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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第07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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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七十五卷目錄

 雷電異部彙考三

  宋太祖建隆一則 乾德二則 開寶二則 太宗太平興國二則 端拱一則 淳化一

  則 至道一則 真宗咸平四則 景德一則 大中祥符三則 仁宗寶元一則 嘉祐一

  則 慶曆一則 哲宗紹聖一則 徽宗大觀一則 高宗建炎二則 紹興十五則 孝宗

  乾道三則 淳熙五則 光宗紹熙四則 寧宗慶元三則 嘉泰三則 開禧二則 嘉定

  十二則 理宗寶慶一則 紹定二則 端平二則 嘉熙二則 淳祐八則 寶祐四則

  開慶一則 景定一則 度宗咸淳三則

  金熙宗皇統一則 章宗明昌一則 宣宗興定一則 哀宗天興一則

  元順帝至正十則

  明太祖洪武一則 宣宗宣德二則 英宗正統三則 代宗景泰二則 憲宗成化四則

   武宗正德四則 世宗嘉靖十四則 穆宗隆慶一則 神宗萬曆六則 熹宗天啟三則

   愍帝崇禎二則

 雷電異部總論

  春秋四傳隱公九年 僖公十五年 昭公四年

  西京雜記董仲舒雨雹對

 雷電異部藝文一

  論赦恩不及下奏      宋包拯

  雷震奉天殿鴟吻奏請修省疏 明劉球

 雷電異部藝文二

  冬雷          宋梅堯臣

  冬雷行           唐庚

  立冬前後大雷電      元方夔

  十月聞雷         明貝瓊

  雷電異部紀事

庶徵典第七十五卷

雷電異部彙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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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建隆四年宿州晝日無雨雷電暴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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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建隆四年四月 癸巳,宿州晝日無雨,雷霆暴作,軍校傅韜震死。是夜 夜半,雷起于京師。開封縣署役夫劉延嗣、萬進震死。 頃之復蘇。有煙焰自牖入室,因駭仆,遍體焦灼。」

乾德二年春正月辛巳京師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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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太祖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乾德二年正月 辛巳。雷霆京師西南。東行有電。五月戊寅。大名府大 雨。雷震焚槁聚。」

乾德四年,震海州署。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海州 雷震長吏廳,傷刺史梁彥超。」

開寶七年震死易州軍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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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開寶七年六月, 易州雷震死耀武軍士八人。」

開寶八年,震死邛州人。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八年八月,邛州 延貴鎮震死民費貴及其子四人。」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震死景城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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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太平興國二年 七月,景城縣震牛商馮異。」

太平興國三年,震雷。

按《宋史太宗本紀》:「太平興國三年秋七月乙酉,大雨 雷震。」

端拱二年震死興化軍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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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端拱二年八月, 興化軍民劉政震死,有文在胸,曰「大不孝。」

淳化三年震泗州僧伽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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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淳化三年七月。 泗州大風雨。震僧伽塔柱。

至道元年三月雷不發聲七月又震泗州僧伽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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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至道元年三月 甲戌,雷未發聲,召司天監寺趙昭問之,答曰:「按占書, 雷不發聲,寬政之應也。」七月,泗州大風雨,雷震僧伽 塔及壞鐘樓。

真宗咸平元年正月十一月俱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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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咸平元年正月 戊寅,京師西北有雷電。」「十一月,瀛州、順安軍並東北 有雷。」

咸平三年冬,雷。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三年冬,黃州西 北雷震,似盛夏時。十二月,真定府東南雷。

咸平四年冬,雷。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十月乙巳, 京師西南雷電。閏十二月,大名府雷。」

咸平六年冬,雷。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六年十一月甲 午,京師暴雷震。司天言「國家發號布德,未及黎庶。時 議改元肆赦。詔宰相增廣條目,采民病悉除之。」

景德三年九月丙寅夕京師大震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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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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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大中祥符元年 正月癸未,京師西北方雷。」

大中祥符五年冬,雷。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五年十二月己 巳,京師西北雷電。」

大中祥符九年,震死使臣。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九年五月,殿中 張信奉南海祝版,乘驛至唐州,震死。」

仁宗寶元元年正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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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仁宗本紀》:寶元元年正月「丙辰,以雷發不時, 詔轉運使提舉刑獄按所部官吏。」

按《綱目》:時下詔求直言,大理評事蘇舜卿言:「陛下隔 日御殿,此政事不親也;府庫空竭,斂科無虛日,此用 度不足也。二者誠國之大憂。願陛下因此災變,修己 以御人,洗心以鑒物,勤聽斷,舍晏安,放優諧近習之 纖人,親剛明鯁直之良士,以思永圖。」疏入,詔復日御 前殿。

嘉祐四年雷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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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嘉祐四年四月 丙戌,大震雷雨雹。」

慶曆六年雷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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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慶曆六年五月, 雷雹地震。

哲宗紹聖三年冬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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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哲宗本紀》,「紹聖三年冬十月辛未,西南方雷 聲。」 按《五行志》,「二年十月十五日,西南方有雷聲,次 雨雹。」

徽宗大觀三年雷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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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大觀三年十月 戊子,大雷雹而雨。」

高宗建炎四年正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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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高宗本紀》,建炎四年春正月己未夜,大雨震 電。壬戌,雷雨又作。 按《五行志》,建炎四年正月乙未 雷。時御舟次溫州章安鎮,高宗謂宰臣曰:「雷聲甚厲, 前史以為君弱臣強,四裔兵不制。」是夕,金人破明州。 壬戌,又雷。

建炎七年五月,汴京無雲而雷。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紹興三年春正月辛未震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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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紹興五年九月戊寅,雷。十月丁巳,雷。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紹興六年十月丙午,雷。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紹興九年九月甲午、十月丁卯,雷。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紹興十一年十一月己酉,雷。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紹興十五年冬,雷。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十五年十月辛卯夜雷。」 按 《五行志》:「十五年十月辛卯、十二月甲寅,雷。」

紹興十六年,溫州大雷電。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六年溫州大 雷電。震死六人於龍翔寺。」

紹興十八年閏月甲戌,雷。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按本紀是年閏八月 紹興十九年十月甲寅,雷。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紹興二十一年二月,雷震死人。冬,雷。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二十一年十二月壬申,雷。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二月辛未,南安軍大雷電,大庾 縣震死四人。十一月辛未夜,震雷。十二月癸酉,雷。」日干

與本紀互異

紹興二十二年冬,雷。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十二 月戊寅,己卯,雷。

紹興二十六年冬,雷。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十六年十二 月甲子,雷。

紹興二十七年九月癸未,雷。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紹興三十年冬,雷。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三十年冬十月庚戌雷。癸亥 日中無雲而雷。 按《五行志》:「三十年十月壬戌,晝漏 半,無雲而雷。癸亥,日過中,無雲而雷。」

紹興三十一年春,雷。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三十一年春正月丁丑,雷。丁 亥夜,風雷雨雪交作。」

孝宗乾道三年冬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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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孝宗本紀》,乾道三年十一月戊辰,雷。「丁丑,以
考證
雷發非時,詔臺諫、侍從、兩省官指陳闕失。」 按《五行

志》:乾道三年十一月「丙寅,雷雨,不克郊。戊辰,日南至, 大震雷。」

乾道八年九月乙酉,雷。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乾道九年閏月癸卯,雷。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按本紀是年閏正月

淳熙九年九月壬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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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淳熙十二年冬,雷。

按《宋史孝宗本紀》,「淳熙十二年十一月戊子雷。」 按 《五行志》,十二年十一月戊子,雷,十二月丁丑,雷。 淳熙十三年正月己丑,雷。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淳熙十四年十一月乙卯,雷。

按:《宋史孝宗本紀》云云。

淳熙十六年,大雷震太室。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六年七月乙 丑。大雷震太室齋殿東鴟吻。

光宗紹熙元年九月辛酉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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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光宗本紀》云云。

紹熙二年正月,雷。三月,大雷。

按《宋史光宗本紀》:「紹熙二年春正月戊寅,雷電。三月 癸酉,溫州大風雨雷,田苗桑果蕩盡。」

紹熙四年十一月己卯,日南至。辛巳,雷。

按《宋史光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紹熙五年,寧宗即位,冬,雷。

按《宋史寧宗本紀》:「紹熙五年秋七月即位,冬十月癸 巳,雷。乙未,詔以陰陽謬盩,雷電非時,令臺諫侍從各 疏朝政闕失以聞。」

寧宗慶元二年正月戊子雷十一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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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慶元三年冬,雷。

按:《宋史寧宗本紀》:「慶元三年冬十月癸酉,雷。十二月 甲申,雷。」按五行志作十月癸亥

慶元六年九月己未,雷。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嘉泰二年正月己巳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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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嘉泰三年正月,雷。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嘉泰四年正月辛卯,雷。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開禧二年正月雪雷九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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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寧宗本紀》:「開禧二年春正月己酉,雷。」 按《五 行志》云云。

開禧三年十月辛未、癸酉,雷。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二年九月戊子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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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三年正月,雷。十月壬申,雷。八月辛丑,雷。九月辛 酉,雷。

按《宋史寧宗本紀》:「嘉定三年冬十月壬申,雷。」 按《五 行志》云云。

嘉定四年九月,雷。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五年七月戊辰,雷雨震太室之鴟吻。十月丁酉, 雷。

按《宋史寧宗本紀》。「嘉定五年秋七月戊辰。以雷雨毀 太廟屋。避正殿。減膳。冬十月戊戌雷」 按《五行志》云 云。按十月雷紀作戊戌志作丁酉互異

嘉定六年九月,大雷。

按《宋史寧宗本紀》,「嘉定六年九月癸巳,雷。乙未,大雷。 丙申,以雷發不時,下罪己詔。」 按《五行志》,「六年閏月 壬辰,雷震電。乙未,昧爽,洊雷。」

嘉定七年九月癸亥,雷。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八年九月丙寅,雷。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十一年九月辛巳,祀明堂,肆赦,震雷。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十四年冬十月庚午,雷。

按:《宋史寧宗本紀》云云。

嘉定十五年九月癸丑,雷。

按:《宋史寧宗本紀》云云。

嘉定十六年九月乙卯,雷。十二月壬辰,雷。

按:《宋史寧宗本紀》云云。

嘉定十七年九月丁亥,雷。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理宗寶慶二年秋七月戊辰雷電九月庚申十月辛丑又雷====按《宋史理宗本紀》云云。 按《魏了翁傳》:了翁遷起居 郎,明年改元寶慶。雷發非時,上有「朕心終夕不安」之 語。了翁入對,即論:「人主之心,義理所安,是之謂天,非 此心之外別有所謂天地神明也。陛下盍即不安而 求之,對天地,事父母,見群臣,親講讀,皆隨事反求,則 大本立而無事不可為矣。」又論「講學不明,風俗浮淺, 立朝無犯顏敢諫之忠,臨難無仗節死義之勇。願敷 求碩儒,丕闡正學,圖為久安長治之計。」又請「申命大 臣,於除授之際,公聽並觀,然後實意所孚,善類皆出 矣。」屬濟王黜削以死,有司顧望,治葬弗虔。了翁每見 上,請厚倫紀,以彌人言。應詔言事者十餘人,朝士惟 了翁與洪咨夔、胡夢昱、張忠恕所言能引義劘上,最 為切至。

紹定二年九月庚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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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紹定五年九月乙巳,雷。

按:《宋史理宗本紀》云云。按志作壬寅

端平二年十二月辛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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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端平三年九月、十月,雷。

按《宋史理宗本紀》:「端平三年九月庚午,雷。辛未,雷雨。」

按:《五行志》:「三年九月庚午,雷。是月祀明堂,大雨震。」

電。十月戊戌,雷。

嘉熙元年九月丁巳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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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理宗本紀》云云。

嘉熙二年冬十月庚戌,雷。

按《宋史理宗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嘉熙二年九月 己酉。十月庚戌。雷。

淳祐元年正月十二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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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理宗本紀》:「淳祐元年春正月庚子雷。」 按《五 行志》:「淳祐元年十二月丙寅,雷。」

淳祐二年九月、十一月,雷。

按《宋史理宗本紀》:「二年九月己丑,雷。十一月己亥,日 南至,雷電交作,詔避殿,減膳,求直言。」

淳祐三年三月丙辰,雷。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淳祐四年冬,雷。

按:《宋史理宗本紀》:「淳祐四年九月乙丑,雷;丁卯,雷。十 一月戊申,雷。」

淳祐七年九月癸酉,雷。

按:《宋史理宗本紀》云云。

淳祐八年九月辛酉,雷。

按:《宋史理宗本紀》云云。

淳祐十年冬,雷。

按《宋史理宗本紀》:「淳祐十年十一月壬午,雷。癸未,以 雷震非時,自二十四日避殿減膳,詔公卿大夫百執 事各揚乃職,裨朕不逮。」

淳祐十二年冬,雷。

按:《宋史理宗本紀》:「淳祐十二年十二月丁丑,立春,雷。」

寶祐二年十二月癸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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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理宗本紀》云云。

寶祐三年正月、九月,雷。

按《宋史理宗本紀》:「寶祐三年春正月乙未,迅雷。九月 甲午朔,雷。」

寶祐五年,春冬俱雷。

按:《宋史理宗本紀》:「寶祐五年春正月乙巳,雷。冬十月 癸巳,雷。」

寶祐六年春正月戊寅,雷。

按:《宋史理宗本紀》云云。

開慶元年冬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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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理宗本紀》:「開慶元年冬十月乙酉,雷。」

景定二年十月雷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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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理宗本紀》,「景定二年冬十月戊戌,雷電。」 按 《五行志》:「二年十月戊戌雷電。己亥,雷電。」

度宗咸淳四年閏月丁巳九月庚申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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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度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咸淳七年,大雷電。

按:《宋史度宗本紀》:「咸淳七年六月丙申,諸暨大雷電。」 咸淳九年十月癸亥、十二月丙辰、壬戌,雷。

按《宋史度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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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宗皇統九年雷震寢殿鴟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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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熙宗本紀》。皇統九年四月壬申夜。大風雨雷 震壞寢殿鴟尾 按《五行志》。「九年四月壬申夜。大風 雨雷電震寢殿。鴟尾壞。有火入帝寢。燒帷幔。上懼。徙 別殿。」

章宗明昌六年二月雷震應天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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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章宗本紀》:「明昌六年二月丁丑,大雨雹,晝晦, 震應天門右鴟尾。」

宣宗興定四年正月大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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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宣宗本紀》:「興定四年正月壬子,晝晦有頃,大
考證
雷電,雨以風。」

哀宗天興元年震死工部尚書范乃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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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哀宗本紀》:「天興元年九月辛丑夜,大雷,工部 尚書范乃速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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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帝至正三年秋雷擊死永興縣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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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至正三年秋,興 國路永興縣雷擊死糧房貼書尹章于縣治。時方大 旱,有朱書在其背云:『有旱卻言無旱,無災卻道有災, 未庸殲厥渠魁,且擊庭前小吏』。」

至正七年五月,無雲而雷。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七年五月庚戌, 台州路黃巖州海濱無雲而雷。」

至正十年六月,無雲而雷。冬,雷雨。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年六月戊申。 廣西臨桂縣無雲而雷。震死邑民廖廣達。十二月庚 子。汾州孝義縣雷雨。

至正十一年十二月,台州大雨電。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至正十二年三月丙午,寧國路無雲而雷。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至正十三年冬,無雲而雷。

按《元史順帝本紀》。「至正十三年十二月庚戌。京城天 無雲而雷鳴。少頃有火見于東南。懷慶路及河南府 西北。有聲如擊鼓者數四。已而雷聲震地」 按《五行 志》。「十三年十二月庚戌。京師無雲而雷。少頃有火墜 于東南。懷慶路河內縣及河南府天鼓鳴於西北。是 日懷慶之修武、潞州之襄垣縣。皆無雲而雷聲震天 地。」是月,汾州雷雨。

至正十四年十二月,孝義縣雷雨。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至正十九年十二月,台州「大雷電。」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至正二十一年冬,雷。

按《元史順帝本紀》:「至正二十一年十一月戊申朔,溫 州樂清縣雷。」

至正二十七年冬,雷。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十七年十月, 「奉元路雷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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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洪武十三年五月震謹身殿大赦免天下田租六月震奉天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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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通紀》:「洪武十三年五月甲午,雷震謹身殿,大赦。 詔曰:『朕以非德託于萬姓之上,奉天勤民,于茲十有 三年矣。不期宰輔失職,肆姦擅權,使賢愚陷于不義。 朕思創業之艱難,念守成之不易,首除姦惡,鋤根翦 蔓,爰及餘黨,然刑戮之際,不無過焉,甚非上帝好生 之德。乃于是月初四日申時,雷震謹身殿,朕甚懼焉』。」 於是赦天下罪者,除十惡不赦外,其餘已未發覺結 證,罪無大小,咸赦除之。

宣宗宣德七年六月震大祀壇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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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大政紀》云云。

宣德九年六月,震「大祀壇門。」

按:《大政紀》云云。

英宗正統八年夏四月震奉天殿求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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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名山藏》正統八年四月戊寅,雷震奉天殿鴟吻。己 卯,上輟朝三日,遣祭于昊天后土,敕諭文武群臣曰: 「朕顓顓之誠,不遑夙夜,上天垂戒,厥有所由,典祀之 官誠弗至歟?養民之職政失當歟?軍旅之臣令過苛 歟?銓選之任進退乖歟?爵賞之行明公不盡歟?至于 刑罰過當,尢干陰陽抑?訴冤有詞,菀結不理,指告有」 禁,違例故行。歟或操不潔白,受人賄囑;或聽不明公, 為人脅制,誣枉平民,傅致其罪。歟!朕思省惕,懼爾群 臣,其即革心改慮,勉效自新。天道顯明,可忽違哉! 按《大政紀》,正統八年四月,雷震奉天殿,詔求直言。正 統初,有詔,「凡事白于太后然後行。太后命付閣下議 決。太監王振雖欲專,而不敢也,每數日」,太后必遣人 入閣,問:「日來曾有何事來商確。」即以帖開「某日中官 某以某事來,議如何施行。」太后乃出所白驗之,或王 振自斷,不付閣下議,即召振責之。自張太后崩,楊榮 卒,楊士奇以子稷之故,堅臥不出,惟楊溥一人當事, 亦年老勢孤,後進皆委靡不前。于是內閣之柄,悉為 王振所攘,生殺予奪,盡在其手。去大臣之不附己者。 自是舉朝皆以翁父稱,振行跪禮。至是,雷震奉天殿。 蓋肇土木之變云。

按《明通紀》:「正統八年四月,雷擊奉天殿鴟吻,詔群臣 言得失。自張太后崩,王振權益專,侍講劉球上言十 事,其一,勤聖學以正心德,其二親政務以總乾綱。其 三,別賢否以親正士。其四,選禮臣以隆祀典,其五,嚴 考覈以督吏治,其六,慎刑罰以彰憲典。其七,罷營作 以蘇人勞,其八,定法守以杜下移,其九,息兵威以重民命。其十,修武備以防外患。

正統九年,雷震奉天殿。

按《名山藏》「正統九年七月壬寅,雷震奉天殿鴟吻,上 親告于太廟,遣祭于昊天后土。」

正統十四年,震南京謹身殿,震死「也先馬。」

按《名山藏》「正統十四年六月丙辰,南京風雨雷震,謹 身等殿災,敕諭兩京文武群臣修職,遂下詔大赦天 下。」

按《大政紀》,「正統十四年八月己卯,帝出塞,忽夜大雷 雨,震死也先乘馬鹵,人由是恐怖,益加敬禮。」

代宗景泰二年二月南京雷雨擊損大報恩寺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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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名山藏》云云。

景泰三年九月,南京雷擊獸吻。

按《名山藏》云云。

憲宗成化三年六月震午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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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名山藏》,成化三年六月戊申,雷震南京午門。七月 敕曰:「地載失寧,南京午門復有雷震之異。朕齋滌求 過,爾在廷諸臣,共朕天職,得無有竊位蔽賢,懷利徇 私,未達聽聞者乎?夫怠而能勉,過而能改,知止足而 能退,朕所與也。」

按《大政紀》:成化三年六月,雷震南京午門正樓。七月, 工科給事黃甄等,四川道監察御史丁川等各上言, 「南京乃祖宗創業之地,雷震午門正樓,實上天示警, 乞加修省。」上以朕當勉諭之。

按《明昭代典則》:「成化三年六月戊申,雷震南京午門 正樓,罷南京守備參贊官。」

成化六年夏四月,雷不發聲。

按《明昭代典則》:「成化六年夏四月庚戌立夏,雷未發 聲,陰霾四塞。」

成化十三年冬,雷。

按《大政紀》:成化十三年十一月,浙江杭州府大雷雨 虹見。巡按御史侶鍾言:「按《月令》,八月雷始收聲,二月 雷乃發聲。十一月初旬,一陽始生,正閉藏之時,而乃 雷電交作,并虹霓出見,皆為非時。乞加修省。」事下禮 部,覆奏近年杭、湖等府旱潦相仍,今又值此災變,不 可不預為警備。宜移文巡撫及都、布、按三司等官痛 「加修省,伸冤抑,捕強橫,撫恤軍民,操練軍士。」從之。 成化二十三年六月,雷震南京午門。

按:《大政紀》云云。

武宗正德元年雷震郊壇太廟奉天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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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大政紀》:正德元年六月辛酉,雷震郊壇禁門、太廟 脊獸、奉天殿鴟吻。大學士劉健、李東陽、謝遷上疏,諫 馳騁荒淫等事,不聽。疏言:「近視朝大遲,免朝太多,奏 事漸晚,嬉遊漸廣。夫奢靡玩戲,非所以崇儉;彈射釣 獵,非所以養仁。膺犬狐兔,田野之物不可育乎?朝廷 弓矢甲胄戰𩰚之象,不可施于宮禁。使正人不親,直 言不聞」,而此數者交雜于前,臣竊憂之。「矧六月中旬, 風雨飄蕩,雷霆怒震,殿《鴟吻》,太廟《脊獸》、天壇樹木、禁 門房柱,摧折燒燬,災異尤甚。惕然省悟,側身勵精,庶 可以回天慰人,國家之福也。」

正德十年九月,富川縣雷擊西山,崩七處。

按:《廣西通志》云云。

正德十二年,震「騰衝演武場旗杆。」

按《雲南通志》:「正德十二年夏六月,雷震騰衝演武場 旗杆,明年六月復震。」

正德十四年冬,雷。

按《廣東通志》:「正德十四年冬丁卯,瓊州雷。」

世宗嘉靖二年六月崞縣大雷霆擊死不孝子康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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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山西通志》云云。

嘉靖五年,震臨安城。

按《雲南通志》:「嘉靖五年,雷震臨安東城,碎其旗杆木 屑,飛洒官民廬舍。」

嘉靖七年正月,大雷。夏無雲而雷。

按《山東通志》:「嘉靖七年夏,新城無雲雷震。」

按《山西通志》:「嘉靖七年春正月,霍州大雷電。」

嘉靖九年,震完縣不孝男婦。

按《畿輔通志》:「嘉靖九年,完縣下叔邨,雷擊不孝男婦 二人:劉義、冉氏。」

嘉靖十年,雷震午門。

按《永陵編年史》:「嘉靖十年閏六月,雷震午門西角門, 詔修省。」

按《明外史陸崑傳》:「葛浩,嘉靖中,歷官兩京大理卿。十 年夏,雷震午門,自劾致仕歸。」

嘉靖十一年冬,雷。

按《廣東通志》:「嘉靖十一年冬十一月,瓊州雷鳴,是年 大飢。」

嘉靖十四年,雷擊河間《不孝子》。

按《畿輔通志》:「嘉靖十四年夏五月,河間雷擊不孝子 栗逵。」

嘉靖十六年,雷震謹身殿按《大政紀》:嘉靖十六年五月,謹身殿災。時雷火著殿 上,燔爇都盡。帝諭輔臣及禮官敕勵百官同加修省。 御史何惟柏上言:「陛下因雷火之儆,反躬自訟,此深 察天心之儆,求治保安之機也。然明辟覈于天人之 故,則莫急于節一己之欲,以得天下之心。數年以來, 災異疊見,居者多菜色,勞者填溝壑,流離困苦,無所 控訴,邊儲帑藏,內外告竭。陛下修省之餘,留神獨斷, 亦酌緩急之序,析利害之詳,熟思之而已。夫兩宮山 陵之建,勢不容己,《沙河功德》之役,亦在可緩者。沙河 以七百萬計,功德之役亦不下二百萬矣,安南軍餉 亦不下四百萬矣。臣恐雖有聚斂之臣,亦無所施其 術也。乞緩沙河、功德二處,以併力兩宮、安南之征。慎 于謀始,則民心不搖,天心自享矣。」疏入,不報。

按《明外史何惟柏傳》:「惟柏,字喬仲,南海人。嘉靖十四 年進士,選庶吉士,授御史。雷震謹身殿言四海困竭, 所在流移,而所司議加賦,民不為盜不止。因請罷沙 河行宮、金山功德寺工作及安南問罪之師,帝頗嘉 納。」 按《周怡傳》:「桑喬,江都人,嘉靖十年進士。十四年 冬,由主事改御史。十六年夏,雷震謹身殿下詔求言, 喬」偕同官陳三事,略言:「營造兩宮山陵,多侵冒。吉囊 恣橫,邊備積弛。」而末言:「陛下遇災而懼,下詔修省。修 省不外人事,人事無過擇官。尚書嚴嵩及林庭㭿、張 瓚、張雲皆上負國恩,下乖輿望。災變之來,由彼所致。」 疏奏,四人皆乞罷。詔庭㭿、雲致仕,留嵩、瓚如故。 嘉靖十八年,雷震奉先殿。

按《大政紀》:「嘉靖十八年六月丁酉朔,雷震奉先殿左 吻,又鼓樓燬。帝祭告,諭百官同加修省。」

嘉靖十九年,雷震富川儒學門。

按《廣西通志》:「嘉靖十九年春,富川縣雷擊儒學門牆, 是年毛熙擢魁。」

嘉靖二十一年,雷震元江府柱棟。

按:《雲南通志》云云。

嘉靖二十八年冬,雷。

按《陝西通志》:「嘉靖二十八年十月朔,慶陽大雷電。 嘉靖三十年元旦,震太平府署。」

按《廣西通志》:「嘉靖辛亥年正月元旦五更,太平府雷 震府署桄榔木。」

嘉靖三十一年,雷火見于雷州。

按《廣東通志》:「嘉靖三十一年夏五月乙卯,雷州風雨 震雷,有火如毬,自西南騰空而散。」

穆宗隆慶五年雷震天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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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昭代典則》:「隆慶五年六月乙卯,雷震圓丘廣利 門鴟吻,碎之。」

神宗萬曆七年六月震興化府廣化寺九月無雲而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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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山西通志》:「萬曆七年秋七月,潞安無雲而電。其先 霏煙若縷,有龍形,首尾可辨。自東北上昇。」

按《福建通志》:「萬曆七年六月,雷震興化府廣化寺樹。 翼旦視之,樹下有龍文,金碧隱現。」

萬曆二十一年,高平有雷火焚窯,臨汾冬雷。

按《山西通志》:萬曆二十一年九月,高平雷火。康安里 煤窯雷震,火光上騰,高二丈,團圍百步,雨熱,尋復入 臨汾。烈風雷雨,時立冬後。

萬曆二十五年,雷震昭平縣學。

按《廣西通志》:「萬曆二十五年丁酉春,昭平縣雷發櫺 星門。是年廖蕭鄉舉。」

萬曆三十八年六月,雷震南瀆廟柏樹。

按:《四川通志》云云。

萬曆四十一年,雷擊四川社樹。

按《四川通志》:「萬曆四十一年七月初三日戌時,雷擊 社樹。」

萬曆四十四年,震「邵武大樟樹。」

按《福建通志》:萬曆四十四年,邵武府雷擊大樟樹,分 開中間有「劉廷之」三字。

熹宗天啟元年寧夏寶慶迅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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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陝西通志》:「天啟元年五月,寧夏迅雷震驚。」

按《湖廣通志》:「天啟元年,寶慶府雷震,移署鴟吻于學 門,赤鯉飛集泮池。」

天啟二年,平樂大雷。

按《廣西通志》:「天啟二年二月,平樂大雷連震七次,霹 倒鳳凰山大松。四月,龍池井出神龍,大雷雨。」

天啟七年,震南平縣門。

按《福建通志》:「天啟七年五月二十二日,雷震南平縣 門。」

愍帝崇禎二年雷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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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湖廣通志》:「崇禎二年二月,廣濟大雪,雷。」

崇禎十年元旦,雷聲。

按:《廣東通志》云云

雷電異部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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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四傳。

《隱公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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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三月癸酉,大雨,震電。

《公羊傳》:「何以書?記異也。何異爾?不時也。」

震雷電者,陽氣也。有聲名曰「雷」,無聲名曰「電。」周之三月,夏之正月,雨當冰雪雜下,雷當聞于地中。其雉雊雷未可見,而大雨震電,此陽氣大失其節,猶隱公久居位,不反于桓,失其宜也。日者,一日之中也。凡災異一日者日,歷日者月,歷月者時,歷時者加,自文為異。發于九年者,陽數可以極,而不還國于桓之所致。

《胡傳》:「震電者,陽精之發,雨雪者,陰氣之凝。周三月,夏 之正月也。雷未可以出,電未可以見,而大震電,此陽 失節也。雷已出,電已見,則雪不當復降,而大雨雪,此 陰氣縱也。夫陰陽運動有常而無忒,凡失其度,人為 感之也。今陽失節而陰氣縱,公子翬之讒兆矣,鍾巫 之難萌矣。《春秋》災異必書,雖不言其事應,而事應具」 存;惟明於天人相感之際、響應之理,則見聖人所《書》 之意矣。

《僖公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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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己卯晦,震夷伯之廟。

《公羊傳》:「晦者何?冥也。震之者何?雷電擊夷伯之廟者 也。夷伯者曷為者也?季氏之孚也。」

「孚」,信也。季氏所信任臣。

季氏之《孚》則微者,其稱「夷伯」何?大之也。曷為大之?天 戒之,故大之也。何以書?記異也。

《胡傳》不曰「夷伯之廟震」,而曰「震夷伯之廟」者,天應之 也,天人相感之際微矣。

《昭公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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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春王正月,大雨雹。」

《左傳》:季武子問於申豐曰:「雹可禦乎?」對曰:「古者日在 北陸而藏冰,西陸朝覿而出之,其藏之也周,其用之 也遍,則雷出不震。今藏川池之冰,棄而不用,雷不發 而震,雹之為菑,誰能禦之?」

西京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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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雨雹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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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之世,雷不驚人,號令啟發而已;電不眩目,宣示 光耀而巳。

雷電異部藝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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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赦恩不及下奏》
宋·包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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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伏聞先帝時,冬十二月雷震,司天監奏,主國家發 惠布澤,未及黎庶。上召輔臣謂之曰:「此上天所以警 朕也。且河北、關西戍兵未息,民人勞止。又三司、轉運 使率擾之事,召類實繁,大者宜即減省,小者悉蠲除 之。將來改元赦書,卿等宜悉采民弊,著為條目,務澤 及黎庶也。」

《雷震奉天殿鴟吻奏請修省疏》
明·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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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謹按《春秋》而知,君心之所感,天心之所應,有如響 之答聲,影之隨形,而國家成敗興亡,莫不繫之。董子 所謂「國家失道,天乃先出災害以譴告之,不知自省, 又出怪異以警畏之。」此天心仁愛人君,欲止其亂也。 人君遇天戒,豈得不嚴于修省哉?昔者桑穀生朝,太 戊修政而殷道興,雉雊于鼎,武丁正德而殷邦靖,旱 「魃為虐,宣王修行而王化行。」皆能修省以奉天,故天 災之降,不為其國害,反為其國福也。昨者雷震奉天 殿《鴟吻》,陛下素服輟朝,下罪己之詔,出省躬之言,令 群臣各修厥職。修省之意至矣,固足以答天心而彌 災異矣。臣竊以為今日修省之所當先者,其事有十: 其一勤聖學以正君德。自古聖哲之君,動與天合,而 雨暘寒暑無不時。若以能專志于學,於一切無益之 事悉屏不御,所以私欲盡去,天理昭著,心得其正而 天不違之,《中庸》所謂「致中和、天地位,萬物育」者是也。 臣願陛下以古聖哲之心為心,視朝之暇,御經筵之 日多,居宮苑之時少,所謂無益之事悉置意外,惟數 進儒臣講求至理,篤「盡精一之功,推極修齊治平之 道,使學問功至理欲判然,則聖心正而天心無不順 矣。」其二,親正務以總權綱。太祖、太宗每早朝罷及晚 午二朝,必進大臣于左順門,或便殿親與裁決庶政。 或事有疑,則召廟堂機務之臣商確之,而自折其衷, 所以權歸于「上。陛下臨御九年,事體日熟,願守二聖 成規」,復親決之故事,庶幾權綱有歸,而政惟一矣。其 三,別賢否以親正士。諸葛孔明曰:「親賢臣,遠小人,此 先漢所以興隆也。」故願治之君,無不樂有正人君子 為之親信,以贊其治而益其明,惟分別之不可不精今內外之臣,不能無賢不肖之分,惟察之于己,詢之 于人。果賢而可親也則親之,果不肖而當「遠也。則遠 之,則君子日進,小人日退矣。其四,選禮臣以隆祀典。 今之太常,即古之秩宗,必得寅清端重,明習禮典儒 臣為之,然後可交于神明。故舜命伯夷,伯夷猶讓于 夔、龍,誠以是職不易稱也。今太常卿與少卿久缺未 選,無乃享祀之禮有乖,宜選儒臣為之,庶祀典克修。 其五,嚴考覈以督吏治。自三代以下,省方之禮廢,而 郡縣之吏不敢肆,田野之民得其安者,數遣繡衣、採 訪等使巡行郡縣,以察吏得失,問民疾苦也。洪武、永 樂間亦嘗行之,近年多付此任于布、按二司及巡按 御史,其所考察,徒具文爾,以故吏無善政,民多失業。 至于軍衛之臣,為害尤酷。誠宜選擇公明廉幹廷臣, 分行天下」,自三司郡守而下,無分文武官吏,俱得考 察。其果奸墨無狀,具實黜退。若有廉能仁恕,治行過 人,亦奏乞旌異。庶人有勸懲而吏治修舉。其六慎刑 罰,以彰憲典。古者人君不親刑獄,而悉付之理官。《書》 所謂「予曰辟,爾惟不辟;予曰宥,爾惟不宥,惟厥中。」蓋 恐徇喜怒有所輕重于其間,以致刑失其中也。近者 法司所上獄狀有奉敕旨減重為輕加輕為重者法 司既不敢執奏至于訊囚之際又多所觀望以求希 合聖意是以不能無枉臣竊以為一切刑獄宜從法 司所擬設有不當調問得情則罪其原問之官其運 磚納米贖罪等例亦非古法且使貪得者得以倖免 而廉者蒙辜宜令法司今後文「武之臣,其犯公罪許 贖外,其餘俱依律問擬,則刑罰中而憲典彰矣。其七, 罷營作,以蘇民勞。」夫土木之工不息,則天地之和有 乖,故《春秋》于勞築之事悉書以示戒者,為此也。今京 師營作之興已五六年,雖不煩民而皆役軍,然軍亦 國家赤子,須之禦暴而赴𩰚,豈宜獨役而不加恤?況 各衙門皆已更「新,宜罷其工,庶人力得蘇。其八,寬逋 賦以憫民窮。《周禮荒政》十二,薄征其一也。近者各處 報水旱荒災,乞減租稅,而有司多不准減,或減亦徒 事虛文,使民不得受其實惠,以致困窮流徙者日益 多。宜令戶部遇有報荒,即與勘實,量減其租。仍思所 以安養流民使不失業,庶民窮有濟。其九,息兵威以 重民命。夫兵凶器,動必傷人,不可輕舉。漢高帝以武 定天下,非不善兵,然被匈奴白登之挫,終不報怨,以 兵興必傷人也。如麓川連歲用兵,死者十七八,軍貲 爵賞,不可勝計。今瘡痍未瘳,又遣定西侯蔣貴總之, 以從緬甸。使彼言果信,得寇以歸,不過獻諸廷,磔諸 市,梟諸逵道而已。然彼挾以為功,必求與水邦分有 麓川地。不與則致怨,與之則兩裔土地人民各增其 半,其勢坐大,將不可制,是滅一麓川生二麓川也。設 有蹉跌,則兵爭無已,死者必多。陛下每錄死囚,多憫 之而免令充軍。仁心若此,真足與天地好生之心合 矣。」今欲生得一失地之竄寇,而驅十餘萬無罪之人 以就死地,豈不有乖「于好生之仁哉!況寇子思機于 麓川已嘗遣人來貢,非無悔過祈免之意。若敕靖遠 伯王驥遣人往諭緬甸,不煩動眾生致此寇,只斬寇 首來獻,即與厚賞。仍令思機發盡削四面之地,分與 各塞新附之裔掌之,許以小職,使仍居麓川,則兵不 用而此方可自寧息。臣以為宜召還蔣貴,并止四川、 湖廣」、貴州之兵,用全數萬生靈之命。其十,修武備以 防外患。《大易》有曰:「思患而預防之。蓋能防患于前,斯 可無患於後。莫若于今閒暇之時,數遣給事中、御史 于在京及沿邊閱督操備,務使借工各廠及服役私 家軍士,悉就訓練。仍公武舉之令,以求良將。定召募 之法,以來武勇。廣屯田之規,收中鹽之利,以厚儲蓄, 庶武備無缺而外患有防。凡此十者,皆今日之急務, 所以感上天之昭格,致太平之隆慶」者,意誠在此。臣 不揆愚陋,昧死以言,伏惟聖明裁之。

雷電異部藝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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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雷》
宋·梅堯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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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設號令,隱其南山下。震發固有時,曷常事憑怒。 春以動含生,夏以奮風雨。冬其息不用,藏在黃厚土。 我今來江南,歲曆惟建午。如何小雪前,向曉疑鳴釜。 蛟蛇龜蟲厄,鱗裂口塊吐。蝦䗫不食月,深窟僵兩股。 天公豈物欺,若此汨時序。或言非天公,實乃陰怪主。 嘗觀古祠畫,牛首椎連鼓。黑雲雜狂飆,相與為肺腑。」 是不由昊穹,安能順寒暑。吾因考厥事,復以驗莽鹵。 市井欺量衡,定知不活汝。元惡逆大倫,弗加霹靂斧。 此豈曰無私,故予未所取。必恐竊天威,似將文法侮。 焉顧五行錯,詎畏萬物睹。欲扣九門陳,恨身無鳥羽。

《冬雷行》
唐·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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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蟲蟄處安如家?阿香夜起推雷車。一時技癢不忍 爬,撼動尺蠖掀龍蛇。龍蛇尺蠖踞已久,亦欲奮迅舒 頑麻。夢中一震忽驚躍,發破墐戶排泥沙。泥沙已出 雷遽止,錯愕欲去難藏遮。蟲蛇狼狽莫知數,間有伏 龍吁可嗟

《立冬前後大雷電》
元·方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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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如車砲低壓城,紅光閃電枉矢行。老龍偷出牛蹄 泓,霹靂數聲驚窅冥。雨下如注翻四溟,黑風吹落魚 鮪腥。蚯蚓奮角蛇怒鱗,穴居林處無潛形。小臣飛牋 奏天庭,速收阿香加誅刑。夜闌景霽百怪停,炯炯北 極環眾星。

《十月聞雷》
明·貝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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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氣初寒春尚賒,坎中夜半有鳴蛙。百年宇宙腥戎 馬,十月雷霆起蟄蛇。老柳黃垂霜後樹,小桃紅破雨 中花。三公燮理非無術,愁聽空江度鬼車。

雷電異部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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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囊橘柚》:軒轅遊于陰浦。有物焉,龍身而人頭,鼓腹 而遨遊。問于常伯,伯曰:「此雷神也,有道則見,見必大 雷雨而拔木,君亟歸乎?」須臾,雨大至,雷電交作,陰浦 之木盡拔。

《南史顧協傳》:「協為通事舍人,大通三年,雷擊大航華 表,然盡。建康縣馳啟協,以為非吉祥,未即呈聞。後帝 知之曰:『雷之所擊,一本罰惡龍,二彰朕之有過』。協掩 惡揚善,非曰忠公。」由是見免。

《北史齊神武本紀》:「神武自隊主轉為函使,嘗乘驛過 建興,雲霽晝晦,雷聲隨之,半日乃絕,若有神應者。」 《五行記》:「司禮寺蘇踐言,左相溫國公良嗣之長子,居 於嘉善里,與其弟崇光府錄事參軍踐義退朝還第, 弘道觀東猝遇暴雨,震雷電光來繞踐言等馬,回旋 甚急,雷聲亦在其側,有頃方散。其年九月,元肅言與 趙懷節謀逆,踐言妻妾,並被縲絏數月,仍各解職。」及 良嗣薨,並放流荒裔。

《唐書哥舒曜傳》:「李希烈陷汝州,拜曜東都汝州行營 節度使,有詔督戰。曜進次潁橋,雷震軍中七馬斃。曜 懼,還屯襄城。希烈遣眾萬人,縱火攻柵,殪人于塹以 薄壘,曜苦戰破之。居數月,希烈自率兵三萬圍曜,築 甬道屬城,矢集如雨。帝遣神策將劉德信以兵三千 援之,又詔河南都統李勉出兵相掎角。勉以希烈在」 外,許守兵少,乘虛襲之。希烈自解,乃遣部將與德信 趣許,未至,有詔切讓,使班師。德信等惶惑還軍,無斥 候,至扈澗,為賊設伏詭擊,死者殆半,器械輜重皆亡。 《十國春秋?前蜀楊玢傳》:應聖節,列山棚於得賢門,有 暴風推隕于地。又明日,雷震應聖堂,摧兩柱。玢上言 曰:「陛下誕聖之日,而山摧者,非不騫不崩之義也。在 於得賢門者,示陛下所用不得賢也。應聖堂柱震摧 者,示陛下柱石非其材也。」後主殊不為意,遂至于亡。 《王宗阮傳》:宗阮常經瀘州賽神方山廟,會夜分,牲腸 為犬子所食,俄聞雷震聲,有白衣冠人升堂涖事,獠 鬼十數輩奔走階下,執一黃衫者責之曰:「『若非竊祭 牲者乎』?命抶之。十五」,明旦,見犬子臀潰,宛轉血肉中, 驚以為異。

《南唐陸昭符傳》:「昭符初名匡符,保大中,官常州刺史。 一日坐廳事,雷雨暴至,電光如金蛇遶案,吏卒皆震 仆。匡符撫案叱之,雷電頓止。及舉案幃得鐵索,重數 百斤。匡符亦不變志,徐命舉索貯庫中。」

《宋史查道傳》:「道幼沈嶷不群,罕言笑,喜就筆硯,絕意 名宦。遊五臺,將落髮為僧,一夕,震雷破柱,道坐其下, 了無懼色。寺僧異之,咸勸以仕。端拱初,舉進士高第, 解褐歷官龍圖閣待制,進右司郎中。」

《楊文仲傳》:淳祐七年,文仲以胄試第一入太學。九年, 又以公試第一升內舍。時言路頗壅,因季冬雷震,首 帥同舍叩閽,極言時事,有曰:「天本不怒,人激之使怒。 人本不言,雷激之使言。」一時爭傳誦之。

《李燾傳》:「燾權禮部侍郎,七月壬戌,雷震太祖廟柱,壞 䲭尾,有司旋加修繕。燾奏非所以畏天變,當應以實。 上諭大臣:燾愛朕,屢進讜言。」賜金紫。

《金史阿疏傳》:「穆宗嗣節度,聞阿疏有異志,乃召阿疏 賜以鞍馬,深加撫諭,隱察其意趣。阿疏歸,謀益甚,乃 斥其事,復召之。阿疏不來,遂與同部毛睹祿勃菫等 起兵。穆宗自馬紀嶺出兵攻之,撒改自胡論嶺往,略 定潺春、星顯兩路,攻下鈍恩城。穆宗略阿茶檜水,益 募軍至阿疏城。是日辰巳間,忽暴雨晦曀,雷電下阿」 疏所居,既又有大光,聲如雷,墜阿疏城中。識者以為 破亡之徵。

《輟耕錄》:「至正庚子二月六日,浙西諸郡震霆掣電,雪 大如掌,頃刻積深尺餘,人甚驚異。」後閱李復中《青唐 雜記》云:「宋元符二年九月二十一日夜,鎮洮大雷,自 初更至四鼓,凡一百三十餘雷,雪深二尺。後旬日,西羌叛,以有備無患,出師大捷。」又周密《癸辛雜識》云:「庚 寅正月二十九日癸酉,余至博陸,大雷,雪下如織,而 雷不止」,天地為之陡黑,平生所未見,據二說如此,然 杭州自去歲十二月被圍,至三月兵退,豈即青唐之 讖與?

《明外史韓宜可傳》:宜可坐事將刑,御謹身殿,親鞫之。 天晴無雲,忽雷火繞殿中,帝驚曰:「得無枉是人耶?」宜 可遂獲免。

《名山藏》燕王還北平,傳檄天下曰:「太孫即位二日,霹 靂大風雨發屋拔木。」《占書》曰:「霹靂大風雨發屋拔木 者,讒言殺正士也。」

《揚州府志》:「馬士權,泰州人。善談論,多氣節,與大學士 徐有貞善。天順初,石亨惡有貞,下之獄,謫廣東參政。 慮其復起,令人偽作疏毀謗朝廷,假養病給事中李 秉彝名上之。逮秉彝訊,不承。亨等因譖有貞怨望,使 所親馬士權為之捕有貞及士權下錦衣獄,備嘗惡 刑,拷掠瀕死,士權終無言。會雷震承天門,上大恐,敕」 赦之,編金齒為民。有貞出獄,感其義,以女許婚其子。 及亨敗,有貞赦歸,遂停其婚,士權亦絕口不言。 《明外史周洪謨傳》:「弘治元年四月,天壽山震雷風雹, 樓殿瓦獸多毀。洪謨力勸修省,帝深納之。」

《曾鑑傳》。「正德元年,雷震南京報恩寺塔。守備中官傅 客請修之,鑑等諫止。」

《劉崧傳》:崧攝吏部尚書,雷震謹身殿,帝廷諭群臣陳 得失,崧頓首,以修德行仁對。

《夏言傳》:「嘉靖十八年,言以少保尚書大學士致仕。未 幾,雷震奉天殿,召言及顧鼎臣不時至。帝復詰讓,令 禮部劾之。」

《楊爵傳》:「周天佐,嘉靖十四年進士,授戶部主事,分司 倉場。二十年夏四月,九廟災,天佐上書。帝怒,杖六十, 下詔獄。天佐體素弱,不任楚,獄吏絕其飲食,不三日 即死,年甫三十一。比屍出獄,皦日中雷忽震,人皆失 色。」

《湖廣通志》:「蔡暹知泰興,有謀殺叔母事,無左驗。時方 霽,倏雷大震,侍者股慄,暹詰之曰:『後跪者為誰』?其人 驚顧,即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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