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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文學典/第13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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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文學典

 第一百三十九卷目錄

 詔命部紀事二

 詔命部雜錄

文學典第三十九卷

詔命部紀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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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孝文帝紀》:「帝雅好讀書,手不釋卷。五經之義,覽 之便講。學不師傳,探其精奧,史傳百家,無不該涉。善 談莊老,尤精釋義。才藻富贍,好為文章。詩賦銘頌,任 興而作。有大文筆,馬上口授。及其成也,不改一字。自 太和十年已後,詔冊皆帝之文也,自餘文章百有餘 篇。」

《元經》:「魏孝文帝都洛,造明堂,置職制,凡詔冊,帝自述 之。」

《伽藍記》:節閔帝即皇帝位,改號曰普泰。黃門侍郎邢 子才為赦文,敘述莊帝枉殺太原王之罪。廣陵王曰: 永安手剪強臣,非為失德,直以天未厭亂,故逢成濟 之禍。謂左右:將筆來朕自作之,直言門下。朕以寡德, 運屬樂推,思與億兆,同茲大慶,肆眚之科,一依恆式。 廣陵杜口八載,至是始言海內庶士,咸稱聖君。 《魏書》魏收自敘:廢帝立,妙簡近侍,詔試收為《封禪書》。 收下筆便就,不立草槁,文將千言,所改無幾。時黃門 郎賈思同侍立,深奇之。帝曰:「雖七步之才,無以過此。」 遷散騎侍郎,尋敕典起居注,并修國史。俄兼中書侍 郎。年二十六,出帝初,又詔收攝本職,文誥填積,事咸 稱旨。黃門郎崔㥄從齊獻武王入朝,熏灼於世,收初 不詣門。㥄為帝登祚赦云:「朕託體孝文。」收嗤其率直。 正員郎李慎以告之,㥄深忿忌。時前廢帝殂令收為 詔,㥄乃宣言:收普泰世出入幃幄,一日造詔,優為辭 旨,然則義旗之士,盡為逆人。又收父老,合解官歸侍。 南臺將彈劾,賴尚書辛雄為言於中尉綦儁,乃解。 《北齊書·魏收傳》:文宣帝曾遊東山,敕收作詔,宣揚威 德,譬喻關西,俄頃而訖。詞理宏壯,帝對百寮,大嗟賞 之。天保十年,除儀同三司。帝在宴席,口敕以為中書 監,命中書郎李愔於樹下造詔。愔以收一代盛才,難 於率爾,久而未訖。比成,帝已醉醒,遂不重言。愔乃不 奏,事竟寢。及帝崩於晉陽,驛召收及中山太守陽休 之,參議吉凶之禮,并掌詔誥。仍除侍中,遷太常卿。文 宣諡及廟號、陵名,皆收議也。及孝昭居中宰,事命收 禁中為諸詔文,積日不出。轉中書監。皇建元年,除兼 侍中、右光祿大夫,仍儀同監史。收先副王昕使梁,不 相協睦。時昕弟晞親密,而孝昭別令陽休之兼中書, 在晉陽典詔誥,收留在鄴,蓋晞所為。收大不平,謂太 子舍人盧詢祖曰:「若使卿作《文誥》,我亦不言。」又除祖 珽為著作郎,欲以代收。司空主簿李翥,文詞士也,聞 而告人曰:「詔誥悉歸陽子烈著作,復遣祖孝徵,文史 頓失,恐魏公發背。」自武定二年已後,國家大事詔命, 軍國文詞,皆收所作,每有警急,受詔立成。或時中使 催促,收筆下有同宿搆敏速之工,邢溫所不逮。 《周書李昶傳》:昶於太祖時,已當樞要,兵馬處分,專以 委之,詔冊文筆,皆昶所作也。及晉公護執政,委任如 舊。昶常曰:「文章之事,不足流於後世,經邦致治,庶及 古人。」故所作文筆,了無槁草,唯留心政事而已。 《隋書楊素傳》:「周武帝拜素為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 漸見禮遇。帝命素為詔書,下」筆立成,詞義兼美。帝嘉 之,顧謂素曰:「善自勉之,勿憂不富貴。」素應聲答曰:「臣 但恐富貴來逼臣,臣無心圖富貴。」

《李德林傳》:「德林為丞相府從事內郎。禪代之際,其相 國總百揆,九錫殊禮,詔策箋表璽書,皆德林之辭。」 《唐書顏師古傳》:「高祖入關,謁見長春宮,授朝散大夫, 拜燉煌公府文學,累遷中書舍人,專典機密。師古性 敏給,明練治體方,軍國務多,詔令一出其手,冊奏之 工,當時未有及者。」

《蕭瑀傳》:秦王為雍州牧,以瑀為州都督。詔嘗下中書, 未即行,帝讓其稽。瑀曰:「隋季內史詔敕多違舛,百司 不知所承。今朝廷初基,所以安危者繫號令,比承一 詔,必覆審,使先後不謬,始得下,此所以稽留也。」帝曰: 「若爾,朕何憂乎?」

《張昌齡傳》:「貞觀末,翠微宮成,獻頌闕下,召見試息兵 詔少選成,文帝大悅。」

《韋承慶傳》:「承慶,長安中拜鳳閣侍郎同鳳閣鸞臺平 章事。張易之誅,承慶以素附離,免冠待罪。時議草赦 令,咸推承慶。召使為之,無撓色,誤辭,援筆而就,眾嘆 其壯。然以累猶流嶺表。」

《李乂傳》:「乂遷中書舍人,修文館學士。韋氏之變,詔令 嚴促,多乂草」《定安樂公主傳》:「帝復位,光艷動天下,侯王柄臣,多出其 門。嘗作詔箝其前,請帝署可,帝笑從之。」

《張九齡傳》:「張說嘗薦九齡可備顧問。說卒,天子思其 言,召為祕書少監,集賢院學士,知院事。會賜渤海詔, 而書命無足為者,乃召九齡為之。被詔趣成,遷工部 侍郎,知制誥。」

《蘇頲傳》:「頲拜中書舍人時瓌同中書門下三品,父子 同在禁筦,朝廷榮之。元宗平內難,書詔填委,獨頲在 太極後閤口所占授,功狀百緒,輕重無所差。書吏白 曰:『丏公徐之,不然手腕脫矣』。中書令李嶠曰:『舍人思 若涌泉,吾所不及。自景龍後與張說以文章顯,稱望 略等,故時號燕許大手筆』。帝愛其文,曰:『卿所為詔令, 別錄副本,署臣某撰,朕當留中』。」後遂為故事。其後李 德裕著論曰:「近世詔誥,惟頲敘事外自為文章云。」 《遜逖傳》:開元間蘇頲、齊澣、蘇晉、賈曾、韓休、許景先及 逖典詔誥,為代言最,而逖尤精密。張九齡視其草,欲 易一字,卒不能也。

《徐安貞傳》:「開元中,為中書舍人,集賢院學士。每上屬 文作手詔,多令安貞視草。」

《徐浩傳》:「肅宗立,由襄州刺史召授中書舍人。四方詔 令,多出浩手。遣辭贍速,而書法至精,帝喜之。又參太 上皇誥冊,寵絕一時。」

《渾瑊傳》:「帝召瑊,授以詔書千餘,自御史大夫實封五 百戶而下,募突將死士當賊,賜瑊筆,使量功署詔,不 足則署衣以授。」

《于卲傳》:崔元翰舉進士,年五十矣,卲以其文擢異等, 曰:「後當司詔令。」已而皆然。

《袁高傳》:德宗將起盧杞為饒州刺史,高當草詔,見宰 相盧翰、劉從一曰:「杞當國,矯誣陰賊,斥忠誼,傲明德, 反易天常,使宗祏失守,天下疣痏。朝廷不寘以法,才 示貶黜,還授大州,天下其謂何?」翰等不悅,命舍人作 詔。詔出,高執不下。

《陸贄傳》:「贄從狩奉天,機務填總,遠近調發,奏請報下。 書詔日數百,贄初若不經思,逮成皆周盡事情,衍繹 孰復,人人可曉。旁吏承寫不給,他學士筆閣不得下, 而贄沛然有餘。」

贄常為帝言:「今盜遍天下,宜痛自咎悔,以感人心。昔 成湯罪己以興,楚昭王出奔,以一言善復國。陛下誠 不吝改過,以言謝天下,使臣持筆亡所忌,庶叛者革 心。」帝從之。故奉天所下制書,雖武人悍卒,無不感動 流涕。後李抱真入朝,為帝言:「陛下在奉天、山南時,赦 令至,山東士卒聞者,皆感泣思奮。臣是時知賊不足 平,議者謂興元戡難功,雖爪牙宣力,蓋贄有助焉。」 《李建傳》:「建擢左拾遺,翰林學士。順宗立,李師古以兵 侵曹州,建作詔諭還之,詞不假借。王叔文欲更之,建 不可,左除太子詹事,改殿中侍御史,以兵部郎中知 制誥。宰相有竄定槁詔者,亟請解職,除京兆少尹。」 《元稹傳》:「稹擢祠部郎中知制誥,變詔書體」務純厚明 切,盛傳一時。

《李靖傳》:靖五代孫彥芳,太和中為鳳翔司錄參軍。家 故藏高祖太宗賜靖詔書數函上之,一曰:「兵事節度 皆付公,吾不從中治也。」一曰:「有晝夜視公疾,大老嫗 遣來,吾欲熟知公起居狀。」皆太宗手墨,他大略如此。 文宗愛之不廢,手敕摸詔本還賜彥芳,并束帛衣服。 權德輿讀太宗手詔,至流涕曰:「君臣之際乃爾耶?」 《封敖傳》:敖為翰林學士,三遷工部侍郎。敖屬辭贍敏, 不為奇澀,語切而理勝。武宗使作詔書,慰邊將傷夷 者曰:傷居爾體,痛在朕躬。帝善其如意,賜以宮錦。 《李德裕傳》:穆宗即位,擢翰林學士,凡號令大典冊,皆 更其手,數召見,賚獎優華。至武宗時,德裕為相,其處 報機急,帝一切令德裕作詔,德裕數辭,帝曰:「學士不 能盡吾意伐劉稹也。」詔王元逵、何弘敬曰:「勿為子孫 之謀,存輔車之勢。」元逵等情得,皆震恐思效。已而三 州降,賊遂平。帝每稱魏博功,則顧德裕道詔語,咨其 切於事而能伐謀也。

《劉瑑傳》:「宣宗始復關隴,裁處叢繁,書詔夜數十,雖促 筆遽成,辭皆允切。」

《杜讓能傳》:「僖宗時,為翰林學士。方關東兵興,調發綏 徠,書詔叢浩,讓能思精敏,凡號行下,處事值機,無所 遺算,帝倚重之。」

《吳融傳》:「融為翰林學士,拜中書舍人。昭宗反正,御南 闕,群臣稱賀,融最先至,於時左右歡駭,帝有指授,疊 十許槁,融跪作詔,少選成,語當意詳,帝咨賞良厚。」 《雲仙雜記》:「貞觀中,太宗詔用麻紙寫敕詔。高宗以白 紙多蟲蛀,尚書省頒下州縣,並用黃紙。」

《大唐新語》:中宗暴崩,祕不發喪,韋庶人親總庶政,召 宰臣韋巨源等一十一人入禁中,會議遺詔令韋庶 人輔少主知政事,授相王太尉,參謀輔政。宗楚客謂 韋溫曰:「今皇太后臨朝,宜停相王輔政。且太后於諸 王居嫂叔之地,難為儀注,是詔理全不可。」蘇瓌獨正 色拒之,謂楚客等曰:「遺詔是先帝意,安可更改?」楚客溫等大怒。遂削「相王輔政」語。乃宣行之。

安祿山,天寶末請以蕃將三十人代漢將。元宗宣使, 中書令即日進呈。韋見素謂楊國忠曰:「安祿山有不 臣之心,暴於天下,今又以蕃將代漢,其反明矣。」遽請 對。元宗曰:「卿有祿山之意耶?」見素趨下殿涕泗,且陳 祿山反狀。詔令復位,因以祿山表留上前而出。俄又 宣詔曰:「此之一奏,姑容之,朕徐為圖矣。」見素自此後, 每對見,必言其事,曰:「臣有一策,可銷其難,請以平章 事追之。」元宗許為草詔,訖,中留之,遣中使輔璆琳送 《甘子》,且觀其變。璆琳受賂而還,因言無反狀。元宗謂 宰臣曰:「必無二心,詔本朕已焚矣。」後璆琳納賂事洩, 因祭龍堂,託事撲殺之。

《辟寒》李白於便殿對明皇撰詔誥,時十月大寒,筆凍 莫能書字,帝敕宮嬪十人,侍於李白左右,令各執牙 筆呵之,遂取書詔。

《讀書鏡》:唐河東節度使王鍔賂權近求兼宰相,密詔 中書門下曰:「鍔可兼宰相。」李藩遽取筆滅「宰相」字,署 其左曰:「不可。」還奏之。宰相權德輿失色曰:「有不可,應 別為奏,可以筆塗詔耶?」藩曰:「勢迫矣,出今日便不可 止。」既而事得寢。

《杜陽雜編》:德宗切於時政,而頗倚注於台袞之臣。每 命相,密召學士草詔。及進本,上輒多改注。即顧謂左 右曰:「朕處渠等極位,復以美詞褒之,所冀為朕戮力 同心,以成大化。」

《唐國史補》:順宗風噤不言,太子未立,牛美人有異志。 上召學士鄭絪於小殿,令草立儲詔。絪搦管不請,而 書「立嫡以長」四字,跪而上呈。帝深然之,乃定。

《北夢瑣言》:「唐僖宗皇帝蒙塵於蜀,朝士未集,闕人掌 誥。樂朋龜、侯翮輩,雖居翰林,而排難解紛之才,非所 長也。高太尉鎮淮海,擁兵不進,與浙西周寶不睦,表 章遞奏,各述短長,朝廷欲降詔和之。學士草詞,殊不 愜旨。前進士李端有壯筆,軍容田令孜知之,召而與 語,授以毫翰。李仍請酒,飲數杯,詔書一筆而成,文藻 之外,乃奇辯也。」深稱上旨,除行在知制詔,官至省郎。 舊說李紳相鎮淮海,奏薦副使章服,累表不允。有一 舉人候謁紳相,知其文詞,請撰一表,其略云:「當道地 管八州,軍雄千乘,副使著綠,不稱其宜。」相國大喜,果 以此章而獲恩命也。李太尉破昭義,自草詔意而宣 付翰林。至如鄭文公自草高太尉詔,皆務集事,非侵 局奪美也。

《五代史張文蔚傳》:「唐昭宗時,文蔚為翰林學士承旨。 是時天子微弱,制度已隳,文蔚居翰林,制詔四方,獨 守大體。」

《李琪傳》:「琪事梁太祖,為翰林學士。梁兵征伐四方,所 下書詔,皆琪所為,下筆輒得太祖意。」

《宋史白重贊傳》:「重贊在周為彰義軍節度。宋初,加檢 校太師,改鎮涇州。有馬步軍教練使李玉,本燕人,凶 狡,與重贊有隙,遂與部下閻承恕謀害重贊,密遣人 市馬纓,偽造制書,云重贊構逆,令夷其族。乃自持偽 制并馬纓以告都校陳延正曰:『使者致而去矣』。延正 具白重贊,重贊封其書以聞。太祖大駭,令驗視之,率」 皆誕謬。遂命六宅使陳思誨馳赴涇州,擒玉及承恕。 鞫問,伏罪棄市,延正擢領刺史以賞之。仍詔「諸州,凡 被制書,有關機密,則詳驗印文筆跡。」

《李沆傳》:「沆轉著作郎,相府召試約束邊將詔書,既奏 御,太宗甚悅,命直史館。」

《錢若水傳》:若水改職方員外郎、翰林學士,與張洎並 命,俄知審官院、銀臺、通進封駮司。嘗草《賜趙保忠詔》, 有云:「不斬繼遷,開狡兔之三穴;潛疑光嗣,持首鼠之 兩端。」太宗大以為當。

《徐鉉傳》:「太平興國初,從征太原,軍中詔書填委,援筆 無滯,辭理精當,時論推之。」

《魏羽傳》:羽嘗建議,有唐以來,凡制詔皆經門下省審, 有非便者,許其封駁,請遵故事,擇名臣專領其職,迄 今不廢。

《元絳傳》:「絳工於文辭,為流輩推許。景靈宮作神御十 一殿,夜傳詔草上梁文,遲明上之。雖在中書,而蕃夷 書詔,猶多出其手。」

《張方平傳》:「方平進詔草,帝親批之曰:『卿文章典雅,煥 然有三代風。又善以豐為約,意博而辭寡,雖書之誥 命,殆無以過也』。」

《王堯臣傳》:堯臣,進吏部侍郎,卒贈尚書左僕射,諡文 安。堯臣以文學進,典內外制十餘年,其為文詞溫麗。 執政時,嘗與宰相文彥博、富弼、劉沆勸帝早立嗣,且 言英宗嘗養宮中,宜為後。為詔草挾以進,未果立。元 豐三年,子同老進遺槀論父功。帝以訪文彥博,具奏 本末,遂加贈太師、中書令,改諡文忠。

《王覿傳》:「覿為翰林學士,日蝕四月朔,帝下詔責躬,覿 當制,有『惟德弗類,未足以當天心』」之語。宰相去之,乃 力請外,以龍圖閣學士知潤州。

《蔡京傳》:初,國制,凡詔令皆中書門下議,而後命學士為之。至熙寧間,有內降手詔,不由中書門下共議,蓋 大臣有陰從中而為之者。至京則又患言者議己,故 作御筆密進,而丐徽宗親書以降,謂之「御筆手詔」,違 者以違制坐之。事無巨細,皆託而行,至有不類帝札 者,群下皆莫敢言。繇是貴戚近臣爭相請求,至使中 人楊球代書,號曰「書楊。」京復病之,而亦不能止矣。 《陳卓傳》:卓字立道,紹熙元年進士,其後知江州,移寧 國府。丞相以故欲見之,卓謝不往,丞相益器之。李全 叛,褫其爵。詔書至淮,人益自勵。太廟災,降罪己詔,京 師感動。皆卓所草也。

《樓鑰傳》:鑰為中書舍人,兼直學士院,光宗內禪詔書, 鑰所草也。有云:「喪紀自行於宮中,而禮文難示於天 下」,薦紳傳誦之。

《湘山野錄》:真宗即位之次年,賜李繼遷姓名,而復進 封西平王。時宋湜、宋白、蘇易簡、張洎在翰林,俾草詔 冊,皆不稱旨。惟宋公湜深得上意,必欲推先帝欲封 之意,因進辭曰:「先皇帝早深西顧,欲議真封,屬軒鼎 之俄遷,建漢壇之未逮,故茲遺命,特付眇躬。爾宜望 弓劍以拜恩,守疆垣而效節。」上大喜,不數月參大政 歐陽修《王文正神道碑》:趙德明言民饑,求糧百萬觓, 大臣皆請以詔書責之,公請敕有司具粟百萬於京 師。詔德明來取,真宗大喜。德明得詔,大慚,且拜曰:「朝 廷有人。」

《龍川別志》:真宗晚年得風疾,自疑不起,嘗臥枕宦者 周懷正股,與之謀,欲命太子監國。懷正,東宮官也,出 與寇準謀之,遂議立太子,廢劉氏,黜丁謂等,使楊億 草具詔書。億私語其妻弟張演曰:「數日之後,事當一 新。」稍洩,丁謂夜乘婦人車與曹利用謀之,誅懷正,黜 準,召億至中書,億懼,便液俱下,面無人色。謂素重億, 無意害之,徐曰:「謂當改官,煩公為作一好麻耳。」億乃 少安。準初為此謀,欲遣使四方,宣示風指,誅異己者。 使楊億為詔書,遣其婿王曙出使。曙知其不可,力止 之,意其必有禍敗,藏其詔書草,使其妻縫置夾衣中。 及劉后既沒,朝廷方欲理準舊勳,曙出其書,文字磨 滅,殆不可復識。由此贈億禮部尚書,諡曰文。李淑為 之辭,其略曰:「自昔天禧之末,政漸宮闈,能協元臣,議 尊儲極。蓋準為人忠亮自信,固無異心,然使之得志, 必有恣橫失眾之事,未必不為國之禍也。」

《談苑》:真宗上僊,明肅召兩府入諭之,一時號泣。明肅 曰:「有日哭在,且聽處分。」議畢,王曾作參政,當秉筆,至 云淑妃為皇太妃。曾卓筆云:「適來不聞此語。」丁崖州 曰:「遺詔可改耶?」眾皆不敢言。明肅亦知之,始惡丁而 嘉王曾之直也。

《老學庵筆記》:周世宗時,李景奉正朔上表,自稱唐國 主,而周稱之曰江南國主。國書之制曰「皇帝致書恭 問江南國主。」又以「君」字易「卿」字。至藝祖於李煜,則遂 賜詔如藩方矣。仁宗時,冊命趙元昊為夏國主,蓋用 江南故事,然亦賜詔,凡言及卿字處即闕之,亦或以 國主代卿字。當時必有定制,然不盡見於國史也。 《讀書鏡》:仁宗一夕遣使持手詔,欲以劉氏為貴妃。李 沆對使者引燭焚詔,附奏曰:「但道臣」沆以為不可,其 議遂寢。

《聞見前錄》:孫文懿公為翰林學士,撰《升祔李太后赦 文》曰:「章懿太后,丕擁慶羡,實生眇沖,顧復之恩深,保 綏之念重。神馭既往,仙遊斯邈。」嗟乎,為天下之母,育 天下之君,不逮乎九重之承顏,不及乎四海之致養。 念言一至,追慕增結。仁宗覽之,感泣彌月。公自此遂 參大政。帝問文懿曰:「卿何故能道朕心中事?」公曰:「臣 少以庶子不齒於兄弟,不及養母,以此知陛下聖心 中事。」上為之流涕。

《王氏談錄》:公言:皇祐中,人有獻唐昭宗御服汗衫一, 上有朱字手詔與錢鏐求助兵,時隔塞不通,蓋密信 也。獻者,朱氏子孫,欲求官,朝廷留而賜帛遣之。 《聞見近錄》:韓忠獻當國,召王翰林珪至中書,受立英 宗為皇子詔。王曰:「『此事須面得旨』。中書以為得體,及 對,乃曰:『事出陛下耶,大臣耶?今宮中有將臨月者,姑 俟之,可乎』?」上曰:「事出朕意,天使朕有子,則豫王不夭 矣,立之以慰人心。」又曰:「為誰之子而立之?」上曰:「天知 地聞,濮王子也。」遂退草詔。詔有「濮安懿王之子,猶朕 子也」之句。

《歸田錄》:治平二年八月三日大雨,一夕都城水深數 尺,上降詔責躬求直言。學士草詔,有「大臣惕思天變」 之語,上夜批出云:「淫雨為災,專戒不德。」遽令除去大 臣思變之言。上之恭己畏天自勵如此。

《石林燕語》:熙寧初,中書議定改宗室條制,召學士王 禹玉草制。禹玉辭曰:「學士,天子私人也,若降詔付中 書施行,則當草之。今中書已議定宗室事,則當使舍 人院草敕爾,學士非所預,不敢失職也。」乃命知制誥 蘇子容草敕。近世凡朝廷詔命,皆學士為之,重王命 也。

《清波雜志》:上覽鄭俠書,遂詔學士承旨韓維、知開封府孫永體量免行錢,三司使曾布體量市易,又發常 平倉及放商稅,而青苖免役亦權罷催,凡一十八事。 繼下詔曰:「朕於致治,政失厥中。自冬汔春,愆陽為沴, 四海之內,被災者廣。意朕之聽納不得於理,歟訟獄 非其情,賦斂失其節,忠謀讜言鬱於上聞,而阿諛壅」 蔽以成其私者眾,歟中外臣僚直言闕政詔文維所 草也。初,司馬光自判西京留臺以歸,絕口不論時事。 至是讀詔泣下,乃復陳六事:一青苖,二免役,三市易, 四邊事,五保甲,六水利云。

《揮麈餘話》:元祐二年,東坡先生入翰林,暇日會張、秦、 晁、陳、李六君子於私第,忽有旨令撰《賜奉安神宗御 容禮儀,使呂大防口宣荼藥詔》,東坡就牘書云:「於赫 神考,如日在天。」顧群公曰:「能代下一轉語否?」各辭之。 坡隨筆後書云:「雖光明無所不臨,而躔次必有所舍。」 群公大以聳服。

《續明道雜志》:蘄州一日有赦書至,乃紹聖五年五月 朔受傳國寶赦也。郡官未知赦,因請問太守,其守妄 人也。曰:此赦以近修大慶殿成耳。乃是赦文中有一 句云:「告成大慶記。」唐人有得友人書云「改年多感」,即 宣傳云近改多感元年,正類此事。

《玉照新志》:宣和元年十一月乙未,知溫州蘇起奏:「臣 昨謹將耕籍詔書刻石,被以雲鶴,安奉廳事,仍行下 四縣,依此施行。自比風雨調順,禾稼既已盛茂,枯荄 又復生穗,每畝得穀一石至七八斗,乞令諸路州縣 效此施行。」裕陵覽奏不樂,云起諂佞,一至於此,何以 儆在位?其華飾手詔,豈不是相侮?可送吏部。

《貴耳集》:宣和七年南郊畢,恭謝上清儲祥宮,聞金人 已破燕山,車駕亟還禁中。夜二鼓,中人梁兢持宸翰 一紙宣示,惟書黃中來。既入對,上獨坐一橫榻,兩宮 娥擎燭。上曰:「邊警如此,盡是蔡攸匿下,不令朕知。煩 卿先草一詔,盡言朕失,以謝天下。」連進二草,皆不稱 上意。再三宣諭,只要感動人心,不須歸過宰輔,只說 朕不是。第三章,稍愜上意,親筆改寫成,即時降出。上 曰:「卿未可去,適來李邦彥等皆譸張失措,且去外面 商量。此詔是朕自思算。更有二事,待與卿說。朕欲遣 王黼、蔡攸等分守大河,盡籍內臣貴戚倖佞家財,抵 備犒軍,朕傳位與皇太子。」淵聖名「朕移軍長安,保扞關 中為根本,卿可就此為朕處置,明日便要都了,只是 未有人做宰相。」是夜二府皆至銀臺門矣。罪己詔下, 忽吳敏拜少宰,李綱拜尚書左丞。淵聖登極道:「君南 幸,向來御筆皆不行。」內禪之前,上諭曰:「處置許多事, 蔡攸盡道不是,只傳位一事靠,要做他功勞。」淵聖嗣 位,臺諫交章請誅京、攸,雖楊中立不免宣言蔡攸無 罪之語,但見論者紛然,以誅王黼為快,而右蔡氏矣。 《楓窗小牘》:道君皇帝以于闐玉益八寶為九寶,其文 云:「範圍天地,幽贊神明,保合太和,萬壽無疆。」王初寮 草詔曰:「太極圅三,運神功於八索;乾元用九,增寶曆 於萬年。」八索用九,可謂切事。徽廟以銀碗盛蘇合香 賜之。

《老學庵筆記》:汪彥章草赦書,敘軍興征斂,其詞云:「八 世祖宗之澤,豈汝能忘,一時社稷之憂,非予獲已。」最 為精當,人以比陸宣公《興元赦書》。然議者謂自太祖 至哲宗方七世,若并道君數之,又不應曰祖宗。彥章 亦悔之,信乎文之難也。

《清波雜志》:建炎元年五月一日,高宗即位赦書:「應蔡 京、童貫、王黼、朱勔、李彥、王師成、譚稹及子孫皆誤國 害民之人,見流竄者,更不收敘。」二日,降手詔:「宣仁聖 烈皇后保祐哲宗,有安社稷大功,姦臣懷私,誣衊聖 德,著在國史,以欺後世。可令國史院別差官摭實刊 修,播告天下。其蔡卞、邢恕、蔡懋,三省取旨行遣,仍不」 得用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赦。議者謂中興新政孰先 於此,抑推原禍亂之自云。

族叔在翰林院,一日召至中書,受旨作《建立皇子詔》 曰:「朕荷天祐序,承列聖之丕業,思所以垂裕於後,夙 夜不敢康寧。永惟本支之重,彊固王室,親親尚賢,厥 有古義。普安郡王,藝祖皇帝七世孫也。自幼鞠於宮, 嶷然不群,聰哲端重,閱義有立,亢於宗藩,歷年滋多, 厥德用茂。望實之懿,中外所聞。朕將考禮正名,昭示 天下,立愛之道,始於家邦。自古帝王以此明人倫而 厚風俗也。稽考前憲,非朕敢私。」上讀之稱善,又令製 字以賜。未幾,遂柄用。

《揮麈後錄》:「李成季昭𤣱元祐左史,自號樂靜居士」,五 代宰相李濤五世孫。濤至本朝,以兵部尚書莒國公 致仕。尚書,當時階官也,其家自洛徙齊,成季猶子漢 老邴也。中興初位政府,一時大詔令多出其手。 《玉堂雜記》:故事,正除六曹侍郎及雜學士以上,遇辭 免,皆降詔不允,給舍并權侍郎則否。紹興二十七年 六月,戶部王侍郎師心辭給事中,亦降不允詔書,蓋 舊官合答詔也。是歲九月,權禮部賀侍郎允中除給 事中,辭免亦降詔,乃誤襲王例,非故事也。三十年正 月,權工部王侍郎晞亮遷夕拜,不復降詔,得之矣。明年九月,權禮部金侍郎安節亦遷夕拜,又誤降詔,自 後往往無定論,院官隨事申明,改正為善。

宰執及親王、使相、太尉生日,天章閣排辦牲餼,預申 學士院撰詔書及寫《賜目》一紙,各請御寶。詔用書詔之寶賜目 錫賜之寶前一日,差內侍持賜。其詔例畫撰進之日,謂如 正月旦生,文意必敘歲首,而所畫日則是去臘,殊不 相應。必大為直院,奏訖不拘進詔早晚,但實畫生日 於後。得旨從之,遂為定制。

淳熙二年六月,禮部、太常寺申:來年太上皇帝當慶 七十,欲得國朝加上尊號并壽典禮,參酌比附,先次 討論。九月,議定為《性仁誠德經武緯文》,遂草《宣布詔》。 其頌太上皇帝云:「以德行仁,本性誠之固有;修文偃 武,合經緯之自然。」太上皇后云:「月齊日以得天,而能 久照;坤順乾而配地,是以廣生。」上再三稱獎,謂數句 用《經》語該括明備,非卿不能為,真大手筆也。

大禮,降御劄,既云劄示,則當親筆付外。近歲同常詔, 從院吏寫本行出,未知中朝舊事如何。乾道九年六 月七日,宣當直學士草《南郊御劄》,三更進草,其間云: 「乾清坤夷,振四方之綱紀,星暉海潤,兆百世之本支。 玉巵每奉於親闈,瑞節歲交於鄰境。」上改作「農扈每 奉於親闈,美化遂淳於海宇。」仍批云:「可改簽抹者五」 句,意不近於郊祀。其欲得體,大率如此。

《林下偶談》:紹熙末,光廟有疾,嘉王之立,起於水心先 生與徐子宜之謀。趙忠定令水心草詔,序孝廟大漸 所以立嘉王之故,云:「病無嘗藥之人,崩乏居喪之主。」 忠定不肯用,別為之。水心曰:「禍將作矣,吾當亟去。蓋 為立君大事,不明言其故,必有小人造謗興讒,以禍 諸君子者。」水心竟不言功,隨即去國。

《金史世宗本紀》:「大定二十八年三月戊申,命隨朝六 品、外路五品,以職事官舉進士已在仕才可居翰苑 者,試制詔文字三道,取文理優贍者,補充學士院職。」 《恩倖傳》:「蕭肄本奚人,有寵於熙宗,復諂事悼后,累官 參知政事。皇統九年四月壬申夜,大風雨,雷電震壞 寢殿鴟尾,有火自外入,燒內寢幃幔,帝徙別殿避之」, 欲下詔罪己,翰林學士張鈞視草。鈞意欲奉答天戒, 當深自貶損,其文有曰「惟德弗類,上干天威」,及「顧茲 寡昧,眇予小子」等語,肄譯奏曰:「弗類是大無道,寡者 孤獨無親。昧則於人事弗曉,眇則目無所見。小子,嬰 孩之稱,此漢人託文字以詈主上也。」帝大怒,命衛士 拽鈞下殿,榜之數百,不死,以手劍釐其口而醢之。 《韓昉傳》:昉雖貴,讀書未嘗去手,善屬文,最長於詔冊。 《党懷英傳》:懷英能屬文,工篆籀。章宗曰,近日制詔,惟 党懷英最善。移刺履進曰:進士擢第後,止習吏事,不 復讀書。近日始知為學矣。

《楊伯仁傳》:「伯仁遷侍講兼禮部侍郎。伯仁久在翰林, 文詞典麗。上曰:『自韓昉、張鈞後,則有翟永固,近日則 張景仁、鄭子聃,今則伯仁而已,其次未見能文者。呂 忠翰草《降海陵庶人詔》,點竄再四,終不能盡朕意。狀 元雖以詞賦甲天下,至於辭命,未必皆能。凡進士可 令補外,考其能文者召用之』。」

《趙秉文傳》:「正大九年正月,汴京戒嚴,上命秉文為赦 文,以布宣悔悟哀痛之意。秉文指事陳義,辭情俱盡。 及兵退,大臣欲稱賀,且命為表。秉文曰:『春秋新宮火, 三日哭。今園陵如此,酌之以禮,當慰不當賀』。」遂已。時 年已老,日以時事為憂,雖食息頃不能忘。每聞一事 可便民,一士可擢用,大則拜章,小則為當路者言,殷 勤鄭重,不能自已。三月,草《開興改元詔》,閭巷間皆能 傳誦,洛陽人拜詔畢,舉城痛哭,其感人如此。

《元史王磐傳》:「帝以天下獄囚滋多,敕諸路自死罪以 下,縱遣還家,期秋八月悉來京師聽決。囚如期至,帝 惻然憐之,盡原其罪。他日命詞臣作詔戒諭天下,皆 不稱旨意。磐獨以縱囚之意命辭,帝喜曰:『此朕所欲 言而不能者,卿乃能為朕言之』。嘉獎不已,取酒賜之。」 《曹元用傳》:元用拜中奉大夫,翰林侍講學士,兼經筵 官。凡大制詔,率元用所草。文宗時,草《寬恤之詔》,帝覽 而善之。

《張文謙傳》:「文謙為左丞,建立綱紀,講明利病,以安國 便民為務。詔令一出,天下有太平之朢。」

《閻復傳》:「至元二十三年,陞翰林學士。帝屢召至榻前, 面諭詔旨,具草以進,帝稱善。」

《歐陽元傳》:「致和元年,遷翰林待制,兼國史院編修官。 時當兵興,元領印攝院事,日直內廷,參決機務。凡遠 近調發,制詔書檄。既而改元天曆,郊廟建后、立儲,肆 赦之文,皆經撰述。」

《徐世隆傳》:「至元元年,遷翰林侍講學士,兼太常卿,朝 廷大政咨訪而後行,詔命典冊多出其手。」

《歸田詩話》:虞伯生際遇文宗,置奎章閣為學士。天曆、 至順間,文治蔚然可觀。順帝為明宗子,文宗忌之,遂 竄海南。詔書有曰:「明宗在北之時,自以為非其子。」伯 生筆也。文宗晏駕,寧宗立,八月崩,國人迎順帝立之。 帝入太廟,斥去文宗神主,而命四方毀棄舊詔。伯生時在江西,以皮繩拴腰,馬尾縫眼,夾兩馬間,逮捕至 大都嫉之者為《十七字詩》曰:「自謂非其子,如今作天 子。傳語老蠻子請死。」至則以文宗親改詔槁呈順。帝 覽之曰:「此朕家事,外人豈知?」遂得釋兩目由是喪明, 不復能楷書。

《輟畊錄》:「累朝皇帝於踐祚之始,必布告天下,使咸知 之。惟詔西番者以粉書詔文於青繒,而繡以白絨,網 以真珠,至御寶處則用珊瑚,遣使齎至彼國,張於帝 師所居處。」

《吾學編》:明王鏊乞講學疏:「太祖甫得天下,開禮賢館, 與宋濂、劉基、章溢輩日相講論。其後聖學高明,詔誥 天下,皆出御製。睿翰如飛,群臣拱視。」

明徐一夔《陶尚書文集序》:「方是時,天下大定,朝廷務 導宣恩意,推序勳閥,詔令典冊,多出公手。」

明宋濂《侍郎曾公神道碑》:「倭入寇,戍將捕獲之。上憫 其無知,命公草詔,歸其俘,有『中國一視同仁』」語。上說 曰:「頃觀陶凱之文,已起人意,今曾復如此,文運其昌 乎!」

《吾學編》:仁宗在東宮,專志愛民,細詢疾苦。既即位,盡 行其志。每一詔下,萬姓歡呼。

《明紀》:洪熙元年四月,時有至自南京者。問所過地方 何似。對曰:「淮、徐、山東民多乏食,而有司徵夏稅方急。」 帝坐西角門,召大學士楊士奇等,令草詔免稅糧之 半。士奇對曰:「亦可,令戶部知之。」帝曰:「有司計國用,必 持不決。」命中官具紙筆,令士奇等就西角樓草詔用 璽訖,遣使齎行。

詔命部雜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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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少儀》:「贊幣自左,詔辭自右。」「立者尊右,詔辭自 右」者,詔辭謂為君傳辭也。君辭貴重,若傳與人時,則 由君之右也。

賈誼《新書等齊篇》:「天子之言曰令,令甲令乙是也;諸 侯之言曰令,令儀之言是也。」

《史記。管仲傳》:「下令如流水之源,令順民心,故論卑而 易行。」

《漢書·武帝紀贊》:「號令文章,煥焉可述。後嗣得遵洪業, 而有三代之風。」

《匡衡傳》:「衡上疏曰:諸見罷珠崖詔者,莫不欣欣,人自 以將見太平也。」

《劉向傳》:「向上封事,《易》曰:『渙汗其大號』」,言號令如汗,汗 出而不反者也。今出善令,未能踰時而反,是反汗也。 漢舊儀,詔書以朱鈞施行。

《文章緣起》,詔起秦時。

宋景文《筆記》:「古人寫書盡用黃紙,故謂之黃卷。顏之 推曰:『讀天下書未遍,不得妄下雌黃』。」雌黃與紙色類, 故用之以滅誤。今人用白紙,而好事者多用雌黃滅 誤,殊不相類。道佛二家寫書猶用黃紙,《齊民要術》有 治雌黃法。或曰:古人何須用黃紙?曰:「糵染之,可用,辟 蟫。」今臺家詔敕用黃,故私家避不敢用。

文有屬對平側用事者,供公家一時宣讀施行,以便 快然久之,不可施於史傳。發修《唐書》,未嘗得唐人一 詔一令可載於傳者,唯捨對偶之文近高古,乃可著 於篇。大抵史近古,對偶宜今。以對偶之文入史策,如 粉黛飾壯士,笙匏佐鼙鼓,非所施云。

《春明退朝錄:唐日歷》:「貞觀十年十月,詔始用黃麻紙 寫詔敕。」又曰:上元三年閏三月戊子敕:「制敕施行,既 為永式。比用白紙,多有蟲蠹。自今已後,尚書省頒下 諸司及州下縣,宜並用黃紙。」魏志劉放孫資勸明帝召司馬宣王帝納其言 即以黃紙令放作詔

本朝之制,凡霈宥、大赦、曲赦、德音三種,自分等差。宗 為言:「德音非可名,制書乃臣下奉行制書之名,天子 自謂德音,非也。」予按,唐《常袞集》,赦令一門,總謂之德 音,蓋得之矣。

《野客叢談》:敕舊用白紙,唐高宗上元間以施行之制, 既為永式,白紙多蠹,遂改用黃。除拜將相制書用黃 麻紙。其或學士制不自中書出,故獨用白麻紙,所以 有黃麻、白麻之異也。詔,晉時多用青紙,見楚王倫、太 子遹等傳。故劉禹錫詩曰:「優詔發青紙,表亦用黃紙。」 觀《前燕錄》載岷山公黃紙上表,《北史》:邢邵為人作表, 自買黃紙寫送之,因知古者上下所書之紙,不拘如 此。李肇《翰林志》曰:「凡賜予、徵召、宣索、處分曰詔,用白 藤紙。撫軍旅曰書,用黃麻紙。道觀薦告詞文,用青藤 紙,謂之青詞。凡諸陵薦告、上告,用白麻紙。」《石林燕語》 曰:「唐中書制詔有四畫,旨而施行者曰發,曰敕,用黃 麻紙,承旨而行者曰敕,牒用黃藤紙」;赦書用絹黃紙, 或云取其不蠹也。《東齋雜記》:治平間,以館中書多蠹, 更以黃紙寫。又知易白以黃者,往往以避蠹之故,非 專為君命而然。

《談苑》:後趙石季龍置戲馬觀,觀上安詔書,用五色紙 銜於木鳳之口而頒行之。故羅隱曰:「鎖門千里,更無 人到,絲綸五色,惟其鳳銜《聞見後錄》:舊說武都紫泥用封璽,故詔有紫泥之名。 今階州,故武都也,山水皆赤為泥,正紫色,然泥安能 作封?當是用為印色耳。

《畫墁錄》:予嘗於渾氏見德宗所賜詔書、金鉞、雜詔數 命,其二,奉天詔也。一曰:「今賜卿劍一口,上至天,下至 泉,將軍裁之。」一曰:「今賜卿筆一管,空名補牒一千紙, 有立功將士,可隨大小書給,不必中覆。如有急,令馬 希倩奏來。朕今與卿訣矣。」

《青箱雜記》:梁高祖為宣武節帥,及受禪,乃升汴州為 開封府,其詔曰:「興王之地,受命之邦,集大勳有異庶 方,沾慶澤所宜加厚。故豐沛著啟祚之美,襄鄧有建 都之榮,用壯」臺,且旌「故里」,則汴州為開封府,自朱 梁時也。

《容齋續筆》:東坡為文潞公作《德威堂銘》云:「元祐之初, 起公以平章軍國重事,期年乃求去。詔曰:『昔西伯善 養老,而太公自至。魯穆公無人子思之側,則長者去 之。公自為謀則善矣,獨不為朝廷惜乎』?」又曰:「唐太宗 以干戈之事,尚能起李靖於既老;而穆宗、文宗以燕 安之際,不能用裴度於未病。治亂之效,於斯可見。」公 讀詔,聳然不敢言去此二詔,蓋元祐二年三月潞公 乞致仕不允批答,皆坡所作也。又《繳還乞罷青苖狀》 云:近日謫降呂惠卿告詞云:「首建青苖,次行助役。」亦 坡所作。《張文定公墓誌》載嘗論次其文,凡三百二十 字,結之云:「世以軾為知言。」又述《諫用兵》云:「老臣且死, 見先帝地下,有以藉口矣。」亦其所作也。并引責呂惠 卿詞亦然。乾道中,邁直翰苑,《答陳敏步帥詔》云:「亞夫 持重小棘門,霸上之將軍;不識將屯冠長樂,未央之 衛尉。」後為敏作《神道碑》,亦引之,正以為法也。

《容齋四筆》:人君一話一言,不宜輕發,況於詔令形播 告者哉。漢光武初即位,既立郭氏為皇后矣,時陰麗 華為貴人,帝欲崇以尊位,后固辭,以郭氏有子,終不 肯當。建武九年,遂下詔曰:「吾以貴人有母儀之美,宜 立為后,而固辭不敢當,列於媵妾。朕嘉其義讓,許封 諸弟。」乃追爵其父及弟為侯,皆前世妃嬪所未有。至 十七年,竟廢郭后及太子彊,而立貴人為后。蓋九年 之詔既行,主意移奪已見,郭后豈得安其位乎? 唐代宗即位,郭汾陽為近昵所搖,懼禍之及,表上自 靈武、河北至於絳州,兩朝所貽詔書一千餘卷。家傳 載其表語,其多如是。又讀韋端符所撰《李衛公故物 記》云:「三原令座中有客曰李丞者,衛公之」胄,藏文帝 賜書二十通,多言征討事,厚勞苦,其兵事節度皆付 公,吾不從中治也。暨公疾,親詔者數四,其一曰:「有晝 夜視公病,大老嫗令一人來,吾欲熟知公起居狀。」權 文公視此詔,常泣曰:「君臣之際乃如是耶!」《新史》載其 事云:靖五代孫彥芳,太和中為鳳翔司錄參軍,以高 祖、太宗賜靖詔書數函上之天子,悉留禁中,又敕摸 詔本還賜彥芳。即二事觀之,唐世之所以眷禮名將 相者,綢繆熟復至此,漢晉以來所不及也。

《容齋五筆》:李德裕相武宗,言從計行。韋弘質建言,宰 相不可兼治錢穀。德裕奏言:「管仲明於治國,其語曰: 『國之重器,莫重於令。令重君尊,君尊國安。治人之本, 莫要於令。故曰:虧令者死,益令者死,不行令者死,留 令者死,不從令者死,五者無赦』。」又曰:「令在上而論可 否在下,是主威下繫於人也。」太和後風俗寖敝,令出 「於上,非之在下,此敝不止,無以治國。臣謂制置職業, 人主之柄,非小人所得干。弘質賤臣,豈得以非所宜 言妄觸天聽,是輕宰相也。」德裕大意欲朝廷尊,臣下 肅,而政出宰相,故感憤切言之。予謂德裕當國,他相 取充位而已,若如所言,則一命一令之出,臣下皆不 得有言,諫官、御史、給事舍人之職廢矣。弘質位給事 中,亦非賤臣,宜其一朝去位,遂罹抵巇,皆其自取之 也。

《玉照新志》,明清每閱唐史甘露事,未嘗不流涕也。嗟 夫!士大夫處昏庸之世,不幸罹此,後來無人別白,可 恨!近觀《續皇王寶運錄》云:僖宗光啟四年正月詔云: 「太和九年,故宰臣王涯以下十七家,並見陷逆名,本 承密旨,遂令忠憤,終被冤誣,六十餘年,幽枉無訴。宜 沾沛澤,用慰泉扃,並與洗雪,各復官爵,兼訪其子孫」 與官,使銜冤之魂,亦信眉於九原矣。惜乎劉昫、宋景 文、歐陽文忠不見此詔,載之於《新、舊唐史》,殊為闕文。 如褒贈常濬、孟昭圖二人之文,亦其時以見之。洪景 盧容齋《三筆》不復重錄。

《緗素雜記》:《舊唐書·李藩傳》曰:「王鍔以錢數十萬賂遺 權倖,求兼宰相。權德輿在中書,有密旨曰:『王鍔可兼 宰相,宜即擬來』。藩遂以筆塗『兼宰相』字,卻奏上云:『不 可』。德輿失色曰:『縱不可,宜別作奏,豈可筆塗詔耶』?」曰: 「勢迫矣。出今日便不可止,日又暮,何暇別作奏?」事果 寢。又按崔鉉《會要》曰:此乃不諳故事者之妄傳,史官 之謬記耳。既稱奉密旨宣擬,狀中陳論,固不假以筆 塗詔矣。凡欲降白麻,若商量於中書門下,皆前一日 進文書,然後付翰林草麻制。又稱藩曰:「勢迫矣,出今日便不可止。」尢為疏闊,蓋由史氏以藩有直諒之名, 欲委曲成其美,豈所謂直筆哉?《權德輿傳》曰:「初,鍔來 朝,貴倖多譽鍔者,上將加平章事,李」藩堅執以為不 可,德輿繼奏云云,乃止,今從之。

《老學庵筆記》:《宋白集》有《賜諸道節度觀察防團刺史 知州以下賀登極進奉詔書》云:「朕仰承先訓,纘嗣丕 基。眷命曆之有歸,想寰區之同慶。卿輟由俸祿,恭備 貢輸。遙陳稱賀之誠,知乃盡忠之節。省覽嘉歎,再三 在懷。實真廟登極時詔書也。」乃知是時貢物,皆守臣 以俸祿自備,今既以庫金為貢,而推恩則如故,可謂 「厚恩」矣。

《林下偶談》:「為文須遇佳題伸直筆,不然則文雖工不 足貴也。」今世以掌制為儒者至榮,夫不能堪其任者, 固不足為榮矣。就能堪其任,而朝廷或繆於升黜,不 必遇佳題;朝廷或牽於忌諱,不能伸直筆,則掌制乃 儒者之至辱也。開禧間,廟堂欲以水心直北門,水心 辭不能,且云:「某作一詔,當用十日半月,恐不及事。」蓋 是時國論已非水心,正慮墮此二者,故設辭耳。篔窗 初入館,史相極傾慕。未幾,意嚮不合,語人曰:「陳壽老 好一臺諫官,只太執耳。」又遣所親諭意,欲以為權直 學士院,篔窗答云:「某不能以文字與人改,不可為權 直。」史聞之不樂,篔窗遂久不遷。蓋《史》當國,凡代言者, 必進槁本史,或手自塗抹,或令館人刪改。如辛卯火 災,陳立道卓草《罪己求言詔》,有云:「朕為人子孫而不 能保守宗廟,為人父母而不能安全井邑。」儘有意味。 史惡其太直,不用再具槁復,不用三具槁復不付,出 叩之,則曰:「令敷文竄改矣。」敷文,其子宅之也,陳但飲 氣而已。所謂儒者之至辱,又不止於無佳題,枉直筆 而已。當時代言之人,「猶不自知恥」,可嘆也。

《貴耳集》自嘉定以來,百官見宰相,盡不納所業,至端 平銜袖書啟亦廢,求舉者納腳色,求闕者納闕劄而 已。文人才士,無有自見,碌碌無聞者雜進。三十年間, 詞科又罷,兩制皆不是當行。京諺云:「戾家是也。」不過 人主上臣下一啟耳,初無王言訓誥之體。如拜平章、 二相、三制,豈不有慚於東坡?如改元災異、罪己諸詔, 豈不有愧於陸贄?因讀陸放翁《南唐書》:「李主小國耳, 自有陶穀、徐鉉,錢王尚有羅隱。」不意堂堂中國,不能 得一士如小國之陶、徐,兩浙之羅隱者,良可嘆也。 餘干有王德者,僭竊九十日為王。有一士人被執,作 詔云:「兩條脛脡,馬趕不前;一部髭髯,蛇鑚不入。身坐 銀校之椅,手執銅鎚之䤪。翡翠簾前,好似漢高之祖; 鴛鴦殿上,有如秦始之皇。一應文武百官,不許著草 屨上殿。」王德就擒,此士人得以作詔免。

《玉海》:周官:「御史掌贊書。」注云:「若今《尚書》作詔文。」秦改 令為詔。漢下書有四,三曰詔書,四曰誡敕。唐貞觀末, 張昌齡召見,試息兵詔,此試詔之始也。其後學士試 批答。皇朝西掖初除試詔。紹聖試格止曰誡諭,如近 體誡諭風俗或百官之類。紹興改為詔。

尺一者,漢遺單于書,以尺一牘,辭曰:「皇帝敬問匈奴 大單于無恙。」選舉召拜書之尺一版。蕭子良《古文篆 隸文體》曰:「鶴頭書」與偃波書俱詔板所用,漢則謂之 尺一簡。

《晉詔書》以青紙紫泥。

陳制《銓選補用》,以黃紙錄名,八座通書奏可,以名帖 鶴頭板。

漢高祖二年,令立漢社稷,令諸侯子集櫟陽為衛令, 祠官祀天地四方上帝山川;四年,令吏為衣衾,轉送 軍士;五年,令更立韓信為楚王;八年,令吏卒從軍守 城者復終身。封芮於長沙,封亡諸於閩粵,綰之於燕, 佗之於南粵,織之於南海,皆封異姓之詔也。齊荊以 建王國,代吳以封子弟,恢王梁友,建王淮陽,燕,皆封 同姓之詔也。復田賜爵則有詔,善遇高爵則有詔,歸 尊上皇則有詔,以至賦獻立程,求賢勸駕,未習法而 犯令則赦之,秦、楚、趙、魏亡後則念之,燕吏民來歸者 爵之,賢士諸臣有功者諭告之。二年,置祝宰,有《重祠 敬祭》之詔。後四歲,詔御史令豐治枌榆社。其後制詔 御史令天下立靈星祠。相國臣何等議:「天子所服,則 受詔長樂、長沙王忠;其定著令則制詔御史,賜太子 則有書,封功臣則有誓。」

秦,少府吏在殿中主發書,謂之「尚書」,漢因之。武昭以 後稍重。張安世以善書給事尚書,簪筆事武帝數十 年。後漢始置尚書郎三十六,又主作文書起草。十月, 賜赤管大筆、隃麋墨。永寧中,陳忠謂尚書出納帝命, 為王喉舌,諸郎鮮有雅才,每為詔文,轉相求訪,且辭 多鄙固,遂薦周興為尚書郎。

嘉祐三年十二月甲辰,樞密院上《端拱以來宣敕劄 子》六十卷、《目錄》二卷,一本留中,一本藏龍圖閣。初,韓 琦為副樞,言:「嘗任河北,見祖宗所下詔令,皆契丹未 講和以前經武禦戎之事,請下本院編錄上之。」 元豐五年七月辛卯,編《中書御筆手詔》千三百四十 六事,自治平四年至熙寧十年,為三十一冊,付中書省。

紹興二年十一月庚午,詔自今御筆並作聖旨行下。 時右諫議徐俯言:「祖宗朝批降御筆,並作聖旨行下。 自宣和以來,所以分御筆、聖旨者,以違慢住滯、科罪 輕重不同也。今明詔許繳駮論列,當依祖宗法。方其 批付三省稱御筆,三省奉而行之稱聖旨,然後名正 言順。人但見宣和御筆,謂不當然,不知祖宗御筆不 少。王廣淵在仁宗朝,嘗編類成書,以為後法。乞依故 事施行。」從之。

紹興四年七月辛酉,知湖州汪藻上所編《建炎中興 詔旨》三十七冊,詔送史館。十六年三月二十二日,耿 世南以編類徽宗朝詔誥來上。七月四日,董陵上編 集《徽宗御集手詔》二冊,賜帛。

三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孝宗即位未改元詔:「朕惟太上臨 御三紀,法令典章,粲然備具。嗣位之初,深懼墜失其 儀,設官裒集建炎、紹興以來所下詔旨、條例以聞,朕 當與卿等恪意奉行,以對揚慈訓。」既而差吏部侍郎 徐度、刑部侍郎路彬裒集。

紹興八年十一月丁未,龍圖閣直學士汪藻與鮑延 祖、孟處義準詔編修元符庚辰至宣和乙巳以來詔 旨,書成上之,降付史館。先是,紹興二年十一月壬午, 藻守湖州,請以《太上道君皇帝》逮上登極所降御筆 手詔賞功罰罪文字,自元符庚辰至建炎己酉,凡三 十年事,分年編類,至六年編成。庚辰以後凡十三年 詔旨,詔藻轉一官。至是,藻悉以所編《詔旨》六百六十 五卷上之。

紹興二十五年九月十三日丁巳,宰臣上《寬恤詔令》 一百六十八卷,目錄三十一卷,《修書指揮》一卷,共二 百卷,五十門,詔名曰《紹興編類寬恤詔令》,頒行之。孝 宗踐阼之始,未及三月,內出寬恤事十八條頒行郡 國。淳熙十年九月六日,詳定賈選言:「參修隆興以來」 紹興三十二年至淳熙十年「俟成門目,審覆訖乃進。」上曰:「官名冊 定,須有去取。」十一年六月一日,上《淳熙寬恤詔令》三 百卷,戊午,頒行。光宗改元二年,議臣請編類《紹熙寬 恤詔條》,鏤板頒行。慶元二年三月四日,敕局自淳熙 十六年二月至紹熙五年七月五日,編為三百餘卷。 十一月十一日,進《紹熙寬恤詔令》三百四十六卷,慶 元續修《淳熙寬恤詔令》一百七十五卷。自十一年正月至十二年 二月一日五年三月二十四日,又請纂輯《慶元寬恤詔令》。 六年四月十五日,進《慶元詔令》四百二十六卷,頒布 郡國。五月二十八日,置寬恤局,選侍從、郎官各二人、 臺諫二人領之。嘉定六年五月二十八日,兵部尚書 李大性請纂輯慶元六年以後。十四年五月二十二 日,上《續修慶元詔令》七百五十八卷。

呂祖謙曰:「近代詔書,或用散文,或用四六皆得,唯《四 六》下語須渾全,不可如表求新奇之對而失大體,但 觀前人之詔自可見。」

散文當以西漢詔為根本,次則王岐公、荊公、曾子固 詔,熟觀然後約以今時格式,不然則似今時文策題 矣。

《兩漢詔》中語,如「吏獨安取此皆秉德以陪朕」之類,當 勾抹出,規倣之。

《吳茲與詹叔羲詔》皆得體。

李漢老曰:「兩漢詔令,溫厚雅馴,或人主自親其文。 太史公書《高》、景二紀,詔書皆不書上,獨《文紀》凡詔皆 稱上曰,以其出於帝之實意也。」

真德秀曰:「王言之體,當以《書》之誥誓、命為祖,而參以 兩漢詔冊。」

兩漢詔令,辭氣藹然,深厚爾雅,可為代言之法。 曾鞏曰:「《漢詔令》典正謹嚴,尚為近古。唐常袞、楊炎、元 稹之屬,號能為訓辭,其文未有遠過人者。」

朱文公曰:「三代訓誥、誓、命,皆根源學問,敷陳義理。」 又曰:「國初文章,皆嚴重老成,嘉祐以前,文雖拙而辭 謹重,所以風俗渾厚。」

謝景思曰:開寶幸西京,詔曰:「豆籩陳有楚之儀,黍稷 奉惟馨之薦。」不以「籩豆有楚」對「黍稷非馨。」時人許其 裁剪。

英宗謂輔臣曰:「學士唯王珪能為詔。」

《丹鉛總錄》:「晉詔首稱『綱紀』」,唐詔首稱「門下」,元詔首稱 「指揮。」惟本朝詔首直入事,有三代典謨之體。

漢武帝元朔三年詔曰:「夫刑罰所以防姦也,內長文 所以見愛也。以百姓之未洽於教化云云,其赦天下。」 「內長文」之語,了不可解。張晏云:「『長文,長文德也。」終不 了然。許少伊右丞言:往年見江南舊本,以「內』為而長 為『肆』」,「肆文為肆赦,於下文尢為貫穿。」

野老記聞:《漢高紀》「詔令雄健」,《孝文紀》「詔令溫潤」,去先 秦古書不遠,後世不能及。至孝武詔令始事,文采亦 寖衰矣。

《群碎錄》:「令甲,今人稱法令曰令甲」,出漢宣帝詔。蓋是 法令首卷。觀《江充傳注令乙》,《章帝詔令丙》可知,想漢 律有十卷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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