而明內也;以達化代通變,緣文而轉稱也;以香辛代堅白,馮遠而取近也;以稱足代名實,居中而擬正也。或因數陳色,或反色在數,或棄色取味,或以氣轉形,明天下之言,無所不及也。發沉源而迥騖,辟榛路以先軀,庶將來君子,有以知其用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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