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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054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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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五百四十四卷目錄

 延安府部彙考四

  延安府學校考

  延安府戶口考

職方典第五百四十四卷

延安府部彙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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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府學校考書院社學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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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志州縣志合載

本府。膚施縣附郭。

延安府儒學 在府北關內,金、元遺址有碑。明洪武十一年,知府俞濟民復建。弘治八年,知府崔陞徙城東,尋圮於水。知府李延壽復因舊址移東向,以背山面水。正德間,知府王彥奇仍改南向。後科第甚盛,遂定位焉。明末兵燬。

皇清順治六年,知府李肇源、陳培基相繼建修。己亥

復大水衝沒,知府牛天宿盡為修建。康熙九年,知府王廷弼修葺。十八年,知府重修。大成殿五楹,兩廡各五楹,戟門三間,泮池、櫺星門坊俱在殿前。明倫堂三間,在雲梯山下。志道齋、據德齋在左,依仁齋、游藝齋在右。尊經閣在殿後,今僅存其址。敬一亭在明倫堂後,今燬。射圃在東廡之旁,兵燬存址。啟聖祠在殿東。名宦祠、鄉賢祠在戟門左右。儒學舊址在廟前,今毁。嘉嶺書院 ,宋范文正建。明弘治十七年,知府王彥奇重建,擴舍延儒訓課。後邑人進士張廷玉復建舍於旁,以資士之肄業。

龍溪書院 :在府北門外艷陽谷內。後有渠流,鑿石曲引以入泮池,故名龍溪,有「源頭活水」 四字。其書院僅傳遺址。

雲夢書院 在北關,有遺址。今石上刻「雲夢山」 三大字。

雲岩書院 在府城梓潼廟內。進士李賦秀建。育英書院 在府治後西隅。明弘治間,知府王彥奇創建堂五間,書「育英書院」 四大字。又左右置屋數楹,為修業所。政暇親與諸生講解。今無存。

楊公書院 ,在府城西北隅。石岩刻「仙壇,在《望雲山一覽》」 八大字。太保楊兆建。

趙公書院 在北關瑞芝園右。內有燃藜閣、會經堂、兩廊、齋房、門立義學坊。太傅趙彥建,今毀。社學 在府南關,明正德七年,知府王彥奇建,今毀。

皇清康熙十八年,知府陳天植捐貲延師,訓課貧乏。

子弟

膚施縣儒學 在府東關內。明洪武間,知縣何原華建。弘治八年,知府崔陞、知府李延壽「相繼修建。」 大成殿五間,兩廡在殿左右。戟門、泮池、櫺星門、坊俱在殿前。明倫堂、講堂、兩齋又置書舍三十餘間。啟聖祠舊毀。

皇清順治十六年,教諭萬一貫重修。

社學 二所在廟右。俱明弘治間創建。

外州縣

安塞縣儒學 在縣治南。元大德三年,知縣李恪建。明景泰二年重修。

皇清順治九年知縣郭聯、教諭任基田康熙九年知。

縣張抱、訓導張灝發,十七年知縣馬震「相繼修建。」 大成殿、兩廡在殿東西。戟門、泮池、櫺星門坊俱在殿前。明倫堂、兩齋、啟聖祠,明崇禎間兵毀。

皇清年間重修。

甘泉縣儒學 在縣治西南。明成化間,知縣王鳳建。弘治二年重修。大成殿、兩廡在殿左右。戟門、泮池、櫺星門、坊俱在殿前。

保安縣儒學 在縣治正中。元延祐三年,縣尉馮顯建。明永樂四年重修。嘉靖間,邑人學士王大任擴修。崇禎四年賊毀。

皇清順治十五年,知縣張嗣賢重建「大成殿」三楹、《兩》

廡各三楹,在殿左右。戟門、泮池、櫺星門、坊俱在殿前。明倫堂、博文齋、約禮齋,在明倫堂左右。尊經閣、魁星樓、敬一亭,俱在明倫堂前後。

社學 在縣西四十步。賊毀無存。

安定縣儒學 在縣治東。元至元四年,知縣段允恭建。明宣德間,知縣劉整修。大成殿、兩廡在殿左右。戟門、泮池、櫺星門俱在殿前。明倫堂在殿後。博文齋、約禮齋在堂左右。敬一亭在堂後。尊經閣在鄉賢祠後。射圃在名宦祠後。啟聖祠在明倫堂東。名宦祠、鄉賢祠俱在大成殿前西。

敬學書院 明萬曆間,知縣王光祖建。

宜川縣儒學 在縣西。元至元二年,縣尹李宥建。至正十二年,縣尹劉士涇增修。明洪武九年,知縣高以敬重修。嘉靖間,改建縣治東。萬曆中,同知石巍增修。

皇清知縣王道亨重修大成殿兩廡,在殿左右戟門。

「泮池」 、「櫺星門坊俱在殿前。」 明倫堂、兩齋在左右。「啟聖祠」 三楹,在明倫堂東,毀,知縣王道亨重建。正學書院 在七郎山上,久廢。

瑞泉學書院 在縣內西南山阿,舊有「達觀樓。」

皇清順治四年,知縣陳扆銘鑿井於其間,因以「瑞泉。」

社學 在邑內。知縣高以敬建。

清澗縣儒學 在縣治西南。明洪武六年,知縣鄒宗彝建。洪熙乙巳,教諭陳致中重修。正德辛未知縣馬呈圖、隆慶己巳知縣阮孝、萬曆甲寅知縣陳汝元相繼增修。

皇清順治己亥,知縣廖元發重修「大成殿」,五楹,兩廡。

各五楹,在殿左右。戟門、泮池、櫺星門、坊三座俱在殿前。「神廚」 、戟門內省牲所、戟門外名宦祠、鄉賢祠,俱知縣廖元發重建。學倉舊址在儀門外西,今傾壞。

延長縣儒學 在縣治東。宋崇寧初建。明洪武十四年,知縣丁傑重修。大成殿、兩廡各七楹,在殿左右。戟門、泮池、櫺星門、坊俱在殿前。

延川縣儒學 舊址在南關街東。宋遷於城內西北隅。元時,知縣王恪、康衛、麻安上相繼修建。明洪武間,知縣張「友先、李柰、楊盛、王永清、趙憲、金棟相繼重修。」

皇清順治間,知縣錢茂秦、劉穀相繼增修「大成殿」五。

楹,兩廡各七楹,在殿左右。戟門左右「甬道。」 知縣王思創修泮池,知縣劉穀鑿櫺星門,俱在殿前。明倫堂五楹,舊三楹,明知縣王行仁增二楹,兵毀重建。博文齋、約禮齋在堂左右。敬一亭在堂後。

社學 在縣治西。明萬曆乙未,知縣王立身建,兵毀。

皇清順治十一年,知縣劉穀重建。

鄜州儒學 在城南關之西。元至正間,知州宋居正建。明洪武六年,同知金文徵增建。天順間,知州馮迪、「成化七年,知州馬傑修葺。崇禎八年冬,流寇拆毀頗甚。九年,雖經修理,後又經賊毀,僅存大殿。」

皇清順治十八年,河西道李榮宗重修,建大成殿五。

楹,兩廡各七楹,在殿左右。戟門三間,泮池、櫺星門坊三間,俱在殿前。明倫堂舊在廟左,後改建廟後。尊經閣在明倫堂後。敬一亭在啟聖祠後,今存址。射圃在廟右,今存址。啟聖祠在廟東。名宦祠在戟門外左。鄉賢祠在戟門外右。文昌祠在廟左。大樓三間,上塑像,知州蘇璜建。學正署在明倫堂左,既廢,移城內。訓導署在學正宅左,今裁廢。

西山書院 即西寺。明弘治間,知府王彥奇改寺為「書院。」

麗澤書院 明弘治間,知州戈孜於學左別為垣牆,中為講堂,又號房二十八間,扁曰「麗澤」 ,以為士子肄業之地。

社學 鄉城共十五處俱明弘治間知州戈孜建。

雒川縣儒學 在縣治西南五十步。元時建,後燬。明洪武六年,知縣朱炳重建。成化二年,知縣李,嘉靖二十四年,知縣吉澄相繼修。三十四年,地震,圮。三十八年,副使王崇古重建。萬曆元年,李知縣重修。十一年,陳知縣、十八年趙知縣,各建坊牌一座。二十九年,蕭知縣改創,增飾大成殿,兩廡在殿左右。戟門、泮池、櫺星門坊俱在殿前。明倫堂、敬一亭、尊經閣俱在後。

泰徵書院 在城南。崇禎中,知縣劉三顧建,作臺高二丈許。

社學 在學西南。明弘治間知縣荀鵬建。中部縣儒學 在縣治東南。「明洪武間建。成化初,知縣劉傑重修。弘治間知縣鄭源遷教官宅舍於學外,增修號房四十餘間。萬曆元年,知縣魏汝霖重修。崇禎三年城陷,五年,知縣姚一麟遷建於上城。大成殿五楹。姚一麟改建,取土獲先師像,合子貢畫圖,因建閣於木主後,兩」 廡各七間,在殿左右,今毀。戟門、「泮池」 、櫺星、門坊俱在殿前。

社學 在學西五步。明弘治間,知縣時源建,今廢。

宜君縣儒學 在縣治北。明洪武八年,知縣金

聲建,天順間,知縣范寧重修。弘治間,知縣李相增修。

皇清順治初年,知縣鄭名;康熙五年,知縣周之簡《相》。

繼重修「大成殿」 五楹,兩廡在殿左右,戟門、泮池俱在殿前。

社學 在學西。明知縣范寧建,今毀。

綏德州儒學 在州治東,嵯峨山南一百步。金刺史秦守正建,有碑。明洪武間改建。景泰間知州張軾重修。弘治間知州王倞增修。號房十間,明末全燬。

皇清順治十七年,知州王元士重修「大成殿」,五楹,兩。

廡各五楹,在殿左右。戟門、泮池、櫺星門坊俱在殿前。明倫堂在殿後。兩齋在明倫堂左右。敬一亭在明倫堂後。尊經閣在敬一亭後。啟聖祠在明倫堂東。名宦祠在泮池東。鄉賢祠在泮池西。儒學在櫺星門西。學正署在明倫堂西。

社學 在州前北隅。因狹隘,明嘉靖間,知州靳東齊改於九真觀側。

米脂縣儒學 在縣東門內。元至正間,主簿馮安國建。明洪武間,知縣解彝重修。弘治九年,知縣陳奎增修。大成殿、兩廡在殿左右。戟門、泮池、櫺星門坊俱在殿前。明倫堂在殿後。尊經閣、啟聖祠在大成殿東。名宦祠、鄉賢祠在戟門外泮池東西。儒學在鄉賢祠西。訓導署在大成殿西。社學 在縣治北隅。

葭州儒學 舊在州治南一里故城內山之陽。明成化間,副使周鼎命知州劉毓改建於山之陰。弘治間,知州沈理增修《大備》。明末殘燬。

皇清順治九年,知州戴可進修葺。十六年,知州武弘

祖增修「大成殿」 兩廡在殿左右。戟門、泮池、櫺星門坊俱在殿前。明倫堂西南為「啟聖祠。」

社學 在儒學南。明弘治間知州沈理建。吳堡縣儒學 在縣治西南。明洪武十四年,知縣范平仲創建。宣德間知縣袁禮、成化間知縣劉儀「相繼增修。」 大成殿兩廡在殿左右。戟門、泮池、櫺星門坊俱在殿前。

社學 在城內西隅

神木縣儒學 在縣治東南九十六步。明洪武十四年,知縣任奉先建。正統八年,知縣彭佐重修。大成殿、兩廡在殿左右。戟門、泮池、櫺星門、坊俱在殿前。明倫堂五間,東西齋六間,中為儀門,左右為義路、禮門。啟聖祠在廟東。名宦祠、鄉賢祠在廟後。

府谷縣儒學 在州治東。明洪武十四年,知縣齊翱建。天順間,知縣秦綋重建。大成殿、兩廡在殿左右。戟門、泮池、櫺星門坊俱在殿前。

延安府戶口考        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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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總

《實在》戶三千四十九戶:

原額丁一十五萬九千四百八十五丁并匠,共徵銀六萬四千一百五十四兩四釐五毫五絲一忽九微五纖六塵。內除優匠價并逃亡外,實活丁六萬九千九百二丁,該徵銀二萬七千四百八十九兩四錢四分六釐一毫四絲五忽二微五纖四塵六渺。

原額《均徭》銀三千九百六十七兩九錢五釐六毫。除荒外,

實徵銀一千一百二十五兩八錢五分四釐四毫八絲一忽六微八纖九塵六渺。

外遇閏丁地內加銀四千二百三十七兩五錢五分三釐二毫八絲九忽。除荒外,

實徵銀一千七百五十三兩一錢一分三釐六毫七絲八忽四微一纖。

原額存留站支經費、雜支孤貧口糧布花等項,連閏共銀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兩六錢六分四毫六絲二忽三微八纖三塵三渺。內除荒銀四萬六千二百二十三兩四錢三分九釐三毫七絲二忽六微四纖二塵一渺二漠。又除折徵地畝銀三千八百四十兩七錢四分一釐九毫三絲三忽九微二纖八塵二渺。又除逃亡人丁銀一千六百一十九兩二錢八釐八毫一絲四忽一微五塵七渺。又除

秦屬《蠲免》銀五百九十七兩八錢一分一釐二。

毫七絲四忽五微六纖一塵三渺。

實徵銀二萬四千八百六十六兩四錢五分九釐六絲七忽一微四纖五塵九渺八漠。

又康熙十六年清查自首出地畝,應同當年起科銀三百三十六兩五錢八分六釐九毫二絲五忽二微八纖三塵五渺。

又康熙十二年開墾并招回人丁及十六年編審人丁,并清查自首地畝,應增閏月銀六兩二錢二分一釐九毫三絲六微二纖四塵七渺,共銀二萬五千二百九兩二錢六分七釐九毫二絲三忽一微五纖四塵一渺八漠。內除逃亡人丁銀二十八兩七錢七分五釐四毫三忽五微一纖。

止該銀二萬五千一百八十兩四錢九分二釐五毫一絲九忽六微四纖四塵一渺八漠。內除抵餉銀三千四百四十八兩九錢七分一毫五忽八微五纖三塵三渺。

止該銀二萬一千七百三十一兩五錢八分五釐四毫一絲三忽七微九纖八渺八漠。

又收受協兌留兵餉銀六千四百七十兩七錢三分六釐二毫六絲八忽六微五纖六塵九渺,共銀二萬八千二百二兩三錢二分一釐六毫八絲二忽四微四纖六塵七渺八漠。內除心紅、紙張、修理監倉等項連閏共銀二千一百四兩五錢八釐五毫六絲一忽四微七纖二塵四渺。又除:

《連閏》共銀八千九百一十一兩六錢七分九釐一毫九絲八忽三微一纖七塵七渺四漠。又除《驛驢》銀六千七十八兩六錢二分七釐八毫三絲一忽八纖九塵五漠。又除

扛夫銀一千八百五十九兩一錢五分六釐四毫一絲五忽八微四纖五塵九渺。又除

夫馬銀二千五百八十七兩五錢三分三釐三毫二忽九微五纖九塵。

止該銀六千六百六十兩八錢一分六釐三毫七絲二忽七微六纖二塵二渺四漠。

地內錢糧入存留中者俱在內。

膚施縣

原十九里,今歸併四里:仁育、義正、忠貞、信成,原額人丁三千九百六十一丁。

《今上冊丁》一千一百八十九丁。

實徵:銀九百六十兩七錢九分六釐五毫五絲九忽三微。

原額「存留站支經費,雜支孤貧口糧布花」 等項連閏共銀三千一百八十一兩二錢二分七釐六毫三絲三忽。內除:

荒銀一千四百二十一兩七分三釐八毫六絲五微八纖八渺。又除:

折徵地畝銀一千四十七兩九錢八釐一毫九絲五忽一微一纖七塵二渺。

實徵銀七百一十二兩二錢四分五釐五毫七絲七忽三微二塵。內除:

額協「歸德」 等驛站抵餉銀六十五兩六錢九釐一毫五絲一忽六微四纖。入起運外,

止該銀六百四十六兩六錢三分六釐四毫二絲五忽六微六纖二塵。

又收受協宜川等州縣驛站兌留兵餉應支銀二百九十二兩九錢八分三釐七毫三絲五忽八微一塵八渺,共銀九百三十九兩六錢二分一毫六絲一忽四微六纖三塵八渺。內除「紙紅、歲貢」 等項連閏銀八十二兩八錢三分五毫七絲一微六纖二塵七渺。又除:

奉裁俸紅連閏銀二百七十一兩一錢三分一釐八毫三絲四忽八微四纖五塵三渺五漠。《又除》

驛驢工料銀一百六十五兩六錢,縣驢工料銀一百二十三兩三錢三分。又除

裁扛夫銀二十兩五錢七分六釐一毫九絲六忽八微。又除。

夫馬裁四,銀九十四兩九錢八分九釐五毫八絲一忽三微六纖一塵八渺。

止該銀一百八十一兩一錢六分一釐九毫七絲八忽二微九纖三塵九渺五漠。

安塞縣

原十六里,今歸併八甲。

原額「人丁」 六千七百丁。

今實在丁七百三十四丁。

實徵銀四百三十六兩二分七釐二毫六絲八忽五微。

原額「存留站支經費,雜支孤貧口糧布花」 等項連閏共銀三千八百七十五兩九錢一分五釐。

三毫九絲四忽五微四纖,內除。

荒銀二千八百八十四兩五錢八分七釐八毫六絲二忽三微四纖七塵六渺。又除

豁免銀三百九十九兩一錢九分八釐八毫七絲七微四纖二塵二渺。

實徵銀五百九十二兩一錢二分八釐六毫六絲一忽四微五纖二渺。內除:

額協站支抵餉銀二百一十二兩三錢六分二釐六毫六絲四忽三微四纖三塵一渺。

止該銀三百七十九兩七錢六分五釐九毫九絲七忽一微七塵一渺。

又,收受協驛站兌留兵餉銀一十六兩七錢零,共銀三百九十六兩四錢八分五釐九毫九絲七忽一微七塵一渺。內除:

奉裁《紙紅》等項銀四十一兩二錢五分六釐五毫九絲三微四纖四塵七渺。又除

《俸紅》各役工食等項銀一百四十二兩七分一釐七毫八絲九忽七微五纖三塵八渺。又除夫驢工料銀六十四兩一錢一分二釐五毫三絲九微五纖七渺。又除

扛夫工食銀七十二兩三錢一分八釐六毫五絲二忽四微。又除。

夫馬工料,銀九兩八錢五分九釐一絲一忽四微一纖六塵一渺。

止該銀六十六兩八錢六分七釐四毫二絲二忽二微四纖八塵一渺。

甘泉縣

原二十三里,今歸併二里,東作「西成。」

原額「人丁」 二千四百九十一丁。

今上「冊丁」 一百三十二丁。

實徵銀六百一十二兩四錢三分四釐四毫九忽六微七纖五塵。

原額「存留站支經費,雜支孤貧口糧布花」 等項連閏共銀二千四百六十九兩一分九釐一絲一忽七微七纖四塵六渺。內除:

荒銀一千八百八十一兩一錢六分三釐五毫三絲六忽六微三纖一塵七渺二漠。又除折徵地畝銀一百二十二兩四錢一分六釐九毫五絲四忽二微一纖八塵八渺。

實徵銀四百六十五兩四錢三分八釐五毫二絲九微四纖四塵八渺。

又康熙十二年開墾地畝并招回人丁應增閏月銀一兩八分一釐八毫一絲九忽三微三纖四塵一渺。

共銀四百六十六兩五錢「二分三毫四絲二微七纖八塵一渺八漠。」 內除:

豁免逃亡人丁銀二十八兩七錢七分五釐四毫三忽八微一纖。

止該銀四百三十七兩七錢四分四釐九毫三絲六忽七微六纖八塵一渺八漠。

又收起運內受協宜川等州縣驛站兌留兵餉應支銀四百四十五兩八錢六分六釐八毫五絲二忽五微六纖四塵五渺。

共銀八百八十三兩六錢「一分一釐七毫八絲九忽三微三纖二塵六渺八漠。」 內除:

奉裁《心紅、紙張歲季考》等項連閏共銀五十八兩一錢七分四釐八毫八絲六忽二微七纖五塵。又除

奉裁《俸紅》連閏共銀一百八十七兩六分七釐八毫八忽三微八纖二塵二渺四漠。又除奉裁驛夫驢工料銀一百六十五兩六錢。又除奉裁扛夫銀一百七十九兩二錢六分七釐二絲五忽一微七纖一塵。又除

奉裁夫馬裁四銀一百八兩一分六釐九毫四絲一忽一微三纖三渺。

止該銀一百八十五兩五錢八分四釐一毫二絲八忽三微七纖四塵一渺四漠。

保安縣

原八里今歸併六甲

原額「人丁」 一萬二千五百五十一丁。

今上冊丁四千四百六十八丁。

實徵銀一千八十五兩二分五毫五忽二微。原額存留站支經費,雜支孤貧口糧布花等項,連閏共銀三千三百六兩八錢一分三釐七絲。內除:

荒銀二千三百九十七兩七錢二分五釐七毫四絲九忽九纖六塵。

實徵銀九百九兩八分七釐三毫二絲九微四塵。內除:

額協驛站抵餉銀一十二兩四錢九分八釐四毫一絲八忽九微。

止該銀八百九十六兩五錢八分八釐九毫二忽四塵。

又,收受協站支兌留兵餉銀二百六十兩三釐二毫六絲四忽二微三纖四塵九渺。

共銀一千一百五十六兩五錢九分二釐一毫四絲六忽二微三纖八塵九渺。內除:

奉裁「紙紅修理監倉」 等項銀七十七兩一錢一分六毫七絲五忽六微二纖三塵。又除

《俸紅》各役工食等項,銀二百五十三兩二錢五分一釐四毫七絲四忽三微六纖六塵五渺。又除

夫驢工料銀五百六十五兩八錢五分八釐八毫四絲四忽六微七纖四塵九渺。又除

扛夫工食銀一百三十六兩九錢二分二釐四毫八忽七微六纖。又除。

支直銀五兩四錢三分四釐九絲四忽九微,止該銀一百一十八兩一分四釐六毫五絲九忽一纖四塵五渺。

安定縣

原九里今歸併九甲

原額「人丁」 一萬一十四丁。

今上冊丁五千二百九十九丁。

實徵銀一千九十九兩二錢六分五釐八毫五絲六忽四微八纖八塵。

原額「存留站支經費,雜支孤貧口糧布花」 等項連閏共銀三千一百三十七兩三錢四分八釐九毫八絲三忽九微三纖。內除:

荒銀二千三百九十七兩一錢九分七釐四毫七絲一忽一微五纖一塵二渺。

實徵銀七百四十兩一錢五分一釐五毫一絲二忽七微七纖八塵八渺。內除:

額協驛站銀四十九兩二錢八分四釐七毫二絲五微二塵三渺。

止該銀六百九十兩八錢六分六釐七毫九絲二忽二微七纖六塵五渺。

又收受協站銀一千三十一兩八錢九釐七毫四絲九忽六纖二塵二渺。

共銀一千七百二十二兩六錢七分六釐五毫四絲一忽三微三纖八塵七渺。內除:

《心紅紙張》等項,連閏共銀九十六兩八錢九分三釐八毫八絲四忽八微五纖六渺。又除春秋祭祀等項,連閏共銀三百九兩八錢五分一釐八毫一絲七忽七微一纖一塵九渺五漠。又除

夫驢工料銀五百四十二兩二錢六分八釐七毫一絲二忽八微九纖九塵三渺。又除

扛夫工食銀二十五兩三分四釐三絲六忽五微四纖。又除。

夫驢工料,裁四銀三百一十七兩一分九釐七毫二絲六忽八微一纖九塵七渺。

止該銀四百三十一兩六錢八釐三毫六絲二忽五微一纖四渺五漠。

宜川縣

原二十四里,今歸併四里:嘉城、康吉、汾豐、安岩,原額人丁九千六百三十四丁。

實徵:銀三千三百一十兩二錢六分三釐四毫六絲。

原額「存留站支經費、雜支孤貧口糧布花」 等項連閏共銀七千七百七十六兩八錢二分一釐七毫五絲四忽六微八纖六塵七渺。內除荒銀四千三百九十一兩四錢七分二釐五絲七忽三微九纖五塵七渺。《又除》

折徵地畝銀八百七十二兩七錢三釐三毫九絲四忽七微八纖七塵三渺。

實徵銀二千五百一十二兩六錢四分六釐三毫二忽五微三塵七渺。內除:

抵餉銀八百八十九兩二錢七分一釐五毫四絲六忽。

止該銀一千六百二十三兩三錢七分四釐七毫五絲六忽五微三塵七渺。

又,收受協驛站兌留兵餉應支銀一十五兩四錢三分七釐七毫三絲九忽九微四纖。

共銀一千六百三十八兩八錢一分二釐四毫九絲六忽四微四纖三塵七渺。內除:

奉裁「《心紅》、紙張」 等項連閏銀一百九十四兩八錢一分八釐五絲九忽六微六纖四塵四渺五漠。又除

奉裁祭祀等項銀八百二十三兩七錢五分八釐六毫七絲一忽八微四纖七塵五渺。又除夫驢工料銀二百七十五兩八錢八分九釐。又除

扛夫銀七十七兩四錢一分三釐一毫六忽六微二纖六塵七渺。

止該銀二百六十六兩九錢三分三釐六毫五絲六忽三微五塵五漠。

清澗縣

原一十里,今歸併九里:白草三,蘇帖二,騫兒二,綏平二。

原額《人丁》一萬一千一百五十三丁。

今上冊丁五千九百二十九丁。

實徵銀一千九百八十四兩九錢六分二釐六毫三絲七忽八微。

原額「存留站支經費」 ,雜支孤貧口糧布花,連閏通共銀三千八百五十五兩九錢八分四釐七毫二絲九忽。內除:

荒銀二千一百八十兩一錢九分九釐二毫五絲五忽七微一纖七塵一渺。

實徵銀一千六百七十五兩七錢八分五釐四毫七絲三忽二微八纖一塵九渺。

又康熙十六年清查出自首地畝,應自當年起科銀三十二兩一錢九分五釐一毫八絲六忽五微五纖三塵二渺。

又康熙十六年,清查出首地畝應增閏月銀三錢九分五釐一毫九絲二忽五微九纖九塵一渺。

共銀一千七百八兩三錢九分五釐八毫五絲二忽四微三纖五塵二渺。

又收受協站銀三十九兩三錢三分八毫八絲二微六纖二塵三渺。

共銀一千七百四十七兩六錢六釐七毫三絲二忽六微九纖七塵五渺。內除:

奉裁「《心紅》、紙張」 等項連閏銀一百五十二兩八錢六分四釐二毫三絲八忽九纖六塵八渺。又除

奉裁《俸紅》等項連閏銀五百九十七兩一錢六分七毫四絲一忽八微六纖五塵。又除

夫驢工料銀一百七十二兩九錢三分五釐五毫一絲六忽四微六纖七塵六渺。又除

扛夫銀一百八十三兩六錢。又除:

夫馬裁四,銀一百三十四兩六錢八釐八毫一絲五忽二微四塵二渺。

止該銀五百六兩四錢三分七釐四毫二絲一忽六纖三塵九渺。

延長縣

一十里

原額《人丁》八千三百八十五丁。

今上冊丁一千六百三十六丁。

實徵銀七百二十八兩一錢三分一釐九毫七絲九忽三微九纖一塵六渺。

原額「存留站支經費,雜支孤貧口糧布花」 等項連閏共銀四千三百二十三兩七分一釐二毫六絲九忽八微四纖。內除:

荒銀一千九百一十一兩一錢八分二釐三毫八絲三忽六微二纖二塵二渺。又除

逃亡人丁銀一千六百一十九兩二錢八釐八毫一絲四忽一微五塵七渺。

實徵銀七百九十二兩六錢七分七釐七絲二忽一微二塵一渺。內除:

額協站支抵餉銀一十三兩八錢五分八釐九毫一絲九忽七微。

止該銀七百七十八兩八錢一分八釐一毫五絲二忽四微二塵一渺。

又收受協兌留兵餉銀三百三十六兩一錢三分四釐六毫二絲五忽二微七纖八塵五渺,共銀一千一百一十四兩九錢五分二釐七毫七絲七忽六微八纖六渺。內除:

奉裁「心紅」 、紙張等項,共銀四十九兩五錢二分二釐八毫七絲七忽三微八纖八塵。又除奉裁「俸紅」 等項,共銀一百八十六兩七錢三分八釐一毫三絲六忽一微八渺五漠。又除奉裁夫驢工料銀三百一十六兩八錢一釐五毫九絲五忽四微九纖四塵七渺。又除

奉裁扛夫工食銀一百八十三兩六錢。又除奉裁夫馬工料銀一百三十九兩七錢三釐三毫二忽九微二塵三渺。

止該銀二百三十八兩五錢八分六釐三毫六絲五忽八微八纖四塵七渺五漠。

延川縣

原一十一里,今歸併四里:永富、永庶、永安、永寧。原額人丁一萬二千三百五十四丁。

《今上冊》丁五千一百五十七丁。

實徵:銀一千五百五十四兩五錢二分九釐六。

毫二忽

原額「存留站支經費,雜支孤貧口糧布花」 等項連閏共銀三千九百九十一兩五錢七分八釐六毫六絲三忽五微二纖二塵。內除:

荒銀二千三百二十一兩四分四釐六毫三絲八忽七微六纖一塵三渺。又除

地畝銀二百三十六兩八錢六分七釐四毫九忽二微三纖三塵七渺。

實徵銀一千四百二十三兩六錢六分六釐六毫一絲五忽五微二纖七塵。內除:

額協站支抵餉銀一百六十八兩二錢二分七釐二毫四絲九忽八微二纖一塵六渺。

止該銀二千二百五十五兩四錢三分九釐三毫六絲五忽七微五塵四渺。

又,收受協站支抵餉銀一百二十七兩七錢八分二釐六毫八絲四忽三微八纖。

共銀一千三百八十三兩二錢二分二釐五絲八纖五塵四渺。內除:

奉裁「《心紅》、紙張連閏」 等項銀一百一十三兩八錢八分一釐七毫七絲九忽五纖五塵七渺。又除

《俸紅》各役工食春秋祭祀等項銀三百九十三兩九錢二分五釐七毫二絲五忽二微一纖六塵九渺。又除

縣驢并石嘴、文安二驛夫驢工料銀三百三十五兩五錢三分四釐六毫四絲三忽三微三纖九塵七渺。又除

扛夫工食銀七十五兩九錢一分八釐三毫九絲六忽四微二纖。又除。

石嘴等驛夫馬工料,銀一百七十一兩七錢七分九釐六毫三絲一忽六微五纖八塵六渺,止該銀二百九十二兩一錢八分一釐八毫七絲四忽三微九纖四塵五渺。

鄜州

原五十一里,今歸併二十三里。《樂生》五,《致和》一,《大義》二,《崇德》一,《大禮》二,《和平》一,順德二,《永寧》二,《阜則》一,《德政》一,《加善》二,《歸仁》一,《興農》一。

原額《人丁》七千三百六十三丁。

今上《冊丁》四千四百七十丁。

實徵銀三千二百五兩七錢九分三釐六毫六絲四忽八微。

原額「存留站支經費,雜支孤貧口糧布花」 等項連閏共銀六千一百二十三兩五分七釐三毫一絲三忽。內除:

荒銀三千二百六十三兩二錢三分六釐一毫四絲九忽六微八塵四渺。

實徵銀二千八百五十九兩八錢二分一釐一毫六絲三忽三微九纖一塵六渺。《又除》:

站支抵餉銀五百三十八兩七錢九釐二毫六絲一忽八微一纖。

止該銀二千三百二十一兩一錢一分一釐九毫一忽五微八纖一塵六渺。內除:

奉裁「《心紅》、紙張」 等項,連閏共銀一百六十一兩五錢九分五釐一毫四絲一忽八微六纖七塵四渺。又除

奉裁《俸紅》等項連閏共銀一千三百一十一兩六錢六釐一毫六絲二忽九微一塵五渺五漠。又除

夫驢工料銀二百八十八兩九錢三分。又除夫馬工料,裁四銀二百二十六兩八錢。

止該銀四百三十二兩一錢八分五毫九絲六忽七微二纖二塵六渺五漠。

雒川縣

原,六十里,今歸併九里城,新安,車,得、《永安書》,浩,德貞節,民安豐,百安善。

原額《人丁》四千九百五十丁。

今實在丁一千六百四十丁。

實徵:銀一千九百一十二兩四錢九分七釐二絲六忽。

原額「存留站支經費,雜支孤貧口糧布花」 等項連閏共銀九千三百二十一兩七錢五分五釐一毫六絲七忽。內除:

荒銀五千二百七十兩六錢九分一釐七毫八忽八微六纖九塵六渺。又除

折徵地畝銀一千五百六十兩八錢四分五釐九毫八絲五微七纖一塵二渺。

實徵銀二千四百九十兩二錢一分七釐四毫七絲七忽五微五纖九塵二渺。

又康熙十六年清查自首出地畝,應自當年起科銀一兩四錢五分三釐三毫八絲六忽四微八塵九渺。

又康熙十六年,清查自首出地畝應增閏月銀二分六釐五毫四絲四忽七微。

共銀二千四百九十一兩六錢九分七釐四毫八忽六微六纖八塵一渺。內除:

額協站支抵餉銀九百七十七兩五錢五分九釐六毫九絲六忽六微一纖四塵。

止該銀一千五百一十四兩一錢三分七釐七毫一絲二忽五纖四塵一渺。

又,收受協站支抵餉銀三十四兩四錢九分四釐八毫七絲五忽六微。

共銀一千五百四十八兩六錢三分二釐五毫八絲七忽六微五纖四塵一渺。內除:

《心紅》、紙張等項連閏共銀一百五兩九錢三分五釐六毫二絲七忽八微九纖二塵五渺。又除俸紅等項連閏共銀七百七十八兩一錢九分八釐六毫八絲四忽九微九纖七塵七渺五漠。又除

草料銀一百四十八兩八錢四分七釐六毫九絲一忽三微六纖二塵六渺。又除

扛夫工食銀一百七十六兩九錢一分九釐四毫二絲二忽二微七纖五塵二渺。又除

夫馬裁四,銀一百三十二兩三錢四分六釐八毫七絲六忽二微九纖四塵六渺。

止該銀二百六兩四錢六分三釐二毫八絲四忽八微三纖一塵四渺五漠。

中部縣

原二十四里,今歸併「一里《塘和》。」

原額「人丁」 一萬二千四百三十六丁。

今上冊丁八千六百六十三丁。

實徵銀一千六百三十六兩六錢八分五釐二毫三絲四忽五微。

原額「存留站支經費,雜支孤貧口糧布花」 等項連閏共銀三千八百八十七兩二錢五分四釐九絲九忽。內除:

荒銀二千五百八兩四錢七分四釐五毫一絲六忽三微七纖四渺。

實徵銀一千三百七十八兩七錢七分九釐五毫八絲二忽六微二纖九塵六渺。

又,收受協驛站兌留兵餉銀五十八兩二錢九釐六毫三絲五忽九微九纖。

共銀一千四百三十六兩九錢八分九釐二毫一絲八忽六微一纖六塵九渺。內除:

奉裁「心紅」 、紙張等項,連閏銀一百二十七兩七錢六分二毫六忽四微八纖三塵六渺。又除奉裁「俸紅」 等項,連閏銀四百五十兩七錢五分二釐五毫四絲四微四纖七塵四渺。又除奉裁驛縣驢等項銀二百五十一兩一錢三分。又除

奉裁扛夫銀一百八十三兩六錢。又除

《夫馬》裁四銀一百二十六兩一錢五分二釐,止該銀二百九十七兩五錢九分四釐四毫七絲一忽六微八纖八塵六渺。

宜君縣

原一十八里,今歸併一里:《文興》

原額「人丁」 五千八十六丁。

今上《冊丁》二千七百二十丁。

實徵銀一千九百四十三兩二錢七分三釐三毫五絲五忽九微。

原額「存留站支經費,雜支孤貧口糧布花」 等項連閏共銀五千七百一兩一錢三毫三絲二忽。內除:

荒銀四千一百一十六兩九錢三分五釐五毫三絲二忽六微七塵八渺。又除

豁免銀一百九十八兩六錢一分二釐四毫三忽八微一纖九塵一渺。

實徵銀一千三百八十五兩五錢五分二釐三毫九絲五忽五微七纖三塵一渺。內除:

額協站銀三兩七錢七分四釐三毫三絲七忽,止該銀一千三百八十一兩七錢七分七釐六毫六忽九微七纖三塵一渺。

又,收受協驛站銀一百八十一兩八錢三分九釐五毫四絲八忽四微。

共銀一千五百六十三兩六錢一分七釐六毫六忽九微七纖三塵一渺。內除:

《心紅、紙張》等項,連閏共銀一百五十六兩三錢六分五釐九忽二微八纖一塵。又除

奉裁《俸紅》等項連閏共銀五百九十六兩三錢五釐二毫六絲九忽九微九纖三塵三渺五漠。又除

《驛驢》銀二百六十一兩二錢五分九釐二毫九絲八忽九微。又除

扛夫銀一百五十二兩六錢一分八釐一絲四忽八微五纖五塵。又除。

《夫馬》裁四,銀一百二十四兩六錢六分一釐五毫一絲一忽四微。

止該銀二百七十二兩四錢一分五釐七毫二忽五微四纖四塵六渺五漠。

綏德州

原十里,今歸併七里:宣化、義讓、和市、福樂、永和、興賢。按《府志》「七里」 ,今闕一里。《通志》《縣志》俱未載。原額「人丁」一萬三千一丁。

今上冊丁六千七百六十四丁。

實徵銀二千三百四十六兩一分六釐八毫一絲二忽四微二纖。

原額「存留站支經費,雜支孤貧口糧布花」 等項連閏共銀五千二百六十三兩一錢三分七釐五絲四忽。內除:

荒銀二千九百八十六兩四錢四分五釐四絲八忽二微二纖六塵八渺。

實徵銀二千二百七十六兩六錢九分二釐五毫七微七纖三塵二渺。

又康熙十六年清查出自首地畝,應自當年起科銀一百三十四兩九錢四分五釐七毫三忽八微六纖二塵六渺。

又康熙十六年,清查出自首地畝應增閏月銀一兩一錢五分四釐七毫八絲二忽八微八纖七塵七渺。

共銀二千四百一十二兩七錢九分二釐四毫九絲二忽五微二纖三塵五渺。

又收受協站銀八百四十兩四錢九分一釐五絲六忽五微九纖五塵三渺。

共銀三千二百五十三兩二錢八分三釐五毫四絲九忽一微一纖八塵八渺。內除:

《心紅紙張》等項,連閏共銀一百四十九兩四錢八分九釐三毫四絲二忽三微八纖九塵六渺。又除

奉裁《俸紅》等項連閏共銀五百三十九兩二錢六分一釐二毫二絲七忽一微二纖八渺。又除夫驢工料銀七百三十四兩四錢。

草料銀一百二十三兩三錢三分。又除:

扛夫銀三百四十二兩五錢一釐二毫三絲六忽九微二纖八塵。又除。

夫馬裁四銀三百九十五兩二錢三分三釐一絲九忽六微六纖七塵三渺。

止該銀九百六十九兩六分八釐七毫二絲三忽一纖三塵一渺。

米脂縣

原十三里,今歸併五里。

原額《人丁》八千五百六十五丁。

今上《冊丁》四千三百一十丁。

實徵:銀一千四百八十一兩五錢九分九釐九毫八絲。

原額「存留站支經費,雜支孤貧口糧布花」 等項連閏銀三千三百二十三兩一錢四分四釐四毫九絲九忽二微。內除:

荒銀一千九百三十一兩八錢九釐三毫五絲二忽一微七纖一塵四渺。

實徵銀一千三百九十一兩三錢三分五釐一毫四絲七忽二纖八塵六渺。

又康熙十六年,清查出自首地畝應增銀八十五兩三錢五分三釐七毫九絲七忽六微四纖六塵八渺。

又康熙十六年清查出自首地畝,應自十七年起科閏月銀七錢一分七釐一毫一絲七忽八微一纖九塵九渺。

共銀一千四百七十七兩四錢六釐六絲二忽四微九纖五塵三渺。內除:

站支抵餉銀一百一十一兩六錢六釐三毫四微三纖。

止該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兩七錢九分九釐七毫六絲二忽六纖五塵三渺。

又,收受協驛站兌留兵餉應支銀五百六十八兩三錢一分二釐九毫六絲九忽二微六纖八渺。

共銀一千九百三十四兩一錢一分二釐七毫三絲一忽三微二纖六塵一渺。內除:

奉裁「《心紅》、紙張」 等項連閏銀一百三十六兩九錢九分五釐三毫三忽五微六纖八塵五渺。又除

奉裁《俸紅》等項連閏銀七百四十五兩六分三釐五忽三微五纖六塵一渺。又除

奉裁夫驢工料銀三百六十七兩二錢。又除

《夫馬》裁四,銀一百五十兩三錢六分八釐九毫三絲八忽八微三纖。

止該銀五百三十四兩四錢八分五釐七毫五絲三忽五微七纖七渺。

葭州

原八里,今歸併三里。葭蘆、永寧、龍壽、

原額「人丁」 七千六十三丁。

今上冊丁一千四百五十一丁。

實徵銀九百二兩四錢三分五釐八毫九絲五忽。

原額「存留站支經費,雜支孤貧口糧布花」 等項連閏共銀三千八百一十六兩四錢六分三釐六毫一絲五忽二微五纖。內除:

荒銀二千六百五十二兩三錢四分四釐三毫九絲四微二纖一塵八渺。

實徵銀一千一百六十四兩一錢一分九釐二毫二絲四忽八微二纖八塵二渺。內除:

站支抵餉銀一百六十一兩四錢四釐五毫五絲四忽二微九纖二塵三渺。

止該銀一千二兩七錢一分四釐六毫七絲五微三纖五塵九渺。

又,收受協驛站兌留兵餉應支銀七百五十七兩四錢六分一釐七毫五絲二忽一微一纖八塵六渺。

共銀一千七百六十兩一錢七分六釐四毫二絲二忽六微五纖四塵五渺。內除:

《心紅》、紙張等項連閏銀七十八兩六分五釐八毫三絲八忽八微九纖四塵。又除

奉裁《俸紅》等項連閏共銀三百兩四錢六釐一絲三忽七微七纖六塵二渺。又除

驛驢銀三百六十七兩二錢。又除:

夫馬裁四銀二百三兩四錢八分二釐一毫一絲一忽七纖六塵三渺。

止該銀八百一十一兩二分二釐四毫五絲八忽九微八塵。

吳堡縣

原二里半:新安、豐樂、《風化》。

原額「人丁」 二千三十五丁。

今上冊丁四百七十一丁。

實徵銀一百八十三兩五錢七分三釐五毫八絲三忽五微九纖二塵。

原額「存留站支經費,雜支孤貧口糧布花」 等項連閏共銀一千二百三十四兩七錢二釐六絲五忽六微一纖。內除:

荒銀五百二十七兩八錢三分四釐二毫七絲二忽一纖四塵一渺。

實徵銀七百六兩八錢六分七釐七毫九絲三忽五微九纖五塵九渺。內除:

驛站銀二兩八錢七釐五毫。

止該銀七百四兩六分二毫九絲三忽五微九纖五塵九渺。

又,收受協驛站兌留兵餉銀六百九十六兩四分一釐四毫六絲九忽七微三塵八渺。

共銀一千四百兩一錢一釐七毫六絲三忽二微九纖九塵七渺。內除:

《心紅》紙張等項連閏銀一百兩八錢二分二釐三絲九忽三微四纖四塵三渺。又除

奉裁各役工食銀三百三十四兩七分六釐四毫二絲八忽一微二塵九渺五漠。內除

縣驢銀四百四十一兩二錢。又除。

扛夫銀四十八兩九錢七分五釐一毫一絲九忽七纖。又除:

夫馬裁四銀一百六十一兩八錢六分六釐六毫五絲六微三纖三塵八渺。

止該銀三百一十三兩一錢六分一釐五毫二絲六忽一微四纖八塵六渺五漠。

神木縣

原四里,平西一,長樂一,盤西二。

原額《人丁》一萬五千七百五十七丁。

《今上冊》丁六千五百六十八丁。

實徵銀八百二兩六錢五分四釐九絲八忽九微四纖七塵。

原額「存留站支經費,雜支孤貧口糧布花」 等項連閏共銀一千二百四十九兩六錢二分一釐七絲九忽八微。內除:

荒銀五百二十九兩二錢九分七釐四絲三微三纖二塵一渺。

實徵銀七百二十兩三錢二分四釐三絲九忽四微六纖七塵八渺。

又康熙十六年編審,閏月增銀一分三釐四毫七絲八忽七微八纖八塵三渺。

共銀七百二十兩三錢三分七釐五毫一絲八忽二微五纖六塵一渺。內除:

驛站抵餉銀三十九兩五錢四分四釐二毫五絲九忽八微。

止該銀六百八十兩七錢九分三釐二毫五絲八忽四微五纖六塵一渺。

又,收受協驛站兌留兵餉應支銀七百六十七兩九錢一分五釐四毫四絲九忽四微六纖三塵二渺。

共銀一千四百四十八兩七錢八釐七毫七忽九微一纖九塵三渺。內除:

《心紅》紙張連閏銀一百二十一兩九錢六分一釐六毫四絲三忽二微五纖二塵八渺五漠。又除

奉裁《俸紅》等項連閏銀三百八十二兩七錢六分七釐三毫六絲二微三纖八塵五渺。又除夫驢工料銀三百六十七兩二錢。又除

夫馬裁四銀一百八十五兩二錢一分一釐八絲九忽六微六纖三塵二渺。

止該銀三百九十一兩五錢六分八釐六毫一絲四忽七微六纖四塵七渺五漠。

府谷縣

原六里,今歸併四都、太堡、太平、合河、輯和,原額人丁五千六百八十六丁。

《今上冊丁》一千六百丁。

實徵銀四百三十八兩四錢八分一釐六毫。原額「存留站支經費,雜支孤貧口糧布花」 等項,連閏共銀一千三百九兩六錢四分四釐七毫二絲七忽三微一纖。內除:

荒銀六百四十兩七錢二分一釐五毫四絲六忽七微六塵。

實徵銀六百六十八兩九錢二分三釐一毫八絲五微四塵。

又康熙十六年清查出自首地畝,應自當年起科銀八十二兩六錢三分八釐八毫五絲九微一纖二塵。

又康熙十六年編審出人丁,并清查出自首地畝,應增閏月銀二兩八錢三分二釐九毫九絲四忽四微九纖五塵六渺。

共銀七百五十四兩三錢九分五釐二絲五忽九微一纖一塵六渺。內除:

抵餉銀二百二兩三錢八分八釐五毫二絲五忽。

止該銀五百五十二兩六釐五毫九微一纖一塵六渺。內除:

奉裁《心紅》、「紙張」 等項連閏銀九十八兩一錢六分五釐一毫一絲七忽三微二塵九渺。又除奉裁「俸紅」 等項連閏銀三百八兩三錢六分二釐五毫五忽二微九纖三塵五漠。

止該銀一百四十五兩四錢七分八釐八毫七絲八忽五微八纖五塵六渺五漠。

以上州縣地畝錢糧、入存留中者俱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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