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人事典/第099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九十九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人事典
第九十九卷目錄
魂魄部紀事四
魂魄部雜錄
人事典第九十九卷
魂魄部紀事四
[编辑]《遼史孩里傳》:「孩里素信浮圖,清寧初,從上獵,墮馬,憒 而復蘇,言始見二人,引至一城,宮室宏敞,有衣絳袍 人坐殿上,左右列侍,導孩里升階,持牘者示之曰:『本 取大腹骨,欲誤執汝牘上書,官至使相,壽七十七。須 臾還擠之大壑而寤』。」道宗聞之,命書其事,後皆驗。 《聞見後錄》:湯保衡遇漢張陵,授以符籙,可攝制鬼神。 一日,保衡語其友人曰:「予適過西車子曲,見一小第, 門有車馬,有數婦人始下車,皆不以物蒙蔽其首。其 第二下車者,年二十許,頗有容色,意其士大夫自外 至京師者,必其妻也。予欲今夕就子前舍小飲,當召 向所見婦人觀之。」友人曰:「良家子,汝焉可妄召,必累 我矣。」保衡曰:「非召其人,乃攝其生魂,聊以為戲耳。然 必至夜,俟其寢寐乃召之。若夢中至此,止可遠觀,慎 勿近之,近之則魂不得還,其人必死矣。」遂與友人薄 暮出門,過其舍,伺少頃,聞門中有婦人聲。保衡心知, 乃適所見婦人,即吸其氣,以綵線繫其中指。既而至 友人學舍,命僕取酒至,與之對飲,令從者就寢。至夜, 保衡起開門,有婦人自外至,乃所見者,形質皆如人, 但隱隱然若空中物,其語聲如嬰兒,見保衡拜之,保 衡問其誰氏,具道某氏。其夫適自外罷官還京師,復 問保衡曰:「此何所也?適記已就寢,不意至此。又疑是 夢寐,而比夢寐差分明,又疑死矣。此得非陰府耶?」保 衡曰:「此亦人間耳,今便可歸,當勿憂也。」命立於前,款 曲與語,至五更始遣去。
《廣異記》:「鄧成者,豫章人也。年二十餘,曾暴死,所由領 至地獄,先過判官,判官是刺史黃麟,麟即成之表丈 也。見成悲喜,具問家事。成語之,悉皆無恙。成因求哀, 麟云:『我亦欲得汝歸,傳語於我家』。諸弟遂入白王,既 出曰:『已論放汝訖。久之,王召成問云:『汝在生作何罪 業,至有爾許冤對。然筭猶未盡,當得復還,無宜更作 地獄冤也』』。」尋有畜生數十頭來噬成王謂曰:「鄧成已 殺爾輩,復殺鄧成,無益之事。我今放成卻迴,令為汝 作功德,皆使汝託生人間,不亦善哉!」悉云:「不要功德, 但欲殺鄧成耳。」王言:「如此,於汝何益?殺鄧成,汝亦不 離畜生之身。」曷若受功德,即改為人身也。諸輩多有 去者,唯一驢頻來蹋成,一狗嚙其衣不肯去,王苦救 衛,然後得免,遂遣所追。成吏送之出。過麟,麟謂成曰: 「至喜莫過重生,汝今得還,深足忻慶。吾雖為判官,然 日日恆受罪,汝且住此,少當見之。」俄有一牛頭卒持 火來,從麟頂上然至足,火遂滅,尋而復生,悲涕良久, 謂成曰:「吾之受罪如是,其可忍也!汝歸可傳語弟,努 力為造功德,令我得離此苦。然非我本物,雖為功德, 終不得之。吾先將官料置得一《莊子》,今將此造經佛, 即當得之。或恐諸弟為恍惚不信,汝可持吾玉簪還 以示之。」因拔頭上簪與成麟。前有一大水坑,令成合 眼推入坑中,遂活。其父母富於財,憐其子重生,數日 之內,造諸功德。成。既愈,遂往黃氏為說麟所託,以玉 簪還之。黃氏識簪,舉家悲泣,數日,乃賣莊造經。 華州進士王勳,嘗與其徒趙望舒等入華岳廟,入第 三女座,悅其倩巧而蠱之,即時便死。望舒惶懼,呼神 巫持酒饌,於神前鼓舞,久之方蘇。王怒望舒曰:「我自 在彼無苦,何令神巫彈琵琶呼我為?」眾人笑而問之, 云:「女初藏已於車中,適繾綣,被望舒彈琵琶告」王,令 一黃門搜諸婢車中。次諸女既不得已,被推落地,因 爾遂活矣。
東陽張瑤,病死數日方活,云被所由領過一府舍中, 有貴人儐從如王者,瑤至庭內,見其所殺眾生盡來 對。瑤曾殺一牛,以布兩端與之追福,其牛亦在中庭, 角戴兩布。又曾供養病僧,其僧亦來,謂所司曰:「張瑤 持《金剛經》滿三千遍,功德已入骨。又寫《法華經》一部, 福多罪少,故未合死。」所司命秤之,畜生盡起,而瑤猶 在地上。所司取司命簿勘之,一紫衣引黃衫吏抱黃 簿至,云:「張瑤名已掩了,合死。」視簿有紙帖掩其名。又 命取《太山簿》,頃之,亦紫衣吏人引黃衫吏持簿至,云: 「張瑤掩了,合死。」又命取閣內簿,檢使者云:「名始掩半, 未合死。」王問瑤:「汝名兩處全掩,一處掩半,六分之內, 五分合死,故不合處。」王以功德故,放「汝歸閻浮地,勿 復殺生命。」瑤入地獄,遍身受罪,火坑鑊湯無不見。有 僧曰:「汝勿復為罪。」遂即以印印其股曰:「將此為信。」既 活,印既分明,至今未滅錢塘梅先恆以善事自業,好持佛經,兼造生七齋,鄰 里呼為居士。天寶中遇疾,暴卒而活。自說初死,為人 所領,與徒十餘輩見閻羅王,王問:「君在生復有何業?」 先答曰:「唯持經念佛而已。」王曰:「此善君能行之,冥冥 之福,不可虛耳。」令檢先簿,喜曰:「君尚未合死,今放卻 生,宜崇本業也。」再拜,會未有人送留在署中,王復訊 問。次至錢塘里正包直,問何故取李平頭錢,不為屬 尸?直曰:「直為里長團頭,身常在縣,夜歸早出,實不知, 乞追子問。」王令出帖追直子。須臾有使者至,令送直 還,遂活說其事,時其子甚無恙,眾人皆試之。後五六 日,直子果病,即二日死矣。
郜澄者,京兆武功人也。嘗因選集至東都,騎驢行槐 樹下,見一老母,云善相手,求澄手相。澄初甚惡之,母 云:「彼此俱閒,何惜來相?」澄坐驢上,以手授之。母看畢, 謂澄曰:「君安所居?道里遠近?宜速還家,不出十日必 死。」澄聞甚懼,求其料理。母云:「施食糧獄,或得福助,不 然必不免。」澄竟如言。施食糧獄事畢,往見母,令速還。 澄自爾便還。至武功一日許,既無疾,意甚懽然,因脫 衫出門,忽見十餘人拜迎道左。澄問所以,云是神山 百姓,聞公得縣令,故來迎候。澄曰:「我不選,何得此官。」 須臾,有策馬來者,有持綠衫來者,不得已,著衫乘馬, 隨之而去。行之十里,有碧衫吏下馬趨拜。澄問之,答 曰:「身任慈州博士,聞公新除長史,故此遠迎。」因與所 乘馬載澄,自乘小驢隨去。行二十里所,博士奪澄馬。 澄問:「何故相迎,今復無禮?」博士笑曰:「汝是新死鬼,官 家捉汝,何得有官乎?」其徒因引澄過水。水西有甲宅 一所,狀如官府門膀,云:「中丞理冤屈院。」澄乃大叫冤 屈。中丞遣問:「有何屈?」答云:「澄筭未盡,又不奉符,枉被 鬼拘錄。」中丞問:「有狀否?」澄曰:「倉卒被拘,實未有狀。」中 丞與澄紙,令作狀。狀後判檢。旁有一人,將檢入內,中 丞後舉一手,求五百千,澄遙許之。檢云:「枉被追錄,筭 實未盡」,中丞判放。又令檢人領過大夫。通判至廳,見 一小胡兒,頭冠氈帽,著麖靴,在廳上打葉錢。令通云: 「中丞親人令放,卻還生胡兒。」持案入,大夫依判,遂出, 復至王所。通判守門者就澄求錢,領人大怒曰:「此是 中丞親眷小鬼,何敢求錢!」還報中丞,中丞令送出外。 澄不知所適,徘徊衢路。忽見故妹夫裴氏將千餘人 西山打獵,驚喜問澄何得至此,澄具言之。裴云:「若不 相值,幾成閑鬼,三五百年不得變轉,何其痛哉!」時府 門有賃驢者,裴呼小兒:驢令送大郎至舍,自出二十 五千錢與之。澄得還家,心甚喜悅。行五六里,驢弱,行 不進,日勢又晚,澄恐不達,小兒在後百餘步唱歌,澄 大呼之,小兒走至,以杖擊驢,驚澄墮地,因爾遂活。 吉州劉長史無子,獨養三女,皆殊色,甚念之。其長女 年十二,病死官舍中。劉素與司丘掾高廣相善,俱秩 滿與同歸。劉載女喪還。高廣有子,年二十餘,甚聰慧, 有姿儀。路次豫章,守冰不得行。兩船相去百餘步,日 夕相往來。一夜,高氏子獨在船中披書。二更後,有一 婢,年可十四五,容色甚麗,直詣高云:「長史船中燭滅, 來乞火耳。」高子甚愛之,因與戲調,妾亦忻然就焉,曰: 「某不足顧。家中小娘子艷色無雙,為郎通意,必可致 也。」高甚驚喜,意謂是其存者,因與為期而去。至明夜, 婢又來曰:「事諧矣,即可便待。」高甚踊躍,立候於船外。 時天無纖雲,月甚清朗。有頃,遙見一女自後船出,從 此婢直來,未至十步,光彩映發,馨香襲人。高不勝其 意,便前持之。女縱體入懷,姿態橫發,乃與俱就船中, 倍加款密。此後夜夜輒來,情念彌重。如此月餘日,忽 謂高曰:「欲論密事,得無嫌難乎?」高曰:「固請說之。」乃曰: 「兒本長史亡女,命當更生,業得承奉君子。若垂意相 採,當為白家令知也。」高大驚喜曰:「幽明契合,千載未 有,方當永同枕席,何樂如之!」女又曰:「後三日必生,使 為開棺。夜中以面乘霜露,飲以薄粥,當遂活也。」高許 諾。明旦遂白廣。廣未之甚信,亦以其絕異,乃使詣劉 長史,具陳其事。夫人甚怒,曰:「吾女今已消爛,寧有玷 辱亡靈,乃至此耶!」深拒之,高求之轉苦。至夜,劉及夫 人俱夢女曰:「某命當更生,天使之配合,必謂喜而見 許,今乃靳固如此,是不欲某再生耶?」及覺,遂大感悟, 亦以其姿色衣服皆如所白,乃許焉。至期,乃共開棺, 見女姿色鮮明,漸有暖氣,家中大驚喜,乃設幃幕於 岸側,舉置其中,夜以面承露,晝哺飲,父母皆守視之。 一日,轉有氣息,稍開目,至暮能言,數日如故。高問其 婢,云:「先女死,屍柩亦在舟中。」女既蘇,遂臨悲泣與訣, 乃擇吉日,遂於此地成婚。後生數子,因名其地,號為 「禮會村。」
盧弁者,其伯任湖城令。弁自東都就省,夜宿第二谷, 夢中見二黃衣吏來追,行至一所,有城壁,「入城之後, 欲過判官,屬有使至,判官出迎,吏領住一舍下。其屋 上有蓋,下無梁,柱,下有大磨十枚,磨邊有婦女數百, 磨恒自轉。牛頭卒十餘,以大箕抄婦人,置磨孔中,隨 磨而出,骨肉粉碎,苦痛之聲,所不忍聞。弁於眾中見」 其伯母,即湖城之妻也,相見悲喜,各問其來由。弁曰「此等受罪云何?」曰:「坐妒忌,以至於此。」弁曰:「為之奈何?」 伯母曰:「汝素持《金剛經》,試為我誦,或當滅罪。」弁因持 經,磨遂不轉,受罪者少息。牛頭卒持叉來弁所,怒曰: 「何物郎君,來此誦經,度人作事?」弁對曰:「伯母在此。」卒 云:「若惜伯母,可與俱去。」弁遂將伯母奔走出城,各歸 就活。初,弁唯一小奴同行,死已半日。其奴方欲還報, 會弁已蘇。後數日至湖城,入門遇伯設齋,家人見弁, 驚喜還報,伯母迎執其手曰:「不遇汝,當入磨中。今得 重生,汝之力也。」
隰州佐史,死數日後活。云初,閻羅王追為典史,自陳 素不解案,王令舉其所知。某薦同曹一人,使出帖追 王問佐史:「汝筭既未盡,今放汝還。」因問左右:「此人在 生有罪否?」左右云:「此人曾殺一犬一蛇。」王曰:「犬聽合 死,蛇復何故枉殺蛇者?法合殊死。」令某回頭,以熱鐵 汁一杓灼其背,受罪畢,遣使送還。吏就某索錢一百 千文。某云:「我素家貧,何因得辦?」吏又覓五十千,亦答 云「無。」吏云:「汝家有胡錢無數,何得訴貧?」某答:「胡錢初 不由己。吏言:『取之即得,何故不由領』?」某至家取錢,胡 在床上臥,胡兒在錢堆上坐。未得取錢,且暫入庭中。 狗且吠之,某以腳蹴狗叫而去。又見其婦營一七齋, 取麵作飯,極力呼之,婦殊不聞。某怒,以手牽領巾婦 躓於地。久之,外人催之,及出,胡兒猶在錢上。某勁以 拳拳其脅,胡兒悶絕,乃取五十千付使者,因得放,遂 活。活時胡兒病尚未愈,後經紀竟折五十千也。 東萊人有女死已葬,女至冥司以枉見捕得還,乃敕 兩吏送之。鬼送墓中,雖活而無從出。鬼亦患之,乃問 女曰:「家中父母之外,誰最念汝?」女曰:「獨季父耳。」一鬼 曰:「吾能使來劫墓,季父見汝活,則遂生也。」女曰:「季父 仁惻,未嘗有過,豈能發吾塚耶?」鬼曰:「吾易其心也。」留 鬼守之,一鬼去。俄而季父與諸劫賊發墓開棺,女忽 從棺中起。季父驚問之,具以前白。季父大加慚恨,諸 賊欲遂殺之,而季父號泣哀求得免,負之而歸。 《吉凶影響錄》:治平中,黃靖國死,見冥中數獄吏指一 所曰:「此唐武后獄。」后惡至大方,以大甕貯黃蝎螫之 也。酷吏奸臣皆有獄也。
《避暑錄話》:「元豐間,有監黃河埽武臣射殺埽下一黿, 未幾死而還魂,云為黿,訴於陰府,力自辯。黿數敗,埽 以其秩殺之,故得免。」
談圃馮大參京嘗患傷寒,已死,家中哭之,已而復甦, 云:「適往五臺山,見昔為僧時室中之物皆在,有言我 俗緣未盡,故遣歸。」因作文記之,屬其子他日勿載墓 誌中。
《墨莊漫錄》:曲轅先生又嘗作傳記陳明遠再生事云: 「明遠,陳氏字也,名公闢,興化軍人。嘗舉進士。皇祐三 年春,過泗州,遊普照王寺,時群僧會齋於南院,明遠 遶浮圖,自西廂趨大殿,兩廡人甚譁,獨老僧敝衣庭 下,倚樹讀青紙書,其文光彩,射百許步。明遠遽往揖 之,僧小舉手,就視其書,則金字《金剛經》,繫以梁朝傅」 大士之頌者,僧細諷自若,明遠從後聽之。既久,僧回 顧笑謂明遠曰:「子亦樂此耶?」明遠對之稍恭。僧讀竟, 遂以經授明遠曰:「江南李氏所施,觀子之貌,且當持 此。」明遠喜,受之歸。明旦,取映日,則無復光彩,一讀之, 經藏書籠中。明年,從父官海陵,忽得疾,不可治,已死 三日,家人將大斂,覺其體復溫,移刻稍蘇,又食頃乃 能言,其族反驚。明遠自言:「方疾革時,見四卒深目虎 喙,持文書,有大印,字莫可辨。」共執明遠,桎兩手,驅西 北行,其勢甚暴。所經依約皆廣野,塵埃射人,不可輒 視。漸逼大河,府署嚴密。門外坐卒數十,悉持梃,內有 拷掠聲。三卒先入,一守明遠於大門外如竢命者。須 臾,坐卒盡起擎跪,明遠回視,一僧乘虛而行,過門,見 明遠植杖而立,意若哀憫,明遠不覺手桎盡解。熟視 其狀,即泗州嘗遇《授經》者也,因拜祈之。僧顧卒取文 書,略視,徐曰:「府君知耶?」纔欲入門,而聞府中呼應甚 遽。有二人服紫服朱,趨出迎之,其侍衛之盛,若世之 達官。二人禮僧極恭,僧為語二人,俞喜,旁睨明遠,若 夙有罪者。僧呼明遠前,使自懺悔。俄二人詔吏聽還, 二人亦謝。僧去後,有吏馳出,呼明遠,則明遠季父釴 釴太學進士,有聞亡已三年矣。既見,訪明遠家事云: 「我當錄冤簿三年,纔二年爾,非佳職也。爾歸持《尊勝 七俱神咒》,祈以免我。又有故服,藏某處,幸焚之遺我。」 寄聲親戚如平生。復告明遠言:「世之人冤,慎勿復,復 之勢如索綯焉,若有迨百千生不能解者。故吾此局 置吏甚多,而簿書期會,常若不及。神君聖靈,尤深厭 此。」言未竟,若有呼之者,因疾辭去。僧引明遠遊旁兩 大廡下,見繫囚不啻數百,亦有禽獸諸蟲,悉能人言, 與囚對辯。群吏見僧悉拜。有械囚,繫以大鐵鎖,左右 文書沒其首,口嘗囁嚅出血,卒守之,若使自讞,輕重 不當,又鞭之,其餘幾壞。明遠竊視之,乃其表舅鄭生, 生為閩吏,喜以法自名,死且十年餘。見明遠泣下,頻 以手尚僧,且目明遠。僧笑,少以杖指之,鎖械俱墮,然 莫敢起,而口囁嚅出血未已也。又見坐沙門五六人前列敗壞,飲食數十甕,氣色殊惡。僧曰:「此嘗棄世中 供養,且重」使食且僧,亦不甚念。復引明遠出前大河 上,虹橋蜿蜒望彼岸城府樓觀,煙霧出其上,明遠請 往觀焉,僧不許曰:「子過此無復歸矣。」亟隨僧趨東南 來,井閭人物,差類人世,但天氣乖慘,似欲雨時,而途 中所遇,往往皆昔嘗所見,危冠大馬,出處前後,吏卒 替更而迭趨,人指以為名勢挾侈、決意不屈之「士皆 沬趄狼狽,狀若為物所迫,甚者咨嗟涕淚,悔怏自擲, 意求有以亡匿」而不可得。俄及前,所過廣野,適溪水 漲甚,思始來時則無有也,明遠憂不能渡,僧乃執杖 端以末授明遠而導之。始涉,亦甚淺,中流,明遠失據 將溺,因驚呼而甦。明遠之復生也,桎縛之跡,隱然在 臂,家人持葷飲餉之,雖數十年輒掩鼻,急遣去。瞻視 間,僧已在室中,香氣異常。親族齋戒祈見者,必暫睹, 衲裙杖屨而已。僧自是日以先授經義教明遠,對其 情品,說一切世間所有之法,即心是佛,煩惱塵勞,究 竟虛妄。其音靚圓,若霜鐘在庭,戶外之人一歷耳,驩 然自信,終身不能忘其聲。每謂明遠曰:「吾即詣某寺 齋。」既去,食頃後還,又言某氏齋,私飲某僧酒,獨不齋 耳,他時為之,未免有罪。時多疑以僧伽大師者,明遠 請焉。僧曰:「僧伽吾師也。」幾一月,明遠軀體復壯。僧告 去曰:「後十四年,吾待子於祖山。」明遠問祖山,曰:「廬阜。」 遂去。陳氏後求代故衣,果得於其處,緇徒咒而火之。 明遠母素好釋氏,悉疏其齋,雖遠數百里,必使人驗 之,明遠并告以類狀,具言有是。爾飲僧家,聞之,終身 不飲酒。然明遠嚮所懺之罪,今反不復能記,豈昔偶 萌之於心,不自引悔,而《神道》已錄以為非耶?抑他生 所為,不復自省,而幽冥記人功過,誅賞有時而宴安? 人之苟為,得以自寬,則跬步之間,不可以為恐懼耶? 至和三年八月,明遠歸莆田,以故人訪予,且出所授 經具道其事,欲予記之。予固已恠其人爽辨謙畏,不 類向時,其志真若有所得,然未暇從其請也。今年其 兄公輔調官京師,特過予,復以為言。予與公輔遊十 五年矣,今示稱其弟所為,如予嘗所恠者,則明遠由 是而有聞。倘求之益勤,修之益明,守其話言,不為富 貴貧賤毀譽之所遷,「則其所至也,豈易量哉!」因起奮 筆,直載始末。明遠所述蓋多,其間有與佛經外史若 世人已傳之事略相同者,不復更錄。明遠父名鑄,今 為尚書都官郎中通判廣州《曲轅子記》。予觀崔公所 記,抑亦異矣。彼鄭生者,以法自名,而獲罪若是。吁可 畏哉!三尺者,輕重不可踰,而法家流鮮恩寡,恕多論 刻,苟容於心,已不迯於陰譴矣。若能平反明慎,天必 以善應之。臨政者於淑問詳讞,寧可忽諸。
《東坡志林》:今年三月,有書吏陳昱者暴死,三日而蘇。 云初見壁有孔,有人自孔擲一物至地,化為人,乃其 亡姊也。攜其手自孔出,曰:「冥吏追汝,使我先見。」吏在 旁,昏黑如夜,極望有明,處空有橋,榜曰「會明」,人皆用 泥錢。橋極高,有行橋上者,姊曰:「此生天也。」昱行橋下, 然猶有在下者,或為鳥鵲所啅,曰:「此網捕者也。」又見 一橋曰陽明,人皆用紙錢,有吏曹十餘人,以狀及紙 錢至者,吏輒刻除之,如抽貫然。已而見冥官,則陳襄 述古也。問昱何故殺乳母,昱曰:「無之。」呼乳母至,血被 面,抱嬰兒,熟視昱曰:「非此人也,乃門下吏陳周官。」遂 放昱還,曰:「路遠,當給竹馬。」又使諸曹檢己籍示之,年 六十九,官左班殿直,曰:「以平生不燒香,故不甚壽。」又 曰:「吾輩更此一報,即不同矣。」意謂當超也。昱還,道見 追陳周往。既蘇,周果死。
戊寅十一月,余在儋耳,聞城西民李氏處子病卒,兩 日復生。余與進士何旻同往見其父,問死生狀。云:初 昏,若有人引去,至官府簾下,有言:「此誤追。」庭下一吏 云:「可且寄禁。」又一吏云:「此無罪,當放還。」見獄在地窟 中,隧而出入,繫者皆儋人,僧居十六七。有一嫗身皆 黃毛如驢馬,械而坐,處子識之,蓋儋僧之室也。曰:「吾 坐用檀越錢物,已三易毛矣。」又一僧,亦處子鄰里,死 已二年矣。其家方大祥,有人持盤餐及錢數千,云付 某僧。僧得錢,分數百遺門者,及持飯入門去,繫者皆 爭取其飯,僧飰所食無幾。又一僧至,見者擎跪作禮, 僧曰:「此女可差人速送還。」送者以手擘牆壁使過。復 見一河,有舟,使登之,送者以手推舟,舟躍處,子驚而 寤。「是僧豈所謂地藏菩薩耶?」書此為世戒。
《異聞總錄》:「大觀中,京師醫官耿愚買一侍婢,麗而黠, 踰年矣。嘗立於門外,小兒過焉,認以為母,眷戀不忍 去,婢亦拊憐之。兒歸告其父曰:『吾母乃在某家時,其 母死,既祥矣。父未以為信,試往殯所視之,似為盜所 發,不見屍。還家攜兒謁耿氏之鄰,密訪婢姓氏,真厥 妻也。即佯為販鬻者,徘徊道上,伺其出而見之。妻呼』」 使前,與敘別意,繼以泣語人曰:「此為吾夫,小者吾子 也。」耿聞之怒,詬責之曰:「去年買汝時,汝本無夫,有契 約牙儈可驗,何敢爾?」夫訴諸開封,跡所從來,婢昏然 不省憶,但云:「因行至一橋,迷路,為牙媼引去,迫於飢 餒,故自鬻。」牙媼亦言實遇之於廣備橋,求歸就食,遂鬻以償欠。京尹不暇究始末,命夫以餘直償耿氏,而 娶其妻。耿氏不伏,夫又訴於御史臺,整會未竟,復失 婦人,訟乃已。不一年,耿愚死,家亦衰替。
《墨莊漫錄》:宣和改元,揚州學吏嚴清晝寢,夢人叩門 呼之,清一手挈帽以趨,見植牌於康莊,清不暇讀,斯 須入一門,兵衛森然,吏引造庭,鞠躬曰:「嚴清至。」清戰 汗,伏不能拜,自上擲一巨板,縱橫萬釘,布如棋局,斜 倚於階,傳呼令上,一人袞冕而坐,紫衣侍左,朱衣侍 右。清竊視之,袞冕者乃前太守劉尚書極也。朱衣者, 兩浙運副劉何也。尚書問清茶鹽法更張否,對曰:「清 學吏耳,茶鹽法所不知。」又問學法更張否?對曰:「仍舊。 但近日興建道學。」遂命朱衣取簿,令清自閱其姓名, 每葉大書一人名姓鄉里,其下有細書若功與過,一 有識者,中一葉乃清姓名,細書極少。尚書曰:「後十旬, 汝當來此。」又命紫衣導清過西壁,以手排之壁間見 眾罪人雜老幼男女,或血污其衣帶繫其頸,悲哀愁 苦,幽咽墮淚,可畏可憐。紫衣復導清出,尚書曰:「汝當 治此獄,俟取某人及淮南鹽香提舉黃敦信。」清逡巡 攝衣循板而下,吏以手招清使出。清過舊路,仰視其 牌書曰「辨正司。」既寤,言其事於教官錢耜良仲。時黃 氣焰正赫,未幾,盛怒間,暴得疾,一夕而卒。清後臥病 果死。揚人多知之,予數詢鄉人,乃得其詳。
《春渚紀聞》:建安李明仲秀才,山居,偶赴遠村會集,醉 歸侵夜,僕從不隨,中道為山鬼推墮澗仄,醉不能支, 因熟睡,中其神,徑還其家,見母妻於燭下共坐,乃於 母前聲喏,而母略不之應。又以肘撞其婦,亦不之覺。 忽見一白髯老人自中霤而出,揖明仲而言曰:「主人 之身,今為山鬼所害,不亟往則真死矣。」乃拉明仲自 家而出,行十里許,見明仲之屍臥澗仄,老人極力自 後推之,直呼明仲姓名。明仲忽若睡醒,起坐驚顧,而 月色明甚,乃一路而歸,至家已三鼓矣。乃語母妻其 故,晨起率家人具酒醴敬謝於神云。
《墨莊漫錄》:睦寇方臘未起之前一年,歙州生麟即死。 後十日,州人葉世寧夢乘麟而登山,山東北有洞,乃 舍麟而登入。二武士執而問之,世寧以實對,且言幸 得放還,當有重報。一武士笑曰:「誤矣,吾即歙州某橋 南停紙朱慶也,與子不熟,頗識其面。此洞有三堂四 室,試令子觀之。」遂引而前,中堂垂簾曰:「此堂待陳公 文帳堆壅。」吏不敢登左堂,簾捲其半,慶曰:「天符已差 羅浮天王居此,諸司往迓矣。」既昇,有牌,牌有三字,世 寧唯記一定字。右堂無簾,上有衣紫袍曳杖而行,吏 數十輩隨之,二武士止世寧立。世寧熟視,即尚書彭 公汝礪也。遽出拜之,公勞之曰:「近到饒州否?」曰:「去歲 到饒州,公無恙,公何以至此?」公曰:「吾位高,不當治獄, 以吾最知本末,故受命至此,汝何能來也?」世寧驟對, 乘洞前石馬而來。公曰:「獸今安在?」二武士趨出曰:「介 獸,誤取去。」公曰:「杖之百。」朱慶者唯而去。一武士領世 寧欲去,世寧曰:「願一觀四室,不敢泄於人。」公逡巡首 肯。一吏持鑰而下,引世寧往,開東室,有十餘人露首 愁坐,竹器數十,封,鑰甚固,旁有金帶十餘條。持鑰者 復開一室,架大木於兩楹之間,有官者九人,亦露頂 蹲踞其上,見人皆泣下,持鑰者未嘗少佇。世寧請入 他室,持鑰者曰:「西有貴臣、閹人及前唐、後唐未具獄 囚,法嚴不可輒近。」言未既,忽有聲如雷震,見巨蛇自 屋東垂首而下,火舌電目,口鼻出氣如煙。世寧懼而 走,持鑰者曰:「東將入西室矣。此類甚多,豈可近耶?」世 寧因問何以至是,曰:「吁!吾姓嚴,前唐宦者親見。當時 中官勢盛,士人知有中官,不知有朝廷,吾私竊笑而 薄之。有能言中官太盛者,吾必起嗟嘆。嘗聞近代亦 然,業力所招也。」世寧不盡記,大略如此。復往謝彭公, 則堂已虛矣。世寧不敢問,心動求出。持鑰者復曰:「吾 在此司無過,即世後,凡三領江淮要職,此事了,則吾 為地下主者矣。汝到人間,為吾誦《金光明經》,具疏燒 與嚴直事,吾能報汝。」世寧拜辭,獨與武士出洞,見朱 慶騎麟自山頂來,下而揖世寧撫麟,乃石也。慶曰:「山 高不可陟,遵河甚徑,煩語慶家人,蘄、黃間卜居甚善, 鄉中當大亂,慶亦自以夢」報得子言當信而不疑也。 一武士曰:「《金光明經》亦望垂賜,得免追取之勞,幸矣。」 世寧曰:「仍為公等設醮及水陸。」二人以手加額,世寧 曰:「此洞何名?」慶曰:「洞名金源,司名某。」凡四字。世寧不 曉而問之,忽失足墜河,而寤汗浹背,病瘖三日而愈。 其後歙人稍稍聞之。
《霏雪錄》:元薛公世南為山西僉憲時,言一皮匠忽晝 見二急腳召渠,云是冥府符命。其人令家人作饌供 二冥,使家人無所見也。且語家人曰:「我平日寡愆,雖 死必復生,慎勿葬我。」是日果死,三日後復蘇。云至一 官府,設王者儀衛,一人冕服坐殿庭,問曰:「『汝知過否』? 皮匠曰:『某有生以來,未嘗造惡。王者命以物如青泥』」 之狀塗其頂,久之,心骨醒然,累世之事,皆能記憶。王 者曰:「白起坑長平四十萬卒,汝不預乎?」其人乃王紇 九世身,對曰:「起坑卒時,某阻之不聽,非某罪也。上帝以某有陰德,賜某八世為將,今九世矣。」俄而起械而 至,羸弱一鬼囚也。與之對,得其情,起復押入冥獄,夜 叉乃送還。自後棄所業,乘馬出入士大夫家,能談其 前世事云。
《括異志》:眉山主簿高公有愛子眉郎,甚慧,不幸早夭, 心甚悼之。公忽暴卒,復甦,言至陰府,初為二吏來召, 引至一處,如州城若官府所。俄見一人著道服,手持 數珠而出,主簿熟視,乃其父也,責之曰:「汝有不公當 事,還曾知否?」主簿曰:「何事不公當也?」父曰:「斷遞鋪殺 人事,不窮其理,以直為曲,所以天奪汝愛兒,眉郎見」 亦在此。汝有陰騭,天未遽奪汝壽。汝今還世,切須事 君則忠,事長則順。不可為己營私,不可以直為曲。戒 殺戒淫,戒嗔戒怒,但依吾教,則盡天年,不然則壽祿 皆削也。
荊南都頭李遇病困,攝至陰府,有一先物故者曰:「常 侍安得來此?」復有一人云「追到。」李遇遂蘇,見妻子環 泣,身下臥一畫人號替代云。
《隨手雜錄》:全州進士唐伯虎,一日病卒,心獨溫,後數 日還魂。初若夢為人追呼入官府,見主者曰:「誤矣,當 還。」已而語伯虎曰:「到人間為我轉《法華經》為報」,亦當 勸人誦之。伯虎請曰:「某它日亦得祿乎?」謂之曰:「雖有 薄耳。」遂出,至家而甦。後任梧州推官,六十餘卒。 郡君李氏余。也。嘗有貨珠子,老媼李氏攜珠子至。 既去,遺珠子在地。嬸收之,後媼踰時不至。一日,既至, 形容消瘦,精神恍惚,非昔人也。嬸詰之,曰:「向時所貨 珠子,歸則失去。」告其主,以金十兩償之。其主不許,因 憂愁感疾,幾不能起。嬸曰:「珠子當時遺在地,我得之, 今在此。」媼驚喜涕下,願致金六兩以請。嬸取還之金, 不受也。後微疾,夢出門乘車出曠野,至大官府,見二 偉人衣冠坐堂上,引至堂下。偉人方問姓氏,嬸知其 陰府也,遂誦《大悲咒》,左右皆驚愕,其堂搖動不已。二 偉人立語曰:「勿誦,放爾歸矣。」一吏持大簿書至案,偉 人問:「汝記得還李嫂珠子事否?」嬸曰:「記之。」其一偉人 曰:「當展二十年壽。」其一曰:「得毋太多也?」其一曰:「婦人 而不愛珠寶,此可尚也。」俾人送還,復乘車至門首而 入,見其尸臥帳中,驚而寤起。後二十年乃卒。
柳州張通直,舟泊潭中,新婦死七日而體溫。既還魂 云:初見二人如弓手,追去甚急。至一河次,一人曰:「解 衣。」婦曰:「我婦人衣,不可去。」其一人止之,呼舟而渡,入 大城,市井喧鬧,聞傳呼聲,二人引婦立城砌上,二人 立其下,見一金紫人導從甚嚴。婦識之,乃其舅程之 邵之元父也。連呼「舅舅」,金紫者亦識之,曰:「七娘來,來。」 遂佇馬,取二人文檄視之,乃曰:「誤矣。」急呼衣箱取紙 一番,令婦執之,候至,戒石但執紙而立。既去,二人失 色相顧,低頭不復語。至府門,人間大官府也。婦立戒 石南,俄見金紫人至,次衣綠人,次衣朱人皆坐。金紫 人即呼婦取紙,語二同坐曰:「誤勾此人來矣。」綠衣人 曰:「已來,不奈何。」朱衣人曰:「既誤,莫須放回。」金紫人曰: 「合如此,只是二人得徒罪矣。」即引二如弓手者取狀, 杖脊二十下。令虞候引婦出。至一寺,大廈修廊,寂無 一人,虛堂屏間一僧坐。虞候未前,又一吏人至,詣僧 致語。僧移榻俯階,問婦曰:「識字否?」曰:「識之。」僧指手中 經題問之,婦曰:「《金剛經》也。」僧展卷教誦之,又曰:「歸則 誦之。」遂令婦執堂下幡腳,用力引之,幡起,驚寤而甦。 《清尊錄》:「大桶張氏者,以財雄長京師,凡富人以錢委 人,權其子而取其半,謂之『行錢,富人視行錢如部曲 也。或過行錢之家,設特位置酒,婦女出勸,主人皆立 侍。富人遜謝,強令坐,再三,乃敢就位。張氏子年少,父 母死,主家事,未娶,因祠州西灌口神,歸過其行錢孫 助教』」家,孫置酒數行,其未嫁女出勸,容色絕世。張目 之曰:「我欲娶為婦。」孫皇恐不可,且曰:「我,公家奴也,奴 為郎主丈人。」鄰里笑恠,張曰:「不然,汝但少錢物耳,豈 敢相僕隸也?」張固豪侈,奇衣飾,即取臂上古玉條脫 與女,且曰:「擇日納幣也。」飲罷去孫。鄰里交來賀曰:「有 女為百萬主母矣。」其後張別議婚,孫念勢不敵,不敢 往問期,而張亦恃醉戲言耳,非實有意也。逾年,張婚 他族,而孫女不肯嫁。其母曰:「張已娶矣。」女不對,而私 曰:「豈有信約如此,而別娶乎?」其父乃復因張與妻祝 神回,并邀飲其家,而使女窺之。既去,曰:「汝見其有妻, 可嫁矣。」女語塞,去房內蒙被臥,俄頃即死。父母哀慟, 呼其鄰鄭三者告之,使治喪具。鄭以送喪為業,世所 謂仵作行者也。且曰:「小口死,勿停喪。」即日穴壁出瘞 之,告以致死之由。鄭辦喪具,見其臂有玉條脫,心利 之,乃曰:「某一園在州西。」孫謝之曰:「良便,且厚相酬。」號 泣不忍視,急揮去,即與親族往送其殯而歸。夜半月 明,鄭發棺欲取條脫,女蹶然起,顧鄭曰:「我何故在此?」 亦幼識鄭。鄭以言恐,曰:「汝之父母怒汝不肯嫁,而念 張氏辱其門戶,使我生埋汝於此,我實不忍。」乃私發 棺,而汝果生女,曰:「第送我還家。」鄭曰:「若歸必死,我亦 得罪矣。」女不得已,鄭匿他處以為妻,完其殯而徙居 州東。鄭有母,亦喜其子之有婦,彼小人不暇究所從來也。積數年,每語及張氏,猶忿恚欲往質問前約,鄭 每勸阻防閑之。崇寧元年,聖端太妃上仙,鄭當從御 翣至永安,將行,祝其母勿令婦出遊。居一日,鄭母晝 睡,孫出僦馬直詣張氏門,語其僕曰:「孫氏第幾女,欲 見某人?」其僕往通,張驚且怒,謂僕戲己罵曰:「賤奴!誰 教汝如此?」對曰:「實有之。」乃與其僕俱往視焉。孫氏望 見張跳踉而前,曳其衣,且哭且罵。其僕以婦女,不敢 往解。張以為鬼也,驚走。女持之益急,乃擘其手,手破 流血,推仆地立死。僦馬者恐累也,往報鄭母。母訴之 有司,因追鄭對獄具狀。已而有司乃抵鄭發冢罪該 流,會赦得原,而張實推女而殺之,當死罪也。雖奏獲 貸,猶杖脊,竟憂畏死獄中。時吳拭、顧道尹京,見其事 云。
《續聞見近錄》:進士張夢龍嘗與家人悉臥病,張病極, 覺神氣冉冉自身出。須臾,有吏卒導至大官府,立庭 下,上有被衣冠儼然而坐如王者,問之,曰:「張某也。」吏 前趨白曰:「『張某昨因父病,曾刺心血和藥,當增福壽』。 王者令亟遣之曰:二人送之以歸,見其尸臥,張驚知 其死矣,欲投其屍,百方不能入。二人曰:『我注生注祿 判官也。許我燃塔燈二座,乃可入』。」張驚諾。二人去,引 一道士至,二人曰:「九天司命也。」司命復問曰:「當許我 一醮。」張請伺有力酬之,司命唯唯。乃持劍步罡,咒噀 之際,以劍剖其腹而納之,恍然復甦。
《齊東野語》:「洪燾仲,魯忠文公咨夔次子也。嘉熙丁酉, 居憂天目山。素有奇章愛石之癖,而山中所產亦秀 潤不減太湖洞庭村僕駱老者專任搜抉之役,會族 叔璞假畚插鋤斧,將為築室用,駱掌其事,擇刓鈍數 事付之。璞怒其輕己,率其子槱共毆之至斃。是歲中 元日也。洪公力與維持,泯其事。璞素豪獷,持一邑短」 長。邑令王衍,婺安人,惡其所為,廉得之,遂收璞父子 及血屬於獄。洪公亦以曾任調停例,追逮良窘。時王 實齋遂守吳,挈家亟往求援。王為宛轉趙憲崇揮,改 送餘杭縣。獄具,以主僕名分,因鬥而死。璞止從夏楚 槱,僅編置續銅而已。明年戊戌中元,洪公方走廁,忽 睹駱老在廁云:「近山雨後出數石,巉秀可愛,主人幸 一觀之。」洪倉卒忘其死,往從其行。纔跬步間,覺此身 已在檐楹間。稍至一土神廟,便有四力士自廟中出, 挾之空行,其去甚駛。天昏昏如昧爽,足下風濤澎湃 聲可恐,意非佳境,反顧駱曰:「既若此,何不告我?」駱曰: 「勿恐,略至便可還也。」稍前,一河甚闊,方念無津梁可 渡,則身已達彼岸。又見數百人揜面趣右而去。自此 冥行如深夜,忽曛黑中,一山橫前,有竅如月,數百人 皆自此入,心方疑異,而身亦度竅矣。到此足方履地。 既前,復有一河,污濁特甚,僧尼道俗汨沒其間。至此 方悟為入冥,心甚悲恐。稍前,頗有人居,蕭疏殊甚。又 前有宮室,軒敞巍聳,四垂簾幕,庭下列緋綠人獄卒 甚眾,儼如人間大官府,初無所謂「阿旁牛頭」也。右廡 絕昏黑,隱隱見荷枷箠楚者甚苦。其外小庭中一黑 蟒,大與庭等。仰視一燈,悲鳴無度。洪所立左廡則微 明,若欲曙時。微聞其傍喃喃若誦經聲。洪平日不喜 此,方窘懼中,亦慢隨其聲誦之。庭中人忽起立怒視, 而殿上簾盡捲。有綠衣者出坐東向,緋衣者坐西向。 最後,金紫人居中庭下。綠衣吏抱文書而上,高唱云: 「洪某枉法行財,罪當死。」洪懼甚,不覺身已立庭下,漫 答云:「為叔解紛,初非枉法。」金紫人怒曰:「此人間譁詞, 安得至此?」洪曰:「死不辭。然有三說:璞,叔也;駱,僕也。不 忍以僕故置叔於辟,一也;駱無子,妻貧老無以養,使 璞資之終其身,二也;且駱」妻自謂一經檢驗,永失人 身,意自不欲,非強之和,三也。金紫人始首肯云:「為叔 解紛,初非枉法,此說有理,可供狀來。」便有紙筆在前, 直書其說以呈。金紫人怒方霽,曰:「可與駱氏立後。」且 命綠衣導之以回。轉盼間,駱之父母皆在焉。途中因 扣綠衣所見大蟒為何物,厲聲答云:「此開邊喜殺之 人也。」稍前,見數十百人持騾馬皮而來,又扣之曰:「此 受主回也。」又見獄吏持刀杖驅百餘人自西而來,其 中有洪氏族長為僧者,曰煜闍黎,亦在焉。方疑之,煜 忽呼曰:「三十哥。」〈仲魯第行〉安得在此焉?為所驅卒擊其首 粉碎,回視之,仍復完矣。因扣綠衣云:「人間何事最善?」 綠衣舉手加額曰:「善哉!」問:「忠孝為先,繼絕次之,戒殺 又次之。」又問:「何罪最重?」曰:「開邊好殺罪重,豪奪次之。」 因問:「金紫者何人?」拱手對曰:「商公飛卿。」復扣平生食 祿,遂於袖中出大帙示之,己姓名下其字如蟻,不能 盡閱,後註云:「合參知政事,以某年月日姦室女某人, 某日為某事,降祕閣修撰、轉運副使。」洪悚然淚下,曰: 「奈何?」綠衣曰:「但力行好事。」且言某亦人間人,任知池 州司戶,溺死陰間錄其正直,得職於此。稍前,至大溪, 有橋如魚網,心疑其異,而身已度矣。又前溪亦大,綠 衣推墮之,恍然而悟,則死已三日矣。妻子環立於側, 特以心微暖,口尚動,未就斂耳。後一歲,璞亦入冥,覺 身墮鐵網中,見鄰院僧行昭立庭下,主者詰責曰:「汝 為僧,乃專以殺生為事,何耶?」昭曰:「殺生乃屠者黃四某,不過與之庖饌耳。」亟問黃四,無異辭,乃訊二十而 去。方窘懼間,忽傳呼都天判官決獄,視之,則忠文公 也。璞號泣求救,公曰:「汝殺人何所逃罪,然未應爾也。」 恍然身已出網外而甦。後行昭以營橋立積木上,敗 足呻吟痛楚者三歲而殂,璞亦未幾死。後洪公於庚 申歲首,以祕撰兩浙漕召,憶向所見,心甚恐後亦無 他,官至文昌端明殿學士。晚雖齟齬,然竟享上壽而 終,豈非力行好事所致乎?此事洪公常入梓以示人。 余向於先子侍旁,親聞伯魯《尚書》言甚詳。後會其猶 子憲使起,畏立復詢顛末書之。
《蒙齋筆談》:余守許昌時,洛中方營西內甚急,宋昪以 都轉運使主之,其屬有李實、韓溶二人最用事,宮室 梁柱、欄檻、窗牖皆用灰布,期過迫竭,洛陽內外豬羊 牛骨不充用。韓溶建議掘漏澤人骨以代,昪欣然從 之。一日李實暴疾死而還魂,具言冥官初追正以骨 灰事,有數百人訟於庭,冥官問狀,實言:「此非我,蓋韓 溶。」忽有吏趨而出,有頃復至,過實曰:「果然,君當還,然 宋都運亦不免。」既白冥官,而下所抱文字,風動其紙, 略有「滅門」二字。後三日,溶有三子,連死尚幼。其妻哭 之哀,又三日亦死,而溶亦死。昪時已入為殿中監,未 幾傳昪,忽溺不止,經日下數石而斃。人始信幽冥之 事,有不可誣者。
《泊宅編》:「陸軫云:歷亭縣李押司死時復蘇,寄一姓蘇 人還魂,本家不肯認,蘇氏又不肯往,遂詣縣訴。有司 以涉恠,抑而不奏。世云借屍還魂,信有之耶?」 《癸辛雜識》:湖州貴涇坊有周彌陀者,其人手中有彌 陀印,故得名。為人善良且孝,忽以病殂,以心腹未寒, 未敢殮。越二日復甦,曰:「此番得生,皆陳尚書之力。」因 言至一官府,囚徒甚眾,仰觀據案者,即陳本齋尚書 也,見謂曰:「汝,吾賃戶也,何緣至此?」檢大簿曰:「此人極 孝,且所追同姓名,可令發回。」蹶然而甦。好事者雖能 言,未之信也。未幾,廉訪分司㠔帖木兒自嘉興至,霅, 因叩左右曰:「前宋有馬裕齋、陳本齋否?」眾曰:「然。」因言 在嘉興時,一書吏暴死,一夕方甦。因言入冥,有二冥 官,以簿參照,誤而遣回。吏語之曰:「此善惡判官也。」惡 判官乃馬裕齋,善判官乃陳本齋耳。乃與周彌陀之 事正相合,亦可怪。
饒州樂平縣中有某人者,元執役於馬相府,後以病 死。入冥,見中坐者乃馬相公也。其人舉首叩頭以求 救,既而以誤追放還,方出,馬即呼語之曰:「汝回人間, 可語吾兒,言我屋已漏,損一角,宜急修之,可教兒子 讀書,將來有用處。」既甦,遂往馬府告之。然所居之第, 初無損漏之處。越明年,山中發洪水,馬相之墓適當 其衝,遂為大水漂其棺,隨流而去,莫知所之。至四十 里之外,為枯槎挽定。適渡子見之,訝其棺華大,疑非 常人者,即舉渡船載之以歸。既而馬府物色得之,給 賞取回改葬焉。此事陳無逸在婺源為山長時,見張 伯大家言之甚詳。伯大,丞相之妹婿也。
建康有陳道人,常與仵作行人,往來飲酒甚狎。仵問 道人將何為?因曰:「吾欲得一十七八健壯男子尸。」一 夕,忽有劉太尉鞭死小童,仵輿致之。道人作湯浴其 尸,加自己之衣巾,作趺坐於一榻上,道人亦結趺其 前。至明道人尸化而童尸生矣。又金大定中,宛平縣 張孝善男名合,得病死復活,云是良鄉王建男喜兒。 蓋是假尸還魂者,部擬付王建為子。世宗曰:「若然,則 吾恐姦詐小人競生詐偽,有亂人倫。既身是合得止, 合付合得家。」
真定有匙,王曾病,入冥,有逮者呼之曰:「王陵。」匙曰:「非 也。」逮曰:「汝前生實王陵也。」匙不省,遂以器盛王撼之, 令省前身。匙被撼,方省,曰:「我果陵也。」引至一大城,城 中有一囚,閉其中,身與城等。王訝逮者曰:「此白起也, 罪大身亦大。」俾證坑趙卒事,匙曰:「吾初建言分趙屯 耳,坑出公意。」起無言,以頭觸城,哭曰:「此證又須千萬 年匙乃甦」,言其事。
《輟耕錄》:王皮者,住鳳翔府城外八九里許,盛暑中入 城買皮料歸,至中途,憩道旁大樹下,忽有二卒來前, 狀貌奇恠,似非凡世間人。遽問曰:「『汝王皮與』?王竊疑 懼,然不敢不以實對,乃曰:『某是已』。卒曰:『陰府攝汝』。王 曰:『某生平無他過惡,望賜矜憐』。卒不諾。又告曰:『容到 家與妻子一別,可乎』?卒乃諾。將及門,卒力挽之不能」 入,王大叫:「救我!救我!」比妻子來前,王已仆地氣絕。既 殮,胸間微煖如生,經宿未敢蓋棺。王於冥漠中,隨卒 至一所,儼若王者之庭,儀衛吏隸,無不備具。問曰:「汝 為秦白起偏將,坑趙降卒四十萬,知其罪否?」王答曰: 「某傭工,平生不曾讀書,不知白起為何人,亦不知降 卒為何事。」於是令王起,凡再歷二庭,問亦如之,答亦 如之。乃反接王一大池邊,取池中泥塗其胸,寒氣凜 冽,洞腹透背。王即悟曰:「某已記前身事矣。」遂解其縛, 復引至原問第三庭,王告曰:「某曾為白起偏將,其當 年殺趙降卒時,某曾力諫不從,非某之罪。」頃間,牽一 荷鐵校者跪王側,王認得似是白起,而形骸骨立,又若非似,蓋因久囚故也。起見王曰:「子來矣,余復何言。」 方招承庭吏發王還第一庭,錄陽壽。及閱籍尚有若 干年,即命原攝卒引至原憩樹下,一推而王乃在棺 中,跳躍而起。妻子親鄰既驚且喜,叩問之,備言其故。 有傳之至京師者,差進士卨《哲篤》來鳳翔,覆察果實。 時王元吉為本府照磨,元吉能備言其詳,且有抄錄 公文此一事,然雖若幻誕,端可為「為將而嗜殺人」之 戒,故略節大概如此。〈按此與癸辛雜識一條事侔文異詳略不同故並載之〉 《誠齋雜記》:南徐一士子,從華山畿往雲陽,見客舍有 女子,年十八九,悅之無因,遂感心疾。母問其故,具以 啟母,母為至華山尋訪,見女具說。女聞感之,因脫蔽 膝,令母密置其席下臥之,當已少日果差,忽舉席見 蔽膝而抱持,遂吞食而死,氣欲絕,謂母曰:「葬時車載 從華山度。」母從其意,比至女門,牛不肯前,打拍不動, 女曰:「且待須臾妝點沐浴。」既而出歌曰:「華山畿,君既 為儂死,獨活為誰施。歡若見憐時,棺木為儂開。」棺應 聲開,女入抱之,遂活。兩家相慶,配為夫婦。
《已瘧編》:國初內中嘗失金缾,蓋謂執事內監竊之,命 斬於市,臨刑追免之,蓋已得也。豎言「入市時猶懾懼, 既而覺身坐屋簷上,下臨市井,見反縛一人將就刑。 頃之聞報至,我乃下屋馳還耳。」大抵死者魂爽先逝 如此。又異教謂人魂非一,可以分為死生去來者,亦 可參審也。
《見聞錄》:「徐文貞公之舉也,實於思復公宣平官舍。甫 一歲,而女奴抱公窺眢井,墮焉。小吏之婦號而出之, 則絕矣。居三日,忽蘇。」
《松江府志》:「徐銘恆,字聖初,鴻洲先生孫也。崇禎庚午 春二月三日,病亟,見一人持牒召之出,至河濱,偕行 者甚眾。其人出牒云:『不能陸行者,即註明入船』。徐即 自註病損無力,遂從船行,得見全牒。首行硃字曰:『公 勾事共八百三十人,本郡有八十七人,中又分應死 平人七十九名,徐在第十六。有罪犯人八名,某貴人』」 為首,俱有印加其上。少頃,至一公署,署極敗,毀而虛 無人,所稱罪犯,悉械而閉之,餘則任其自便。呼士人 為聖門子弟,即冥使不呵叱也。既又見一老人謂曰: 「汝家上牒,岳府已准,行速歸祈之西座第八神,此善 神也,或可生耳。」老人自云:「姓蔣,行二,今為此中土神, 感爾曾祖讓居之德,故相周旋。」遂蘇,則初五日矣。其 家果陳牒岳祠,而不知讓居事。詢之鄉老,始知實有 是事,果蔣姓也。時徐之舅唐孟祈來視疾,徐謂曰:「舅 家玉汝名在勾中,今以陰德延算矣。」又有一至戚,不 能越五日,問其名,不肯對。至四日而其婿高某訃至, 某貴人亦亡。又言其生時有小善三端,已不復憶。冥 府亦錄入牒中,為之申請,冥中善惡,纖細載之。如此。 至十日,謂父母曰:「冥中欲取為曹掾,其職頗不惡,岳 府已作牒付之,日中當去矣。」至午而歿。唐玉汝名鉉, 時入閩中,有屬以薦名入泮者,而其人已見錄。唐歸, 遂以所贈還之。計其還金之日,正徐在冥中時也。 《松江府志》:「衛仲達字達可,華亭人。為館職時,因病,夢 入冥府,立庭下伺命,有四人坐其上西向,少年者呼 朱衣吏捧牙盤而上,中置紅黑牌二,紅者以金書善 字,黑者白書惡字,少年指黑字牌,吏持以去,即有數 人捧簿書出,盈庭一秤橫前,吏舉簿置東柈,重壓至 地,地為動,衛立不能安。須臾,更指金字牌,忽西北隅 明如落照狀,一朱衣道士捧玉盤出,四人皆」起立。道 士至,居中而坐,望玉盤中文書僅如箸大。吏持下寘 西柈,柈亦壓地而東,柈高舉向空。大風欻起,捲其紙 蔽天,如烏鳶亂飛,無一存焉。四人起相賀,命席延衛 坐。衛拱手曰:「仲達年未四十,生平不敢為過惡,何由 簿書充塞如此?」少年曰:「心善者惡輕,心惡者惡重。舉 念不正,此即書之,何必真犯?然已灰滅無餘矣。」衛謝 曰:「是則然矣,敢問善狀何事也?」少年曰:「朝廷興功修 三山石橋,君曾上書諫此,乃奏槁也。」衛曰:「雖曾上疏, 朝廷不從,何益於事?」曰:「事之在君者盡矣,君言得用, 豈止活數萬人命?君當位極人臣,奈惡簿頗多,猶不 失。八座勉之。」遂遣人導歸。衛後至吏部尚書。
魂魄部雜錄
[编辑]《尚書舜典》:「二十有八載,帝乃殂落。」按注:死者魂氣歸 於天,故曰殂,體魄歸於地,故曰落。
《禮記·禮運》:「作其祝號,元酒以祭君與夫人,交獻以嘉 魂魄,是謂合莫。」
《左傳昭公七年》:子產曰:「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曰 魂,用物精多則魂魄強,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 《文子自然篇》:「天氣為魂,地氣為魄。」
《越絕書》:越王問於范子曰:「寡人聞人失其魂魄者死得其魂魄者生,物皆有之,將人也?」范子曰:「人有之,萬 物亦然,天地之間人最為貴,物之生穀為貴,以生人 與魂魄無異,可得豫知也。」
《孝經援神契》:「情者魂之使,性者魄之主。情生於陰以 計念,性生於陽以理契。」
《抱朴子》師言:「欲求長生,當勤服大藥。欲得通神,當金 水分形。形分則自見其身。三魂七魄,而天靈地祇皆 可接,山川之神皆可役也。」
人無賢愚,皆知己身之魂魄,魂魄分去則人病,盡去 則人死。故「分去」術家有「錄之」之說,盡去則禮典有「招 魂」之義。此之為物,至近者也。然與人俱生,至於終身, 莫或有聞見之者,豈可以不聞見復言「無」乎?
「軫星逐鬼,張星拘魂,東井還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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