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堂災手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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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堂災手詔
作者:高宗武皇后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96

朕君臨紫極,撫育蒼生,普該有識之流,為啟無疆之福,神宮之後,式建尊容。頃緣內作工徒宿火,誤燒麻主,遂涉明堂。朕昧旦憂勤,不遑寢食,慮虧至道,未副天心,內省厥躬,伏增寅畏。槐省棘署,眾僚庶尹,宜竭乃誠,各揚其職。內作工匠,可即放還。刺史縣令,風化之首,宜矜恤鰥寡,敦勸農桑。均平賦役,省察奸盜,裏閈妖訛,尤當禁止,遠近冤訟,令早決斷,見禁囚徒,速為處分,老病之色,征鎮之家,亦令州縣加意撫存。諸作非要切者,量事宜停。所司供進之物,並宜節減。其長才廣度,沈跡下僚,據德依仁,韜聲幽閉,懷輔佐之器,乏知己之容,宜令京官職事五品以下,及刺史上佐縣令,量各準狀薦舉。仍遣內外文武百官九品以上,各上封事,極言正議,無有所隱。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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