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245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二百四十五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二百四十五卷目錄
周禮部總論一
後漢王充論衡〈正說篇〉
唐賈公彥周禮疏〈序周禮廢興〉
宋鄭樵周禮辨〈周禮總說 五服九服辯〉
程迥經史說論辨〈考工記〉
朱子全書〈周禮總論 天官 地官 春官 秋官 冬官〉
朱子語錄〈論陳君舉周禮說〉
王炎周禮考〈辨諸儒疑周禮〉
經籍典第二百四十五卷
周禮部總論一
[编辑]後漢王充論衡
[编辑]《正說篇》
[编辑]按:禮,夏、殷、周三家相損益之制,較著不同。如以周家 在後,論今為《周易》,則禮亦宜為《周禮》六典不與今禮 相應,今禮未必為周,則亦疑今《易》未必為周也。說禮 者皆知禮也,為禮何家禮也?孔子曰:「殷因於夏禮,所 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由此言之, 夏殷周各自有禮,方今周禮邪?夏殷也?謂之《周禮》,周 《禮六典》,按今《禮經》不見六典,或時殷禮未絕,而「六典」 之禮不傳,世因謂此為《周禮》也。按《周官》之法不與今 禮相應,然則《周禮》六典是也,其不傳,猶古文《尚書》《春 秋》《左氏》不興矣。
唐賈公彥周禮疏
[编辑]《序周禮廢興》
[编辑]周公制禮之日,禮教興行,後至幽王,禮義紛亂,故孔 子云:「諸侯專行征伐,十世希不失。」鄭註云:「亦謂幽王 之後也。」故晉侯、趙簡子見儀,皆謂之禮,孟僖子又不 識其儀也。至於孔子,更脩而定之,時已不具,故《儀禮》 註云:後世衰微,幽、厲尤甚,禮樂之書稍稍廢棄。孔子 曰:「吾自衛反於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謂當時 在者,而復重雜亂者也,惡能存其亡者乎?至孔子卒 後,復更散亂。故《藝文志》云:「昔仲尼沒而微言絕,七十 二弟子喪而大義乖,諸子之書,紛然雜亂。至秦患之, 乃燔滅文章,以愚黔首。」又云:「禮經三百,威儀三千。及 周之衰,諸侯將踰法度,惡其害己,滅去其籍,自孔子 時而不具,至秦大壞。漢興,至高堂生」《博士傳》十七篇。 孝宣世,后倉最明《禮》,戴德、戴聖、慶普皆其弟子,三家 立于學官。按《儒林傳》:「漢興,高堂生傳《禮》十七篇,而魯 徐生善為容。孝文時,徐生以容為禮官大夫,而瑕丘 蕭奮以禮至淮陽太守。孟卿,東海人也,事蕭奮,以授 后倉。后倉說禮數萬言,號曰《后氏曲臺記》,授戴德、戴 聖。鄭云五傳弟子」,則高堂生、蕭奮、孟卿、后倉、戴德、戴 聖,是為五也。此所傳者,謂十七篇,即《儀禮》也。《周官》,孝 武之時始出,祕而不傳。《周禮》後出者,以其始皇特惡 故也。是以《馬融傳》云:「秦自孝公已下,用商君之法,其 政酷烈,與《周官》相反。故始皇禁挾書特疾惡,欲絕滅 之搜求,焚燒之獨悉,是以隱藏百年。孝武帝始除挾 書之」律,開獻書之路,既出於山巖屋壁,復入於祕府, 五家之儒莫得見焉。至孝成皇帝,達才通人,劉向子 歆,校理祕書,始得列序,著于錄略。然亡其《冬官》一篇, 以《考工記》足之。時眾儒並出,共排以為非是,唯歆獨 識。其年尚幼,務在廣覽博觀,又多銳精于《春秋》,末年 乃知其周公致太平之跡具在。斯奈遭天下倉卒,兵 革並起,疾疫喪荒,弟子死喪。徒有里人河南緱氏杜 子春,尚在永平之初,年且九十,家于南山,能通其讀, 頗識其說。鄭眾、賈逵往受業焉。眾、逵洪雅博聞,又以 經、書記轉相證明為解。逵解行於世,眾解不行,兼攬 二家為備,多所遺闕。然眾時所解說,近得其實,獨以 《書序》言「成王既黜殷命,還」歸在豐,作《周官》,則此《周官》 也,失之矣。逵以為六鄉大夫則冢宰以下及六,遂為 十五萬家,絚千里之地,甚謬焉。此比「多多」,吾甚閔之 久矣。六鄉之人,實居四同地,故云「絚千里之地」者,誤 矣。又六鄉大夫冢宰以下,所非者不著,又云「多,多」者 如此解,不著者多。又云「至六十為武都守,郡小少事, 乃述平生」之志,著《易》《尚書》《詩》《禮》《傳》皆訖。惟念前業未 畢者,惟《周官》
年六十有六。目瞑意倦,自力補之,謂之
《周官傳》也。按《藝文志》云:「成帝時,以書頗散亡,使謁者 陳農求遺書于天下。詔光祿大夫劉向挍書經傳諸 子詩賦,向輒條其篇目,撮其旨意,錄而奏之。會向卒, 哀帝復使向子歆卒父業,歆於是總群書,奏其《七略》, 故有《六藝》《七略》之屬。」歆之錄,在於哀帝之時,不審馬融何云?至孝成皇帝命劉向子歆考理祕書,始得列 序著於錄略者,成帝之時,蓋劉向父子並被帝命,至 向卒,哀帝命歆卒,父所脩者,故今文乖理則是也。故 鄭元序云:「世祖以來,通人達士大中大夫鄭少贛名 興,及子大司農仲師名眾,故議郎衛次仲、侍中賈君 景伯、南郡太守馬季長皆作《周禮解詁》」又云:「元竊觀 二三君子之文章,顧省竹帛之浮辭」,其所變易,灼然 如晦之見明;其所彌縫,奄然如合符復析:斯可謂雅 達廣攬者也。然猶有參錯,同事相違,則就其原文字 之聲類考訓,詁捃祕逸,謂「二鄭者,同宗之大儒,明理 于典籍,觕識皇祖大經。《周官》之義存古字,發疑正讀, 亦信多善徒寡,且約用不顯傳于世。今讚而辨之,庶 成此家世所訓也。」 其名《周禮》為《尚書》。《周官》者,周天 子之官也。《書序》曰:「成王既黜殷命,滅淮夷,還歸在豐, 作《周官》。」是言蓋失之矣。按《尚書盤庚》《康誥》《說命》《泰誓》 之屬三篇,《序》皆云某作若干篇,今多者不過三千言。 又書之所作,據時事為辭,君臣相誥命之語。作《周官》 之時,周公又作立政,上下之別,止有一篇。《周禮》乃六 篇,文異「數萬,終始辭句,非書之類,難以屬之。時有若 茲,焉得從諸?」又云:「斯道也,文武所以綱紀周國,君臨 天下。周公定之,致隆平龍鳳之瑞。」然則《周禮》起于成 帝、劉歆而成于鄭元,附離之者大半。故林孝存以為 武帝知《周官》末世瀆亂不驗之書,故作十論七難以 排棄之。何休亦以為六國陰謀之書,唯有鄭元遍覽 群經,知《周禮》者乃周公致太平之跡,故能答林碩之 論難,使《周禮》義得條通。故《鄭氏傳》曰:「元以為括囊大 典,網羅眾家,是以《周禮》大行後王之法。」《易》曰:「神而化 之,存乎其人。」此之謂也。〈按林孝存後漢書鄭元傳作臨孝存後人俱作林疑誤〉
宋鄭樵周禮辨
[编辑]《周禮總說》
[编辑]《周禮》一書,詳周之制度而不及道化,嚴於職守而闊 略人主之身,所以學者疑其非聖人之書。按《書傳》曰: 「周公一年救亂,二年伐商,三年踐奄,四年建侯衛,五 年營成周,六年制禮作樂,七年致政成王。」則是書在 於周公攝政六年之後,周公將復辟於成王,此是書 之所由作。故《周禮》六官之首皆云「辨方正位」者此也。 《周官序》云:「成王黜商,滅淮夷,還歸在豐,作《周官》。」按周 公攝政時,淮夷奄已與管、蔡同亂,成王即政之後,淮 夷又叛,成王乃親征之,故云「滅淮夷,還歸在豐,作《周 官》。」當是營洛既成之後作《周禮》,還歸在豐之後作《周 官》。是《周官》作於《周禮》之後明矣。而鄭眾以《書序》言作 《周官》為《周禮》,則失之矣。鄭康成又以「成王作《周官》」在 攝政三年,周公制禮在攝政六年,愈失矣。
殊不知成王作《周官》,既成書,然後作誥命之辭以戒臣下。二鄭之誤,皆因不見《古文尚書》。
後來求其說而不得,或謂文王治岐之制,或謂「成周 《理財》之書」,或謂「戰國《陰謀》之書。」〈何休云〉或謂「漢儒附會」 之說。〈乃劉歆作〉或謂末世瀆亂,不驗之書,紛紜之說,無所 折衷。予謂非聖人之智不及此。五等之爵,九畿之服, 九州十二境,閩蠻夷貊,祭天祀地,朝覲會同之事,皆 非文王時政所得及也。以是書而加文王,非愛文王 者也。雖其書固詳于理財,然其規畫也似巧,而惠下 也甚厚;其經入也若豐,而奉上也甚約;謂為理財之 書,又非深知《周禮》者也。使戰國有如是之法,則戰國 為三代矣。使漢儒有如是之學,尚或為漢儒乎?惟見 其所傳不一,故武帝視為末世瀆亂不驗之書,而不 知好也。至後世孫處又獨為之說曰:「《周禮》之作,周公 居攝六年之後,書成歸豐」,而實未嘗行也。
謂周公居攝六年,將致政於成王,故作《周官》以遺之而老焉。及周公卒,成王受其書而歸豐,遂令君陳主其事而訓焉,實未嘗行之也。
蓋周公之為《周禮》,亦猶唐之《顯慶》《開元禮》也,唐人預 為之以待他日之用,其實未嘗行也。惟其未經行,故 僅述大略,俟其臨事而損益之。故建都之制,不與《召 誥》《洛誥》合,封國之制,不與《武成》《孟子》合,設官之制,不 與《周官》合;九畿之制,不與《禹貢》合,凡此皆預為之未 經行也。雖然,此一說也,而不知《周禮》之所以難通者, 其規模與他經不類。《周禮》一書有缺文。
《軍司馬》、輿司馬之類。
有省文。
遂人匠人之類
有兼官:
《三公三孤》不必備,教官無府史,胥徒皆兼官。
有預設:
凡「千里」 封公四,封侯,六伯「十一」 之類是也。
有不常制。
夏采方相氏之類
有舉其大綱者。
四為兩卒之類。《司馬法》云:
有「相副貳者。」
自「卿至下士」 ,同各隨才高下而同治此事。
「有常行」者。六官分職,各率其屬。「正月之吉,垂法象魏」 之類是也。
有不常行者。
二至祀方澤,大裘事上帝,合民誨國,遷珠盤、盟諸侯之類是也。注云:「圓丘服大裘,方澤之祀,經無其服,周無遷國事,至平王東遷,盟詛不及,三王以上事,皆預為之,而未經行也。」
今觀諸經,其措置規模,不徒于弼亮天地、和洽人神, 而盟詛讎伐,凡所以待衰世者無不及也。使之維持 一世,則一世之人安;使之維持百世,則百世之人安; 使之維持千萬世,則千萬世之人安;貽謀燕翼,後世 豈無僻王,皆賴前哲以免,則周公之用心也。所謂「兼 三王,監二代」,盡在於是。是書之作於周公,與他經不 類,《禮記》就於漢儒,則《王制》所說「朝聘」為文襄時事,《月 令》所說「官名」為戰國間事,曾未若《周禮》之純乎周典 也。惜乎自成帝時雖著之《七略》,終漢迄唐,寥寥千百 載間,靳不置學官博士。
王莽立博士,生徒廢。唐有生徒,無博士。
文中子居家未嘗廢《周禮》,太宗嘆《周禮》為真聖作,其 深知《周禮》者歟。若夫後世用《周禮》,王莽敗於前,荊公 敗於後,此非《周禮》不可行,而不善用《周禮》者之過也。
或謂使《周禮》果出於周,孟子答北宮錡畢戰井地之問,故不取之以為據,而僅見言其大略,何耶?
《五服九服辨》
[编辑]《禹貢》「有五服,各五百里」,是禹之時地方五千里。職方 有九服,亦各五百里。并王畿千里,則周之時地方萬 里矣。五服九服之制,雖若不同,詳考制度,無不相合。 禹之五服各五百里,自其一面而數之,職方九服各 五百里,自其兩面而數之也。周之王畿,即禹之甸服, 各方千里。《禹貢》之甸服五百里,據一面而數之,周畿 千里,不在九服之內。王畿之外定制為九服各五百 里,以兩面相方而數之。大扺周之王畿即禹之甸服, 周之侯甸即禹之侯服,周之男采即禹之綏服,周之 衛蠻即禹之要服,周之鎮夷即禹之荒服,大率二畿 當一服,而周人鎮服之外又有五百里藩服。去王城 二千五百里,乃九州之外,地增於《禹貢》五百里而已。 故《行人》之職,其言九州之外謂之藩服,則九州之外 又有五百里之藩服明矣。且《禹貢》五服而止,周人必 加以五百里藩服,何也?求之《禹貢》亦莫不然。《禹貢》既 敘五服,又曰「東漸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聲教,訖 于四海。」是九州之外地也。又如《益稷》曰:「弼成五服,至 于五千州十有二師,外薄四海,咸建五長。」謂四海之 外,各建諸侯為之長,豈非周之藩服乎?詳考制度,無 不相合,求之里數,未始不同。先儒有禹加弼百里之 說,周斥大封疆之說,後人又為圖以實之,皆考古未 精耳。然《尚書》之《周官》,《周禮》之《行人》,又有六服承辟,六 服一朝之文,何也?蓋王巡狩及於六服,六服之外,夷 服、鎮服即禹之荒服,言六服則不及夷、鎮,言九州之 內則不及藩服,明矣。如此不特見二畿當一服,藩服 當四海之外。今制而為圖,則周之王畿有鄉、遂、稍、縣、 都,即禹之甸服納總、銍秸槁米之地也,周之侯服即 禹采男之地,周之甸服即禹諸侯之地,周之男服即 禹揆文教之地,周之采服即禹奮武衛之地。《周之衛 服》,即禹「三百里夷」之地。「周之要服」,即禹二百里蔡之 地。「周之夷服」,即禹「三百里蠻」之地。「周之鎮服」,即禹二 百里流之地。《周之藩服》,即禹九州之外地。
此《周禮》第一疑難,考之《禹貢》,分毫皆合。
程迥經史說論辨
[编辑]《考工記》
[编辑]五官體制皆同,而《冬官》以《考工記》補之,又自一體,有 似造物者,特亡彼而存此,以成是經之妙。《考工記》不 特為周制,蓋記古百工之事,故《匠人》以「世室」、「重屋」、「明 堂」並言之,三代制度皆在此,但書不全矣。漢人以金 帛購書,多是偽作,如此文字,非漢世以後鉛槧所存 也。又廬,柄也。戈㦸之柄,專命一人主之,古字不通於 後世者何限?「廬」字若非訓詁,何以知其為物柄哉?又 「槨其漆內而中詘」之槨,註家訓度。看來《考工記》須是 齊人為之,又詳於車制而不及舟,其為西北人之書 無疑也。鳧氏、栗氏、築氏,名義無考。築氏為削,削,書刀 也。不記紙而記「削」,其非晚《周書》可知。
朱子全書
[编辑]《周禮總論》
[编辑]大抵說制度之書,惟《周禮》《儀禮》可信,《禮記》便不可深 信,《周禮》畢竟出於一家。
《周禮》,胡氏父子以為是王莽令劉歆撰,此恐不然。《周 禮》是周公遺典也。
《周禮》一書好看,廣大精密,周家法度在裡。
今人不信《周官》,若據某言,卻不恁地。蓋古人立法,無 所不有,天下有是事,他便立此一官,但只是要不失 正耳。如女巫之職,掌宮中巫祝之事,凡宮中所祝,皆在此人,如此,則便無後世巫蠱之事矣。
五峰以《周禮》為非周公致太平之書,謂如天官冢宰, 卻管甚宮閫之事。其意只是見後世宰相請託宮闈 交結,近習以為不可。殊不知此正人君治國平天下 之本,豈可以後世之弊而併廢聖人之良法美意哉! 又如「王后不當交通外朝」之說,他亦是懲後世之弊。 要之,《儀禮》中亦分明自載此禮。
子升問:「《周禮》如何看?」曰:「也且循注疏看去,第一要見 得聖人是箇公平底意思。如陳君舉說:『天官之職,如 膳羞衣服之官皆屬之,此是治人主之身』。此說自是。 到得中間有官屬相錯綜處,皆謂聖人有使之相防 察之意,這便不是。天官是正人主之身,兼統百官;地 官主教民之事,大綱已具矣。春夏秋冬之官,各有所」 掌,如太史等官屬之宗伯,蓋以祝史之事,用之祭祀 之故。《職方氏》等屬之司馬,蓋司馬掌封疆之政最是。 大行人等官屬之司寇難曉。蓋《儀禮覲禮》,諸侯行禮 既畢,出,乃右肉袒於廟門之東,王曰:「伯父無事,歸寧 乃拜」,然後再拜稽首,出自屏。此所謂懷諸侯,則天下 畏之是也。所以屬之司寇。如此等處,皆是合著如此, 初非聖人私意。大綱要得如此。看其間節目有不可 曉處,如官職之多,與子由所疑三處之類,只得且缺 之,所謂「其詳不可得而聞」也。或謂周公作此書,有未 及盡行之者,恐亦有此理。只如今時法令,其間頗有 不曾行者。
陳徐《周禮制度》講三公宰相處甚詳,然皆是自秦漢 以下說起。云:「漢承秦舊,置三公之官,若仍秦舊,何不 只倣秦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卻置司馬司徒、司空 者何故?蓋他不知前漢諸儒,未見孔壁《古文尚書》,有 《周官》一篇,說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爾。孔安國《古文 尚書》藏之祕府,諸儒專門,伏生二十五篇,一向不取。」 孔氏所藏古文者。及至魏晉間,古文者始出。漢初亦 只仍秦舊,置丞相、御史、太尉為三公。及武帝始改太 尉為大司馬。然武帝亦非有意於復古,但以衛、霍功 高官大,上面去不得,故於驃騎大將軍之上加大司 馬以寵異之,如加階官「冠軍」之號爾,其職無以異於 大將軍也。及何武欲改三公,他見其時大司馬已典 兵,兼名號已正,故但去「大」字,而以丞相為司徒,御史 大夫為司空。後漢仍舊,改司馬為太尉,而司徒、司空 之官如故。然政事歸於臺閣,三公備員。後來三公之 職遂廢,而侍中中書、尚書之權獨重,以至今日。 《周禮》有井田之制,有溝洫之制。井田是四數,溝洫是 十數。今永嘉諸儒論田制,乃欲混井田、溝洫為一,則 不可行。鄭氏《注解》分作兩項,卻是。
先生以《禮鑰》授直卿,令誦一遍畢。先生曰:「他論封國, 將《孟子》說在前,而後又引《周禮》『諸公之地,封疆方五 百』說非是。」直卿問:「孟子所論五等之地,是如何與《周 禮》不合?」曰:「先儒說,孟子所論乃夏商以前之制,《周禮》 是成王之制,此說是了。但又說是周斥大封域而封 之,其說又不是。若是恁地,每一國添了許多地,便著」 移了許多人家社稷,恐無此理。這只是夏商以來,漸 漸相吞併,至周,自恁地大了,周公也是不奈他何,就 見在封他。且如當初許多國,也不是先王要恁地封, 便如柳子厚說樣,他是各人占得這些子地,先王從 而命之以爵,不意到後來相吞併得恁大了。且如《孟 子》說:「『周公之封於魯也,地非不足而儉於百里;太公 之封於齊也,地非不足,而儉於百里』。這也不是當時 封許多功臣親戚,也是要他因而藩衛王室。他那舊 時國都恁大了,卻封得恁地小;教他與那大國雜居, 也於理勢不順。據《左傳》所說,『東至於海,西至於河,南 至於穆陵,北至於無棣』」,齊是恁地闊;《詩》「『復周公之宇』, 魯是恁地闊。這箇也是勢著恁地。」陳君舉卻說:「只是 封疆方五百里,四維每一面只百二十五里;以徑言, 則只百二十五里。某說恁地,則男國不過似一耆長, 如何建國?《職方氏》說『一千里封四公,一千里封六侯』 之類,極分明。這一千里縱橫是四箇五百里,便是破 開可以封四箇公,他那算得國數極定,更無可疑。」君 舉又「卻云:『一千里封四公外,餘地只存留在那裡。某 說不知存留作甚麼』。」直卿曰:「武王分土惟三,則百里、 七十里、五十里似是周制。」曰:「武王是初得天下,事勢 未定,且大概恁地。」義剛問:「孟子想不見《周禮》。」曰:「孟子 是不見《周禮》。」〈以上語類九條〉
《天官》
[编辑]天官之職,是總五官者,若其心不大,如何包得許多 事?且冢宰內自王之飲食衣服,外至五官庶事,自大 至小,自本至末,千頭萬緒。若不是大其心者,區處應 副事在面前,便且區處不下,況於先事措置,思患預 防,是著多少精神?所以記得此復忘彼。佛氏只合下 將那心頓在無用處,纔動步便疏脫。所以吾儒貴窮 理致知,便須事事物物理會過。「舜明於庶物」,物即是 物,只是明,便見皆有其則。今文字在面前,尚且看不 得,況許多事到面前,如何奈得他?須襟懷大底人始得。
《周禮天官》兼嬪御、宦官、飲食之人皆總之,則其於飲 食男女之欲,所以制其君而成其德者至矣,豈復有 後世宦官之弊?古者宰相之任如此。
問:「宮伯、宮正所率之屬五百人,皆入宮中,似不便否?」 曰:「此只是宿衛在外,不是入宮。皆公卿王族之子弟 為之,不是兵卒。」
《地官》
[编辑]問:「『司徒職在敬敷五教』,而《地官》言教者甚略,而言山 林陵麓之事卻甚詳。」曰:「『也須是教他有飯喫,有衣著, 五方之民各得其所,方可去教他。若不恁地,教如何 施!但是其中言教也不略,如《閭師書》其孝弟婣卹,屬 民讀法』之類,皆是。」
「五家為比,五比為閭,四閭為族,五族為黨,五黨為州, 五州為鄉,五家為鄰,五鄰為里,四里為酇,五酇為鄙, 五鄙為縣,五縣為遂。」制田里之法也。「五人為伍,五伍 為兩,四兩為卒,五卒為旅,五旅為師,五師為軍」,此鄉 遂出兵之法也。故曰:「凡起徒役,無過家一人。」既一家 出一人,則兵數宜甚多,然只是擁衛王室,如今禁衛 相似,不令征行也。都鄙之法,則九夫為井,四井為邑, 四邑為丘,四丘為甸,然後出長轂一乘,甲士三人,步 卒七十二人。以五百一十二家而共只出七十五人, 則可謂甚少。然有征行,則發此都鄙之兵,悉調者不 用,而用者不悉調,此二法所以不同,而貢助之法亦 異。大率鄉遂以十為數,是長連排去井田以九為數, 是一箇方底物事,自是不同。而永嘉必欲合之,如何 合得!〈以下小司徒〉
問:「『都鄙四丘為甸,甸六十四井,出車一乘,甲士三人, 步卒七十二人』。不審鄉、遂車賦則何如?」曰:「鄉、遂亦有 車,但不可見其制。六鄉,一家出一人,排門是兵;都鄙 七家而出一兵。在內者役重而賦輕,在外者役輕而 賦重。六軍只是六鄉之眾,六遂不與,六遂亦有軍,但 不可見其數。侯國三軍,亦只是三郊之眾,三遂不與。」 大國三郊,次國二郊,小國一郊。蔡季通說:「車一乘,不 止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此是輕車用馬馳者。更 有二十五人,將重車在後,用牛載糗糧戈甲衣裝,見 《七書》。如《魯頌》「公徒三萬」,亦具其說矣。
問:「鄭氏『旁加一里』之說是否?」曰:「如此方得數相合,亦 不見所憑據處,今且大概依他如此看。」〈以下小司徒注〉 直卿問:「古以百步為畝,今如何?」曰:「今以二百四十步 為畝,百畝當今四十一畝。」
豐、鎬去洛邑三百里,長安所管六百里,王畿千里,亦 有橫長處,非若今世之為「圖畫方」也。恐井田之制,亦 是類此,不可執《畫方圖》以定之。
周家每年一推排,十六歲受田,六十者歸田,其後想 亦不能無弊。故蔡澤言「商君決裂井田,廢壞阡陌,以 靜百姓之業,而一其志。」唐制,每歲十月一日,應受田 者皆集於縣令廷中而升降之。若縣令非才,則是日 乃胥吏之利耳。
卿大夫既獻《賢能》之書,王拜受,登於天府。其副本則 內史掌之,以內史掌策命諸侯群臣故也。〈卿大夫〉 問:「《周禮》『德行道藝,德行藝三者猶有可指名者,『道』字 當何解』?」曰:「舊嘗思之,未甚曉。看來『道』字,只是曉得那 道理而已。大而天地事物之理,以至古今治亂興亡 事變,聖賢之典策,一事一物之理,皆曉得所以然,謂 之道。且如禮樂射御書數,禮樂之文,卻是祝史所掌。 至於禮樂之理,則須是知道者方知得。注云:『德行是 賢者,道藝是能者』。」蓋曉得許多事物之理,所以屬能。 〈以上語類九條〉
「親親」、「長長」,「貴貴」、「尊賢」,皆天下之大經,固當各有所尚, 然亦不可以此而廢彼。故鄉黨雖上齒而有爵者,則 俟賓主獻酬禮畢,然後入,又席於尊東,使自為一列, 不為眾人所壓,亦不壓卻他人,即所謂「遵」也。〈遵亦作僎〉如 此則長長貴貴。各不相妨。固不以齒先於爵。亦不以 爵加於齒也。〈答嚴時亨 文集〉
問:「商賈是官司,令民為之,抑民自為之耶?」曰:「民自為 之,亦受田但少耳。如《載師》所謂『賈田者是也』。」〈以下載師〉 「近郊十一,遠郊二十三,甸、稍、縣、都皆無過十二」,此即 是田稅。然遠近輕重不等者,蓋近處如六鄉,排門皆 兵,其役多,故稅輕;遠處如都、鄙、井法,七家而賦一兵, 其役少,故稅重。所謂十二者,是并雜稅皆無過此數 也。都、鄙稅亦只納在采邑。
《載師》云:「凡宅不毛者有里布,凡田不耕者出屋粟,凡 民無職事者出夫家之征。」《閭師》又云:「凡民無職者出 夫布。」前重後輕者,前以待士大夫之有土者,後方是 待庶民。宅不毛,為其為亭臺也;田不耕,為其為池沼 也。凡民無職事,此是大夫家所養浮汎之人也。 「師氏居虎門,司王朝。」虎門,路寢門也。《正義》謂路寢、庭 朝、庫「門外朝,非常朝。此是常朝,故知在路門外。」文蔚 問:「路寢庭朝,庫門外朝,如何不是常朝?」曰:「路寢庭在 門之裡,議政事則在此朝。庫門外是國有大事,詢及眾庶則在此處,非每日常朝之所。若每日常朝,王但 立於寢門外,與群臣相揖而已。然王卻先揖,揖群臣 就位,王便入。胡明仲嘗云:『近世朝禮,每日』」拜跪,乃是 秦法,周人之制,元不如此。〈師氏 以上語類四條〉 或問:「師氏之官,以三德教國子,一曰至德以為道本, 二曰敏德以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惡,何也?」曰:「至 德云者,誠意正心,端本清源之事。道則天人性命之 理,事物當然之則,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術也。敏 德云者,彊志力行,畜德廣業之事,行則理之所當為。 曰,可見之跡也。」「孝德云者,尊祖愛親,不忘其所由生」 之事,「知逆惡」,則以得於己者篤實深固,有以真知彼 之逆惡,而自不忍為者也。
「至德以為道本」 ,明道先生以之;「敏德以為行本」 ,司馬溫公以之。「孝德以知逆惡」 ,則趙無愧、徐仲車之徒是也。
凡此三者,雖曰各以其材品之高下,資質之所宜而 教之,然亦未有專務其一而可以為成人者也。是以 列而言之,以見其相須為用而不可偏廢之意。蓋不 知至德,則敏德者散漫無統,固不免乎「篤學力行而 不知道」之譏。然不務敏德而一於至,則又無以廣業 而有空虛之病。不知敏德,則《孝德》者僅為匹夫之行, 而不足以通於神明。然不務孝德而一於敏,則又無 以立本,而有悖德之累。是兼陳備舉而無所遺。此先 王之教所以本末相資,精粗兩盡,而不倚於一偏也。 其又教三行:一曰孝行,以親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賢 良;三曰順行,以事師長。何也?曰:「德也者,得於心而無 所勉者也,行則其所行之法而已。蓋」不本之以其德, 則無所自得,而行不能以自修,不實之以其行,則無 所持循,而德不能以自進。是以既教之三德,而必以 三行繼之,則雖其至未至粗,亦無不盡,而德之修也 不自覺矣。然是三者,似皆孝德之行而已,至於「至德」、 「敏德」則無與焉。蓋二者之行,本無常師,必協於一,然 後有以獨見而自得之,固非教者所得而預言也。惟 「孝德」則其事為可指,故又推其類而兼為「友順」之目 以詳教之。以為學者雖或未得於心,而事亦可得而 勉。使其行之不已,而得於心焉,則進乎德而無待於 勉矣。況其又能即是而充之,以周於事,而泝其原,則 孰謂「敏德」之不可至哉?或曰:「三德之教,大學之學也; 三行之教」,小學之學也。鄉三物之為教也,亦然而已。 詳。〈三德說 文集〉
古者教法,禮、樂、射、御、書數,不可闕一,就中樂之教尤 親切。夔教胄子只用樂,《大司徒》之職也是用樂,蓋是 教人朝夕從事於此,拘束得心長在這上面。蓋為樂 有節奏,學他底急也不得,慢也不得,久之都換了他 一副至當的情性。〈保氏〉
問:「鄉、遂為溝洫用貢法,都鄙為井田行助法,何以如 此分別?」曰:「古制不明,雖不曉古人是如何。遂人溝洫 之法,田不井授,而以夫數制之,歲時登其夫家之眾 寡,以令貢賦,便是用貢法。」〈以下遂人〉
子約疑「井田之法,一鄉一遂為一萬有餘夫,多溝洫 川澮,而《匠人》一同為九萬夫,川澮、溝洫反少者,此以 地有遠近,故治有詳略也。鄉遂近王都,人眾稠密,家 家勝兵,不如此則不足以盡地利而養民。且又縱橫 為溝洫川澮,所以寓設險之意,而限車馬之衝突也, 故治近為甚詳。若鄉遂之外,則民少而地多,欲盡開」 治,則民力不足,故其治甚略。晉郤克帥諸國伐齊,齊 來盟,晉人曰:「必以蕭同叔子為質,而盡東其畝。」齊人 曰:「唯吾子戎車是利,無顧土宜」云云,晉謀遂塞。蓋鄉 遂之畝,如中間是田,兩邊是溝,向東直去,而前復有 橫畝向南,溝復南流,一東一南,十字相交,在此所以 險阻多而非車馬之利也。
鄉遂雖用貢法,然「巡野觀稼」,以年之上中下出斂法 則亦未嘗拘也。〈司稼 以上語類四條〉
《春官》
[编辑]《周禮》載「用赤璋白璧等斂」,此豈長策?要是周公未思 量耳。觀季孫斯死,用玉,而孔子歷階,言其不可,則是 孔子方思量到,而周公思量未到也。〈典瑞類語〉 問:「《司服》『卿大夫加以大功小功』,則自卿大夫而上皆 無此者,何也?」曰:「此義《周禮疏》中其說已備。《中庸》所謂 『期之喪達乎大夫』是也。乃古人貴賤之義,呂氏之說 詳矣。」
「《精義》君子反」 ,經處亦有說。
然亦是周公制禮,而後方如此。故《檀弓》又云:「古者不 降,上下各以其親。」〈答余彝孫 文集〉
黃問:「《周禮》祀天神、地示、人鬼之樂,何以無商音?」曰:「五 音無一則不成樂。非是無商音,只是無商調。先儒謂 商調是殺聲,鬼神畏商調。」〈大司樂〉
因說及夢,曰:「聖人無所不用其敬,雖至小沒緊要底 物事,也用其敬。到得後世儒者,方說得如此闊大,沒 收殺。如《周禮》夢亦有官掌之,此有甚緊要?然聖人亦 將做一件事。某平生每夢見故舊親戚,次日若不接其書信,及見之,則必有人說及。看來惟此等是正夢, 其他皆非正。」〈占夢 以上語類二條〉
疏云:「此九拜之中,四種是正拜。五者逐事主名,還依 四種正拜而為之也。」又云:「稽首、頓首、空首,此三者,正 拜也。肅拜,婦人之正拜也。其餘五者,附此四種。振動、 吉拜、凶拜、褒拜、附稽首、奇拜、附空首。」又云:「空一拜,其 餘皆再拜。肅拜或再三,故郤至三肅使者: 一曰稽 首。」注曰:「拜頭至地也。」疏曰:「先以兩手拱至地,及頭至 手」,又引頭至地多時也。稽首,稽留之字也。稽首,拜中 最重,臣拜君之拜。哀十七年,公會齊侯盟於蒙。孟武 伯相齊侯稽首,公則拜。齊人怒,武伯曰:「非天子,寡君 無所稽首。」襄三年,公如晉,孟獻子相,公稽首。知武子 曰:「天子在,君辱稽首,寡君懼矣。」《郊特牲》曰:「大夫之臣 不稽首,非尊家臣,以避君也。」是諸侯於天子,大夫於 諸侯,皆當稽首。 二曰頓首。注曰:「拜頭叩地也。」疏曰: 先以兩手拱至地,乃頭至手,而又引頭即舉也。頭叩 地,謂若以首叩物然。此平敵自相拜,家臣於大夫及 凡自敵者,皆當從頓首之拜也。《記疏》曰:頭叩地,不停 留地也。又曰:諸侯相拜則然。 三曰空首。注曰:拜頭 至手,所謂拜手也。疏曰:先以兩手拱至地,乃頭至手 也。以其頭不至地,故名空首,君答臣下拜也。其有敬 事亦稽首。《洛誥》曰:「拜手稽首」是也。又曰:「稽首、頓首」、空 首,此三者相因而為之。空首而引頭,頓地即舉,故名 頓首。頓首而引頭至地,稽留多時,故名稽首。此三者 之正拜也。 四曰振動。注曰:戰栗變動之拜。《書》曰:「王 動色變。」《記疏》曰:謂有敬懼,故為振動。疏曰:案《中候膺》 云:「季秋七月甲子,赤雀銜丹入鄷,王再拜稽首受。」案 今文《太誓》得火烏之瑞,使以周公書報於王。王動色 變,雖不見拜文,與文王受赤雀之命為稽首拜也。 五曰吉拜,六曰凶拜。注曰:吉拜,拜而後稽顙,謂齊衰 不杖以下者。言吉者,此殷之凶拜,周以其拜與頓首 相近,故謂之吉拜云。「凶拜稽顙而後拜」,謂三年服者。 疏曰:「拜而後稽顙」,謂先作頓首,後作稽顙。稽顙還是 頓首,但觸地無容,則謂之稽顙。《記》曰:「拜而後稽顙,頹 乎其順也。稽顙而後拜,頎乎其至也。」疏曰:「拜是為親 痛深貌,惻隱之至也。」《記》又曰:晉獻公薨,秦穆公使人 弔公子重耳,勸其反國。重耳稽顙而不拜,哭而起。穆 公曰:「稽顙而不拜,則未為後也。故不成拜。哭而起,則 愛父也。」疏曰:若為後,則當拜謝其恩,今不受勸,故不 拜謝。所以稽顙者,自為父喪哀號也。凡喪禮,先稽顙 而後拜,乃成直稽顙而不拜,故云不成拜也。今既聞 父死,勸其反國之義,哀慟而起,若欲攀轅然,故云則 愛父也。 七曰奇拜,八曰褒拜。注曰:杜子春云:「奇讀 為奇偶之奇。」鄭大夫云:「奇拜謂一拜答臣下拜,褒拜, 再拜神與尸。」杜子春書又曰:「奇拜先屈一膝,今雅拜 是。」疏云:「後鄭不從此說。」 九曰肅拜。注曰:肅拜,但俯 下手,今時撎是也。介者不拜,故曰:「為事故敢肅使者。」 疏曰:肅拜者,拜中最輕,惟軍中有此肅拜,婦人亦以 肅拜為正。又曰:《儀禮》:賓撎入門,推手曰揖,引手曰撎。 《記疏》曰:《少儀》,婦人吉事,雖有君賜,肅拜。〈大祝 九拜辨 文集〉
《秋官》
[编辑]問:「《周禮》五服之貢,限以定名,不問其地之有無,與《禹 貢》不合,何故?」曰:「一代自有一代之制。大概是近處貢 重底物事,遠處貢輕底物事,恰如《禹貢》所謂『納銍、納 秸』之類。」〈大行人 語類〉
《冬官》
[编辑]車所以揉木,又以圍計者,蓋是用生成圓木揉而為 之,故堅耐堪馳騁。〈輪人〉
問:「侯國亦倣鄉遂都鄙之制否?」曰:「鄭氏說侯國用都 鄙法。然觀魯人『三郊三遂』,及《孟子》『請野九一而助,國 中什一使自賦』,則亦是如此。」〈匠人注 以上語類二條〉
朱子語錄
[编辑]《論陳君舉周禮說》
[编辑]陳君舉推《周官》制度亦稍詳,然亦有杜撰錯說處。如 云:「冢宰之職,不特朝廷之事,凡內而天子飲食服御 宮掖之事,無不畢管,蓋冢宰以道詔王,格君心之非」, 所以如此固是。但云「主客行人之官,合屬春官宗伯, 而乃掌於司寇;宗伯典禮,司寇典刑,土地疆域之事, 合掌於司空,乃掌於司馬。蓋周家設六官,互相檢制 之意。此大不然。何聖人不以君子長者之道待其臣, 既任之而復疑之耶?」或問:「如何?」曰:「賓客屬《秋官》者,蓋 諸侯朝覲會同之禮既畢,則降而肉袒請刑。司寇主 刑,故以屬之,有威懷諸侯之意。《夏官》掌諸侯土地封 疆,如《職方》,皆為夏官。蓋諸侯有變,則六師移之,所以 屬之司馬也。」或問:「《冬官》司空掌何事?」曰:「次地,是管土 田之事。蓋《司馬職方氏》存其疆宇之定制,至於中畫 井田,創制纖悉,必屬於司空,而今亡矣。」
王炎周禮考
[编辑]《辨諸儒疑周禮》
[编辑]《周官六典》,周公經治之法也。秦人舉竹簡以𢌿炎火。 漢興,諸儒掇拾於煨燼,藏於巖穴之間,其書已亡而幸存。漢既除挾書之律,武帝時《六典》始出,帝不以為 善,作《十論》《七難》以排之,藏於祕府,不立於學官,其書 雖存如亡。夫天下之治不可無法,猶之為圓必以規, 為方必以矩,為平直必以準繩,六典之書備焉。武帝 之志,欲馳騖於規矩準繩之外,雖四代之書,且以為 樸學而弗好,其於《周禮》何有?立論排之,宜矣。東都諸 儒知有《周禮》,而其說不同,以為戰國陰謀之書者,何 休也;以為周公致太平之跡者,鄭康成也;六官所掌, 綱正而目舉,井井有條,而詆之以為戰國之陰謀,休 謬矣。而康成以為致太平之跡,其說亦未然也。治法 至太平大備,而所以致太平者,不專係於法之詳也。 周公輔政,管、蔡流言,不安於朝而之東都,及《鴟鴞》之 詩作,《金縢》之書啟,然後成王逆公以歸。既歸之後,伐 管、蔡,作洛邑,遷殷民。管、蔡既平,殷民既遷,洛邑既成, 公則歸政於成王矣。當歸政之時,成王蒞政之初,淮 夷猶未定也,而況公未歸政,管蔡未平,殷民未遷,洛 邑未成,雖有《六典》,安得盡舉而行之?成王即位,巡侯 甸,伐淮夷,中外無事,還歸在豐,作《周官》之書,以戒飭 卿士大夫,則周公之經制蓋施行於此時。吾是以知 六典之法,至太平而後備,非用六典能致太平也。夫 為治有定法,天下無定時,時異則法異,雖堯、舜、禹相 受以「道法,亦不能無損益也。分畫九州,堯之制也,至 舜則析為十有二州。分命羲和,堯之制也,至夏則羲、 和合為一官。」聖人察人情,觀世變,立法經治,雖不可 變古,亦不可泥古。此周公之意也,而讀《周禮》者,至今 不能無疑。王畿不可以方千里也,五服不可以分為 九也,三等之國不可析之以為五也,井田之制,積同 為成,積丘為縣都,內外不容異制也。或者見其可疑, 則曰《周禮》非周公之全書,蓋漢儒以意易之者多矣。 漢儒之言《周禮》,誠不能無失,然亦不敢遽變其意也。 考之於經,見其可疑,舉而歸罪於漢儒,豈得為至論 哉?且夫禹之五服,服五百里,各指一面言之,故東西 相距而為五千。周之九服,方五百里,則以其方廣言 之,東西相距其地亦止於五千,又何斥大封域之有? 且梁州之地,《職方》所無,周公豈不能復先王之故土 而治之?然而不在封域之內者,務廣德不務廣地可 知矣。言其斥大封域而為九服,考之不詳之故也。周 之洛邑,雖曰天地之中,北近大河,東西長而南北狹, 不可以規方千里。然溫在今之河北,洛陽在今之河 東,皆畿內地,不以河為限也。若曰洛在河南不能規 方千里,則商人之都在河北涯,邦畿千里,何以見於 《商頌》?則言千里王畿之非實者,亦考之不詳之故也。 井田之法,凡九夫為井,皆以成田言之,溝、洫、道、塗不 與焉。內而鄉、遂,外而縣、都,其法一也。然在鄉、遂,則自 一井積之,方十里為成,又自一成積之,方百里為同, 所以言鄉、遂授田之數也。在家邑則自一井積而為 邑,為丘、為甸,四甸為縣,四縣為都,所以定公卿之采 地也。鄭康成不察內之成同,外之邑都皆自一井積 之,見其廣狹不同,而以為井田異制,又為之說曰:「一 甸之地,旁加一里以為成;一都之地,旁加十里而為 同」,此康成之誤,有以汨《經》之文,而遂與先王井田之 制不應,內外異法,此又考之不詳之過也。若三等之 國,分為五等,則周公之意,蓋逆慮世變而求有以制 之也。唐虞之世,天下號為萬國,然強則肆,弱則屈,敵 則爭,於是迭相兼并。至周之初,宇內不過千八百國, 則向之萬國社稷丘墟十七八矣。周公於是欲分而 為五等,自公以下,所食之地少,附庸之國多,欲以其 大比小,以小事大,庶幾可以小大相維。然必建邦國 之時方定其地,初非取先王已制之國,盡從而更張 之也。蓋周公雖定《六官》之制,亦度時措之宜而行之。 蓋有定其制而未行者矣,亦有已行之後世,隨時而 變者矣。定鼎郟鄏,謂之建國,以為民極。然成、康未嘗 都洛,幽王之敗,周始東徙,此所謂定其制而未行者。 三等之國,分為五等,法雖立而未行,亦此意也。五刑 之罪二千五百,穆王變為祥刑,凡三千條。穆王去成 王未遠也,然不用周公之法。《呂刑》一書,夫子蓋有取 焉,此所謂後世隨時而變者也。若曰徙封數大國,則 諸侯盡擾。《司徒》之制,言封國,不言徙國,以封為徙,此 又考之不詳之過也。雖然,前輩之所疑者,吾固推《經》 意而辨之矣。《周禮》猶有可疑者,先儒蓋未之疑也。祀 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且祀昊天 於南至,服裘為宜;祀黃帝於季夏盛暑之月,而亦服 裘可乎?王搢大圭,又「執鎮圭以朝日。」以《考工記》考之, 大圭其長三尺,抒上終葵首。鄭康成謂「玉方一寸,其 重一斤。若圭三尺,其博二寸有半,其厚四分」,則其重 殆三十斤,而王能搢之乎?王乘玉輅,建太常,維者六 人服皆袞冕。夫袞冕,王與上公之服也。維太常者,徒 行車後,乃亦衣龍袞,與王同服,不幾於尊卑無辨乎? 太宰,六官之長也,其屬六十,而內小臣、寺人、九嬪、世 婦、女御之職皆與焉。以天子之正卿,而宦寺宮妾悉 為之屬,不以褻乎?《天官》既有世婦,《春官》又有世婦,且曰:「每宮卿二人謂之婦」,則不得以為卿。鄭康成乃曰: 「如漢有《長秋》,亦以士人居之。」夫士人為卿,則又不得 謂之婦矣。且王后六宮而天子六卿,若宮「有二卿,則 卿十有二人」,何其數之多耶?《周禮》一書,今學者所傳, 康成之訓釋也,則康成可謂有功於《周禮》矣。雖然,六 官之制度,以康成而傳,亦以康成而晦。蓋康成之於 經,一則以緯說汨之,一則以臆說汨之,是以周公之 典,其意不得不晦也。周公之典既晦,是以學者不得 不疑也。前輩之所疑者,不揆其僭而釋之。吾之所疑, 則世未有辨之者,後必有能辨之者矣。故表其說,以 待來者考正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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