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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第52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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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彙編 藝術典 第五百二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博物彙編 第五百二十三卷
博物彙編 藝術典 第五百二十四卷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五百二十三卷目錄

 醫部總論三

  吳文定公家藏集醫僧庸妄治病速死

  醫學集成醫學須會群書之長

  九靈山房集醫儒同道

  大學衍義補國設醫學

  本草衍義醫有八要

  本草類方醫不可用孟浪

  徐春甫古今醫統慎疾慎醫 古醫十四科 時醫 巫醫 名醫 儒醫

   五難 醫喻政 論醫 裒方書 一理貫通 鍼灸藥三者備為醫之良 庸醫速報

  醫業不精反為夭折 用藥活法

  王肯堂證治準繩通論

  李梴醫學入門習醫規格

  龔廷賢萬病回春醫家十要 病家十要 醫家病家通病

  陳實功外科正宗醫家五戒十要

  小兒衛生總微論方醫工論

  李中梓醫宗必讀不失人情論 行方智圓心小膽大論

  繆雍希本草經疏祝醫五則

  喻昌醫門法律治病

  寓意草先議病後議藥 議病式

  日知錄論醫

藝術典第五百二十三卷

醫部總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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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吳文定公家藏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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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僧庸妄治病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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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汝中,嘗病脾胃鬱火之證,求治於盛用美。診其脈 曰:「如此治可生,如彼治即死,如此治可以少生,如彼 治則致速死。」既而治之汝中,遲其效。或以浮屠善醫 薦者,汝中惑其說,遂求治,飲其藥,嘔血一升而死。噫! 醫以用藥,藥以攻病,病不能去,而反以致死,則何以 醫藥為哉?彼浮屠者,乃庸妄人也,目不識醫經,口不 辨藥性,指不察脈候,人之虛實,病之新久,一切置之 不問,而惟毒藥攻擊,其殺人蓋亦多矣。今予咎汝中 之不善擇醫而致速死,特書此以為世人輕服藥者 之戒。

醫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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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須會群書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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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之為道,非精不能明其理,非博不能至其約。是故 前人立教,必使之先讀儒書,明《易》理、《素》《難》《本草》《脈經》 而不少略者,何也?蓋非《四書》無以通義理之精微,非 《易》無以知陰陽之消長,非《素問》無以識病,非《本草》無 以識藥;非《脈經》無以從診候而知寒熱虛實之證。故 前此數者,缺一不可。且人之生命至重,病之變化無 窮,年有老幼,稟有厚薄,治分五方,令別四時,表裏陰 陽寒熱,須辯臟腑,經絡氣血,宜分六氣之交傷,七情 之妄發,運氣變遷不常,製方緩急尤異。更復合其色 脈,問其起居,證有相似,治實不同,聖賢示人,略舉其 端而已。後學必須會群書之長,參所見而施治之,然 後為可。

九靈山房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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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儒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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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戴叔明曰:「醫以活人為務,與吾儒道最切近。自 《唐書》列之技藝,而吾儒不屑為之。世之習醫者,不過 誦一家之成說,守一定之方,以幸病之偶中,不復深 為探索,上求聖賢之意,以明夫陰陽造化之會歸。又 不能博極群書,採擇眾議,以資論治之權變,甚者至 於屏棄古方,附會臆見,展轉以相迷,而其為患不少」 矣。是豈聖賢慈惠生民之盛意哉。

大學衍義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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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設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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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世之業醫者,挾技以診療,則有之矣,求其從師以 講習者何鮮也。我太祖內設太醫院,外設府州、縣學, 而以「醫學」為名,蓋欲聚其人以請幫助識別此字。「學既成而試之,然 後授以一方衛生之任」,由是進之為國醫,其嘉惠天 下生民也至矣。間嘗考成周所以謂之「醫師」,國朝所 以立為醫學之故,精擇使判以上官,聚天下習醫者, 俾其教之養之,讀軒、岐之書,研張、李之技,試之通而 後授之職,因其長而專其業,稽其事以制其祿,則天 下之人皆無夭閼之患,而躋仁壽之域矣。是以醫為 王政之一端也。

本草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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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有八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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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病有八要,八要不審,病不能去;非病不去,醫無可 去之術也。故須辨審八要,庶不有誤。其一曰虛,五虛 是也。脈細、皮寒、氣少、前後泄瀉、飲食不進,此為五虛二曰實,五實是也。脈盛、皮熱、腹脹、前後不通、悶瞀,此 五實也。三曰冷,臟腑受其積冷是也。四曰熱,臟腑受 其積熱是也。五曰邪,非臟腑正病也。六曰正,非外邪 「所中也。七曰內病,不在外也。八曰外病,不在內也。」既 先審此八要,參之六脈,審度所起之源,繼以望、聞、問、 切,何有不可治之疾也。

本草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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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不可用孟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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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用藥如用刑,誤即便隔死生。然刑有司,鞫成然後 議定,議定然後書罪。蓋人命一死,不可復生,故須如 此詳謹,用藥亦然。今醫者至病家,便以所見用藥。若 高醫識病知脈,藥相當如此,即應手奏效。或庸下之 流,孟浪亂施湯劑,逡巡便至危殆。如此殺人,何太容 易。良由病家不善擇醫,平日未嘗留心於醫術也,可 不慎哉。

徐春甫古今醫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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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疾慎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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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治未病,不治已病,非謂已病而不治,亦非謂已 病而不能治也。蓋謂治未病,在謹厥始,防厥微以治 之,則成功多而受害少也。惟治於始微之際,則不至 於已著而後治之,亦自無已病而後治也。今人治已 病,不治未病,蓋謂病形未著,不加慎防,直待病勢已 著,而後求醫以治之,則其微之不謹,以至於著,斯可 見矣。聖人起居動履,罔不攝養有方,間有幾微隱晦 之疾,必加意以防之,用藥以治之。聖人之治未病,不 治已病,有如此。《論語》曰:「子之所慎,齊戰疾。」釋云:「齊所 以交神明」,誠至而神格。疾為身之生死所關,戰為國 家存亡所係。然此三慎,誠為最大,而疾與乎其中,得 非以身為至重耶?康子饋藥,則曰:「未達不敢嘗。」可見 聖人慎疾慎醫之心至且盡矣。世之人非惟不知治 未病,及至已病,尚不知謹。始初微略,恣意無忌,釀成 大患。方急而求醫,曾不加擇,惟以其風聞,或憑其吹 薦,委之狂愚,卒以自壞。皆其平日慢不究心於醫,至 於倉卒不暇擇請。殊不知醫藥人人所必用,雖聖人 有所不免。顧在平昔講求。稔知某為明醫。偶有微疾, 則速求之以藥,治如反掌。譬能曲突徙薪,豈有焦頭 爛額之誚。丹溪論之固亦詳矣。甫之膚見。尤有未悉 之意焉。續貂之訝,誠所不免。有志養生者。擴而充之。 亦未必無小補云。

《古醫十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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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醫十四科中有脾胃科,而今亡之矣。《道藏經》中頗 有是說。自宋元以來,止用十三科。考《醫政》,其一為風 科,次傷寒科,次大方脈科,次小方脈科,次婦人胎產 科,次鍼灸科,次眼科,次咽喉口齒科,次瘡瘍科,次正 骨科,次金鏃科,次養生科,次祝由科。國朝亦惟取十 三科而已,其脾胃一科,終莫之續。元李杲著《脾胃論》, 「極其精詳,但不言十四科之闕」,此不知其得舊本而 加以己意歟?抑盡為創著,而得上古之同然歟?是誠 醫道之大幸也。甫觀今世醫者,多不工於脾胃,祗用 反治之法,攻擊疾病,以治其標,惟知以寒治熱,以熱 治寒,以通治塞,以塞治通而已。用寒因寒,用熱因熱, 用通因通,用塞因塞,用必後其所主,而先其所因,所 謂從治之法,則漠然無所知也。及致脾胃損傷,猶不 加察,元氣一壞,變證多端。如脾虛而氣短,不能以續, 變而似喘促,醫尚用降氣定喘之藥;如脾虛衛氣不 行,變而為浮腫,醫尚用耗氣利水之藥;如脾虛鬱滯, 變而作寒熱,醫尚謂外感,用發散之藥。大段類此,虛 而益虛,直以氣盡身亡,始用人參湯、附子湯灌之,於 殞絕之後,豈有能生之理乎?自今觀之,不足者十常 八九,況其時勢,競馳驅於名利之塗,勞思傷脾而致 病者,居其大半。若體實而偶為風寒暑濕之邪襲,則 惟攻之而即愈者,亦不多見矣。此則中醫治之易成 功也。及遇脾胃虛而致風寒暑濕之邪襲,一同體實 者而施治之,則大有間然者矣。攻之不已,則曰「藥不 瞑眩,厥疾弗瘳,必大攻之。」脾胃益傷,而疾益篤,技窮 無措,則曰難醫。時弊如斯,曷可勝紀?要皆不知本之 故也。《經》曰:「得穀者生,失穀者亡。」又曰:「有胃氣者生,無 胃氣者死。」然則胃氣穀氣,得非人身之本歟?

《時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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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云:「明醫不如時醫。」蓋謂時醫雖不讀書明理,以其 有時運造化,亦能僥效。常自云:「趁我十年時,有病早 來醫。」又云:「饒你熟讀王叔和,不如我見病證多。」里諺 有云:「左心小腸肝膽賢,時來每日有千錢。」所謂明醫 不如時醫,良以此也。《衛生寶鑑》所謂福醫,深足為戒。 今之患者不達此理,委命於時醫,亦猶自暴自棄,甘 於溝壑者何異哉。

《巫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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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巫而替醫,故曰「巫醫」 也。

《論語》曰:「人而無恆,不可以作巫醫。」孔子嘆人不可以 無恆而善。其言之有理。朱子註云:「巫所以交鬼神,醫 所以寄死生,岐而二之。」似未當也。夫醫之為道,始於神農,闡於黃帝,按某病,用某藥,著有《內經》《素問》,所謂 聖人墳典之書,以援民命,安可與巫覡之流同日而 語耶?但學醫者有精粗不同,故名因之有異。精於醫 者曰「明醫」,善於醫者曰「良醫」;壽君保相曰「國醫」,粗工 昧理曰「庸醫」;擊鼓舞趨,祈禳疾病曰「巫醫。」是則巫覡 之徒,不知醫藥之理者也。故南人謂之「巫醫」者此也。 今世謂之「端公太保」,又稱為「夜行卜士」,北方名之「師 婆。」雖是一切虛誕之輩,則亦不可以無恆也,矧他乎?

《名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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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為司命之寄,不可權飾妄造。所以醫不三世,不服 其藥,九折臂者乃成良醫」,蓋謂學功精深故也。今之 承藉者,多恃衒名騰價,不能精心研習。京邑諸人,皆 尚虛譽,不取實學,聞風競獎,其新學該博而名稱未 振,以為始習多不信用,委命虛名,良可惜也。 支本中曰:「昔越人因魯公扈志強氣弱,足於謀而寡 於斷;趙齊嬰志弱氣強,少於慮而傷於專,乃飲以藥 酒,易置二人之心,使俱為名士。」予觀今之求醫者,率 以有時名者為重,初不計其書之讀不讀,脈之明不 明,謂之「時醫。」福醫、名醫,一承權貴所舉,輒憑治療,雖 殺其身,委命無怨。故為醫者,往往奔走權門,諂容卑 態以求薦,網利沽名。知者笑議,仁心仁聞,毫蔑有也。 安得飲以藥酒而俱易其心乎?

《儒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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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從古曰:慶曆中有進士沈常,為人廉潔方直,性寡 合,後進多有推服,未嘗省薦。每自嘆曰:「吾潦倒場屋, 尚未免窮困,豈非天命也耶!」乃入京師,別謀生計。因 遊至東華門,偶見數朝士躍馬揮鞭,從者雄盛。詢之 市人:「何官位也?」人曰:「『翰林醫官也』。常又嘆曰:『吾窮孔 聖之道,焉得不及知甘草大黃輩也』。」始有意學醫,次 見市廛貨藥者,巧言艱苦,復又恥為疑貳不決,與同 人共議曰:「吾輩學則窮達方書,師必趨事名公,自非 常流比也。」是時余為太醫,醫師常輒以長書請見,急 迎候之,無敢輕怠。常曰:「此來窮蹇之人,因同人相勉, 令某學醫,聞君名公也,故來師問。」余曰:「醫術比之儒 術,固其次也。然動關性命,非謂等閒」學者若非性好 專志,難臻其妙。足下既言窮蹇,是志未得,遂復卻學 醫,深恐鬱滯之性,未能精研,常慍色曰:「吾雖窮蹇,乃 自服儒,讀孔孟之書,粗識歷代君臣治國之道,今徒 志學技術,豈為高藝?」余曰:恐非淺嘗能也。君未諭上 古三皇,醫教姑且勿論,即如漢之張仲景、晉之葛洪、 齊之褚澄、梁之陶隱「君非不服儒,有才有行。吾聞儒 識禮義,醫知損益。禮義之不修,昧孔孟之教;損益之 不分,害生民之命。儒與醫豈可輕哉?儒與醫豈可分 哉?」

《五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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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濂曰:「嗚呼!醫其難言矣乎!人之生也,與天地之氣 相為流通,養之得其道,則百順集,百邪去。苟失其養, 內傷於七情,外感於六氣,而疾生焉。醫者從而治之, 必察其根本枝末,其實也,從而損之,其虛也,從而益 之,陰平陽祕,自適厥中。麤!工或昧乎此,實實虛虛,損 不足而益有餘,病之能起者鮮矣。此其難一也。氣血」 之運,必有以疏載之。左右手足,各備陰陽者三。陽既 有太少矣,而又有陽明者何?取兩陽合明之義也。陰 既有太少矣,而又有厥陰者何?取兩陰交盡之義也。 何經受病,宜用何劑治之?治之固不難,又當知有引 經之藥,能循此法,則無疾弗瘳矣。麤工不辨《十二經》, 而一概施之,譬猶羅雀於江,罾魚於林,萬一或幸而 得之,豈理也哉?此其難二也。歲氣各有不同,攻治亦 異其宜。曰升降,曰浮沉,吾則順而承之;曰寒熱,曰溫 涼,吾則逆而反之。庶幾能全其天和,不致顛倒錯謬。 請幫助識別此字。工則倀倀然當順則反逆,當逆則反順,如盲人適 野,不辯乎東西。此其難三也。病有寒熱,熱者當投涼, 寒者宜劑之以溫,此恆理也。然寒熱之勢方劇,而遽 欲反之,必扞格而難入,熱因熱用,寒因寒用,其始則 同,其終則異,庶幾能成其功,麤工則不察而混治之。 此其難四也。藥性有陰陽,而不專於陰陽,有所謂陽 中「之陰,陰中之陽。」差之毫釐,謬以千里。請幫助識別此字。工則不覈 重輕而妄投之,此其難五也。

《醫喻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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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呂誨《上神宗疏》云:「臣本無宿疾,偶值醫者用術乖 方,殊不知脈候有虛實,陰陽有逆順,治療有標本,用 藥有先後,妄投湯劑,率意任情,差之指下,禍延四肢, 寖危心腹。」雖以身疾喻朝政,深切醫之弊也。業醫者 可不為之戒哉!

《論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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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離子》曰:治天下,其猶醫乎?醫切脈以知證,審證以 為方。證有陰陽虛實,脈有浮沉細大,而方有補瀉鍼 灼湯劑之宜,參、苓、薑、桂、硝、黃之藥,隨其人之病而施 焉,當則生,不當則死矣。是故知證知脈而不善為方, 非醫也。雖有扁鵲之識,徒嘵嘵而無用。不知證,不知 脈,道聽途說以為方。語人曰:「我能醫,是賊天下者也故治亂證也,紀綱脈也,道德刑政,方與法也,人才,藥 也。「夏之政尚忠,殷乘其弊而救之以質。殷之政尚質, 周乘其弊而救之以文。秦用酷刑苛法以箝天下,天 下苦之,而漢乘之以寬大,守之以寧壹。其方與證對, 其用藥也無舛,天下之病有不瘳者鮮矣。」又曰:「一指 之寒弗燠,則及於手足;一手足之寒弗燠則困於四 體氣脈之相貫也,忽於微而至大。故疾病之中人也, 始於一腠理之不知,或知而惑之也,遂至於大而不 可救以死,不亦悲夫噫?」若《郁離子》者,可謂深得醫之 情矣。

《裒方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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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宣公在忠州裒方書以度日,非特假此以避禍,蓋 君子之存心,無所不用其至也。前輩名士往往能醫, 非止衛生,亦可及物,而今人反恥言之。近時士大夫 家藏方或《集驗方》,流布甚廣,皆仁人之用心。《本事單 方》近已刻於四明。本朝諸公文集雜說中,名方尚多, 未有見類而傳之者。予屢為之,恨藏書不廣,倘有能 因予言集以傳於人,亦濟物之一端也。

《一理貫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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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內傷,婦女小兒,皆醫者通習也,不知何代而各 科之。今世指某曰專某科,復指某曰兼某科,又指某 曰非某科。殊不知古有扁鵲者,過邯鄲貴婦女,即為 女醫;過睢陽,聞周人愛老人,即為耳目痹醫;入咸陽, 聞秦人愛小兒,即為小兒醫。隨俗為變,曾不分異而 為治也。既曰醫藥,則皆一理貫通,又云「此長彼短」,亦 「不善於窮理者也。」

《鍼灸藥三者備為醫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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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鵲有言:「疾在腠理,熨焫之所及;疾在血脈,鍼石之 所及;其在腸胃,酒醪之所及。」是鍼灸藥三者得兼,而 後可與言醫。可與言醫者,斯《周官》之十全者也。曩甫 謬以活人之術止於藥,故棄鍼與灸而莫之講。每遇 傷寒熱入血室,閃挫諸疾,非藥餌所能愈,而必俟夫 刺者,則束手無策,自愧技窮,因悟治病猶對壘攻守, 奇正量敵而應者,將之良;鍼灸藥因病而施治者,醫 之良也。

《庸醫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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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貴精,不精則害人匪細。」間有無知輩,竊世醫之 名,抄檢成方,略記《難經》《脈訣》,不過三者盡之,自信醫 學無難矣。此外惟修邊幅,飾以衣騎,習以口給,諂媚 豪門,巧彰虛譽,搖搖自滿,適以駭俗。一遇識者,洞見 肺肝,掣肘莫能施其巧,猶面諛而背誹之。又譏同列 看書訪學,徒自勞苦,凡有治療,率爾狂誕,妄投藥劑, 偶爾僥效,需索百端。凡有誤傷,則曰「盡命。」俗多習此 為套,而曰「醫學無難」,豈其然乎?於戲!醫而日相流於 弊矣,無怪乎縉紳先生之鄙淺也。欲其有得,真醫亦 寡矣。幸天道好生而惡殺,速昭其報施。庸醫橫亡,人 皆目擊。邇有士人被誤藥而立斃,家人訟之法司拘 審,律不過笞罪,隨釋而馳歸,未踰年被賊肢解而死, 豈非天道之報耶?小說嘲庸醫早亡詩云:「不肖誰知 假,賢良莫識真。庸醫不蚤死,誤盡世間人。」豈非天道 惡之耶?故甫嘗戒諸子弟:「醫惟大道之奧,性命存焉。 凡業者必要精心研究,以抵於極,毋謂易以欺人,惟 圖僥倖。」道藝自精,必有知者,總不謀利於人,自有正 誼在己。《易》曰:「積善積惡,殃慶各以其類至」,安得謂不 利乎。

《醫業不精反為夭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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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彼天下之人所重者生也,生之所繫者醫也,醫之 所原者理也。上古有黃帝、岐伯、扁鵲、華佗,蘇死更生, 醒魂奪命之術,以至三代而降,學是者,疏莽聊略,不 致精元,時時有賊夫人者,何也?蓋於「陰也而體之以 陽,陽也而擬之以陰,虛也而推之以實,實也而度之 以虛,外也而揣之以內,內也而像之以外,急也而料」 之以緩,緩也而億之以急,進也而窺之以退,退也而 探之以進。孟浪以診其脈,浮淺以察其證,蒼黃以稽 其聲,恍惚以徵其色。所以顛倒用矇聵之工,舛差施 聾盲之藥,斬綿綿未艾之年,絕婉婉方增之齒,俾含 枉而下世,抱屈而歸泉,天下之夭折者,誠為庶哉!嗟 嗟!醫本活人,學之不精,反為夭折。

《用藥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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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之法,不可辟執。古方當因證輕重,加減藥味,冷 熱元微,務合其理,切勿妄施。誤投丸散,頃刻傷殘性 命,天理不容,為醫者可不自慎。如雄黃、牙硝、石英、硼 砂、丹砂之類,不可火煎。川烏、附子、鬱金、南星、半夏,不 可生用,務須精細,依法修製,斯藥無弗效矣。

王肯堂證治準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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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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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謙甫曰:「一小兒五月間,因食傷冷粉,腹中作痛,遂 於市藥鋪中贖得神芎丸服之,臍腹漸加冷痛,時發 時止,踰七八年不已。因思古人云:寒者熱之,治寒以 熱,良醫不能廢其繩墨而更其道也。據所傷之物,寒 也;所攻之藥,亦寒也。重寒傷胃,其為冷痛可知矣。凡人之脾胃,喜溫而惡冷,況小兒氣血尚弱,不能任其 寒,故陽氣潛伏,寒毒留連,久而不除也。治病必先其 本,當用和中養氣之藥,以救前失,服之月餘方愈。」嗚 呼!康子饋藥,孔子拜而受之,以未達不敢嘗,此保生 之重者也。奈何常人拱默而令切脈,以謂能知病否? 且脈者,人之血氣附行經絡之間,熱勝則脈疾,寒勝 則脈遲,實則有力,虛則無力,至於所傷何物,豈能別 其形象乎?醫者不可不審其病源。而主家亦不可不 說其病源。且此子之父不以病源告醫,而求藥於市 鋪中,發藥者亦不審其病而以藥付之。以致七八年 之病,皆昧此理也。孫真人云:「未診先問。最為有準。」東 坡云:「只圖愈疾,不欲困醫。」二公之語,其有功於世也 大矣。

李梴醫學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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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醫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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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司人命,非質實而無偽,性靜而有恆,真知陰功之 趣者,未可輕易以習醫。志既立矣,卻可商量用工。每 早對先天圖靜坐玩讀《孝經》《論語》《小學》,大有資力者。 次及全部四書、古《易》白文,及《書經》《洪範》《無逸》《堯典》。

理會大意不必強記

蓋醫出於儒,非讀書明理,終是庸俗昏昧,不能疏通 變化。每午將入門,大字從頭至尾,逐段誦讀,必一字 不遺,若出諸口。

如欲專小科,則亦不可不讀大科;欲專外科,亦不可不讀《內科》。蓋因此識彼則有之,未有通於彼而塞於此者。惟經涉淺深生熟,故有分科不同。

熟讀後潛思默想,究竟其間意義,稍有疑難,檢閱古 今名家方書,以廣聞見,或就有德高明之士,委曲請 問。陶節菴云:「但不與俗人言耳。」蓋方藥不外於本草, 素難及張劉李朱,縱有小方捷法,終不是大家數,慎 不可為其誣惑。入門書既融會貫通,而後可成一小 醫。愈加靜坐,玩讀儒書,稍知陰陽消長,以己驗人,由 親及疎,自料作車於室,天下合轍,然後可以應人之 求。及其行持,尤不可無定規。每五鼓清心靜坐,及早 起,仍玩《儒書》一二,以雪心源。

時時不失平旦之氣為妙。

及其為人診視,先問證起何日,從頭至足,照依《傷寒》 初證、雜證及《內外傷辨法》,逐一詳問。證雖重而門類 明白者,不須診脈,亦可議方。證雖輕而題目未定者, 必須仔細察脈。

「男必先左後右,女必先右後左」 ,所以順陰陽升降也。

「先單看以知各經隱曲,次總看以決虛實死生。既診 後,對病家言,必以實或虛或實,可治易治難治,說出 幾分證候,以驗自己精神。如有察未及者,直令說明, 不可牽強文飾**,務宜從容擬議,不可急迫激切,以至 恐嚇。」如診婦女,須託其至親,先問證色與舌,及所飲 食,然後隨其所便。或證重而就牀隔帳診之,或證輕 而就門隔帷診之,亦必以薄紗罩手。

貧家不便醫,者自袖薄紗。

寡婦室女,愈加敬謹。此非小節。及其論病,須明白開 論辨析,斷其「為內傷外感,或屬雜病,或屬陰虛,或內 傷而兼外感幾分,或外感而兼內傷幾分」,論方據《脈 指》下所定,不可少有隱祕,依古成法,參酌時宜年紀, 與所處順逆,及曾服某藥否。

女人經水胎產,男子房室勞逸。

雖本於古。而不泥於古。真如見其臟腑。然後此心無 疑於人。亦不枉誤。用藥之際。尤宜仔細。

某《經》病,以某藥為君,某為監制,某為引使。

凡劑料本當出自醫家,庶乎新陳炮炙,一一合則。況 緊急丸散,豈病家所卒辦。但有病家必欲自製者,聽 其意向,須依《本草註下》古法脩合,不可逞巧以傷藥 力。病機稍有疑滯而藥不甚效者,姑待五鼓靜坐,潛 心推究其源,再為診察改方,必無不愈。治病既愈,亦 醫家分內事也。縱守清素,藉此治生,亦不可過取重 索。但當聽其所酬。如病家亦貧,一毫不取。尤見其仁 且廉也。蓋人不能報,天必報之。如是而立心。而術有 不明不行者哉。

或問「一言為約。」曰:「不欺而已矣。讀《入門書》而不從頭 至尾零星熟得,一方一論而便謂醫者,欺也;熟讀而 不思悟,融會貫通者,欺也。悟後而不早起靜坐調息, 以為診視之地者,欺也;診脈而不以實告者,欺也;論 方用藥,潦草而不精詳者,欺也。病愈後而希望貪求, 不脫市井風味者,欺也。」

蓋不患醫之無利,特患醫之不明耳。

屢用屢驗。而心有所得。不纂集以補報。天地公於人 人者。亦欺也。欺則天良日以蔽塞。而醫道終失。不欺 則良知日益發揚。而醫道愈昌。欺不欺之間。非人之 所能與也。

龔廷賢萬病回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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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家十要》
===《一存仁心》,乃是《良箴》。博施濟眾,惠澤斯深。

《二通儒道》「儒醫世寶,道理貴明,群書當考。」

《三精》脈理,宜分表裏;指下既明,沉疴可起; 四識病原,生死敢言。醫家至此,始稱專門。

五知氣運,以明歲序,補瀉溫涼,按時處治。

六明經絡。認病不錯。臟腑洞然。今之扁鵲。

七、識藥性,立方應病。不辨溫涼,恐傷性命。

八會炮製火候詳細太過不及,安危所係。

九、莫嫉妒,因人好惡,天理昭然,速當悔悟。

十勿重利,當存仁義。貧富雖殊,藥施無二。

《病家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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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擇明醫。於病有裨。不可不慎。生死相隨。

二、「肯服藥,諸病可卻。」有等愚人,自家擔閣。

三宜早治,始則容易,履霜不謹,堅冰即至。

四絕空房,自然無疾,倘若犯之,神醫無術。

《五戒》惱怒,必須省悟。怒則火起,難以救護。

《六息妄想》,須當靜養,念慮一除,精神自爽。

《七節》飲食,調理有則,過則傷神,太飽難剋。

八「慎起居,交際當祛,稍若勞役,元氣愈虛。」

九、《莫信邪》信之則差異端誑誘惑亂人家

《十勿惜費》,惜之何謂?請問君家,命財孰貴?

《醫家病家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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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方人有患病者,每延醫至家,診視後止索一方, 命人搆藥於市,不論藥之真偽有無,炮製輒用,服之 不效,不責己之非,惟責醫之庸,明日遂易一醫,如是 者數日,致使病證愈增,而醫人亦惑亂莫知其所以 悮也。吁!此由病家之過歟,亦醫家之不明歟? 一、北方人有患病者,每延醫至家,不論病之輕重,乃 授一二金而索一方劑。刻時奏效,否則即復他求,朝 秦暮楚。殊不知人稟有虛實。病感有淺深。且夫感冐 腠理之疾,一二劑可愈。至於內傷勞瘵之證,豈投一 二劑可愈哉。此習俗之弊,悮於人者多矣。惟智者辨 之。

一、醫道古稱仙道也,原為活人。今世之醫多不知此 義,每於富者用心,貧者忽略,此固醫者之恆情,殆非 仁術也。以余論之,醫乃生死所寄,責任匪輕,豈可因 其貧富,而我為厚薄哉?告我同志者,當以太上好生 之德為心,慎勿論貧富,均是活人,是亦陰功也。 一凡病家延醫,乃寄之以生死,理當敬重,慎勿輕藐 貧富,不在論財。自盡其誠。稍請幫助識別此字。之,則非重命者耳。更 有一等背義之徒,本得醫人之力,病愈思財,假言「昨 作何福」,易某人藥,所為吝財之計,不歸功于一人。吁, 使不得其利,又不得其名,此輩之心,亦不仁之甚。 一常見今時之人,每求醫治,令患者臥于暗室帷帳 之中,並不告以所患,止令切脈。至於婦人,多不之見, 豈能察其聲色?更以錦帕之類護其手。而醫者又不 便。請幫助識別此字。於問,縱使問之,亦不說,此非欲求愈病,將以難 醫。殊不知古之神醫,尚且以望、聞、問、切四者缺一不 可,況今之醫未必如古之神,安得以一切脈而洞知 臟腑也耶?余書此奉告世之患者。延醫至家,罄告所 患,令醫者對證切脈,了然無疑,則用藥無不效矣。昔 東坡云:「吾求愈疾而已。」豈以困醫為事哉。

一、吾道中有等無行之徒,專一誇己之長,形人之短, 每至病家,不問疾疴,惟毀前醫之過,以駭患者。設使 前醫用藥盡是,何復他求?蓋為一時或有所偏,未能 奏效,豈可概將前藥為庸耶?夫醫乃仁道,況授受相 傳,原係一體同道,雖有毫末之差,彼此亦當護庇,慎 勿訾毀,斯不失忠厚之心也。戒之戒之。

陳實功外科正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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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家五戒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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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戒:凡病家大小貧富人等,請觀者便可往之,勿得 遲延厭棄,欲往而不往,不為平易。藥金毋論輕重有 無,當盡力一例施與,自然陰騭日增,無傷方寸。 二戒:凡視婦女及孀婦尼僧人等,必候侍者在傍,然 後入房診視,倘傍無伴,不可自看。假有不便之患,更 宜真誠窺睹,雖對內人不可談,此因閨閫故也。 三戒:不得出脫病家珠珀珍貴等,送家合藥,以虛存 假換。如果該用,令彼自製入之。倘服不效,自無疑謗, 亦不得稱讚彼家物色之好,凡此等非君子也。 《四戒》:凡救世者,不可行樂登山,攜酒遊玩,又不可非 時離去。家中凡有抱病至者,必當親視,用意發藥。又 要依經寫出藥帖,必不可杜撰藥方,受人駁問。 《五戒》:凡娼妓及私夥家請看,亦當正己視如良家子 女,不可他意見戲,以取不正。視畢便回。貧窘者藥金 可璧,看回只可與藥,不可再去,以希邪淫之報。 一要先知儒理,然後方知醫理。或內或外,勤讀先古 《明醫確論》之書。須旦夕手不釋卷,一一參明融化機 變,印之在心,慧之於目,凡臨證時自無差謬矣。 「二要:選買藥品,必遵《雷公》炮炙。藥有依方脩合者,又 有因病隨時加減者,湯散宜近備,丸丹須預製常藥 愈久愈靈,線藥越陳越異。藥不吝珍,終久必濟三要:凡鄉井同道之士,不可生輕侮傲慢之心,切要 謙和謹慎。年尊者恭敬之,有學者師事之,驕傲者遜 讓之,不及者薦拔之,如此自無謗怨,信和」為貴也。 四要治家。與治病同。人之不惜元氣。斲喪太過。百病 生焉。輕則支離身體。重則喪命。治家若不固根本。而 奢華費用太過。輕則無積。重則貧窘。

《五要》:人之受命於天,不可負天之命。凡欲進取,當知 彼心順否,體認天道順逆。凡順取人緣相慶,逆取子 孫不吉。為人何不輕利遠害,以防還報之業也。 《六要》:凡里中親友人情,除婚喪疾病慶賀外,其餘家 務,至于饋送來往之禮,不可求奇好勝。凡飱只可一 魚一菜,一則省費,二則惜祿,謂廣求不如儉用。 《七要》:貧窮之家及遊食僧道、衙門差役人等,凡來看 病,不可要他藥錢,只當奉藥。再遇貧難者,當量力微 贈,方為仁術。不然有藥而無火食者,命亦難保也。 八要:凡有所蓄,隨其大小,便當置買產業,以為根本。 不可收買玩器,及不緊物件,浪費錢財。又不可做銀 會酒會,有妨生意。必當一例禁之,自絕謗怨。

九要:凡室中所用各樣物具,俱要精備齊整,不得臨 時缺少。又古今前賢書籍,及近時明公新刊《醫理詞 說》,必尋參看,以資學問。此誠為醫家之本務也。 十要:「凡奉官衙所請,必要速去,無得怠緩。要誠意恭 敬,告明病源,開具方藥。病愈之後,不得圖求扁禮,亦 不得言說民情,至生罪戾。」閒不近公,自當守法。

小兒衛生總微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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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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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為醫之道,必先正己,然後正物。正己者,謂能明理 以盡術也。「正物」者,謂能用藥以對病也。如此然後事 必濟而功必著矣。若不能正己,豈能正物?不能正物, 豈能愈疾?今冠於篇首,以勸學者。

凡為醫者,性存溫雅,志必謙恭,動須禮節,舉乃和柔, 無自妄尊,不可矯飾。廣收方論,博通義理,明運氣,曉 陰陽,善診切,精察視,辨真偽,分寒熱,審標本,識輕重。 疾小不可言大,事易不可云難,貧富用心皆一,貴賤 使藥無別。苟能如此,於道幾希,反是者為生靈之巨 寇。

凡為醫者,遇有請召,不擇高下遠近必赴。如到其家, 須先問曾請醫未曾,又問曾進是何湯藥,已未經下, 乃可得知虛實也。如已曾經下即虛矣,更可消息參 詳,則可無悮。又治小兒之法,必明南北稟受之殊,必 察土地寒溫之異,不可一同施治,古人最為慎耳。

李中梓醫宗必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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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失人情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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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讀《內經》,至《方盛衰論》而殿之曰:「不失人情」,未嘗不 瞿然起,喟然嘆軒岐之入人深也。夫不失人情,醫家 所甚急,然戛戛乎難之矣。大約人情之類有三:一曰 病人之情,二曰傍人之情,三曰醫人之情。

所謂「病人之情者,五臟各有所偏,七情各有所勝。陽 臟者宜涼,陰臟者宜熱。耐毒者緩劑無功,不耐毒者 峻劑有害,此臟氣之不同也。動靜各有欣厭,飲食各 有愛憎。性好吉者,危言見非;意多憂者慰安云偽,未 信者忠告難行,善疑者深言則忌,此好惡之不同也。 富者多任性而禁戒勿遵,貴者多自尊而驕次悖理」, 此交際之不同也。貧者衣食不周,況乎藥餌;賤者焦 勞不適,懷抱可知,此調治之不同也。有良言甫信,謬 說更新;多岐亡羊,終成畫餅,此無主之為害也。有最 畏出奇,惟求穩當;車薪杯水,難免敗亡,此過慎之為 害也。有境緣不偶,營求未遂;深情牽掛,良藥難醫,此 得失之為害也。有性急者,遭遲病更醫而致雜投;有 性緩者,遭急病濡滯而成難挽,此緩急之為害也。有 「參朮沾脣,懼補心先痞塞;硝黃入口,畏攻神即飄揚」, 此成心之為害也。有諱疾不言,有隱情難告,甚而故 隱,病狀試醫以脈,不知自古神聖,未有舍望聞問,而 獨憑一脈者。且如氣口脈盛,則知傷食,至于何日受 傷,所傷何物,豈能以脈知哉。此皆病人之情。不可不 察者也。

所謂傍人之情者,或執有據之論,而病情未必相符; 或興無本之言,而醫理何曾夢見;或操是非之柄,同 我者是之,異己者非之,而真是真非莫辨;或執膚淺 之見,頭痛者救頭,腳痛者救腳,而孰標孰本誰知?或 尊貴執言難抗,或密戚偏見難回。又若薦醫,動關生 死,有意氣之私厚而薦者,有庸淺之偶效而薦者,有 信其利口而薦者,有貪其酬報而薦者,甚至薰蕕不 辨,妄肆品評,譽之則跖可為舜,毀之則鳳可作鴞,致 懷奇之士拂衣而去,使深危之病坐而待亡。此皆傍 人之情,不可不察者也。

所謂醫人之情者,或巧語誑人,或甘言悅聽,或強辨 相欺,或危言相恐,此便佞之流也;或結納親知,或修 好僮僕,或營求卜薦,或不邀自赴,此阿諂之流也;有 「腹無藏墨,詭言神授,目不識丁,假託祕傳」,此欺詐之 流也;有望聞問切,漫不關心,枳請幫助識別此字。歸苓,到手便撮。妄謂「人愚我明,人生我熟」,此孟浪之流也。有嫉妒性成, 排擠為事,陽若同心,陰為浸潤,是非顛倒,朱紫混淆, 此讒妒之流也。有貪得無知,輕忽人命,如病在危疑, 良醫難必,極其詳慎,猶冀回春。若輩貪功,妄輕投劑, 至于敗壞,嫁謗自文,此貪倖之流也。有意見各持,異 同不決,曲高者和寡,道高者謗多,一齊之傅幾何,眾 楚之咻易亂,此庸淺之流也。有素所相知,苟且圖功; 有素不相識,偶延辨證。病家既不識醫,則倏趙倏錢; 醫家莫肯任怨,則惟苓惟梗。或延醫眾多,互相觀望; 或利害攸係,彼此避嫌,惟求免怨,誠然得矣。坐失機 宜,誰之咎乎?此由知醫不真,而任醫不專也。

凡若此者,孰非人情?而人情之詳,尚多難盡。聖人以 不失人情為戒,欲令學者思之慎之,勿為陋習所中 耳。雖然,必期不失,未免遷就。但遷就既礙於病情,不 遷就又礙於人情,有必不可遷就之病情,而復有不 得不遷就之人情,且奈之何哉?故曰:「戛戛乎難之矣。」

《行方智圓心小膽大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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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思邈之祝醫者曰:「『行欲方而智欲圓,心欲小而膽 欲大』。嗟乎,醫之神良,盡乎此矣。宅心醇謹,舉動安和, 言無輕吐,目無亂觀,忌心勿起,貪念罔生。毋忽貧賤, 毋憚疲勞,檢醫典而精求,對疾苦而悲憫,如是者謂 之行方。」稟賦有厚薄,年歲有老少,身形有肥瘦,性情 有緩急,境地有貴賤,風氣有柔強,天時有寒熱,晝夜 有輕重,氣色有吉凶,聲音有高下,受病有久新,運氣 有太過不及,知常知變,能神能明。如是者謂之「智圓。」 望聞問切宜詳,補瀉寒熱須辨。嘗思人命至重,冥報 難逃,一旦差訛,永劫莫懺,烏容不慎,如是者,謂之「心 小。」補即補而瀉即瀉,熱斯熱而寒斯寒。抵當承氣,時 用回春;薑附理中,恆投起死。析理詳明,勿持兩可,如 是者謂之「膽大」,四者似分而實合也。世未有詳謹之 士,執成法以傷人,靈變之人,敗名節以損己。《行方》者, 智必圓也,心小則惟懼或失,膽大則藥知其證,或大 攻,或小補,似乎膽大。不知不如是則病不解,是膽大 適所以行其小心也。故心小膽大者,合而成智圓,心 小膽大,智圓者,合而成行。方也。世皆疑方則有礙乎 圓。小則有妨乎大。故表而出之。

繆希雍本草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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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醫五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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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疾病,皆由不惜眾生身命,竭用人財,好殺禽獸 昆蟲,好箠楚下賤。甚則枉用毒刑,加諸無罪。種種業 因,感此苦報。業作醫師,為人司命,見諸苦惱,當興悲 憫。詳檢方書,精求醫道,諦察深思,務期協中。常自思 惟,「藥不對病,病不對機。二旨或乖,則下咽不返。人命 至重,冥報難逃。勿為一時衣食,自貽莫懺之罪,於千」 百劫。戒之哉。宜懼不宜喜也。

「凡為醫師,當先讀書。凡欲讀書,當先識字。字者,文之 治也。不識字義,寧解文理。文理不通,動成窒礙。」雖《詩》 《書》滿目,於神不染,觸途成滯,何由省入?譬諸面牆,亦 同木偶。望其拯生民之疾苦,顧不難哉!故昔稱「太醫」, 今日儒醫。太醫者,讀書窮理,本之身心,驗之事物,戰 戰兢兢,求中於道。造次之際,罔敢或肆者也。外此則 俗工耳。不可以言醫矣。

凡為醫師,先當識藥。藥之所產,方隅不同,則精粗頓 異。收采不時,則力用全乖。又或市肆飾**偽,足以混真。 苟非確認形質,精嘗氣味,鮮有不為其誤者。譬諸將 不知兵,立功何自?醫之於藥,亦猶是耳。既識藥矣,宜 習《修事》。「《雷公》炮炙,固為大法,或有未盡,可以意通。必 期躬親,勿圖苟且。」譬諸飲食,烹調失度,尚不益人,反 能增害。何況藥物關於軀命者也,可不慎諸。 凡作醫師,宜先虛懷。靈知空洞,本無一物。苟執我見, 便與物對。我見堅固,勢必輕人。我是人非,與境角立。 一靈空竅,動為所塞。雖日親至人,終不獲益。白首故 吾,良可悲已。執而不化,害加於人。清夜深思,宜生媿 恥。況人之才識,自非生知,必假問學。問學之益,廣博 難量。脫不虛懷,何由納受。不恥無學,而恥下問。師心 自聖,於道何益。苟非至愚,能不儆省乎。

醫師不患道術不精,而患取金不多。舍其本業,專事 旁求,假寵貴人,冀其口請幫助識別此字。以希世重,縱得多金無拔 苦力,念當來世,豈不酬償。作是思惟,「是苦非樂,故當 勤求道術以濟物命,縱有功效任其自酬,勿責厚報, 等心施治,勿輕貧賤」,如此則德植厥躬,鬼神幽贊矣。

上來所祝五條。皆關切醫師才品道術利濟功過。仰願來學。俯從吾祝。則進乎道而不囿於技矣。詎非生人之至幸。斯道之大光也哉。

喻昌醫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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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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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按:春秋時《左氏》譚醫理甚悉,漢儒已不習醫,太史 公作《倉公》等列傳,鮮所發明,況其他乎?其後如《華元 化傳》,寖涉妖妄,醫脈之斷,實儒者先斷之也。有唐列 方技,無足怪矣。《九靈山房集》所論醫者,當博極群書, 求聖賢之意旨,明造化之會歸,其屬望顧不大歟醫之為道,非精不能明其理,非博不能至其約,是故 前人立教,必使之先讀儒書,明《易》理。《素問》雖《本草》《脈 經》而不少略者何?蓋非《四書》無以通義理之精微,非 《易》無以知陰陽之消長,非《素問》無以識病,非《本草》無 以識藥,非《脈經》無從診候而知寒熱虛實之證。聖賢 示人,略舉其端而已。後學必須會群書之長,參所見 而施治之,然後為可。

病有六大失:失於不審,失於不信,失於過時,失於不 擇醫;失於不知病,失於不知藥。又《史記》云:「驕恣不倫 於理,一不治;輕身重財,二不治;衣食不能適,三不治; 陰陽并臟氣不定,四不治;形羸不能服藥,五不治;信 巫不信醫,六不治。」今時病家,此其通弊矣。

孫思邈曰:「世間多有病人,親友、故舊交游來問疾,其 人曾不經事,未讀方書,自騁了了,詐作明能,譚說異 端,或言是虛,或道是實,或云是風,或云是氣,紛紛謬 說,種種不同,破壞病人心意,不知孰是,遷延未就,時 不待人。」請幫助識別此字。然至禍各自散走。此種情態,今時尤甚。是 須好人及好名醫,識病深淺,探賾方書,博覽古今,方 可倚任。不爾,大誤人事。

寓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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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議病後議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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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古以至今時,一代有一代之醫,雖神聖賢明,分 量不同,然必不能舍規矩準繩,以為方圓平直也。故 治病必先識病,識病然後講藥。藥者所以勝病者也。 識病則千百藥中,任舉一二種,用之且通神,不識病 則岐多而用眩。凡藥皆可傷人,況於性最偏駁者乎。 邇來習醫者眾,醫學愈荒,遂成一「議藥不議病」之世 界,其夭枉不可勝悼。或以為殺運使然,不知天道豈 好殺惡生耶?每見仕宦家診畢,即令定方,以示慎重。 初不論病從何起,藥以何應,致醫師以模稜迎合之 術,妄為議論。迨藥之不效,諉於無藥,非無藥也。可以 勝病之藥,以不識病情,而未敢用議也。厄哉!《靈樞》《素 問》《難經》《甲乙》無方之書,全不考究,而後來一切有方 之書,奉為「靈寶」,如朱丹溪一家之言,其脈因證治一 書,先論脈,次因,次證,後迺論治,其書反不行。而心法 一書,群方錯雜,則共宗之。又《本草》止述藥性之功能, 人不加嗜,及繆氏《經疏》兼述藥性之過劣,則必懸之 肘後,不知草木之性,亦取其偏以適人之用,其過劣 不必言也,言之而棄置者眾矣,曷不將《本草》諸藥盡 行刪抹,獨留無過之藥五七十種而用之乎?其於《周 禮》「令醫人採毒藥以供醫事」之旨,及歷代帝王恐《本 草》為未備,而博採增益之意,不大刺謬乎?欲破此惑, 無如議病精詳。《病經》議明,則有是病,即有是藥。病千 變,藥亦千變。且勿論造化生心之妙,即某病之以某 藥為良,某藥為劫者,至是始有定名。若不論病,則藥 之良毒善惡,何從定之哉?可見藥性所謂良毒善惡, 與病體所謂良毒善惡不同也。而不知者必欲執藥 性為去取,何其陋耶?故昌之議病,非得已也。昔人登 壇,指顧後效,不爽前言。聚米如山,先事已饒碩畫。醫 雖小道,何獨不然?昌即不能變俗,實欲借此榜樣闡 發病機。其能用不能用何計焉。

《議病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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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某月某地某人年紀若干?形之肥瘦長短若何? 色之黑白枯潤若何?聲之清濁長短若何?人之形志 苦樂若何?病始何日,初服何藥,次後再服何藥?某藥 稍效,某藥不效,時下晝夜孰重?寒熱孰多?飲食喜惡 多寡,二便滑澀有無?脈之三部九候,何候獨異?二十 四脈中,何脈獨見?何脈兼見其證,或內傷,或外感,或 兼內外,或不內外,依《經》斷為何病,其標本先後何在? 汗吐下和,寒瀉溫補何施?其藥宜用七方中何方,十 劑中何劑,五氣中何氣,五味中何味,以何湯名為加 減和合,其效驗定于何時?一一詳明,務令纖毫不爽, 起眾信從,允為醫門矜式,不必演文可也。

某年者,年上之干支,治病先明運氣也。「某月」 者,治病必本四時也。「某地」 者,辨高卑燥濕,五方異宜也。某齡某形、某聲、某氣者,用之合脈,圖萬全也。「形志苦樂」 者,驗七情勞逸也。「始於何日」 者,察久近傳變也。「歷問病證,藥物驗否」 者,以之斟酌己見也。「晝夜寒熱」 者,辨氣分、血分也。「飲食二便」 者,察腸胃乖和也。「三部九候,何候獨異」 者,推十二經脈受病之所也。「二十四脈見何脈」 者,審陰陽表裏,無差忒也。《依經》斷為何病者,名正則言順,事成如律度也。「標本先後何在」 者,識輕重次第也。「汗吐下和,寒溫補瀉何施」 者,求一定不差之法也。七方大小,緩急奇耦複,乃藥之制,不敢濫也。十劑宣通補泄、輕重,滑澀燥濕,乃藥之宜,不敢泛也。「五氣中何氣,五味中何味」 者,用藥最上之法,寒熱、溫涼平合之,酸辛甘苦醎也。引湯名為加減者,循古不自用也。「刻效於何時」 者,逐段辨之,不差以病之新久,五行定痊期也。若是則醫案之在人者,工拙自定,積之數十年,治千萬人而不爽也。

日知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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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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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時庸醫殺人,今之時,庸醫不殺人,亦不活人。」使 其人在不死不活之間,其病日深,而卒至於死。夫「藥 有君臣,人有強弱。有君臣則用有多少;有強弱則劑 有半倍;多則專,專則其效速;倍則厚,厚則其力深。」今 之用藥者,大抵泛雜而均停,既見之不明,而又治之 不勇,病所以不能愈也。而世但以不殺人為賢,豈知 古之上醫,不能無失。《周禮》醫師,歲終,稽其醫事,以制 其食。十全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 之,十失四為下。是十失三四,古人猶用之。而淳于意 之對孝文,尚謂時時失之,臣意不能全也。《易》曰:「裕父 之蠱,往見吝。」奈何獨取夫裕蠱者,以為其人雖死,而 不出於我之為?嗚呼!此張禹之所以「亡漢」,李林甫之 所以《亡唐》也。

《唐書》許引宗言:「古之上醫,惟是別脈。脈既精別,然後 識病。」夫病之與藥,有正相當者,惟須單用一味,直攻 彼病,藥力既純,病即立愈。今人不能別脈,莫識病源, 以情臆度,多安藥味,譬之於獵,未知兔所,多發人馬, 空地遮圍,冀有一人獲之,術亦疎矣。假令一藥偶然 當病,他味相制,氣勢不行,所以難差,諒由於此。《後漢 書》:「華佗精於方藥,處劑不過數種。夫師之六五任九 二則吉,參以三四則凶。是故官多則亂,將多則敗」,天 下之事,亦猶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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