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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糾謬/卷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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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新唐書糾謬
卷十一
吳縝 北宋
卷十二

十一曰載述脫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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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王傳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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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宗諸子傳》内,憲宗子衡王憺。今案《憲宗諸子鄜王憬傳》云:「長慶元年始王,與瓊、沔、婺、茂、淄、衢、澶七王同封。」又《穆宗紀》長慶元年三月:「戊午,封弟憺衢王。」然則憺之所封衢也,而書為「衡」,則誤矣。

唐義識字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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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主傳》:「太宗女豫章公主下嫁唐義識。」今案《唐儉傳》及《宰相世系表》皆作「善識」,然則「義」字誤矣。

常山及薛譚字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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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主傳》:「明皇帝女常山公主下嫁薛譚。」今案《薛稷傳》作「恒山公主嫁薛談。」且唐自穆宗以後始諱恒,方明皇帝時,未當避也。譚、談二字,未知孰是。

程處亮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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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主傳》:「太宗女清河公主,名敬,字德賢,下嫁程懷亮,薨麟德時,陪葬昭陵。懷亮,知節子也,終寧遠將軍。」今案《程知節傳》云:「子處亮尚清河公主。」其名不同,未知孰是。且處亮所終之官,當載于知節本傳之後,今載于此,不唯重複,且失其所附也。今若於《公主傳》則曰:「下嫁程處亮,知節子也,薨麟德時,陪葬昭陵。」於《知節傳》則曰:「子處亮尚清河公主,終寧遠將軍。」如此豈不兩得其所乎?

韋倫傳記襄州事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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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韋倫傳》云:「擢商州刺史、荆襄道租庸使。襄州禆將康楚元亂,稱東楚義王,刺史王政弃城遁。賊南襲江陵,絶漢沔餉道。倫調兵屯鄧州,厚撫降賊。冦益怠,乃繫禽楚元以獻,收租庸二百萬緡。召為衛尉卿,俄兼寧、隴二州刺史。乾元中,襄州亂,詔倫為山南東道節度使。而李輔國方恣横,倫不肯謁,憾之,中罷為秦州刺史。」今案《肅宗紀》乾元二年【己亥】:「八月乙巳,襄州防禦將康楚元、張嘉延反,逐其刺史王政。九月甲子,張嘉延陷荆州。」;十二月:「乙巳,康楚元伏誅。」;上元元年【庚子】:「四月戊申,山南東道將張維瑾反,殺其節度使史翽。嵗己未,來瑱為山南東道節度使,以討張維瑾。」又案《杜鴻漸傳》:「乾元二年,襄州康楚元等反,商州刺史韋倫平其亂。」然則《倫傳》所言康楚元作亂,而倫所討平者,正《肅宗紀》及《杜鴻漸傳》所云乾元二年事也。至次年上元元年張維瑾事,即自命來瑱討之矣。今傳乃先叙楚元作亂,討平訖,始又云乾元中襄州亂如此。即不知康楚元作亂是何年,而乾元中襄州亂一節是何事,以此參考,即見差謬矣。

嚴善思傳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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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善思傳》:「譙王重福敗,善思坐闗通論死,吏部尚書宋璟、户部郎中李邕薄其罪,給事中韓思復固請,乃流静州。」今案《睿宗紀》及《宰相表》、《宋璟傳》,景雲元年八月,重福以反伏誅,是時璟以檢校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則是宰相也。今捨璟宰相不書,而載其檢校官,是捨大而録小,其誤一也。又《李邕傳》云:「重福謀反,邕與洛州司馬崔日知捕支黨,遷户部員外郎。玄宗即位,召為户部郎中。」則是重福反時,邕未為户部郎中。其誤二也。

王同皎傳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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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同皎傳》云:「尚太子女安定郡主,帝即位,主進封公主。」【太子即中宗也。】今案《公主傳》云:「安定公主始封新寧。」又《新都公主傳》云:「神龍元年,與長寧、新寧、義安、安樂、新平五郡主皆進封。」然則當同皎初尚郡主之時,止是新寧郡,非安定郡。至中宗復位之後,方進安定公主,《同皎傳》誤也。當云尚太子女新寧郡主,帝復位,主進封安定公主。【其「安定」或作「定安」,二號不同,未知孰是】

狄仁傑傳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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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狄仁傑傳》云:「聖厯三年卒。」今案《本紀》,聖厯三年五月癸丑改元久視,而仁傑以九月辛丑卒,當書為久視元年卒。

宰相世系表脫漏不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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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惟謙相中宗,而《于氏表》不載,下皆倣此。

  鄭綮相昭宗。

  武什方相武后。

宰相世系雖有名而計目中脫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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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馮【字季輔】相太宗、高宗,《高氏表》有宰相五人,而止計四人,漏此一名。

寧王傳漏臨淄王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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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王憲傳》云:「長夀二年,降王夀春,與衡陽、巴陵、彭城三王同封。」今案《武后紀》長夀二年臘月:「丁卯,降封皇孫成器【即寧王憲也】為夀春郡王,恒王成義衡陽郡王,楚王隆基臨淄郡王,衛王隆範巴陵郡王,趙王隆業彭城郡王。」然則此封乃王也。在《憲傳》當云「與衡陽、臨淄、巴陵、彭城四王同封。」今止云三王者,脫誤也。或曰臨淄即明皇帝,史家不欲列之降封之數,故止書三王,此說非也。

武后所撰字闕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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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后傳》云:「作曌、𢘑 、埊、𠀑、囝、○、𠁈、𠡦、圀、𥠢、𤯔、𠁉、𨧭十有二文。」今案集韻■作■■作■■作■外又有■【人】■【授】■【初】■【生】■【國】■【聖】■【證】共十九字,然則不止十二文也

杜悰傳漏拜司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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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悰傳》云:「懿宗立未幾,册拜司空,封邠國公,以檢校司徒為鳯翔節度使。」今案《懿宗紀》及《宰相表》,皆云咸通三年二月庚子,悰守司空;十月丙申,悰為司徒。四年閏六月,悰檢校司徒、同平章事、鳯翔節度。然則本傳漏其正拜司徒一節也。

南蠻傳漏李福敗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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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福傳》云:「蠻侵蜀,詔福持節宣撫,即拜劔南西川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與蠻戰,敗績,貶蘄王傅,分司東都。」今案《南蠻傳》,止有李福械繫南蠻清平官董成等一事外,並無入冦成都敗福兵之事。然則《福傳》所書得實,《南蠻傳》則脫漏矣。

韓建害諸王紀書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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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宗紀》乾寧四年:「八月,韓建殺通王滋、沂王禋、韶王、彭王、嗣韓王、嗣陳王、嗣覃王、嗣周、嗣延王戒丕、嗣丹王允。」【凡九王】今案《通王滋傳》云:「建乃將十一王并其屬至石隄谷殺之。」十一王謂通王滋、沂王禋,【昭宗子】韶王【失名】彭王惕,【憲宗子】嗣韓王【失名】嗣陳王【失名】嗣覃王、嗣周、嗣延王戒丕嗣丹王允睦王【倚懿宗子】濟王【失名】今《紀》中止載九王而不記睦濟二王盖脫誤也。

裴行立傳漏平李錡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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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行立傳》云:「行立重然諾,學兵有法,母亡,泣血幾毁,以軍勞累授沁州刺史。」今案行立即李錡甥,其授沁州刺史,以平錡功也。事見《李錡傳》。今本傳遺其平錡之功,止云以軍勞累授沁州刺史,殊未盡其事也。

裴行立授泌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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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錡傳》云:「擢裴行立泌州刺史。」今案《裴行立本傳》云:「授沁州刺史。」又《地理志》云:「泌州本昌州,武德五年更名唐州。天祐三年,朱全忠徙治泌陽,表更名。」然則是天祐三年方有泌州之名,而元和之初未有泌州。以此見書為沁者得其實,而「泌」字誤也。

王志愔傳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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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志愔傳》云:「上所著《應正論》,又言漢成帝甥昭平君殺人,以公主子廷尉上請。」今案《漢書》,此乃武帝時,言成帝,誤也。

膠東郡王道彦傳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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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膠東郡王道彦傳》曰:「太宗問大臣曰:『盡王宗子於天下,可乎?』封德彞曰:『漢所封惟帝子,若親昆弟,其屬逺,非大功不王。如周郇滕、漢賈澤,尚不得茆土,所以别親疏也。』」今案周之郇、滕,漢之賈澤,皆嘗封國有土,安得謂之尚不得苑土乎?此葢因《舊書》之文而誤易之耳。《舊書》則曰:「兩漢已降,惟封帝子及親兄弟若宗室疎逺者,非有大功,如周之郇、滕,漢之賈、澤,並不得濫封,所以别親疏也。」葢謂宗室屬疏者,須有功如郇、滕、賈、澤,乃可得封云爾。今《新書》乃謂漢非大功不王,至如周郇、滕、漢賈澤雖宗室,然以無功尚不得苑土,則悮矣。殊不知郇、滕、賈、澤,皆封國有土者也。

孔潁逹傳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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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潁逹傳》云:「太宗問:『孔子稱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有若無,實若虛,何謂也?』對曰:『此聖人教人謙耳。』」今案《論語》,此乃曾子之語,非孔子所言也。太宗誤問而潁逹誤對,史臣誤書也。

温曦尚涼國公主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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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彦博傳》云:「曾孫曦尚涼國長公主。」今案《公主傳》,止有睿宗女涼國公主,下嫁薛伯陽,非温曦也。然睿宗女内又有荆山公主,亦下嫁薛伯陽,此二者未知孰是,無乃涼國實嫁温曦,而史誤作伯陽乎?若以為然,又《薛稷傳》云:「伯陽,稷之子,尚仙源公主」即涼國舊封。此又似非誤,無乃尚荆山者即温曦乎?二者雖不可得而推,然必有一誤矣。

李道古迫逐柳公綽及誣李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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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道古傳》云:「柳公綽鎮鄂岳,為飛譖上聞,憲宗欲代之。會道古自黔中觀察使入朝,乃代公綽,倍道入其軍,公綽惶遽出,財貲皆被奪。李聽守安州,未嘗敗,道古誣逐之。」今案《柳公綽傳》止云元和十一年為李道古代還,除給事中,並無被飛語及道古迫逐之事。又《李聽傳》云:「徙安州,會觀察使柳公綽方討蔡,以聽典軍一二咨之,聲振賊中,召為羽林將軍。」亦無道古誣逐之事,其記事者脫誤歟?

賈至傳漏弃汝州貶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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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賈至傳》:「坐小法貶岳州司馬,寳應初,召復故官。」   今案至本傳述王去榮殺人事,乃至德二載已後,乾元元年二月已前事也。其傳中自後更無事,止是貶岳州司馬,後遂言寳應初召復故官。且至德二載嵗在丁酉,乾元元年嵗在戊戌,二年歲在己亥,至寳應元年嵗在壬寅。而《肅宗紀》云:「乾元二年,九節度之師潰于滏水,東京留守崔圓、河南尹蘓震、汝州刺史賈至奔于襄鄧。」案崔圓留東都,王師之敗相州,圓懼,委東都,奔襄陽,詔削階封,尋召拜濟王傅。又《蘓震傳》云:「震為河南尹,九節度兵敗,震與留守崔圓奔襄鄧,貶濟王府長史,起為絳州刺史。」然則至之貶岳州司馬,正當至德、乾元之際。其貶岳州,即坐弃汝州而出奔之故也。本傳既漏其為汝州刺史一節,又失其為岳州司馬之因,止云坐小法而已。若以《肅宗紀》乾元二年崔圓、蘇震事考之,則其貶岳州之事昭然可見。

劉蕡陳少游傳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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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蕡傳》云:「號曰北司,凶醜朋挻,外群臣内,掣侮天子。」《陳少游傳》云:「佶但諸史,如江鄂州。」今案「外群臣」字句内及「佶但諸史」句内,必皆有脫字。

李晟世系脫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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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晟傳》云:「詔為晟立五廟,追賁髙祖芝已下。」今案《宰相世系表》,晟上世名止及曾祖嵩而不及芝,亦闕文也。

袁朗傳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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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朗傳》云:「秦王有主簿薛收、李道玄。」今案太宗文學館學士,姓名中止有主簿李玄道,而無李道玄,且又玄道自有本傳甚明,此作道玄葢誤也。

長孫無忌傳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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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齊聃傳》云:「長孫無忌死,家廟毁頓,齊聃言於帝,詔復獻公官,以無忌孫延主其祀。」今案無忌本傳,則全無復獻公官及以延主祀之事,止有上元元年以孫元翼襲封事。又案《宰相世系表》,延即無忌孫,而元翼則是曾孫。如此,則無忌本傳脫此一事明矣。

崔戎傳脫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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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戎傳》云:「玄暐從孫也。」今案《宰相世系表》,戎乃玄暐四世從孫也。

韓曅滉之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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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伾傳》云:「韓曄,滉族子。」《韓皋傳》以曄為皋從弟。今案《宰相世系表》,則韓滉與洄乃親兄弟,而皋則滉之子,曄則洄之子。然則曄為皋從弟是也。而《王伾傳》以為滉族子,則誤矣。

大厯十二年秋雨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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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滉傳》:「大厯十二年秋,大雨,害稼十八。」今案《五行志》,無此異,乃漏書也。

邢文偉傳闕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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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文偉傳》云:「武后時累遷鳯閣侍郎,兼弘文館學士。載初元年為内史。」今案《本紀》永昌元年十月:「丁卯,鳯閣侍郎邢文偉同鳯閣鸞臺平章事。」;載初元年一月:「戊子,王本立罷。邢文偉為內史,岑長倩、武承嗣同鳳閣鸞台三品,鳳閣侍郎武攸寧為納言。」今傳中不載其為平章事,止自鳯閣侍郎為内史。况弘文館學士,職之細者,尚且記之,平章事則反不書,盖闕文。

西河公主傳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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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順宗女西河公主,始封武陵郡主,下嫁沈翬,薨咸通時。今案郭子儀孫銛傳略云:「尚西河公主,長慶三年暴卒,太后遣使案問發疾狀,久乃解。初,西河公主降沈氏,生一子,銛無嗣,以沈氏子銛嗣。」然則西河公主又有再嫁郭氏一事,而本傳不載,乃闕文也。

李光顔立功漏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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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光顔傳》云:「從高崇文平劍南。」今案《高崇文傳》云:「光顔以後期懼罪,請深入自贖,故有功。」今本傳不言,盖脫漏也。

諸王有傳而無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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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宗諸子傳》中如夏悼王一、儀王璲、懷思王敏之類,皆有傳而無録。今案自宗室以下諸王,其間有早夭無後,或雖有名而無事者,多不入錄,其稍有記述者皆有録,此似例也。今夏悼王、儀王、懷王之類,亦略有紀叙而不入錄,未知其說。

隱太子傳李軌事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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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隱太子傳》云:「涼州人安興貴殺李軌,以衆降。」今案《李軌傳》:「安脩仁、興貴執軌送之,斬於長安。」又案《髙祖紀》武德二年五月:「庚辰,涼州將安脩仁執李軌以降。」然則非興貴殺軌也。

貞觀四年日食及火紀志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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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宗本紀》貞觀四年正月:「丁夘朔,日有食之。癸巳,武德殿北院火。」【《五行志》記「武德殿北院火」同。】今案《天文志》則云「閏正月丁卯朔」,盖《紀》及《五行志》皆脫「閏」字也。

蜀王愔傳漏晉王治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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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宗紀》云:「貞觀五年二月庚戍,封子愔為梁王,貞漢王,惲郯王,治晉王,慎申王,囂江王,簡代王。」是同封者六王。今《蜀王愔傳》止云五王,盖脫「晉王治」一名也。

李子和傳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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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子和傳》云:「武德元年,獻款。五年,從平劉黒闥有功,拜右武衛將軍。十一年,為婺州刺史。」今案武德止於九年,今此云十一年,疑是貞觀十一年,而脫「貞觀」二字也。

霍王傳證本紀脫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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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王元軌傳》云:「武德六年,始王蜀,與豳、漢二王同封。」今案元軌在《高紀》武德六年,八年書為元璹,疑紀傳不脫,即誤,已有說見别篇外,武德六年止書云,封子元璹為蜀王,元慶漢王,止有二王而已,未嘗有所謂豳王者。今《傳》所云豳、漢二王者,漢則元慶,【本傳云始王漢,後改封陳,又封道,是為道孝王也。】豳則鳯也。今六年《本紀》止書封元璹、元慶為蜀漢二王,而不書鳯,在本傳則云二王同封,疑《本紀》漏鳯一名也。

髙祖誤書戰地及漏書四將被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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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紀》武德二年:「十二月,永安王孝基及劉武周戰于下邽,敗績。」今案孝基及劉武周、劉世讓、唐儉、獨孤懷恩等傳并《太宗紀》考之,是時武周寇陷并州,十月,寇晉州,而夏縣人吕崇茂殺縣令,反以應之。孝基奉詔討崇茂,攻夏縣,軍城南,而賊將尉遲敬德至,與崇茂夾攻官軍,大敗之,執孝基等四人。然則是時孝基在攻夏軍中,無縁在下邽與劉武周戰。且又案諸傳,孝基與賊止有夏縣,一戰而敗,遂被執,而紀全不書。况武周自入冦,止到晉、絳、蒲、澮之境,即未嘗渉河而南。此云「戰于下邽」,盖誤也,乃夏縣耳。其孝基等四將,戰敗被執,此本傳云始王豳,後改封虢,是為虢荘王也。不書,亦闕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