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通考/卷二百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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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書[编辑]

《漢·藝文志》:兵家者流,蓋出古司馬之職,王官之武備也。《洪範》八政,八曰師。孔子曰為國者「足食足兵」,「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明兵之重也。湯、武受命,以師克亂而濟百姓,動之以仁義,行之以禮讓,《司馬法》是其遺事也。自春秋至於戰國,出奇設伏,變詐之兵並作。漢興,張良、韓信序次兵法,凡百八十二家,刪取要用,定著三十五家。諸呂用事而盜取之。武帝時,軍政楊璞捃摭遺逸,紀奏兵錄,猶未能備。至於孝成,命任宏論次兵書為四種。

《漢志》:兵權謀十三家,二百五十九篇省《伊尹》、《太公》、《管子》、《孫卿》、《鶡冠子》、《蘇子》、《蒯通》、《陸賈》、《淮南王》二百五十九種,出《司馬法》入禮也。其權謀者,以正守國,以奇用兵,先計而後戰,兼形勢,包陰陽,用技巧者也。

《漢志》:兵形勢十一家,九十二篇,圖十八卷形勢者,雷動風舉,後發而先至,離合背鄉,變化無常,以輕疾制敵者也。

《漢志》:陰陽十六家,二百四十九篇,圖十卷陰陽,順時而發,推刑德,隨斗擊,因五行相勝,假鬼神而為助也

右《漢志》:兵技考十三家,百九十九篇省《墨子》重,入《就鞠》也。技巧者,習手足,便器械,積機關,以立攻守之勝者也。凡兵書五十三家,七百九十篇,圖四十三卷
容齋洪氏《隨筆》曰:漢成帝命任宏論次其書為四種,其權謀中有《韓信》二篇,形勢中有《項王》一篇,前後《藝文志》載之,且云:「漢興,張良、韓信序次兵法,凡百八十二家,刪取要用,定著三十五家。諸呂盜取之。」項、韓雖不得其死,而遺書可傳於後者,漢世不廢,今不可復見矣。

《隋志》:一百三十三部,五百一十二卷。

《唐志》:二十三家,六十部,三百一十九卷失姓名十四家,李筌以下不著錄二十五家。一百六十三卷

《宋三朝志》:一百八十二部,五百五十三卷。

《宋兩朝志》:三十二部,一百二十七卷。

《宋四朝志》:九十七部,八百二十八卷。

《宋中興志》:九十二家,一百單七部,一千七十四卷。

※《六韜》六卷

鼂氏曰:周呂望撰。按《漢藝文志》無此書,《梁》、《隋》、《唐》始著錄,分文、武、龍、虎、豹、犬六目,兵家權謀之書也。元豐中,以《六韜》、《孫子》、《吳子》、《司馬法》、《黃石公三略》、《尉繚子》、《李衛公問對》頒行武學,今習之,號「七書」云。按兵法,漢成帝常命任宏分權謀、形勢、陰陽、技巧為四種。今又有卜筮、政刑之說,蓋在四種之外矣。
高氏《子略》曰:《詩》曰:「維師尚父,時維鷹揚,涼彼武王。肆伐大商,會朝清明。」鄭康成稱其「天期己至,兵甲之彊,師卒之武,故今伐商,合兵以清明也。」《牧誓》曰:「時甲子昧爽,王朝至於商郊牧野。」與《詩》合也。武王之問太公曰:「何以知人心?」王時寢疾,太公負而起之,曰:「行,迫矣,勉之。」武王乃駕鶩冥之車,周旦為之御,至於孟津。大黃參連弩、大才扶胥車戰具、飛鳧赤莖白羽,以銅為首、電影青莖赤羽,以銅為首,副也。晝則為光,夜則為星、方頭鐵金追重八斤。一名鐵鉞、行馬廣二丈,二十具、渡溝飛橋廣五丈,轉關鹿盧、鷹爪方兇鐵把柄長七尺、天陣日月、斗杓,杓一左一右,一仰一背,北為天陣、地陣邱陵、水泉,有左右前後之利、人陣車馬、文武、積楹臨沖攻具、雲樓、飛樓視城中也、武沖、大櫓三軍所需,雲火萬炬火具,吹鳴箛。審此,則康成所曰「兵甲之彊、師卒之武」為可考歟,亦《詩》所謂「檀車煌煌,駟騵彭彭」者也。又考諸武王曰:「殷可伐乎?」太公曰:「天與不取,反受其咎。」武王又曰:「諸侯己至,士民何如?」太公曰:「大道無親,何急於元士!」武王又曰:「民吏未安,賢者未親,何如?」太公曰:「無故無親,如天如地。」其言若有合於《書》者。《詩》之上章曰:「保右命爾,伐大商。上帝臨女,無貳爾心。」此之謂也。
周氏《涉筆》曰:謂太公為兵家之祖,自漢人巳然,木無所稽,僅以《陰符》有託而云爾。太公遇文王事尚未足信,況談兵哉?《周詩》「鷹揚」外無他語。周公曰:「惟文王尚克修和我有夏。亦惟有若虢叔,有若閎夭,有若泰顛,有若南宮括。」「武王惟茲四人,尚迪有祿。後暨武王,誕將天威,咸劉厥敵。惟茲四人,昭武王惟冒,丕單稱德。」向使太公主柄伐商,身為大將,周公其遺之乎?《六韜》不知出何時,其屑屑共議「以家取國」,「以國取天下」,殆似丹徒布衣、太原宮監所經營者。《史記》載君臣各把鉞,斷首懸旗,以後人臆記,非實也;歸賂免囚,好事為之。而此書因著《文伐》十二節,陰賂左右,輔其淫樂,養其亂臣,與韓非所云「納費仲、奉玉版」並為一論,蓋文、武、周、召之一厄也。《管子》書載湯結女華以為陰,事曲逆以為陽,戰國諸子窺測古聖,妄誕率類此。太公舉賢尚功,周公知其有篡弒之臣,亦是後人妄以見事附合。而諸子因記殺華士,謂周公馳往救之,疏謬可笑。此書有《上賢篇》,則「六賊七害」指「抗志高節」、「輕爵位」、「賤有司」、「語無為」、「言無欲」、「虛論高議」、「窮居靜處」條居大半,全與暴亂同科。按武王既定天下,其《詩》曰「日靖四方」,其《書》曰「無有作惡」,當「丕單稱德」之世,而紛然懸賞罰,募功名,不知將何出也!此書並緣《吳起》,漁獵其詞,而綴緝以近代軍政之浮談,淺駁無可施用。蓋吳起、武侯,真答問也,故問者當其形,對者應其實,至於料六國形勢所當出,百代之下,猶可想像。而此書問答徒效之也,故務廣不務精,語脈皆不相應,讀者宜熟察也。
陳氏曰:其辭鄙俚,世俗依託也。
水心葉氏曰:自《龍韜》以後四十三篇,條畫變故,預設方御,皆為兵者所當講習。《孫子》之論至深不可測,而此四十三篇繁悉備舉,似為《孫子》義疏也。其書言「避正殿」,乃戰國後事,固當後於《孫子》。《論將》有「十過」,近於「五危」;《戰車》「十死」、《戰騎》「九敗」與《行軍》、《九地》相出入;其《勵軍》言「禮將」、「力將」、「止欲將」,《練士》各聚卒,《教戰》成三軍,又本於《吳起》。然則《孫》、《吳》固兵家所師用。至莊周亦稱「九徵」,則真以為太公所言矣。然周嫚侮為方術者,而不悟《六韜》之偽。何也?蓋當時學術無統,諸子或妄相詆訾,或偶相崇尚,出於率爾,豈足據哉!

※《司馬法》三卷

鼂氏曰:齊司馬穰苴撰。威王使大夫追論古者《司馬兵法》,而附穰苴於其中,因號《司馬兵法》。司馬遷謂其書「閎廓深遠,雖三代征伐,未能竟其義。如其文,近亦少褒矣。穰苴為區區小國行師,何暇及《司馬兵法》之揖讓乎?」
陳后山《擬御試武舉策》曰:臣聞齊威王使其大夫追論古者《司馬兵法》,附以先齊大司馬田穰苴之說,號曰《司馬穰苴兵法》。夫所謂古者《司馬兵法》,周之政典也;所謂《穰苴兵法》,太史遷之所論,今博士弟子之所誦說者也。昔周公作政典,司馬守之以佐天子平邦國,而正百官、均萬民,故征伐出於天子。及上廢其典,下失其職,而周衰矣,故征伐出於諸侯,典之用舍興壞系焉。遷徒見七國楚、漢、之戰以詐勝,而身固未嘗行道也,遂以仁義為虛名,而疑三代以文具,可謂不學矣。史稱遷博極群書,而其論如此,所謂雖多奚為者也。臣謹按:傳記所載《司馬法》之文,今書皆無之,則亦非齊之全書也。然其書曰:「禮與法表裏,文與武左右。」又曰:「殺人以安人,殺之可也;攻其國,愛其民,攻之可也,以戰去戰,雖戰可也。」又曰:「夏、冬不興師,所以兼愛民。」此先王之政,何所難乎?至其說曰「擊其疑,加其卒,致其屈,襲其規此」,穰苴之所知也,漢之所行,遷之所見,而謂先王為之乎!

※《魏武注孫子》一卷

鼂氏曰:吳孫武撰,魏武帝注。按《漢藝文志》,《孫子兵法》八十二篇,今魏武所注,止十三篇。杜牧以為武書數十萬言,魏武削其繁剩,筆其精粹,成此書云。其序略曰:「吾讀兵書戰策多矣,武所著深矣。」
水心葉氏曰:按司馬遷稱《孫子》十三篇,兩言之,而班固志《藝文》,乃言《吳孫子兵法》八十二篇。又吳起四十八篇,而今《吳起》六篇而己。又今《中庸》一篇,而《志》稱四十九篇。豈昔所謂篇者,特章次之比,非今粹書也?然遷時己稱十三篇,而劉歆、班固在其後,反著八十二篇。以《火攻》、《用閒》考之,疑孫子亦有未盡之書。然此為文字多少,其不存者自不足論。遷載孫武齊人,而用於吳,在闔閭時,破楚入郢,為大將。按《左氏》無孫武。他書所有,《左氏》不必盡有,然穎考叔、曹劌、燭之武、鱄設諸之流,微賤暴用事,《左氏》未嘗遺,而武功名章灼如此,乃更闕。又同時伍員、宰嚭,一一銓次,乃獨不及武邪?詳味《孫子》,與《管子》、《六韜》、《越語》相出入,春秋末、戰國初山林處士所為。其言得用於吳者,其徒誇大之說也。自周之盛,至春秋,凡將兵者必與聞國政,未有特將於外者。六國,時此制始改。吳雖蠻夷,而孫武為大將乃不為命卿,而《左氏》無傳焉,可乎?故凡謂穰苴、孫武者,皆辯士妄相標指,非事實。其言闔閭試以婦人,尤為奇險不足信。
高氏《子略》曰:周衰,制隳法蕩,政不克綱,強弱水貫凌,一趨於武,侈兵圖霸,干戈相尋,甚可畏也。其閒謀帥行師,命意立制,猶知篤禮信,尚訓齊,庶幾三代仁義之萬一焉耳,末殊未至於毒也。兵流於毒,始於孫武乎?武稱雄於言兵,往往舍正而鑿奇,背義而依詐。凡其言反覆,其變無常,智術相高,氣驅力奪,故《詩》、《書》所述,《韜》、《匱》所傳,至此皆索然無遺澤矣。先儒曰「無以學術殺天下後世」,是猶言學者也。吳、越交兵,勝負未決,武居其閒,豈無所以為強吳勝越者?二十年閒,闔閭既以戰死,夫差旋喪其國,方是時,武之言兵,亦知為吳計而已。成敗興亡,易如反掌,固無待於殺天下後世,兵其可以智用歟!
陳氏曰:世之言兵者祖孫武,然孫武事吳闔閭而不見於《左傳》,不知果何時人也。

※《李筌注孫子》三卷

鼂氏曰:唐李筌注。以魏武所解多誤,約歷代史,依《遁甲》,注成三卷。

※《杜牧注孫子》三卷

鼂氏曰:唐杜牧牧之注。牧以武書大略用仁義,使機權,曹公所注解,十不釋一,蓋惜其所得,自為新書爾,因備注之。世謂牧慨然最喜論兵,欲試而不得者。其學能道春秋、戰國時事,甚博而詳,知兵者有取焉。

※《陳皡注孫子》三卷

鼂氏曰:唐陳皡撰。皡以曹公注隱微,杜牧注闊,疎為之注云。

※《紀爕注孫子》三卷

鼂氏曰:唐紀爕集唐孟氏、賈林、杜佑三家所解。

※《梅聖俞注孫子》三卷

鼂氏曰:皇朝梅堯臣聖俞注,歐公為之序。
歐陽氏序曰:世所傳《孫武》十三篇,多用曹公、杜牧、陳皡注,號《三家孫子》。余頃與撰四庫書目,所見《孫子》注者尤多一有「至二十餘家」五字。武之書本於兵,兵之術非一,而以不窮為奇,宜其說者之多也。凡人之用智有短長,其設施各異,故或膠其說於偏見,然無出所謂三家者。三家之注,皥最後,其說時時攻牧之短。牧亦慨然最喜論兵,欲試而不得者,其學能道春秋、戰國時事,甚博而詳。然前世言善用兵稱曹公。曹公嘗與董、呂、諸袁角其力而勝之,遂與吳、蜀分漢而王。傳言魏之諸將出兵千里一有公字,每坐計勝敗,授其成算,諸將用之,十不失一,一有違者,兵輒敗北。故魏世用兵,悉以新書從事,其精於兵也如此。牧謂曹公於注《孫子》尤略,蓋惜其所得,自為一書,是曹公悉得武之術也。然武嘗以其術千吳王闔閭,用之西破楚,北服齊、晉而霸諸侯。夫使武自用其書,止於彊霸,及曹公用之,然亦終不能滅吳、蜀,豈武之術盡於此乎?抑用之不極其能也?後之學者徒見其書,又各牽於已見,是以注者雖多而少當也。獨吾友聖俞不然,常評武之書曰:「此戰國相傾之說也。三代王者之師,司馬九伐之法,武不及。然亦愛其文略而意深,其行師用兵、料敵制勝亦皆有法,其言甚有次序。而注者汨之,或失其意。乃自為注,凡膠於偏見者皆抉一作「挑」去,傅以己意而發之,然後武之說不汨而明。」吾知此書當與三家並傳,而後世取其說者,往往於吾聖俞多焉。聖俞為人謹質溫恭一有「仁厚而明」四字,衣冠進趨,眇然儒者也。後世之視其書者,與太史公疑張子房為壯夫何異!
《朱子語錄》曰:歐公大段推許梅聖俞所注《孫子》,看得來如何得似杜牧注底好。

※《王晳注孫子》三卷

鼂氏曰:皇朝王晳注。晳以古本校正闕誤,又為之注。仁廟時,天下久承平,人不習兵。元昊既叛,邊將數敗,朝廷頗訪知兵者,士大夫人人言兵矣。故本朝注解孫武書者,大抵皆其時人也。

※《何氏注孫子》三卷

鼂氏曰:未詳其名,近代人也。

※《吳子》三卷

鼂氏曰:魏吳起撰。言兵家機權、法制之說。唐陸希聲類次為之說。《圖國》、《料敵》、《治兵》、《論將》、《變化》、《勵士》凡六篇。
高氏《子略》曰:讀《吳子》,其說蓋與孫武截然其不相侔也。起之書幾乎正,武之書一乎奇。吳之書尚禮義,明教訓,或有得於《司馬法》者,武則一切戰國,馳騁戰爭,奪謀逞詐之術耳。武侯浮西河,下中流,喟然嘆曰:「美哉!山河之固,魏之寶也。」起言之曰:「在德不在險。德之不修,舟中之人盡敵國也。」斯言之善,質於經,求之古,奚慚焉!反覆此編,則所教在禮,所貴在禮。夫以湯、武仁義律之,起誠有閒,求之齊、魯、晉、衛、秦、楚之論兵者,起庶幾乎!

※《黃石公三略》三卷

鼂氏曰:題曰《黃石公上中下三略》。其書論用兵機權之妙,嚴明之決,明妙審決,軍可以死易生,可以存易亡。《經籍志》云「下邳神人撰」。世傳此即圮上老人以一編書授張良者。
陳氏曰:其書傅會依託也。
西山真氏《序》曰:《三略》先秦書,雖非鷹揚翁自作,要必其遺法。予嘗深味之,其言治國養民法度,與儒者指意不悖,而斂藏退守、不為物先之意,則黃、老遺言也。子房號稱善用兵,然最所得者,不過「與物推移,變化無方,因敵轉化,動而輒隨」數語耳。以此推之,則今傳於世者,子房所受書也。

※《尉繚子》五卷

鼂氏曰:未詳何人。書論兵主刑法。按《漢藝文志》有二十九篇,今逸五篇。首篇稱「梁惠王問」,意其魏人歟?
陳氏曰:六國時人。按《漢志》雜家有二十九篇,兵形勢家又有三十一篇。今書二十三篇,未知果當時本書否。
周氏《涉筆》曰:《尉繚子》言兵,理法兼盡,然於諸令,督責部伍刻矣。所以為善者,能分本末,別賓主,所謂「高之以廊廟之論,重之以受命之論,銳之以逾垠之論。」廊廟,本也;受命,所以授也;凡論令所云將事也,逾垠之論爾。視《孫子》專篇論火攻,吳起、武侯纖碎講切,蓋從容有餘矣。人主崇儉務本,均田節斂,明法稽驗為之主本,無蔓獄,無留刑,故曰:「兵,兇器;爭,逆德。」「事必有本,以武為植,以文為種,武為表,文為里。」「文視利害,辨安危,武犯強敵,力攻守。」不攻無過之城,不殺無罪之人。「夫殺人之父兄,利人之財貨,臣妾人之子女,此皆盜也。」其說雖未純王政,亦可謂窺本統矣。古者什伍為兵,有戰無敗,有死無逃。自春秋、戰國來,長募既行,動輒驅數十萬人以赴一決,然後有逃亡不可禁,故《尉繚子·兵令》,於誅逃尤詳。世傳張魏公建壇拜曲端為大將,端首問魏公:「見兵幾何?」魏公曰:「八十萬人。」端曰:「須是斬了四十萬人,方得四十萬人用。」端所言果如是,固覆軍、失地、殺身之道也。夫分數豈專在殺哉!此念熏烝,決不能興起輯睦,吸引安祥。而《尉繚子》亦云:「善用兵者,能殺卒之半,其次殺其十三,其下殺其十一。能殺其半者威加海內,殺十三者力加諸侯,殺十一者令行士卒。」筆之於書,以殺垂教,孫、吳却未有是論也。

※《張橫渠注尉繚子》一卷

鼂氏曰:皇朝張載撰。其辭甚簡。蚤年喜談兵,後謁范文正,文正愛其才,勸其學儒,載感悟,始改業。此殆少作也。

※《武侯十六策》一卷

鼂氏曰:蜀諸葛亮孔明撰。《序》稱:「謹進便宜十六事:一治國,二君臣,三視聽,四納言,五察疑,六治民,七舉措,八考黜,九治軍,十賞罰,十一喜怒,十二治亂,十三教令,十四斬斷,十五思慮,十六陰察。」陳壽錄孔明書,不載此策,疑依託者。

※《庾袞保聚圖》一卷

鼂氏曰:晉庾袞撰。《晉書·孝友傳》載袞字叔褒。齊王冏之倡義也,張泓等掠陽翟,袞率眾保禹山,泓不能犯。此書序云:「大駕遷長安,時元康三年已酉,撰《保聚壘議》二十篇。」按冏之起兵,惠帝永寧元年也;帝遷長安,永興元年也,皆在元康後。且三年歲次實癸丑,今云已酉,皆誤。

※《李衛公問對》三卷

鼂氏曰:唐李靖對太宗問兵事。史臣謂李靖《兵法》,世無完書,略見於《通典》。今《對問》出於阮逸家,或云逸因杜氏附益之。
陳氏曰:亦假託也。文辭淺鄙尤甚。今武舉以七書試士,謂之《武經》,其閒《孫》、《吳》、《司馬法》或是古書,《三略》、《尉繚子》亦有可疑,《六韜》、《問對》偽妄明白,而立之學官,置師、弟子伏而讀之,未有言其非者,何也?何薳《春渚紀聞》言,其父去非為武學博士,受詔校七書,以《六韜》、《問對》為疑,白司業朱服。服言此書行之已久,未易遽廢。遂止。後為徐州教授,與陳師道為代,師道言,聞之東坡,世所傳王通《元經》、關子明《易傳》及李靖《問對》皆阮逸偽撰,逸嘗以草示奉常公云。奉常公者,老蘇也。
按:《四朝國史·兵志》,神宗熙寧閒,詔樞密院曰:「唐李靖《兵法》,世無全書,雜見《通典》,離析訛舛,又官號物名,與今稱謂不同,武人將佐,多不能通其意。令樞密院檢詳官與王震、曾敀、王白、郭逢原等校正,分類解釋,令今可行。」豈即此《問答》三卷邪?或別有其書也?然晁、陳二家以為阮逸取《通典》所載附益之,則似即此書。然神宗詔王震等校正之說既明見於《國史》,則非逸之假託也。

※郭元振《安邊策》三卷

鼂氏曰:唐郭元振撰。以總兵進攻、聚眾退守,不可無權謀,乃著此書。故舊題曰《定遠安邊策》。

※李臨淮《武記》

鼂氏曰:唐李光弼撰。其書凡一百二章。末云:「呂望志廓而遠,孫武思幽而密,黃石寬而重斷,吳起嚴而貴勇,墨翟守而無攻,老聃勝而不美,今擇其精要,雜以愚識,為一家書。」一本題曰《統軍靈轄寶秘策》。或云光弼從事張參所纂。

※《閫外春秋》十卷

陳氏曰:唐少室山布衣李筌撰。起周武王勝殷,止唐太宗擒竇建德,明君良將,戰爭攻取之事。天寶二年上之。

※《風后握奇經》一卷

陳氏曰:永嘉薛士龍季宣校定。自晉馬隆三百八十四字,《續圖》三百十五字,合標題七百字。又有馬隆贊述,多所發明,並寫陳圖於後。馬隆本「奇」作「機」。
高氏《子略》曰:《風后握奇經》三百八十四字,其妙本乎奇正相生,變化不測,蓋潛乎伏羲氏之畫,所謂天、地、風、雲、龍、鳥、蛇、虎,則有為八卦之象明矣。蓋注「奇」讀如奇耦之奇,則尤可與《易》準。諸儒多稱諸葛武侯八陣、唐李衛公六花,皆在乎此。唐裴緒之論,又以為六十四卦之變,其出也無窮。若此,則所謂八陣者,八卦之統爾。焦氏《易》學,卦變至於四千九十有六,奇正相錯,變化無窮,是可以名數該之乎?然觀太公《武韜》,且言牧野之師,有天陣,有地陣,此固出於《握奇》;而又有人陣焉,此又出於天、地之外者,非八陣、六花所能盡也。獨孤及作《風後八陣圖記》,有曰:「黃帝順煞氣以作兵法,文昌以命將,風後握機制勝,作為陣圖。故八其陣,所以定位;衡抗於外,軸布於內,風雲負其四維,所以備物也;虎張翼以進,蛇向敵而蟠,飛龍翔鳥,上下其勢,所以致用也。至若疑兵以固其餘地,游軍以按其後列,門具將發,然後合戰,弛張則二廣迭舉,掎角則四奇皆出。圖成樽俎,帝用經略,北逐獯鬻,南平蚩尤。遺風冥冥,神機未昧。項籍得之霸西楚,黥布得之奄九江,孝武得之攘匈奴。唐天寶中,客有得其遺制於黃帝書之外篇,裂素而圖之。」按魚復之圖,全本於《握機》,賾其妙、窮其神者,武侯而己。獨孤乃以為項、黥、武帝得之,未之思歟!

※《人事軍律》三卷

鼂氏曰:皇朝符彥卿撰。其序言「兵者多雜言陰陽,殊不知往亡宋捷,甲子胡興,鵝入梟集,翻成吉兆。故此但述人事」云。或以為唐燕僧利正撰。

※《神武秘略》十卷

鼂氏曰:皇朝仁宗御撰。纂古今兵書戰策及書史成敗之跡,類權謀、形勢、陰陽、技巧,凡四門,三十篇。

※《三朝武經聖略》十卷

鼂氏曰:皇朝曾公亮丁度撰。寶元中,西邊用兵,朝廷講武備。是時,洙奉詔編祖宗任將、用兵、邊防事跡,分二十門。
陳氏曰:凡十七門。後五卷為奏議。《中興書目》云十卷,李淑《書目》十五卷,今本與《邯鄲》卷數同。

※《武經總要》四十卷

鼂氏曰:皇朝曾公亮、丁度撰。康定中,朝廷恐群帥昧古今之學,命公亮等採古兵法及本朝計謀方略,凡五年,奏御。制度十五卷,邊防五卷,故事十五卷,占候五卷。御為製序。
巽岩李氏曰:昔杜君卿取前世用兵故事,分一百三十餘門,編入《通典》。國朝修《經武要略》亦承用之,但微有附益耳。

※《百將傳》十卷

鼂氏曰:皇朝張預公立撰。預觀歷代將兵者所以成敗,莫不與孫武書相符契,因擇良將得百人,集其傳成一書,而以武之《兵法》題其後,上之。
陳氏曰:每傳必以《孫武兵法》斷之。

※《兵要望江南》一卷

鼂氏曰:題云黃石公以授張良者。按其書雜占行軍吉兇,寓聲於《望江南》詞,取其易記憶。《總目》云:「武安軍左押衙易靜撰。」蓋唐人也。

※《倚馬立成法》二卷

鼂氏曰:唐李淳風撰。兵行占候之書也。淳風,太宗時人,而此書起九宮法,至貞元六年庚午,假託以行其書耳,非淳風真本也。

※《三略素書解》一卷

陳氏曰:呂惠卿吉甫撰。

※《熙寧收復熙河陣法》三卷

陳氏曰:觀文殿學士九江王韶子純撰。

※《武經龜鑒》二十卷

陳氏曰:保平軍節度使王彥撰。隆興御製序。其書以《孫子》十三篇為主,而用歷代事證之。

※《渭南秘訣》一卷

陳氏曰:昭武謝淵得之於瀘州。蓋武侯八陣圖法也,為之注釋而傳於世。

※《補漢兵制》一卷

陳氏曰:錢文子撰。

※《西漢兵制》一卷

陳氏曰:建安王珨器之撰。

※《制勝方略》三十卷

陳氏曰:修武郎楊肅德欽撰。自《左氏傳》而下迄於陳、隋用兵事跡。慶元丁巳序。

※《漢兵論》一卷

※《辨疑》一卷

陳氏曰:姑蘇潘夢旂天錫撰。

※《修城法式條約》二卷

陳氏曰:判軍器監沈括、知監丞呂和卿等所修敵樓、馬面、團敵式樣,並申明條約,熙寧八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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