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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相國論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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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相國論事集 
蔣偕彙編 李絳奏議論諫
舊本題曰《李深之文集》,唐李絳撰。深之,絳字也,隴西人。擢進士。補渭南尉。歷中書門下平章事。事跡具《新唐書》本傳。今考其書,乃唐史官蔣偕編絳奏議之文與論諫之事。雖以集名,實魏徵《諫錄》之類也。前有大中五年偕《自序》,稱今中執法夏侯公授余以公平生所論諫,凡數十事。其所爭皆磊磊有直臣風概,讀之令人激起忠義。始自內廷,終於罷相,次成七篇,著之東觀,目為《李相國論事集》云云。其說本明。此本標題,殆後人傳寫所妄改歟。《偕序》稱七篇,今佚其一。所存惟為翰林學士時四十六事,為戶部侍郎時四事,為宰相時十五事,其六十五條。敘事樸拙,頗乏文采。謝狀、賀表之類,雜錄其間,多與論諫無關。又「批答賀屏風」一條、「宣示李栻密疏」一條、「盛夏對宰臣」一條,皆憲宗之事,尤與絳無涉。編次蕪雜,亦乖體例。然遺聞舊事,紀錄頗詳。多新、舊《唐書》所未載,亦足以備考核。王楙《野客叢書》引其「救鄭絪」一條、「論采擇良家子」一條,謂足補《唐書》之疏。葉夢得《避暑錄話》引其「論吐突承璀安南寺碑樓」一條,訂《唐書》之誤。是亦有裨史事之一證矣。《陸遊集》有此書《跋》,稱舊有兩本,其一本七卷,無《序》;其一本一卷,史官蔣偕作《序》。以《序》考之,偕所序蓋七卷者。今一卷之本未見,而此為七卷之殘本,乃有《偕序》。豈後人以《遊跋》更正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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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和二年四月,以監察御史選充翰林學士。未幾,改主客員外郎,依前充學士。逾年,轉司勛員外郎。年來改本司郎中,依前充學士。自始直內署,周旋凡五年,不獨以文章號令為應職,意欲極直諫之道,開天子之耳目,致生人於仁壽,以為己任。是時因抗言論事,面命授中書舍人,賜之金紫。時憲宗固以為南司,大用矣。不逾年,自戶部侍郎遂平大政。其後二十年間,崇踐中外,卒以剛鯁,致奸兇之大禍。大中初,有詔史官差第元和間相臣五人、將臣五人,將命圖形以補淩煙二十四人之次,有司即以公之名跡列在選中,及上奏,獨公之名留中不報。噫!自古忠臣不得其死者,自兩漢王嘉、李固,至西晉張華,如國朝褚河南、裴河東之類,剛毅不回,有類公之遺烈。於公之生,(此下似有脫文)今中執法夏侯公,乃授余以公平生所論諫,凡數十事。其所爭,皆磊磊有直臣風概,讀之令人激起忠義。始自內庭,迄於罷相,次成七篇,著之東觀,目為《李相公論事集》。下以楷模於後代,上以顯元和聖后納諫之德。昇平之運,可惜其致云爾。大中五年辛未歲冬十月,史臣蔣偕序。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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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卷一 論李锜財產請代浙西百姓租稅狀 論請驛遞赦書狀 請立皇太子狀 謝宣慰狀 論安國寺不合立聖德碑狀 上問德賢興化事對 造屏風事 進歷代君臣事跡五十余狀 批答宰相等賀忠諫屏風 論裴均進銀器狀
  • 卷二 學士謝狀 論柳公綽事 論裴武事 論鄭絪事 論白居易事 論國學疏 論諫諍事 奏事上怒旋激賞事 論中尉不當統兵出征疏
  • 卷三 上令宣示邪人事 論讒毀事 論鎮州事宜 上鎮州事 又上鎮州事 論盧從史請用兵事 澤潞事宜 澤潞節度使 張茂昭
  • 卷四 論易定事宜 鎮州淮西事宜 論內庫錢帛 論量放旱損百姓租稅 請揀放後宮人 論德音事 賀德音狀 謝宣慰狀 又謝宣慰狀 謝密賜宣勞狀 論許遂振進奉請驛遞送至上都狀 論不召對疏 延州事宜 論簡勘楊憑家產狀
  • 卷五 憲宗出遊畋獵中罷 論王鍔加平章事 論天地祭器敝惡 論任賢事 上言承璀事 上處分舊例戶部有進奉事 論戶部闕斛斗 論元義方事 論太平事 論魏博 論朋黨事
  • 卷六 論鹽鐵月進 論京西京北兩神策鎮遏軍事 上言德宗朝事 論邊事 夏中對宰臣 上言外戚事 上言開元天寶事 上言須惜官 論擇采事
  • 遺文 論劉從諫求為留後疏 論僕射中丞相見儀制疏 論回鶻請昏 論於季友尚主 論尚德 論徙受降城 論備回鶻 兵部尚書王紹神道碑 太清宮觀紫極舞賦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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