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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漢字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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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漢字的意見
作者:陸費逵
民國十年
1921年
本作品收錄於《教育文存
出自《教育文存》卷二,西北大學出版社2019年整理重版。

我們中國的漢字,難學難寫,是大家都知道的。有人主張根本解決,用注音字母或羅馬字母改成拼音字,我想一時是做不到的——現在有一部分人單用注音字母寫信作文很有成效。但是要普及不誤會,一時是不行的——我們要減少難學難寫的困難,只有趕快整理漢字。整理的方法有兩種:一、限定通俗字的範圍。二、減少筆畫。

限定通俗字的範圍,以普通敷用為宗旨。電報新編七千多字,是文人通用的,固不能作通俗的標準;教會裡有通用六百字一千字的選定,不過太少了,又嫌不敷用。我想不必限定字數,應該以普通敷用為宗旨,詳審選定,數目大約在二千左右。選字的標準,以普通應用為主。如「恭敬」和「虔恪」,要「恭敬」不要「虔恪」;「弱」和「荏」,要「弱」不要「荏」。如果兩義都通用的,不妨並存。如「國」和「邦」,「狗」和「犬」之類——我舉例是隨便說的,此類很多,難得遍舉——選定之後,要好好的作一本字典,明白解說義意;只要留普通應用的義意,不普通的簡直可以不說——我寫到此處,案上適有《黑奴籲天錄》,隨手翻開卷三第二頁,有「楚榜」字樣,我以為「楚」字解釋,以「苦楚」「清楚」為限;「夏楚」之義,已經不是普通應用了。「榜」字以「出榜」之義為限,「楚榜」「榜人」都不必要——有人說:「我們文字現在還嫌不敷用,如照你這樣做,不是更不敷用了麼?」我回答他道:「這是普通應用的,是國民常識的,如果在專門學問和高等文學上,不但不必限制,恐怕還要造許多新字呢!」

我在宣統元年的時候,曾經主張用減筆字,和沈友卿先生打過一頓筆墨官司。後來不但俗體字沒有通用,前清的學部和民國的教育部,反要書坊嚴格的用正體字。——現在舉一個例:比方通用的「燈」字,我主張用俗體作「燈」;部中偏要用正體作「鐙」——通俗教育,硬要變成通古教育,你說可氣不可氣呢?

國民教育應該要字體簡易,以節省學習的光陰,好讓出時間,多得一點別種的智能;國民在現在世界上奮鬥,也應該要字體簡易,以節省光陰,好讓出時間多作一點事工。用減筆字,確有這兩樣長處。比方「與」作「与」,省了十畫;「燈」作「灯」,也省十畫——如作「鐙」反多四畫——「體」作「体」,省了十六畫,「點」作「点」,省了八畫;「對」作「对」,省了九畫;「蠶」作「蚕」,省了十四畫;「學」作「斈」,省了八畫……諸位試想想看,兒童學習的時候,省了這許多畫數,不但容易認識;練習的時候,也可以省無數的時間。成人在社會上作事,寫信記賬以及種種的文字,省了這許多筆畫,自然可以節省許多時間,多作許多事。況且實際上,大家早在那裡用減筆字,為什麼不肯明白規定呢?

用減筆字,是就社會上已經有了的基礎,明白規定,用力很少,收效很大,這是第一步辦法。第二步要將筆畫多的字,酌量改變形式,減少他的筆畫;雖然不是一時能成功的,不妨漸漸改變;一年改幾個字,通行上應該沒有什麼困難。

我現在要說一個笑話。我的姓名——陸費逵——筆畫都很多。我平日簽名,件數少還還沒有什麼,件數多就厭煩的了不得。將來減少筆畫通行起來,我的姓名「陸費逵」一定改成「六弗𨑒」。本來三十四畫,減成十六畫,算來要省十八畫,假使我從前每日平均簽五十個名,減了筆畫,可以簽一百零六件。你看合算不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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