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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乾象典/第02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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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象彙編 乾象典 第二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曆象彙編 第二十三卷
曆象彙編 乾象典 第二十四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乾象典

 第二十三卷目錄

 五行部雜錄二

 五行部外編

乾象典第二十三卷

五行部雜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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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天文志》:「天柱五星,在東垣下,一曰法五行。 《擊壤集》《觀物吟》:水雨霖,火雨露,土雨濛,石雨雹,水風 涼,火風熱,土風和,石風冽,水雲黑,火雲赤,土雲黃,石 雲白,水雷。」請幫助識別此字。火雷虩,土雷連,石雷霹。 《路史五姓紀》:「治在五方,司五類。」五行之象類。 《雲笈七籤》。黃庭遁甲緣身經。「五藏六府各有神。主精 稟金火。氣諧水木。」夫膽者,乘陰之氣,秉金之精,故 主於殺。殺則悲,故人之悲者,金生於水,目中墮淚也。 夫心主火,膽主水,火主辛,水主苦,所以人有疲者,即 言辛苦,故為水火二氣相背,則火得木而煎,陰陽交 爭,水勝於火,故目淚出。

《太上老君內觀經》:「父母和合,人受其生。始。一月為胞, 精血凝也。二月為始,形兆肧也。三月陽神為三魂,動 以生也。四月陰靈為七魄,靜鎮形也。五月五行分藏, 以安神也。」

《老君說五戒》。老君曰:「在天為五緯,天道失戒則見災 祥。在地為五岳,地道失戒則百穀不成。在數為五行, 五數失戒則水火相薄,金木相傷。在治為五帝,五帝 失戒則祚夭身亡。在人為五藏,五藏失戒則性發狂。」 是五戒於此而順於彼。故「煞戒」者,東方木也。受生 氣尚於長養,而人犯煞則肝受其害。「盜戒」者,北方水 也。太陰之精,主於閉藏,而人為盜則腎受其殃。「婬戒」 者,西方金也。少陰之質,男女真固,而人好婬則肺受 其沴。「酒戒」者,南方火也。太陰之氣,物以之成,而人好 酒則心受其毒。「妄語」戒者,中央土德,而人妄語則脾 受其辱。五德相資,不可虧缺。

《元氣論》:「夫一含五氣,軟氣為水,水數一也。溫氣為火, 火數二也。柔氣為木,木數三也。剛氣為金,金數四也。 風氣為土,土數五也。」至多莫若水,至空莫若土,至 華莫若木,至實莫若金,至無莫若火。《真人》云:「聖人 知元氣起於子,生於腎,胞於巳,胎於午,故存於心,息 於火,養於未,土生於申,金沐浴於酉,冠帶於戌,土官 榮於亥,帝王於子,水衰於土,丑病於木,寅死於震,卯 墓於巽辰,墓即葬也,葬者,藏也,歸也,終也。元氣元始 於水,歸終於風,藏風於土,是謂歸魂。是知土藏其風, 風藏其土,土藏其水,水藏其土,土藏其」火,火藏其土, 土藏其木,木藏其土,土藏其金,金藏其土,木所以墓 在未,土金所以墓在丑,土土能藏木金水火,而土亦 自歸於土,故墓亦在辰土,是謂還元返本、歸根復命 之道。若一身內外疾病之處,以意存「金、木、水、火、土」 五色,相刻相生,以意注之,無不立愈。

服五方靈氣法:大指屬土,食指屬火,中指屬水,無名 指屬金,小指屬木。

《谷神妙氣訣》:「肝為木宮,心為火宮,肺為金宮,腎為水 宮,脾為土宮。」夫木氣有所生,火氣有所長,金氣有 所殺,水氣有所滅。何以明之?「春三月,萬萌皆簇地而 生,是故知木氣有所生。夏三月,萬木皆成大,故知火 氣有所長。秋三月,萬物皆死,故知金氣有所殺。」冬三 月,巢蟲蟄蟻動皆飛走,故知水氣有所藏滅。夫木氣 有所生,木榮有華而死者何?自妻來女歸。春三月,木 王甲召乙,歸得金,故亦有所遊。夏三月有所長,土有 所生,麥中死者何?辛為丙妻,金氣出,辛為有所殺,椹 所以先青後赤至熟。其黑者何?生故先青後黑。火生 其氣赤熟。黑者何?丁為壬妻,丙召丁歸,得水氣,故令 黑棗先白至熟。而赤者何?始入七月被金,故白熟。赤 者辛為丙妻,為庚召辛歸,得火氣,故令赤金氣有所 「殺。至秋八月,薺菱而生者何?乙為庚妻,以得木氣,故 有所生。乙為庚妻,以青入白為縹。夫。」五行更為夫妻 者何?皆有威制,故土欲東遊,木往克之,故戊嫁己為 甲妻。木欲西遊,金往伐之,故甲嫁乙為庚妻。金欲南 遊,火徃殺之,故庚嫁辛為丙妻。火欲北遊,水灌而滅 之,故丙嫁丁為壬妻。水欲南遊,土往「遏之,故壬嫁癸 為戊妻矣。」夫五行有相刑滅毀或死者何?木之穿土 不毀,火之燒金不滅。木火者仁,陽氣好生不殺。金之 伐木死,水灌火死。皆陰氣好貪,故所刑皆死。

《大還丹祕契圖》夫五行者,水生木,水銀也,非世間水 銀。木生火,朱砂也,非世間朱砂。火生土,神氣化生,非 世間土。土生金,白金也,非世間金。金生水,黑水也,非 世間水。

「道生旨神之靈」,是謂氣為母,神為子。道幹既育,萬物成體,子母既長,不可同處,須放其子之造化,成其窟 宅,然母亦安矣。神又須物引而離其母,乃借水之兩 點氣,如腎之數,神以陽光守而凝之。然又慮水之盛, 兼五行不足,無以成物,而假土來克其水,慮土克其 水盡;又假木來克其土,慮木克其土盡;又假金來克 其木,慮金克其木盡,又假火來克其金,火若克其金 盡,即內以水救之。是謂轉相生,轉相制成物,是謂人 之眼。眼者與天地合體,五行足矣。所以眼當中黑水 也,次黃土也,次青木也,次白金也,次赤火也。其視明 也,五色既成,陽神乃寄光於其上,是謂「神光」焉。眼之 位屬肝者,緣光明如日,日出東方,肝在東方而屬木, 故肝藏得而管之。

《夢溪筆談》:「信州鈆山縣有苦泉,流以為澗,挹其水熬 之,則成膽礬,烹膽礬則成銅,熬膽礬鐵釜,久之亦化 為銅,水能為銅,物之變化,固不可測。」按《黃帝素問》有 「天五行、地五行土之氣,在天為濕,土能生金石,濕亦 能生金石,此其驗也。」又石穴中水所滴,皆為鐘乳殷 孽,春秋分時,汲井泉則結石花,大滷之下則生陰精, 石。皆濕之所化也。如木之氣。在天為風。木能生火。風 亦能生火。蓋五行之性也。世之言五行消長者,止 是知一歲之間,如冬至後日行盈度為陽,夏至後日 行縮度為陰,二分行平度。殊不知一月之中,自有消 長,朢前月行盈度為陽,朢後月行縮度為陰,兩弦行 平度。至如春木夏火秋金冬水,一月之中亦然,不止 月中,一日之中亦然。《素問》云:「疾在肝,寅卯患申酉劇; 病在心,巳午患子亥劇。」此一日之中,自有四時也。安 知一刻一分一剎那之中無四時耶?又安知十年百 年一紀一會一元之間,又豈無大四時耶?又如春為 木,九十日間當亹亹消長,不可云三月三十日亥時 屬木,明日子時頓屬火也。

《論語拾遺》「性之必仁,如水之必清,火之必明。然方土 之未去也,水必有泥;方薪之未盡也,火必有煙。土去 則水無不清,薪盡則火無不明矣。人而至於不仁,則 物有以害之也。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非不違仁也, 外物之害既盡,心一而不雜,未嘗不仁也。」

《晁氏客話》:「水土二行,各兼信智。」

《貴耳集》:鄭裨竈曰:「妃以五成。」註云:陳顓頊之後,故為 水,屬火,畏水,故為之妃。火,心星也。水得妃而興陳則 楚相。妃,合也。五行各相配合,得五而成五,及鶉火,火 盛水衰。

《鼠璞桃》者,五行之精。壓伏邪氣,制百鬼。

《捫蝨新話》:李長吉嘗語余,「昔問羅疇老《洪範》『金曰從 革』,《新義》云:『能從能革』。而荊公《洪範傳》又云:『金性能從, 惟革者之所化』。二義不同,未知孰是?疇老云:『譬如釋 迦十大弟子,各說第一義,二說皆通,無可揀者』。」余謂 王氏之學,率以一字一句較其同異,而父子之論,自 不能一如此。

《揮麈後錄》:元符末,崇信道教,經營艮嶽。客曰:「嶽有五 焉,今益其一,在於五行,數則差矣。」主人曰:「客不聞五 行在天乃六氣。」

《暇日記》李誠明仲言:「堂屋前要不背三陽」,今人家作 佇廊,非也。始冀為水,水生木則青、徐次之;木生火則 荊、揚次之;火生土,兗豫次之;土生金,梁、雍終焉。此九 州五行之序。

《容齋續筆》:木絕於申,故「柛」字之訓為木自斃水。土絕 於巳,故「汜」字之訓說文以為窮瀆,「圮」字之訓為岸圮 及覆。火衰於戌,故烕為滅。金衰於丑,故鈕為鍵閉。製 字之義昭矣。

《容齋四筆》六十:「甲子納音之說,術家多不能曉。原其 所以得名,皆從五音所生,有條不紊,端如貫珠。蓋甲 子為首,而五音始於宮。宮土生金,故甲子為金,而乙 丑以陰從陽。商金生水,故丙子為水,而丁丑從之。角 木生火,故戊子為火。徵火生土,故庚子為土。羽水生 木,故壬子為木,而己丑辛丑、癸丑各從之。至於甲寅」, 則納音起於商。商金生水,故甲寅為水;角木生火,故 丙寅為火。徵火生土,故戊寅為土;羽水生木,故庚寅 為木;宮土生金,故壬寅為金,而五卯各從之。至甲辰, 則納音起於角。角木生火,故甲辰為火;徵火生土,故 丙辰為土。羽水生木,故戊辰為木。宮土生金,故庚辰 為金;商金生水,故壬辰為水,而五巳各從之宮商角 既然,惟徵羽不得居首,於是甲午復如甲子,甲申如 甲寅,甲戌如甲辰,而五未、五酉、五亥,亦各從其類。 《五行運化》,如甲己化真土之類。若推求其義,無從可 得,蓋只以五虎元所生命之。如「甲己之年丙作首」,謂 丙寅月建也,丙屬火,火生土,故甲己化真土。「乙庚之 歲戊為頭」,謂戊寅月建也。戊屬土,土生金,故乙庚化 真金。丙辛寄向庚寅去,庚屬金,金生水,故丙辛化真 水。丁壬壬位順行流,壬屬水,水生木,故丁壬化真木; 戊癸但向甲寅求,甲屬木,木生火,故戊癸化真火。此 二說皆得之莆田鄭景實頃在館中見魏幾道談五 行納音亦然《朱子語類》:叔器問:「《經世書》水火土石,石只是金否?」曰: 「他分天地間物事,皆是四,如日月星辰,水火土石,雨 風露雷,皆是相配。」又問:「金生水,如石中出水,是否?」曰: 「金是堅凝之物,到這裏堅實後,自拶得水出來。」 《筍譜》:「筍者,竹之篛也。竹根曰鞭,鞭節之間乳贅而生 者。竹屬兼草而木,偕少陽之氣歟。故初種根食土而 下求乎母也。母,水也,而潤下得水而」生也。及擢筍,冒 土而上,愛乎子也。子,火也,而炎上,鑽竹而生火也。 《蠡海集》:雪為陰之極全得水之成數。雪花每每皆六 出,霜雪者,雨露之凝結,水從金生,氣盈而見母,是以 霜雪色皆白也。

雨露霜雪之化也。金為氣始。天降氣。是因其色而可 知。前言氣為金。金乃水之母。氣盈而其色見。亦此義 也。

北斗位北而得七,為火之成數。南斗位南而得六,為 水之成數。此乃陰陽精神交感之義也。

木強而金弱,生氣升而發於聲,「金強而木弱,殺氣降 而見於形。故春則雷鳴,秋則霜隕。」

「水味鹹」,水性然也。而海水獨苦鹹,蓋亢極而反之義 也。水極則反火,乃為鹹苦。然遇土而煎熬為鹽,則純 鹹矣。是藉土以制其太過,遂能復其本性云。

禽獸之音偏於一,故無智,雖有智亦偏一。巧舌縱多 轉聲,亦不具五音也。人之音外配五行,內應五藏,各 無欠缺,故人萬物之靈也。

人得五行之全,故眾體具。命體具,則無物不啖。庶物 得五行之偏,故無純體。無純體則芻者不豢,豢者不 芻。食粒者不嗜肉,嗜肉者不食粒。

「人稟五行之全,故五音備。」物不能得五行之全,必有 所偏受。

五藏之所主,心主臭,肝主色,脾主味,肺主聲,腎主液。 肝之竅通於目,故能視色。脾之竅通於口,故能知味。 腎之竅通於耳,而耳能聽音聲者何也?肺之竅通於 鼻,而鼻能嗅香臭者何也?《難經》亦已嘗言之矣。乃以 「金生於巳、水生於申」配之。今思五行五氣,死中有生 之義存焉。夫耳為腎之竅,屬子,陽金死於子而陰金 生。鼻為肺之竅,屬酉,陽火死於酉,而陰火生。是以「耳 雖腎竅,而能司聽;鼻雖肺竅,而能司臭也。心之竅通 於舌」,雖心竅而津液生之,則又心腎交媾,水火既濟, 陰陽升降之義存焉。

馬蜥之蟲,至秋而鳴。秋之令,金也。蟲色綠,木也。金木 相軋以為聲,然以兩股擊羽翼而鳴,金木傍擊之謂 也。

五行之序,有以木火土金水為言者,有以水火木金 土為言者,一則取其相生之序,一則取其天地始生 之序。世皆以金木水火土為序,而言者眾矣。蓋金為 氣之母,天體乾金也;人肺管攝諸藏,亦金也。大言天 地,小言人身,莫不先受乎氣,故為五行之先,不亦宜 乎?萬物未嘗無對待,故水次金。水火陰陽之正也,故 「又次木;土為萬物之基,故又以為終。古人示人之意 亦深切矣。蓋物得氣方生,故木次金;既生然後有陰 陽,故水火次木;陰陽已僃,形質純全,故土居其終。」 或問:五行相生,惟金生水難明。蓋金者氣也,水生於 氣聚,故金生水也。又云:「天者金之體,星者金之精,氣 降於天則為雨,氣出於地則為泉。天為」陽變化,故「或 雨暘」;地為陰守常,故「泉流不息。」

納音之說,有一法見於《內經論奧》,然其中亦欠詳備, 故復取其說,而撮其長者,以立一家之論。蓋甲子為 取,乙丑以為妻,隔八而生子,陽生陽為男,陰生陰為 女也。至壬申為甲之男,至癸酉為乙之女,壬申、癸酉、 庚辰、辛巳亦然。自庚辰、辛巳數三,轉而向南,為戊子、 己丑火。自戊子陽火隔八而生丙申男,己丑陰火隔 八而生丁酉女,丙申丁酉至甲辰乙巳亦然。又自甲 辰乙巳數三轉而向東為壬子癸丑木,自壬子癸丑 至庚申辛酉,自庚申辛酉至戊辰己巳亦然。又自戊 辰己巳數三轉而向北為丙子丁丑水,自丙子丁丑 至甲申乙酉,自甲申乙酉至壬辰癸巳亦然。又自壬 辰癸巳數三轉而中央為庚子辛丑土。自庚子辛丑 至戊申己酉,自戊申己酉至丙辰丁巳亦然。又自丙 辰丁巳數三,轉而向西,則復為金矣。夫金為氣之始, 金有聲,聲宣氣,是以樂必以金先之也。人之身亦然。 肺經為諸藏先,是以有納音之意焉。然五行各行三 者,三生萬物之義也。氣生金,金出礦,須火以成材;火 資木以驕焰,木藉水而生榮。五行皆賴土以成立。故 「火木水土」為次序也。

天一生水,地二生火,天三生木,地四生金,天五生土。 一二水火之生,形具而質未全,故水有乾涸,火有灰 燼,其耗也速。三四金木之生,形質始具,故木之枯朽, 金之剝蝕,其耗也遲。至五土而形質全僃,故亙古而 無耗也。

五行惟火無定著,由木而見形,依土而附質,因金而 顯性,遇水而作聲火隨五行而發見,有陰陽之分焉。陰則有形而無質, 陽則形質皆全備。水土陰也,巨海夜有火光,曠野夜 有燐火,近之則方無,乃有形無質者也。金木陽也,鑽 斫竹木而生,戛擊金石而出,皆能焚燎,乃有形復有 質,形質全備者也。故曰「有陰陽之分焉。」

水火,乃陰陽之極,《坎》離之象著《坎》內含一陽,生氣也, 故水中能容物。《離》中含一陰,死氣也,故火中不容物。 萬物之所以為生者必由氣。氣者何?金也。金受氣,順 行則為五行之體,逆行則為五行之用。順行為五行 之體者,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冬至起曆之 元,自冬而春,春而夏,夏而長,夏長夏而歸於秋,返本 歸原而收斂也。逆行為五行之用者,金出礦而從革 於火以成材,成材則為有生之用。然火非木不生,必 循木以繼之。木必依水以滋榮,水必托土以止畜。故 木而水,水而土,是則四行之數。土以定位,故大撓作 甲子,分配五行為納音,蓋金能受聲而宣氣故也。 生克制化,古今膾炙人口,然生克化皆易見,獨「制」字 則難明,蓋制緣生中有克,克中有用也。凡生中有克 者,謂如木生火,火盡則木為灰燼;火生土,土盛則火 被遏滅;土生金,土盛則遭其埋沒;金生水,水盛則必 沉溺;水生木,水盛則又漂流。蓋雖生而反忌,此所謂 生中有克。凡克中有生者,謂如木克土,土厚則喜木 克,是為秀茸山林;土克水,水盛則喜土克,是為撙節 隄防;水克火,火盛則喜水克,是為「既濟成功」;火克金, 金盛則喜火克,是為鍛煉成材。金克木,木盛則喜金 克,是為斧斤斲削,葢因克以為美。此所謂克中有用, 故稱之曰「制」者,乃不拘於生克之中也。

昔聞先輩云:金生水,五金豈能生水乎?葢金即天星, 凡見天星則雨,是以星應金,金生水也。予獨為求盡。 夫金生水者,金為氣母,在天為星,在地為石。天垂象, 地賦形,故石上雲而星降雨。天地氣交,星者氣之精, 石者氣之形,精氣合而水生焉。又按《天文志》以星動 搖而為風雨之候,石津濕而為雨水之應,此非金生 水。乃氣化之義。歟。五行以氣為主。是以五行之序。金 為首也。

《六十花甲子》者,未知始於何人。凡稱其姓名,未審其 實否,或曰婁景,或曰東方朔,難以為信。其有注釋,亦 未見親切,不得其要領故也。予因思之,五行之中,干 支配合,干寓其氣,支寓其位,斯理生焉。是故甲乙為 氣之始,丙丁為氣之壯,戊己為氣之化,庚辛為氣之 成,壬癸為氣之終,子丑幽陰,寅卯生發,辰巳長養,午 未高明,申酉死絕,戌亥休息,錯綜配合,以成《花甲子》 之名。其間旁引例取,又存乎權,但歸於理,不可一途 而取也。甲子乙丑海中金,甲乙金氣之始,子丑北方 幽陰之鄉,幼稚之金,沉於水底,故曰海中金。壬寅癸 卯金箔金,壬癸金氣之終,氣終則致用,致用之金,位 於東方金氣死絕之地,故曰金箔金。庚辰辛巳白鑞 金,庚辛金之成,寄托辰巳生養之地,天干復連其色, 西方之行,純乎得宜,故曰「白鑞金。」甲午乙未砂石金, 甲乙金氣之始,午未南方,離明火鄉,弱金豈能勝旺 火,故曰「砂石金。」壬申癸酉劎鋒金,壬癸金氣之終,成 質之金,位於西方旺地,遂其肅殺之用,故曰「劎鋒金。」 庚戌辛亥釵釧金,庚辛金氣之成,居於戌亥休息之 鄉,玩成其質,以充其用,故曰「釵釧金。」壬子癸丑桑柘 木,壬癸木氣之終,位於北方,依傍母鄉,得以滋養而 茂榮,故曰「桑柘木。」庚寅辛卯松柏木,庚辛木氣之終, 居於生發旺鄉,挺然獨秀,凌霜傲雪,故曰「松柏木。」戊 辰己巳大林木,戊己木氣之化,居東南長養之方,叢 生競茂,故曰「大林木。」壬午癸未楊柳木,壬癸木氣之 終,處於南維火位,耗散真化,空虛不實,故曰楊柳木。 庚申辛酉石榴木,庚辛木氣之成,成於死絕之地,體 雖柔弱,成氣有歸,則子實繁多,故曰「石榴木。」戊戌己 亥平地木,戊己不意之化,化臨長生休息之間,得遂 其性,故曰「平地木。」丙子丁丑澗下水,丙丁水氣之壯, 下臨坎宮,壯氣宣行,源源不絕,故曰「澗下水。」甲寅乙 卯大溪水,甲乙水氣之始,處乎生發山林之地,注瀉 無窮,故曰「大溪水。」壬辰癸巳長流水,壬癸水氣之終, 辰巳長養東南,水所奔赴,無有休息,故曰「長流水。」丙 午丁未天河水,丙丁水氣之壯,處乎南離高明之位, 水行天上,故曰「天河水。」甲申乙酉井泉水,甲乙水氣 之始,加於長生母鄉,來之不窮,用之不竭,故曰「井泉 水。」壬戌癸亥大海水,壬癸水氣之終,至於戌亥休息 之所,終聚不散,故曰「大海水。」戊子己丑霹靂火,戊己 火氣之化,伏以坎水幽,陰微而著,變化不窮,故曰「霹 靂火。」丙寅丁卯爐中火,丙丁火氣之旺,臨于長生母 地,得其所養,故曰「爐中火。」甲辰乙巳覆燈火,甲乙火 氣之始,氣質微而穉弱,位屬長養,處乎風木之間,雖 明而不顯,故曰「覆燈火。」戊午己未天上火,戊己火氣 之化,升于南離旺鄉,威勢赫烈,以遂炎上,故曰「天上 火。」丙申丁酉山下火,丙丁火氣之壯,臨于西方,衰降 死絕,而炎上之用退閒,故曰「山下火。」甲戌乙亥「山頭火。」甲乙火氣之始,而居戌亥休息之鄉,歸於無用,猶 野火然,况戌亥久為乾元尊首之上,故曰「山頭火;庚 子辛丑壁上土」,庚辛土氣之成,位于子丑水土之交, 泥塗之類未能為生育之用,故曰「壁上土;戊寅己卯 城頭土。」戊己土氣之化,寅卯生發,山林之傍效力,故 曰「城頭土」;丙辰丁巳沙中土,丙丁土氣之壯,辰巳木 火長養之間,充極乾燥,不能成稼穡之功,故曰「沙中 土。」庚午辛未路傍土,庚辛土氣之成,氣充離明之地, 任載驅馳,故曰「路傍土。」戊申己酉大驛土,戊己土氣 之化,氣化而得長生之位,力勝厚重,又申傳送,故曰 「大驛土。」丙戌丁亥屋上土,丙丁土氣之壯,托于母墓 休息而不用,寓于乾尊之上,故曰「屋上土。」

五行納音,乃取先天之數,總算天干、地支,陰陽雙位, 得其數而以五除之,以餘而定五行。古之《洪範》五行: 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今用一為火、二為土、三為 木、四為金、五為水,金木自然之聲,不假施為而得,故 從舊火為地二之行,水沃之而後有聲,是以火居一、 土居二,木居三,金居四、水居五,此乃緣聲而取義也。 受者,納也,聲者,音也,故曰「納音」焉。假如甲子乙丑金 者,甲得九,子得九,乙得八,丑得八,共三十四,除去五 六三十,所餘者四,故為金。丙寅丁卯火者,丙得七,寅 得七,丁得六,卯得六,共二十六,除去五五二十五,所 餘者一,故為火。戊辰己巳木者,戊得五,辰得五,己得 九,巳得四,共二十三,除四五二十,所餘者三,故為木。 庚午辛未土者,庚得八,午得九,辛得七,未得八,共三 十二,除去五六三十,所餘者二,故為土。又如丙子丁 丑水者,丙得七,子得九,丁得六,丑得八,共三十,數足 五,不用除也,故為水也。餘倣此。

「南北二政,南有二而北有八」者,北從五行化氣,以配 五音,而立五義者焉。甲己化土宮而為君,君臨南面, 乙庚化金商而為臣,丙辛化水羽而為物,丁壬化木 角而為民,戊癸化火徵而為事,臣民物事,奉上承命, 安得不北面乎?是以南政有二,而北政有八,况土為 萬物之祖,而為四行之主也夫。

九月二十八日為五顯之生辰。蓋五顯者,五行五氣 之化也。

竊嘗觀「心」字之為義,大有旨哉。其為象也,左點以配 木,右點以配金;在上之點微撓而尖銳,以配火;在下 則曲勾而撓起,以配水。此四行豈不親切乎?又况蒼 龍、白虎、朱雀、元武四神,各司其位,元武之神二物,故 在下之象為最多。腎亦二枚也,土寄其間,亦水土同 行之義歟!

陳顯微《周易參同契序》:「金者,五行之極,五行相生,至 金而極。天一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 最後生,備五行之氣,造化之功用全矣。金之為寶,鎔 之得水,擊之得火,其柔象木,其色象土。水火木土,四 性俱備,歷萬年而不朽,經百鍊而愈堅,實剛健純陽 之至寶也。天得純陽,故曰『乾為金;一得純陽,故曰金 丹』」神得純陽,故曰「金仙。」

黃自如註:《金丹四百字》:「真土擒真鉛,真鉛制真汞。鉛 汞歸真土,身心寂不動。」真土者,身中之土也;鉛汞者, 身中之水火也。以土剋水,則鉛可擒矣;以水剋火,則 汞可制矣。鉛水汞火,皆為真土之擒制者,何哉?葢緣 身心俱合,寂然不動,而後火、水、土三者可以混融為 一,此乃是採藥物歸爐鼎之內也。

熊氏《經說》:「或問坎水離火,各從其方,則東木西金宜 也。震何以不為木,而巽為木,兌何以不為金,而乾為 金也?」曰:「坎離水火,先後天居正位,震為雷,則巽為木, 巽木即震木也。兌為澤,則乾為金,乾金即兌金也。但 以先天之象,有雷澤而無金木,故以雷澤表東西之 正,而旁近出金木焉。巽猶或稱木,乾為天,則不可以」 稱金,僅於《說卦》言之。《說卦》「巽為木、為風。」要亦為風者 其正而為木者。《大象》僅有《大過》《升》、并《鼎》《漸》五卦。至於 《兌》,則《說卦》亦未嘗言其為金也。

或問:《易》象於五行有水火而無金木土,何也?金為乾 兌,木有震巽,土有艮坤,一陰一陽,各得二卦。惟水火 陰根陽,陽根陰,各止有坎離一卦。乾坤純陽純陰,太 極之兩儀也。坎陰中陽,離陽中陰,兩儀之四象也。故 《易》象止於天地水火雷風山澤,而不必言金木土。至 於雷風山澤,皆在《下經》,惟乾坤坎離在上經之始終, 又非《震》《巽》《艮》《兌》比矣。

《禹謨》六府,即《洪範》五行,而加榖為六者,土爰稼穡也。 釋經者當以榖屬於土,葛氏屬木之說,非。

「五福六極共一疇」,是九疇本有十,而藏其十:敬用,「農」 用,協用,建用,又用,「明」用,「念」用,「嚮」用,「威用。」獨五行不言 用,故天數無十,地數無一。

李道純《金丹或問》或問:「何謂九還?」曰:「九乃金之成數, 還者還元之氣,則是以性攝情而已。情屬金,情來歸 性,故曰九還。」或問:「何謂《七返》?」曰:「七乃火之成數,返 者返本之義,則是煉神還虛而已。神屬火,煉神返虛,

故曰《七返》。」或問:「如何是火中有水?」曰:「從來神水出
考證
高原。以理言之,水不能自潤,須仗火蒸而成潤。以法

象言之,火旺在午,水受氣在午。以此求之,火中有水 明矣。若以一身言之,則是氣中之液也。」或問:「如何 水中有火?」曰:「以理言之,日從海出;以水言之,水旺在 子,火受胎在子;以一身言之,則是精中之氣也。」 俞琰《易外別傳》木德九氣,火德三氣,金德七氣,水德 五氣,土德一氣,自一生真,一真因土出。故萬物生成 在土,五行生成在一,真元之道,皆一氣生也。

鉛是汞藥,汞是鉛精。鉛本火體而金精,汞本水體而 木性。

五方以中為主,五行以土為主,位居於中,而有土德 之尊。故水得土則攢其形,火得土則隱其明,金得土 而增色,木得土而益其潤,土無定形,挨排四象,五形 既聚,則八卦自然相會矣。

「一氣初判,大道有形,而列二儀,二儀定位,大道有名 而分五常。五常異地,各守一方,五方異氣,各守一子。 青帝之子,甲乙受之。」天真木德之九氣,赤帝之子,丙 丁受之。天真火德之三氣,白帝之子,庚辛受之。天真 金德之七氣,黑帝之子,壬癸受之。天真水德之五氣, 黃帝之子,戊己受之。天真土德之一氣,自一生真,一 真生出土,故「萬物生成在土,五行生成在一」,真元之 道,皆一氣生也。

「一、三、五、七、九」,道之分而有數;「金、木、水、火、土」,道之變而 有象;「東、西、南、北、中」,道之列而有位;「青、白、赤、黃、黑」,道之 散而有質。

天地有五帝,比人有五臟也;「青帝甲乙木,甲為陽,乙 為」陰,比肝之氣與液也;「黑帝壬癸水,壬」為陽,癸為陰, 比腎之氣與液也;「黃帝戊己土,戊為陽,己為」陰,比脾 之氣與液也;「赤帝丙丁火,丙為陽,丁為」陰,比心之氣 與液也;「白帝庚辛金,庚為陽,辛」為陰,比肺之氣與液 也。凡春夏秋冬,定時不同,而心肺肝腎之旺有月。 夫五行之內。皆稟水火二品。金木水土中皆有火。火 木金土中皆有水。

《井觀瑣言》:新安胡庭芳《周易翼傳》論五行生成之數, 謂「五行之生,皆不離乎中五之土,以成形質。天一生 水,一得五則成六,是地六成之也。地二生火,二得五 則成七,是天七成之也。天三生水,三得五則成八,是 地八成之也。地四生金,四得五則成九,是天九成之 也。天五生土,五得五則成十,是地十成之也。一二三 四五者,生之之序也。六七八九十者,皆因五而後得, 非真藉六七八九十之數以成之也。」又云:「五行相克, 子必為母報」讎?如土克水,水之子木又克土;水克火, 火之子土又克水;火克金,金之子水又克火,金克木, 木之子火又克金;木克土,土之子金又克木,循環相 克無已。今有人忘父母大讎而不報者,可以觀諸此 矣。其持論甚新,然報讎之說亦似太狹。

五行有木而無草,則草亦可謂之木;《洪範》言「庶草蕃 蕪而不及木」,則木亦可謂之草。

《楊升庵集》:春夏秋冬,《堯典》之四時也。《曲臺禮》及《唐六 典》有五時之衣,則以木火金水分七十二日,土無定 位,各寄四時之末十八日,而中位在夏末秋初,《素問》 謂之長夏,《周禮》改火季夏取桑柘之火,是五時也。 重為春神,曰勾芒;黎為夏神,曰祝融;勾龍為中央神, 曰后土;《該》為秋神,曰蓐收;修與熙為冬神,曰元冥。春、 夏、中央、秋之神皆一人,而冬獨有二者。葢冬於方為 朔,於卦為習;坎,於腎有左右,於器有權衡,於物有龜 蛇,於色有元黑,則官有修熙,宜矣。

《丹鉛總錄》:「《洪範》五行,兆於龍馬之圖,列於命箕之書。 其見象於天也為五星,分位於地也為五方,行於四 時也為五德,稟於人也為五常,播於律呂為五音,發 於文章為五色。《易》曰五位,史曰五材,《志》曰五物,醫曰 五運」,其該曷既哉?羯朝據中土,黃冠譸愚氓,乃臆撰 陰符,厚誣軒帝,名之曰五賊。噫!經以符名,既已異矣; 符以陰名,抑增異矣。天其可以名賊乎?人其可以見 賊乎?見賊其可以昌乎?非寇謙之孽徒妖黨,其孰為 此言乎?有聖王出曷,不以造言亂民之刑誅之,而世 號「傳統。」繼聖之儒,乃取而註之噫考亭之門,何其無 忠臣矣乎?

漢世先儒說《左氏》,皆以五靈配五方。龍,木也;鳳,火也; 麟,土也;白虎,金也;神龜,水也。其五行之序,則木爇生 火,火灺生土,土丱生金,金漻生水,水液生木。五者修 其母,則致其子。水官修,龍至,木官修鳳至,火官修,麟 至,土官修,白虎至,金官修,神龜至。故曰:「視明禮修,麒 麟來遊,思睿信立,白虎馴櫌。」言從文成而神龜在沼, 《聽聰正知》,而名川《出龍》。「貌恭體仁」,鳳皇鳴桐。

五行,《漢書》謂之五勝,言交相勝也。《淮南子》謂五度,所 謂音氣不戾,八風詘伸不誤,五度是也。又謂之五殺, 所謂善用兵者持五殺以應是也。《陰符經》竊其意而 變其辭曰:「天有五賊,見之者昌。」五賊即五殺之說也。 《陰符經》之文,李筌偽作,或信以為黃帝者無目者也, 其文尚不能望《六韜》《三略》之籓籬,《素問》、汲冢之萬一「而以《軒轅之書》視之,有目者如是乎?」

五行以生出次序,則曰「木火水金土。」以播五行。於四 時之序言,則曰「水木火土金。」而俗稱「金木水火土」,不 知何序也。

鑽燧改火,四時五物焉。朱子謂夏火太盛,故再取此 意料之言耳。先王取火法五行也,春行為木,榆柳色 青,以象木也。木生火,夏行為火,棗色赤,以象火也。火 生土,季夏行為土,桑柘色黃,以象土也。土生金,秋行 為金,槐檀色白,以象金也。金生水,冬行為水,柞楢色 元,象水也。四時平分,而夏乃有二焉,何也?土位在中 宮,而寄王於四時。季夏者,土之中位,故《月令》於仲夏 之後,列中央土,《素問》謂之長夏,是其說也。統之則為 四時,分之則為五行,五行各七十二日,土分王於四 時之末,各分十八日,合之亦七十二日,總五行之七 十二日,合三百六十日,而成一歲也。

「眾勝寡,故水勝火也;精勝堅,故火勝金也;剛勝柔,故 金勝木也;專勝散,故木勝土也;實勝虛,故土勝水也。」 《象緯新編》:「五行之生,惟金生水為難。明蓋五金何能 生水?然不知金為氣母,在天為星,在地為石,星為氣 之精,石為氣之形,水生於氣之聚也。天地之氣交,則 石生雲而星降雨矣。故有雨之夜,星不見焉。」又按:《天 文志》。以星動搖而為風雨之候。石津潤而為雨水之 應。此非金生水而氣化之義歟。五行以氣為主。是以 五行之序。以金為首也。

湛若水《新論》:「天地之初也至虛,虛無有也。無則微,微 化則著,著化則形,形化則實,實化則大,故水為先,火 次之,木次之,金次之,土次之。天地之終也至塞。塞者 有也,有則大,大變而實,實變而形,形變而著,著變而 微,故土為先,金次之,木次之,火次之,水次之。微則無 矣,而有生焉。有無相生,其天地之終始乎。」

《本草綱目》:「梅花開於冬,而實熟於夏,得木之全氣,故 其味最酸。肝為乙木,膽為甲木。人之舌下有四竅,兩 竅通膽液,故食梅則津生焉,類有感應也。」

石榴「受少陽之氣,而榮於四月,盛於五月,實於盛夏, 熟於深秋。丹花赤實,其味甘酸,其氣溫濇,具木火之 象。」

《長松茹退》,五行相生,復能相剋,天下好生而惡剋。殊 不知外生無剋,外剋無生。故達者知生生剋,聞死不 惑;知剋剋生,聞喜不盈。

《薛敬軒集》:「五行有質有氣有性有事有味,有色有聲, 天下萬物之理,皆不出五行。五行之氣,循環無端,動 靜無始。」

《遵生》八。䏼「正月立春木相,春分木旺,立夏木休,夏至 木廢,立秋木死,立冬木歿,冬至木胎」,言木孕於水之 中矣。

立夏火相,夏至火旺,立秋火休,秋分火廢,立冬火囚, 冬至火死,立春火歿,春分火胎,言火孕於木之中矣。 立秋金相,秋分金旺,立冬金休,冬至金廢,立春金囚, 春分金死,立夏金歿,夏至金胎,言金孕於火土之中 矣。

「立冬水相,冬至水旺,立春水休,春分水廢,立夏水囚, 夏至水死,立秋水歿,秋分水胎,言水孕於金矣。」 王文祿《補衍五德主運》篇:「木火土金水,是為五行,其 神謂之五帝。古之王者,易代改號,取法五行。五行更 王,始終相生,亦象其義也。五行用事,先起於木。木,東 方也,屬巽,巽為風,萬物之初皆出焉。是故帝王則之, 首以」木德王。其次則以所生之行,轉相承也。所尚則 各從其所王之德次焉。

或曰:五行人間用物,六府增穀木類耳。干支甲子紀 時,非可配生克也。《素問》五運六氣泥哉?余曰:誠然。每 仰觀五星,初昏即見五色,朗然不亂,是五行之精也。 古今不改,罔可偽為,則五行不可誣。然五德運因天, 曆數攸值耶。

《日知錄》:「先王之制樂也,具五行之氣。夫水火不可得 而用也,故寓火於金,寓水於石。鳧氏為鐘,火之至也。 泗濱浮磬,水之精也。用天地之精以制器,是以五行 備而八音諧矣。」

《淮南子五行》:子生母曰義,母生子曰保,子母相得曰 專,母勝子曰制,子勝母曰困。《抱朴子》引《靈寶經》謂:「支 於上生下曰寶,下生上曰義,上克下曰制,下克上曰 伐,上下同曰專。以保為寶,以困為伐。」今曆家承用之 姓之所從來,本於五帝。五帝之得姓,本於五行,則有 相配相生之理。晉嵇康論曰:「五行有相生,故同姓不 昏

五行部外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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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遺記》:「老聃在周之末,居反景日室之山,與世人絕 跡,惟有黃髮老叟五人,或乘鴻鶴,或衣羽毛,耳出於 頂,瞳子皆方,面色玉潔,手握青筠之杖,與聃共談天 地之數。及聃退跡為柱下史,求天下服道之術,四海 名士莫不爭至。」五老即五方之精也。

《雲笈七籤》《老子中經》:「胃神十二人,五元之氣,諫議大 夫也。臍中神五人,太乙八人,凡十三人,合二十五人, 五行陰陽之神也。」「東方之神女,名曰青腰玉女;南 方之神女,名曰赤圭玉女;中央之神女,名曰黃素玉 女;西方之神女,名曰白素玉女;北方之神女,名曰元 光玉女。左為常陽,右為承翼,此皆玉女之名也。」五行 之道,常以所勝好者為妻。故言甲己、乙庚、丙辛、丁壬、 戊癸,此皆夫妻會合之日也。言肝膽木也,木帝以中 宮戊己素女為妻。他皆效此。丹田中赤者,太陽之 精也,心火之氣也;其外黑者,太陰之精也,腎水之氣 也;其左青者,少陽之精也,肝木之氣也;其右黃者,中 和之精也,脾土之氣也;其上白者,如銀盤而照覆之 者,少陰之精也,肺金之氣也;其中有五人,即五藏之 太子,五行之精神也。

《太上曲素五行祕符》太上告後聖金闕帝君曰:「太上 《五行祕文》,與天地同生,混仙萬真,總御神靈。天無五 行,則三光不明,地無五行,則山崩嶽傾,人無五行,則 身朽零。故五行混合,相須而生。若有志心,當尋真名。 既受其法,天地同根,呼魂招魄,保命役神。修之九年, 克登上仙。夫受《曲素》訣辭,學上真之道,當知五行父 母,真君內諱,存以招魂,召以制魄,魂魄長存,真神總 歸宮宅,備守形身,便得反於自知。若此克遂,遊宴玉 清,與炁合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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