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第278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二百七十八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
第二百七十八卷目錄
射部彙考四
儀禮〈大射儀〉
戎政典第二百七十八卷
射部彙考四
[编辑]《儀禮》
[编辑]《大射儀》
[编辑]《鄭目錄》云:「名曰大射者,諸侯將有祭祀之事,與其群臣射,以觀其禮,數中者得與於祭,不數中者不得與於祭。射義於五禮屬嘉禮。」
《大射之儀》, 「君有命,戒射。」
〈註〉將有祭祀之事,當射,宰告於君,「君乃命之。」言君有命,政教宜由尊者。〈疏〉釋曰:自此盡《西紘》,論射前預戒諸官,及張侯設樂縣之事。不言禮言「儀」者,以射禮盛,威儀多,故以儀言之。
宰戒百官「有事於射者。」
〈註〉「宰於天子」冢宰,治官卿也。作大事,則掌以君命,戒於百官。
《射人》「戒諸公、卿、大夫射,司士戒士射與贊者。」
〈註〉《射人》「掌以射法治射儀。」《司士》掌國中之士治,凡其戒命,皆司馬之屬也。《殊戒》公卿大夫與士辨貴賤也。贊,佐也,謂士佐執事不射者。
前射三日,宰夫戒宰及司馬、射人「宿視滌。」
〈註〉宰夫,冢宰之屬,掌百官之徵令者。司馬於天子政官之卿。凡大射,則合其六耦。滌謂溉器,掃除射宮。
司馬命量人「量侯道與所設乏,以貍步。大侯九十,參 七十,干五十,設乏,各去其侯西十北十。」
〈註〉量人司馬之屬,掌量道巷塗數者。侯謂所射布也。尊者射之以威不寧侯,卑者射之以求為侯。量侯道,謂去堂遠近也。容謂之乏,所以為獲者之禦矢。貍之伺物,每舉足者,正視遠所為,發必中也。是以量侯道取象焉。《鄉射記》曰:「侯道五十弓。」《考工記》曰「弓之下制六尺。」則此貍步六尺明矣。大侯、熊侯謂之大者,與天子熊侯同。參讀為糝。糝,雜也。雜侯者,豹鵠而麋飾下,天子大夫也。干讀為豻。豻侯者,豻鵠,豻飾也。大夫將祭於已,射麋侯。士無臣祭不射。
遂命量人巾車張三侯「大侯之崇,見鵠於參,參見鵠 於干。干不及地,武不繫左,下綱設乏,西十北十,凡乏 用革。」
〈註〉巾車於天子宗伯之屬,掌裝衣車者,亦使張侯。侯,巾類。崇,高也。高必見鵠,鵠,所射之主。《射義》曰:「為人君者以為君鵠,為人臣者以為臣鵠,為人父者以為父鵠,為人子者以為子鵠,言射中此乃能任己位也。鵠之言較。較,直也。射者所以直己志。或曰:鵠,鳥名,射之難中,中之為俊,是以所射於侯取名也。」《淮南子》曰:鵠知來。然則所云正者,正也,亦鳥名。齊魯之間名題肩為正。正、鵠皆鳥之捷黠者。《考工記》曰:「梓人為侯,廣與崇方參分其廣,而鵠居一焉。」則大侯之鵠方六尺,糝侯之鵠方四尺六寸大半寸,豻侯之鵠方三尺三寸少半寸。及,至也。武,跡也。中人之足長尺二寸,以豻侯討之,糝侯去地一丈五寸少半寸,大侯去地二丈二尺五寸少半寸。凡侯北面西方謂之「左前射。」三日,張侯設乏,欲使有事者豫志焉。
樂人宿縣於阼階東,笙磬西面,其南笙鐘,其南鑮,皆 南陳。
〈注〉笙猶生也。東為陽中,萬物以生。《春秋傳》曰:「太蔟所以金奏,贊陽出滯;姑洗所以修絜百物,考神納賓。」是以東方鐘磬謂之笙,皆編而縣之。《周禮》曰:「凡縣鐘磬,半為堵,全為肆。」有鐘有磬為全。鑮如鐘而大,奏樂以鼓鑮為節。
建鼓在阼階西,南鼓。應鼙在其東,南鼓。
〈注〉建猶樹也。以木貫而載之,樹之跗也。南鼓,謂所伐面也。應鼙,應朔鼙也。先擊朔鼙,應鼙應之。鼙,小鼓也。在東,便其先,擊小,後擊大也。鼓不在東,縣南,為君也。
西階之西:「頌磬東面,其南鐘,其南鑮,皆南陳。一建鼓 在其南,東鼓朔鼙在其北。」
〈註〉言成功曰頌。西為陰中,萬物之所成。《春秋傳》曰:「《夷則》所以詠歌,九則平民無忒,《無射》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示民軌義。」是以西方鐘磬謂之頌。朔,始也。奏樂先擊西鼙,樂為賓所由來也。鐘不言頌,鼙不言東,鼓義同,省文也。古文頌為庸
一建鼓,在西階之東,南面。〈注〉言「面」者,國君於其群臣,備三面爾,無鐘磬,有鼓而已。其為諸侯,則軒縣。
《簜》在建鼓之間。
〈注〉簜,竹也。謂笙簫之屬,倚於堂。
《鞀》,倚於頌磬,西紘。
〈注〉鞀,如鼓而小,有柄。賓至,搖之以奏樂也。紘,編磬繩也。設鞀於磬西,倚於紘也。《王制》曰:「天子賜諸侯樂,則以柷將之;賜伯子男樂,則以鞀將之。」
厥明,司宮尊于東楹之西,兩方壺,膳尊兩甒在南,有 豐。冪,用錫若絺,綴諸箭蓋。幂加勺,又反之,皆元尊,酒 在北。
〈注〉「膳,尊君尊也。後陳之,尊之也。豐以承尊也。」說者以為若井鹿盧,似豆大而卑矣。幂,覆尊巾也。錫,細布也。絺,細葛也。箭,篠也。為幂,蓋卷辟綴於篠,橫之也。又反之為覆勺也。皆元尊。二者皆有元。酒之尊,重本也。酒在北,尊統於君,南為上也。唯君面尊,言專惠也。今文錫或作緆,絺或作綌。古文箭作晉
尊。士旅食於西鑮之南,北面,兩圜壺。
〈注〉《旅》,眾也。士眾食,未得正祿,謂庶人在官者。圜壺,變於方也。賤無元酒。
又尊于大侯之乏。東北兩壺獻酒。
〈注〉為隸僕人,巾車糝侯,豻侯之獲者。獻讀為沙,沙酒濁,特泲之,必摩沙者也。兩壺皆沙酒。《郊特牲》曰:「汁獻涗于醆,酒服不之尊,俟時而陳於南,統於侯,皆東面。」
設洗于阼階東南,罍水在東,篚在洗西南,陳設膳篚 在其北,西面。
〈注〉或言「南陳」,或言「西面」,異其文也。
又設洗于獲者之尊西北,水在洗兆,篚在南,東陳。
〈注〉亦統於侯也。無爵,因服不也。有篚,為奠虛爵也。服不之洗,亦俟時而陳於其南。
「小臣設公席于阼階上,西鄉。」《司宮》「設賓席於戶西,南 面,有加席。卿席賓東,東上。小卿賓西,東上。大夫繼而 東上。若有東面者,則北上。席工于西階之東,東上。諸 公阼階西,北面,東上。」
〈注〉唯賓及公席布之也,其餘樹之於位後耳。小卿命於其君者也。席于賓西,射禮辨貴賤也。諸公大國,有孤卿一人,與君論道,亦不典職如公矣。
官饌。
〈注〉百官各饌其所當共之物。
羹定。
〈注〉烹,肉熟也。《射義》曰:「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禮。燕禮牲用狗。」
射人告具于公。公升,即位于席,西鄉。小臣師納諸公 卿大夫,諸公卿大夫皆入門右,北面東上。士西方,東 面北上。大夫在于侯之東北,北面東上。士旅食者在 士南,北面東上。小臣師從者在東堂下,南面西上。
〈注〉大夫在于侯東北,士旅食者在士南,為有侯故入庭深也。小臣,師正之佐也。正相君出入,君之大命。〈疏〉釋曰。自此盡「少進。」論群臣立位之事。
公降,立于阼階之東南,南鄉。小臣《師詔》揖諸公卿大 夫,諸公卿大夫西面北上,揖大夫,大夫皆少進。
〈注〉詔,告也。變爾言「揖」,亦以其入庭深也。上言「大夫」,誤衍耳。
《大射》,「正擯。」
〈注〉大射正,射人之長。〈疏〉釋曰:自此盡「門外北面」,論請立賓之事。大射正對射人為長,若小臣正對小臣師亦為長。
擯者請賓,公曰:「命某為賓。」
〈注〉某大夫名。
擯者命賓,賓少,進禮辭。
〈注〉命賓者東面南顧辭,辭以「不敏。」
《反命》。
〈注〉以賓之辭告於君。
又命之。賓再拜稽首受命。
〈注〉又復。
擯者反命。賓出,立於門外,北面。公揖卿、大夫,升,就席。 小臣自阼階下北面,「請執幂者與羞膳者。」
〈注〉請士可使執君兩甒之幂,及羞脯醢,庶羞於君者。方圜壺。獻無幂。〈疏〉釋曰:自此盡「公卿」者,論卿大夫庭位及請執幂之事。
乃命執幂者。執冪者升自西階,立于尊南,北面東上。
〈注〉命者於西階前,以《公命》命之。東上,執元尊之幂,為上羞。膳者從而東,由堂東升自北階,立於房中,西面,南上。不言命者,不升堂,略之。
膳宰請羞於諸公卿者。
〈注〉《膳宰》請者,異於君也。
擯者納賓,賓及庭,公降一等揖賓,賓辟。
〈注〉及,至也。《辟逡遁》,不敢當盛。〈疏〉釋曰:自此盡「賓答拜」,再論主人延賓拜至及獻賓之事
「公升即席。」〈注〉以賓將與主人為禮,不參之。
奏《肆夏》:
〈注〉《肆夏》樂章名,今亡。
賓升自西階,主人從之,賓右北面至,再拜。賓答「再拜。」
〈註〉主人,宰夫也。又「掌賓客之獻飲食。」君於臣,雖為賓,不親獻,以其莫敢亢禮。
主人降洗洗南、西北面。
〈註〉賓將從,降,鄉之,不於洗北,辟正主。〈疏〉釋曰:自此至「虛爵降」,論主人獻賓之事也。
賓降階西,東面。主人辭降。賓對。
〈注〉對答:
主人北面盥,坐取觚,洗;賓少進,辭洗。主人坐奠觚於 篚,興對,賓反位。
〈注〉「賓少進」者,所辭異宜違其位也。獻不用爵,辟正主。
主人卒洗,賓揖,乃升。
〈注〉賓每先升,揖之。
主人升,賓拜洗,主人賓右奠觚答拜。降盥。賓降,主人 辭降,賓對。卒盥,賓揖升,主人升,坐取觚。
〈注〉取觚將就,瓦甒酌膳。
執冪者舉冪。主人酌膳,執冪者蓋冪,酌者加勺,又反 之。
〈注〉「反之」覆勺。
筵前獻賓。賓西階上拜受爵於筵前,反位。主人賓右 拜送爵。
〈注〉賓既拜於筵前,受爵,退復位。
宰胥薦脯醢。
〈注〉《宰胥》,宰官之吏也。不使膳宰薦,不主於飲酒,變於燕。
賓升筵,「庶子設《折俎》。」
〈注〉庶子,司馬之屬,掌正六牲之體者也。《鄉射記》曰:「賓俎,脊、脅、肩、肺,不使膳宰設俎,為射變於燕。
賓坐,左執觚,右祭脯醢,奠爵於薦右,興取肺,坐絕祭, 嚌之,興加於俎,坐挩手,執爵,遂祭酒,興,席末坐啐酒, 降席,坐奠爵,拜,告旨,執爵興。主人答拜。」
〈注〉「降席」,席西也。旨,美也。
樂闋:
〈注〉闋,止也。「樂止」者,尊賓之禮盛於上也。
賓西階上北面坐卒爵,興,坐奠爵,拜,執爵興。主人答 拜。 賓以虛爵降。
〈注〉既卒爵,將酢也。〈疏〉釋曰:自此盡「西序東面」,論賓酢主人之事。
主人降,賓洗南,西北面坐奠觚,少進,辭降。主人西階 西東面,少進,對賓坐取觚,奠于篚下,盥洗。
〈注〉篚下篚南。
主人辭洗。賓坐奠觚于篚,興對,卒洗,及階,揖升。主人 升,拜洗如賓禮。賓降盥,主人降;賓辭降。卒盥,揖升,酌 膳,執冪如初,以酢主人于西階上。主人北面拜受爵, 賓主人之左拜送爵。
〈注〉賓南面授爵,乃於左拜。凡授爵,鄉所受者。
主人坐祭,不啐酒。
〈注〉《辟,正》主也。《木薦》者,臣也。
《不拜酒》。
〈注〉主人之義。《燕禮》曰:「不拜酒,不告旨。」
遂卒爵,興,坐奠爵,拜,執爵興。賓答拜。主人不崇酒,以 虛爵降,奠于篚。
〈注〉「不崇酒」,辟正君也。崇,充也。謂謝酒惡相充實。
賓降立於西階西,東面。
〈注〉既受獻矣,不敢安盛。
擯者以命升賓,賓升,立于西序,東面。
〈注〉《命》,公命也。東西牆謂之序。
主人盥洗象觚,升,酌膳,東北面獻《干公》。
〈注〉《象觚》,觚有象骨飾也。取象觚東面,不言實之,變於燕。〈疏〉釋曰:自此盡「于《篚》」,論主人獻公之事。
公拜受爵,乃奏《肆夏》。
〈注〉言「乃」者,其節異于賓。
主人降自西階,阼階下北面拜送爵。「宰胥薦脯醢,由 左房。庶子設折俎,升自西階。」
〈注〉自由也。左房,東房也。人君左右房。《鄉射記》曰:「主人俎、脊、脅、臂、肺」也。
公祭如賓禮,庶子贊「授肺。」不拜酒,立卒爵,坐奠爵,拜, 執爵興。
〈注〉《凡異》者,「君尊變於賓。」
主人答拜。「樂闋。升受爵,降奠于篚, 更爵洗,升酌,散 以降,酢于阼階下,北面坐奠爵,再拜稽首。」公答拜。
〈注〉更,易也。易爵不敢襲至尊。古文更為「受。」〈疏〉釋曰:自此盡《于篚》,論主人受公酢之事。
「主人坐祭,遂卒爵,興,坐奠爵,再拜稽首。」公答拜。主人 奠爵于篚。 主人盥洗,升媵觚于賓,酌散,西階上坐
奠爵,拜。賓西階上北面答拜〈注〉媵,送也。散方壺之酒也。古文媵皆作騰。〈疏〉釋曰:自此盡「南面立」,論主人受賓爵之事。
主人坐祭,遂飲。賓辭,卒爵,興,坐奠爵,拜,執爵興。賓答 拜。
〈注〉辭者,辭其代君行酒,不立飲也,比於正主酬也。
主人降洗,賓降,主人辭降,賓辭洗。卒洗,賓揖升,不拜 洗。
〈注〉不拜洗酬而禮殺也。
主人酌膳。賓西階上拜受爵于筵前,反位。主人拜送 爵。賓升席,坐祭酒,遂奠于薦東。
〈注〉「遂」者,因坐而奠之,不北面也。「奠之」者,酬不舉也。
主人降,復位。賓降筵西,東南面立。
〈注〉「賓不立于序內」,位彌尊。
「小臣自阼階下請媵爵」者,公命長。
〈注〉命之使選于長幼之中也。卿則尊,士則卑。〈疏〉釋曰:自此盡「反位」,論將為賓舉旅,使二人媵爵之事。
小臣作下大夫,二人媵爵。
〈注〉作「使。」
媵爵者阼階下皆北面再拜稽首,公答拜。
〈注〉再拜稽首拜君命。
媵爵者立于洗南,西面北上,序進,盥洗角觶,升自西 階,序進,酌散,交于楹北,降適阼階下。皆奠觶,「再拜稽 首」,執觶興。公答拜。
〈注〉序,次第也,猶代也。先者既酌,右還而反,與後酌者交於西楹北,相左俟於西階上,乃降,往來以右為上。古文曰「降造阼階下。」
媵爵者皆坐祭,遂卒觶,興,坐奠觶,「再拜稽首」,執觶興, 公答再拜。媵爵者執觶待於洗南。
〈注〉待,待君命。
小臣請致者。
〈注〉「請君使一人與,二人與」,不必君命。
若命皆致,則序進,奠觶于篚,阼階下皆北面「再拜稽 首」,公答拜。媵爵者洗象觶,升實之,序進,坐奠于薦南, 北上,降適阼階下,皆再拜稽首送觶,公答拜。
〈注〉既酌而代進,往來由尊北,交於東楹北,亦相左,奠於薦南,「不敢必君舉。」
媵爵者皆退,反位。
〈注〉反門右,北面位。
「公坐取大夫所媵觶,興以酬賓。賓降,西階下再拜稽 首。」小臣正辭,賓升成拜。
〈注〉公起,酬賓於西階,降尊以就卑也。正,長也。小臣長辭變於《燕》,升成拜,復再拜稽首。先時君辭之,於禮若未成然。〈疏〉釋曰:自此盡「復位」,論為賓舉旅,下及大夫之事。
公坐奠觶答拜,執觶興。公卒觶,賓下拜,小臣正辭。賓 升,再拜稽首。
〈注〉不言「成拜」者,為拜故下,實未拜也。下不就拜,禮也。下亦降也。發端言「降拜」,因上事言下拜。
公坐奠觶答拜,執觶興。賓進受虛觶,降奠于篚,易觶, 「興,洗。」
〈注〉賓進以臣道也。君受虛爵,君不親酌。凡爵不相襲者,於尊者言「更」,自敵以下言《易》,「更」作「新」,易,有故之辭也。不言公酬賓於西階上及公反位者,尊君空其文也。
「公有命,則不易。」不洗。反升酌膳,下拜。小臣正辭。賓升, 再拜稽首。公答拜。
〈注〉「不易」,君義也;「不洗」,臣禮也。
賓告於擯者,「請旅諸臣。」擯者告于公,公許。
〈注〉《旅》,序也。實欲以次序勸諸臣酒。
賓以旅大夫于西階上。擯者作大夫長,升受旅。
〈注〉作,使也。使之以長幼之次,先孤。
賓大夫之右,坐奠觶,拜,執觶興。大夫答拜。賓坐祭,立 卒觶,不拜。若膳觶也,則降更觶,洗,升實散。大夫拜受, 賓拜送,遂就席。大夫辨受酬,如受賓酬之禮,不祭酒, 卒受者以虛觶降,奠于篚,復位。主人洗酬,升實,散獻 卿於西階上。司宮兼卷重席,設於賓左,東上。
〈疏〉釋曰:上文「設席」之下,註謂「唯賓及公席布之,其餘樹之於位」,後至獻卿乃布之,則此云「兼卷」者,不謂至是始卷之,直是鋪設之時兼卷而設之也。
卿升拜受觚,主人拜送觚,卿辭重席,司宮徹之。
〈注〉徹猶去也。重席雖非加,猶為其重累,辭之辟君
乃薦脯醢。卿升席,庶子設折俎。
〈注〉卿折俎,未聞。蓋用脊、脅、臑、折肺。卿有俎者,射禮尊。
卿坐,「左執爵,右祭脯醢,奠爵于薦右,興取肺,坐絕祭, 不嚌肺,興加于俎;坐挩手,取爵,遂祭酒,執爵興,降席, 西階上北面坐卒爵,興;坐奠爵,拜,執爵興。」
〈注〉陳酒肴,君之惠也。「不嚌啐」,亦自貶於君。〈疏〉釋曰:按《燕禮》,君在不嚌。不啐者,彼為臣有功,君與之燕,恩及于卿,故卿不敢啐也。卿有無俎者,自祭不嚌也
主人答拜受爵,卿降復位。〈注〉復西面位,「不酢辟君。」
辨獻卿:主人以虛爵降,奠于篚。擯者升卿,卿皆升,就 席。若有諸公,則先卿獻之,如獻卿之禮,席于阼階西, 北面東上,無加席。
〈注〉公,孤也。席之北面,為大尊,屈之也。
小臣又請媵爵者,二大夫媵爵如初。請致者,若命長 致,則媵爵者奠觶于篚。
〈注〉《命長致》者,使長者一人致也。公或時未能舉,自優暇。〈疏〉釋曰:自此盡「奠于篚」,論舉旅之事。
一人待于洗南。
〈注〉不致者。
「長致者阼階下再拜稽首」,公答拜。
〈注〉再拜稽首拜君命。
洗象觶,升實之,坐奠于薦南,降,與立于洗南者二人 皆再拜稽首送觶,公答拜。
〈注〉奠于薦南,先《媵》者,上觶之處也。二人皆拜如初,共勸君飲之。
公又行一爵,若賓若長,唯公所賜。
〈注〉一爵,先媵者之下觶也。若賓若長,禮殺也。長,孤卿之尊者也,於是言賜射禮,明尊卑。
以旅于西階上,如初。
〈注〉賜賓,則以酬長。賜長則以酬賓。大夫長升,受旅以辯。
大夫卒受者以虛觶降,奠于篚。 主人洗觚,升獻大 夫于西階上。大夫升,拜受觚,主人拜送觚。大夫坐祭, 立卒爵,不拜既爵。主人受爵,大夫降,復位。
〈注〉既,盡也。「大夫卒爵不拜。賤不備禮。」
《胥》薦主人于洗北,西面,脯醢,無脀。
〈注〉胥,宰官之吏。主人,下大夫也。先大夫薦之,尊之也。不薦于上,辟正主脀俎實。
辯獻大夫,遂薦之,繼賓以西,東上。若有東面者,則北 上。卒,擯者升,大夫乃夫皆升,就席。
〈注〉「辯獻乃薦」,略賤也,亦獻後布席也。
乃席工于西階上,少東。小臣納工。工六人,四瑟。
〈注〉工,謂瞽矇善歌諷誦《詩》者也。六人,太師、少師各一人,上工四人。四瑟者,禮大樂眾也。〈疏〉釋曰:自此盡「西面北上坐」,論作樂及獻工之事。
僕人正徒,相太師;僕人師,相少師;僕人士,相上工。
〈注〉徒,空手也。僕人正,僕人之長。師,其佐也。士,其吏也。天子視瞭相工,諸侯兼官,是以僕人掌之。太師、少師,工之長也。凡國之瞽矇正焉。杜蒯曰:「曠也,太師也。」於是分別工及相者射禮,明貴賤。
相者,「皆左何瑟後首,內弦挎越,右手相。」
〈注〉「謂《相上工》」者,後首主於射,略於此樂也。內弦挎越,以右手相工,由便也。越,瑟下孔,所以發越其聲者也。古文後首為後手。
後者徒相入。
〈注〉謂相太師、少師者也。上列官之尊卑,此言先後之位,亦所以明貴賤。凡相者以工出入。
《小樂正》從之。
〈注〉從太師也。「後升」者,變於《燕》也。小樂正於天子,樂師也。
升自西階,北面東上。
〈注〉工六人。
坐授瑟,乃降。
〈注〉《相》者也。降立于西縣之北。
小樂正立于西階東。
〈注〉「不統于工」,明工雖眾,位猶在此。
「乃歌《鹿鳴》」三終。
〈注〉《鹿鳴》,《小雅》篇也。
主人洗,升實爵,獻工。「工不興,《左瑟》。」
〈註〉工歌而獻之,以事報之也。洗爵獻工,辟正主也。獻不用觚,工賤,異之也。工不興,不能備禮。左瑟便其右,大師無瑟,於是言「左瑟」者,節也。
一人拜受爵。
〈注〉「謂大師也。」言一人者,工賤同之也。工拜於席,
主人西階上拜送爵。薦脯醢。
〈注〉輒薦之變於大夫。
使人相祭。
〈注〉使人相者,相其祭薦、祭酒。
卒爵,不拜。主人受虛爵。眾工不拜,受爵,坐祭,遂卒爵。 辯有脯醢,不祭。
〈注〉「《相》者,相其祭酒」而已。
主人受爵,降奠于篚,復位。大師及少師、上工皆降立 于鼓北,群工陪于後。
〈注〉鼓北,西縣之北也。言鼓北者,與鼓齊面,餘長在後也。群工陪于後,三人為列也。於是時小樂正亦降立于其南,北面。工立,僕人立于其側,坐則在後。《考工記》曰:「鼓人為皋陶,長六尺有六寸。」
「乃管《新宮》」,三終〈注〉管,謂吹簜以播新宮之樂。其篇亡,其義未聞。笙從工而入,既管不獻,略下樂也,立於東縣之中。
卒管,大師及少師、上工皆東坫之東南,西面北上坐。
〈注〉不言縣北,統於堂也。云「是時大樂正還,北面立于其南。」
擯者自阼階下,請立司正。
〈注〉三爵既備,上下樂作,君將留群臣而射,宜更立司正以監之,察儀法也。〈疏〉釋曰:自此盡「北面立」,論將射立司正,察儀安賓之事。
公許擯者,遂為司正。
〈注〉君許其請,因命用之。不易之者,俱相禮,其事同也。
司正適洗,洗《角觶》,南面坐奠于中庭。
〈注〉《奠觶》者,著其位以顯其事,威儀多也。
升,東楹之東,受命于公西階上,北面命賓諸公、卿、大 夫。公曰:「以我安!」賓、諸公、卿、大夫皆對曰:「諾。敢不安?」
〈注〉「以我安」者,君意殷勤,欲留之,以我故安也。
司正降自西階,南面坐取觶,升酌散,降,南面坐奠觶。
〈注〉「奠于中庭」故也。
興,右還,北面少立,坐取觶,興,坐不祭。卒觶,奠之,興再 拜稽首,左還,南面坐取觶,洗,南面反奠于其所,北面 立。
〈注〉皆所以自昭明於眾也。將於觶南,北面則右還;於觶北,南面則左還。如是得從觶西往來也。必從觶西往來者,為君在阼,不背之也。
司射適次,袒、決、遂,執弓,挾乘矢於弓外,見鏃於弣右, 巨指鉤弦。
〈注〉司射,射人也。次,若今時更衣處帳幃席,為之耦次,在洗東南袒左免衣也。決猶闓也。以象骨為之,著右巨指,所以鉤弦而闓之,遂射韝也。以朱韋為之,著左臂,所以遂弦也。方持弦矢曰挾。乘矢四矢。弣,弓把也。見鏃焉,順其射也。右巨指,右手大擘以鉤弦,弦在旁,挾,由便也。古文挾皆作接。〈疏〉釋曰:自此至十次,論射事將至誓射者,及比三耦之事。
自阼階前曰「為政,請射。」
〈注〉「為政」,謂司馬也。司馬,政官,主射禮。
《遂告》曰:「大夫與大夫、士御於大夫。」
〈注〉因告選三耦於君。御猶侍也。大夫與大夫為耦。不足,則士侍於大夫,與為耦也。
遂適西階前,東面,右顧,命有司納射器。
〈注〉納內也。
射器皆入君之弓矢,適東堂。賓之弓矢與中籌豐,皆 止于西堂下。眾弓矢不挾,總眾弓矢楅,皆適次而俟。
〈注〉中閭,中筭器也。籌,筭也。豐,可奠射爵者。眾弓矢,三耦及卿大夫以下弓矢也。司射矢亦止西堂下。眾弓矢不挾,則納公與賓。弓矢者挾之。楅,承矢器。
工人、士與梓人升自北階,兩楹之間疏數容弓,若丹 若墨,度尺而午。射正莅之。
〈注〉工人士、梓人,皆司空之屬,能正方圜者。一從一橫,曰「午」,謂畫物也。射正,司射之長。
「卒畫,自北階下。」司宮埽所畫物,自北階下。
〈註〉《埽物》,重射事也。工人、士、梓人、司宮,位在北堂下,
太史俟于所設中之西,東面以聽政。
〈註〉中未設也,太史俟焉,將有事也。《鄉射禮》曰:「設中,南當楅,西當西序,東面。」
司射西面誓之曰:「公射大侯,大夫射參,士射干。射者 非其侯中之不獲。卑者與尊者為耦,不異侯。」太史許 諾。
〈注〉誓,猶告也。古文異作「辭。」
遂比三耦。
〈注〉比選次之也。不言「面」者,大夫在門右北面,士西方東面。
三耦俟于次北,西面北上。
〈注〉未知其耦。今文「俟」為「立。」
司射命上射曰:「某御於子。」命下射曰:「子與某子射。」卒, 遂命三耦取弓矢于次。
〈注〉「取弓矢不拾」者,次中隱蔽處。
司射入于次,搢三挾一個,出于次,西面揖,當階北面 揖,及階揖,升堂揖,當物北面揖,及物揖,由下物少退 誘射。
〈注〉搢,扱也。「挾」,一個挾於弦也。個猶枚也。由下物而少退謙也。誘猶教也。夫子循循然善誘人。〈疏〉釋曰:自此至「東面」,論司射誘射之事。
射三侯,將乘矢,始射干,又射參,大侯再發。
〈注〉將,行也。行四矢。象有事於四方。《詩》云:「四矢反兮,以御亂兮。」
卒射,北面揖。
〈注〉揖於當物之處,不南面者,為「不背卿。」
及階,揖降,如升射之儀。遂適堂西,改取一個挾之。
〈注〉改,更也。不射而挾矢,示有事也。
遂取扑,搢之,以立于所設中之西南,東面
〈注〉扑,所以撻犯教者也。於是言立著其位也。《鄉射記》曰:「司射之弓矢與扑,倚于西階之西。」
《司馬師》「命負侯者執旌以負侯。」
〈注〉司馬,師正之佐也。欲令射者見侯與旌,深志與侯中也,負侯獲者也。天子服不氏,下士一人,徒四人。掌以旌,居乏待獲,析羽為旌。〈疏〉釋曰:自此盡「而俟」,論司馬師命服不負侯之事也。
負侯者皆適侯,執旌負侯而俟。司射適次,作《上耦射》。
〈注〉作,始也。
司射反位。
〈疏〉釋曰:此不言「先反位」者,為三耦始出次,未有次前位,無所先,故不言先也。
上耦出次,西面揖進。上射在左,並行,當階北面揖,及 階揖。上射先升三等,下射從之,中等。
〈注〉上射在左,便射位也。中,猶間也。
上射升堂,少左;下射升,上射揖並行。
〈注〉「並」,併也,併東行。
皆當其物,北面揖。及物揖,皆左足履物,還視侯中,合 足而俟。
〈注〉視侯中,各視其侯之中。大夫耦則射參中,參中十四尺。士耦則視干中,干中十尺。
司馬正適次,袒決遂,執弓,右挾之,出,升自西階,適下 物,立于物間,左執弣,右執簫,南揚弓,命去侯。
〈注〉司馬正,政官之屬。簫弓末揚弓者,執下末,揚猶舉也。適下物,由上射後東過也。命去侯者,將射當獲也。《鄉射禮》曰:「西南面立於物間。」
負侯皆許諾,以宮趨直西,及乏南,又諾,以商,至「乏」聲 止。
〈注〉宮為君,商為臣,其聲和相生也。《鄉射禮》曰:「獲者執旌許諾。」古文聲為磬。
授獲者退,立於西方。獲者興,共而俟。
〈注〉大侯,服不氏負侯,徒一人居乏,相代而獲。參侯、干侯、徒負侯居乏,不相代。《鄉射禮》曰:「獲者執旌許諾,聲不絕,以至於乏,坐東面偃旌,興而俟。」古文獲皆作護,非也。
司馬正出于下射之南,還其後,降自西階,遂適次,《釋 弓》「《說決》、拾、襲」,反位。
〈注〉拾,遂也。《鄉射禮》曰:「司馬反位,立于司射之南。
司射進與司馬正交于階前,相左。由堂下西階之東, 北面視上射,命曰:『毋射獲,毋獵獲』!上射揖,司射退反 位。」
〈注〉《射獲》,矢中乏也。從旁為獵。
「乃射。」上射既發,挾矢而后下射。射拾發,以將乘矢。
〈注〉拾,更也。將,行也。
「獲」者,坐而獲。
〈注〉坐言獲也。
舉旌以宮,偃旌以商。
〈注〉等言獲也。
《獲》而未釋「獲。」
〈注〉但言「獲」,未釋算,《古文》釋為舍。
卒射,「右挾之,北面揖,揖如升射。」
〈注〉右挾之,右手挾弦。
上射降二等,下射少右,從之;中等並行,上射于左,與 升射者相左,交于階前,相揖適次,《釋弓》,說決拾,襲,反 位。
〈注〉上射於左,由下射階上少右,乃降待之。言「襲」者,凡射皆袒。
三耦卒射,亦如之。 司射去扑,倚于階西,適阼階下, 北面告于公曰:「三耦卒射。」反搢扑,反位。
司馬「正袒決遂,執弓,右挾之,出,與司射交于階前,相 左。」
〈注〉出,出于次也。袒時亦適次。〈疏〉釋曰:自「此」至「興反位」,論取矢設楅之事。
升自西階,自右物之後,立于物間,西南面,揖弓,命取 矢。
〈注〉揖,推也。
負侯許諾,如初去侯,皆執旌以負其侯而俟。
〈注〉俟小臣取矢,以旌指教之。
司馬正降自西階,北面命「設楅。」
〈注〉此出於「《下射》之南」,還其後而降之。
小臣師設楅,司馬正東面,以弓為畢。
〈注〉畢,所以教助執事者。《鄉射記》曰:「乃設楅于中庭南,當洗,東肆。」
既設楅,司馬正適次,釋弓,《說決》拾,襲,反位。小臣坐委 矢于楅北括,司馬師坐乘之。
〈注〉乘四,四數之
;若矢不備,則司馬正又袒執弓,升,命取矢,如初,曰:「取 矢不索。」乃復求矢,加于楅。卒,司馬正進坐,左右撫之, 興,反位。
〈注〉「左右撫分上下射」,此坐皆北面。
司射適西階西,倚扑,升自西階,東面請射于公〈注〉《倚扑》者,將即君前,不敢佩刑器也。《升堂》者,欲諸公卿大夫辯聞也。〈疏〉釋曰:自此盡「未降」,請君行第二番射,并命耦之事。
公許。遂適西階上,「命賓御于公,諸公卿則以耦告于 上,大夫則降即位而後告。」
〈注〉「告諸公卿于堂上」,尊之也。
司射自西階上,北面告于大夫,曰:「請降。」司射先降,搢 扑,反位。大夫從之降,適次,立于三耦之南,西面北上。
〈注〉適次由次前而北,西面立。
司射東面于大夫之西,北耦。大夫與大夫,命上射曰: 「某御於子。」命下射曰:「子與某子射。」卒,遂比眾耦。
〈注〉眾耦,士也。
眾耦立于大夫之南,西面北上。若有士與大夫為耦, 則以大夫之耦為上。
〈注〉「為上」,居群士之上。
命大夫之耦曰:「子與某子射。」告於大夫曰:「某御於子。」
〈注〉「士雖為上射」,其辭猶尊大夫。
《命眾耦》,如「命三耦」之辭,諸公卿皆未降。
〈注〉言「未降」者,見其志在《射》。
遂命三耦,「各與其耦拾取矢,皆袒、決,遂,執弓,右挾之。」
〈注〉此命入次之事也。司射既命而反位,不言之者,上射出當作「取矢,事未訖。」〈疏〉釋曰:自此盡「襲反位」,論命拾取矢之事。
一耦出,西面揖;當楅北面揖,及楅揖。
〈注〉三耦同入次,其出也一。上射出,西面立。司射作之,乃揖行也。當楅楅正南之東西。
上射東面,下射西面,上射揖,進,坐,橫弓,卻手自弓下 取一個,兼諸弣,興,順羽,且左還,《毋周》,反面揖。
〈注〉《橫弓》者,《南踣弓》也。「卻手自弓下取矢」者,以左手在弓表,右手從裡,取之便也。兼,并也。并矢於跗,當順羽,既又當執弦。順羽者,手放而下,備不整理也。「左還,反其位,毋周。」右還而反東面也。君在阼,還周則下射將背之。古文且為阻。
下射進,坐橫弓覆。手自弓上取,一個兼諸弣。興,順羽 且左還,《毋周》反面揖。
〈注〉「橫弓,亦南踣弓」也。人東西鄉,以南北為橫,覆手自弓上取矢,以左手在弓裡,右手從表取之便也。
既拾,取矢梱之。
〈注〉梱齊等之也。古文梱作「魁。」
「兼挾」乘矢皆,內還南面揖。
〈注〉「內還」者,上射左,下射右,不皆右還,亦以君在阼,嫌下射,故左遠而背之也。上以陽為內,下以陰為內,因其宜可也。
適楅南,皆左還,北面,揖搢三,挾一個。
〈注〉「《楅》,南鄉」,當楅之位也。
揖以耦左還,上射於左。
〈注〉以猶「與」也。言「以」者,耦之事成於此,意相人耦也。上射轉居左,便其反位也。上射少北,乃東面
退者與進者相左,相揖,還,退,釋弓矢於次,說決、拾、襲, 反位。二耦拾取矢亦如之。後者遂取誘射之矢,兼乘 矢而取之,以授有司於次中,皆襲,反位。
〈注〉有司納射器,因留主授受之。
司射作揖如初,一耦揖升如初。司馬命去侯,負侯許 諾如初。司馬降,釋弓反位。 司射猶挾一個,去扑,與 司馬交於階前;適阼階下,北面請釋獲於公。
〈注〉「猶守故之辭。於此言之」者,司射既誘射,恒執弓挾矢以掌射事,備尚未知,當教之也。今三耦卒射,眾已知之矣,猶挾之者,君子不必也。
公許反《搢》。遂命釋獲者「設中,以弓為畢,北面。」
〈注〉北面立於所設中之南,當視之也。《鄉射禮》曰:「設中,南當楅,西當西序。」
太史釋獲小臣師執中先首坐,設之,東面,退。太史實 八筭於中,橫委其餘於中西,興,共而俟。
〈注〉先猶前也。命太史而小臣師設之。國君官多也,小臣師退反東堂下位。《鄉射禮》曰:「橫委其餘於中西,南末。」
司射西面命曰:「中離維綱,揚觸梱復,公則釋獲,眾則 不與。」
〈注〉離,猶過也,獵也。侯有上下,綱其邪制。射舌之角者為維。或曰:維當為絹,絹綱耳。揚觸者,謂矢中他物,揚而觸侯也。梱復為矢,至侯不著而還。復,復反也。公而釋獲,優君也。眾當中鵠而著。古文梱作魁,
唯公所中,中三侯皆獲。
〈注〉值「中一」侯則釋「獲。」
釋獲者,命小史,小史命獲者。
〈注〉《傳》告服不,使知此司射所命。
司射遂進,由堂下北面視上射,命曰:「不貫不釋!」上射 揖。司射退反位。
〈注〉貫猶中也。射不中鵠,不釋筭。古文貫作「關」,
釋獲者坐取中之八筭,改實八筭,興,執而俟。
〈注〉執所取筭
乃射。若中,則釋獲者每一個釋一算,上射於右,下射於左,若有餘筭,則反委之。
〈注〉姜餘筭《禮貴異》。
又取中之八筭,改實八筭於中,興,執而俟。三耦卒射。 賓降,取弓矢於堂西。
〈注〉不敢與君並,俟告,取之以升。俟君事畢。〈疏〉釋曰:自此盡「共而俟」,論第二番射三耦訖,次公卿大夫之事。
諸公卿則適次,繼三耦以南。
〈注〉言「繼三耦」,明在大夫北。
公將射,則司馬師命「負侯」,皆執其旌,以負其侯而俟。
〈注〉君尊若始焉。
司馬師反位,隸僕人《埽侯》道。
〈注〉新之。
司射去扑,適阼階下,告射於公,公許,適西階東,告於 賓。
〈注〉告,當射也。今文曰「阼階下無適。」
「遂搢扑」,反位。小射正一人取公之決,拾於東坫上,一 小射正授弓、拂弓,皆以俟於東堂。
〈注〉《授弓》,當授大射正,拂弓去塵。
公將射,則賓降適堂西,袒決遂,執弓,搢三挾一個,升 自西階,先待於物北,北一笴,東面立。
〈注〉「不敢與君併」笴《矢幹》,東面立,鄉君也。
司馬升命,去侯如初,還右,乃降,《釋弓》反位。
〈注〉還右,還君之右也。猶出《下射》之南,還其後也。今文曰「右還。」
「公就物」,小射正奉決拾以笥,大射正執弓,皆以從於 物。
〈注〉笥萑葦器,《大射》正舍,司正親其職。
小射正坐奠笥於物南,遂拂以巾,取決,興。贊「設決,朱 極三。」
〈注〉極,猶放也,所以韜指,利放弦也,以朱韋為之。三者,食指、將指、無名指,無極放弦契於此,指多則痛,小指短不用。
小臣正贊袒,公袒朱襦,卒袒。小臣正退俟於東堂,小 射正又坐取拾,興。贊「設拾」,以笥退奠於坫上,復位。
〈注〉「既袒,乃設拾。」拾,當以韝襦上。
《大射》正執弓,以袂順左右,隈上再下壹,左執弣,右執 簫以授公,公親揉之。
〈注〉順放之也。隈,《弓淵》也。揉宛之觀其安危也。今文順為「循」,古文「揉」為紐。
小臣師以巾內拂矢,而授矢于公,稍屬。
〈注〉「內拂」,恐塵及君也。《稍屬》不搢矢。
大射正立于公後,以矢行告于公。
〈注〉若不中使。君當知而改其度。
「下曰留,上曰揚」,左右曰「方。」
〈注〉留」不至也。「揚」過去也。「《方出旁》也。
公既發《大射》,正受弓而俟拾發,以將乘矢。
〈注〉公下射也,而先發不留,尊也。
公卒射,小臣師以巾退,反位。大射正受弓。
〈注〉受弓,以授有司於東堂。
小射正以笥受決拾,退奠於坫上,復位。大射正退反 司正之位,小臣正贊「襲。」「公還」,而后賓降,釋弓于堂西, 反位於階西,東面。
〈注〉階西、東面,賓降位。
公即席,司正以命升賓,賓升,復筵,而后卿、大夫繼射。 諸公、卿取弓矢于次中,袒、決、遂,執弓,搢三挾一個,出, 西面揖,揖如三耦升射。卒射,降如三耦。適次,釋弓,說 決、拾,襲,反位。眾皆繼射,釋獲皆如初。
〈注〉「諸公卿言取弓矢,眾言釋獲」,互言也。
卒射,釋獲者遂以所執餘獲適阼階下,北面告于公 曰:「左右卒射。」
〈注〉《司射》不言告者,釋獲者於是有事,宜終之也。餘獲,餘筭也。無餘筭,則無所執。古文曰「餘筭。」
反位,坐委餘獲于中西;興,共而俟。司馬袒執弓,升,命 取矢,如初。負侯許諾,以旌負侯,如初。司馬降,釋弓如 初。小臣委矢于楅,如初。
〈注〉《司馬》:司馬正。於是司馬師亦坐乘矢。〈疏〉釋曰:自此盡「就席」,論射訖取矢委於楅之事。
「賓、諸公、卿、大夫之矢皆異,束之以茅。」卒,正坐,左右撫 之,進束,反位。
〈注〉《異束》大夫矢,尊殊之也。正司馬,正也,進前也。又言「束」,整結之,示親也。
賓之矢,則以授矢人于西堂下。
〈注〉是言「矢人」,則納射器之有司,各以其器名官職。不言君矢,小臣以授矢人于東堂下可知。
司馬「釋弓,反位,而后卿大夫升,就席。」
〈注〉此言其升前,小臣「委矢於楅。」
司射「適階西,釋弓,去扑;襲,進,由中東,立于中南,北面 視筭。」
〈注〉「釋弓去扑」,射事已也。〈疏〉釋曰:自此盡「共而俟論
數筭之事,直言去扑,不言去矢,矢亦去之,是以下文《司射》執弓,挾一個搢扑,明此時去矢,後更挾之。
釋《獲》者,東面,于中西坐,先數右獲。
〈注〉固東面矣。復言之者,少南就右《獲》。
二筭為純。
〈注〉純,猶全也。耦,陰陽也。
一純以取實于左手,十純則縮而委之。
〈注〉縮,從也。於數者東西為從。古文縮皆作蹙,
每委異之。
〈注〉《易》枝數:
有餘純則橫諸下。
〈注〉又異之也。自「近」為下。
一筭為奇,奇則又縮諸純下。
〈注〉又從之。
興自前適左。
〈注〉從中前北也,更端故起。
東面坐。
〈注〉少比於故。
坐兼斂筭,實于左手,一純以委,十則異之。
〈注〉變於右也。
其餘如右《獲》。
〈注〉謂「所縮所橫者。」
司射復位。釋獲者遂進取賢獲,執之,由阼階下,北面 告于公。
〈注〉「賢獲勝」,黨之筭也。執之者齊,而取其餘。
若右勝,則曰「右賢於左。」若左勝,則曰「左賢於右」,以純 數告。若有奇者,亦曰奇。
〈注〉告曰:「某賢於某,若干純,若干奇。」
若左右鈞,則左右各執一筭以告曰:「左右鈞。」還復位, 坐,兼斂筭,實八筭于中,委其餘于中西,興,共而俟。 司射命設《豐》。
〈注〉當飲不勝者射爵。〈疏〉釋曰:自此盡「《徹豐》與觶」,論二番射訖,行射爵之事。
司宮士奉豐由西階升,北面坐設于西楹西,降復位。 勝者之弟子洗觶,升,酌散,南面坐奠于豐上,降反位。
〈注〉弟子,其少者也。不授者射爵,猶罰爵,略之。
司射袒執弓,挾一個,搢扑,東面于三耦之西,命三耦 及眾射者:「勝者皆袒決遂,執張弓。」
〈注〉《執張弓》,言能用之也。右手挾弦。
不勝者皆襲,說決拾,卻左手,右加弛弓于其上,遂以 執弣。
〈注〉固、襲、說、決,拾矣。復言之者,起勝者也。不勝者,執弛弓,言不能用之也。「兩手執弣」,無所挾也。
司射先反位。
〈注〉居前俟所命,入次而來飲。
三耦及眾射者皆升飲射爵于西階上。
〈注〉不勝之黨無不飲,
小射正作升飲射爵者,如作射,一耦出,揖如升射,及 階,勝者先升,升堂少右。
〈注〉「先升」,尊賢也。少右,辟飲者,亦因相飲之禮。然
不勝者進,北面坐取豐上之觶,興,少退立,卒觶,進,坐 奠于豐下,興,揖。
〈注〉「立卒觶」,不祭不拜。受罰,不備禮也。「右手執觶,左手執弓。」
不勝者,先降。
〈注〉後升先降,略之,不由次也。降而少右,復並行,
與升飲者相左,交于階前,相揖適次,釋弓,襲,反位。僕 人師繼酌射爵,取觶實之,反奠于豐上,退次于序端。
〈注〉「《僕人》師酌」者,君使之代弟子也。自此以下,辯為之酌。
「升飲」者如初。三耦卒飲。 若賓、諸公、卿、大夫不勝,則 不降,不執弓,耦不升。
〈注〉此「耦」謂士也。諸公卿或闕,士為之耦者不升。其諸公卿大夫相為耦者不降席,重恥尊也。
僕人「師洗,升賓觶以授賓,諸公、卿、大夫受觶于席以 降,適西階上,北面立飲,卒觶,授執爵者,反就席。」
〈注〉雖尊,亦西階上立飲,不可以已尊枉正罰也。授爵而不奠豐,尊大夫也。
若飲公,則侍射者降洗角觶,升酌散,降拜。
〈注〉侍射,賓也。飲君則不敢以為罰,從致爵之禮也。
公降一等,小臣正辭,賓升,再拜稽首,公答再拜。賓坐 祭,卒爵,再拜稽首,公答再拜。賓降洗象觶,升酌膳以 致,下拜。小臣正辭,升,再拜稽首,公答再拜。公卒觶,賓 進受觶,降洗散觶,升實散,下拜。小臣正辭,升,再拜稽 首,公答再拜。
〈注〉賓復酌自飲者,夾爵也。但如致爵,則無以異於燕也。夾爵亦所以恥公也。所謂「若飲君,燕則夾爵。」
賓坐不祭,卒觶,降奠于篚階西,東面立。
〈注〉不祭象,射爵。
擯者以命升賓,賓升,就席。
〈注〉擯者,司正也。今文席為筵
若諸公卿大夫之耦不勝,則亦執弛弓特升飲。〈注〉此耦亦謂士也。特猶獨也。以尊為耦,而又不勝使之獨飲,若無倫匹,孤,賤也。
眾皆繼飲射爵,如三耦射爵辯,乃徹《豐》與觶。
〈注〉徹,除也。
司宮「尊侯于服不之東北,兩獻酒東面南上,皆加勺。 設洗于尊西北,篚在南,東肆,實一,散于篚。」
〈注〉為大侯獲者設,尊也。言尊侯者,獲者之功由侯也。不於初設之者,不敢必君射也。君不射,則不獻。大侯之獲者,散爵名,容五升。〈疏〉釋曰:自此盡「侯而俟」,論設尊獻服不之事。
司馬正洗散,遂實爵,獻月不。
〈注〉言「服不」者,著其官,尊大侯也。服不,司馬之屬,掌養猛獸而教擾之者。洗酌皆西面。
服不侯西北三步,北面拜受爵。
〈注〉近其所為獻。
司馬正西面拜送爵,反位。
〈注〉不俟卒,爵,略賤也。此終言之,獻服不之,徒乃反位。
宰夫有司薦,庶子設折俎。
〈注〉宰夫,有司,宰夫之吏也。《鄉射記》曰:「獲者之俎,折脊、脅、肺。」
卒錯,獲者「適右個」,薦俎從之。
〈注〉不言服,不言獲者,國君大侯,服不負侯,其徒居乏待獲,變其文,容二人也。司馬正皆獻之,薦俎已錯,乃適右個,明此獻已已歸功於侯也。適右個,由侯內。《鄉射記》曰:「東方謂之右個。」
獲者左執爵,右祭薦俎,二手祭酒。
〈注〉祭俎不奠爵,不備禮也。二手祭酒者,獲者南面於俎北,當為侯祭於豆間,爵反注為一手不能正也。此薦俎之設,如於此面人焉。天子祝侯曰:「唯若寧侯,無或若女。」不寧侯,不屬於王所,故抗而射女。彊飲彊食,貽女曾孫,諸侯百福。諸侯以下,祝辭未聞。
適左個,祭如右個,中亦如之。
〈注〉先祭個,後中者,以外即之。至中,若神在中。《鄉射禮》曰:「獻獲者俎與俎,皆三祭。」
卒祭,左個之西北三步,東面。
〈注〉「北鄉」,受獻之位也。不「北面」者,嫌為侯卒爵。
設薦俎,立卒爵。
〈注〉不言不拜既爵,司馬正已反位,不拜可知也。《鄉射禮》曰:「獲者薦右,東面立飲。」
司馬師受虛爵,洗獻隸僕人與巾車獲者,皆如大侯 之禮。
〈注〉隸僕人、埽侯、《道巾車》、張大侯及參侯、干侯之獲者,其受獻之禮如服不也。隸僕人《巾車》於服不之位受之,功成於大侯也。不言量人者,此自後以及先可知。
卒,司馬受虛爵,奠于篚。
〈注〉獲者之篚。
獲者皆執其薦,庶子執俎從之,設于《乏少》南。
〈注〉少南,為復射妨旌也。隸僕人巾車、量人,自服不而南。
服,不復,負侯而俟。 司射適階西,去扑;適堂西,釋弓, 說決拾,襲適洗,洗觚,升,實之。降獻釋獲者于其位少 南。
〈注〉獻。釋獲者與獲者異,文武不同也。「去扑」者,扑不升堂也。《少南辨》中。〈疏〉釋曰。自此盡「反位。」論獻釋獲者之事。
薦、脯醢、折俎,皆有祭。
〈注〉俎與服不同,唯祭一為異。
釋獲者薦右東面拜受爵。司射北面拜送爵。釋獲者 就其薦坐,左執爵,右祭脯醢,興,取肺,坐祭,遂祭酒。
〈注〉祭俎不奠爵,亦賤不備禮。
興,司射之西,北面立卒爵,不拜既爵。司射受虛爵,奠 於篚。釋獲者少西,辟薦,反位。
〈注〉辟薦少西之者,為復射妨司射,視筭,亦辟俎也。
司射適堂西,袒決遂,取弓,挾一個,適階西,搢扑,以反 位。
〈注〉為將復射。〈疏〉釋曰:自此盡「於公」,如初論司射請公為三番射事。
司射倚扑於階西,適阼階下,北面請射于公,如初。
〈注〉不升堂。賓、諸公、卿、大夫既射矣,聞之可知。
反,搢扑,適次,命三耦皆袒、決、遂,執弓,序出取矢。
〈注〉曏言「拾」,是言「序」,互言耳。〈疏〉釋曰:自此盡「襲反位」,論三耦與卿大夫取矢之事。
司射先反位。
〈注〉言「先,先三耦」也,司射既命三耦以入次之事,即反位。三耦入次,袒、決、遂,執弓挾矢,乃出,反次外,西面位曏。不言司射先反位。三耦未有次外位,無所先也
二耦拾取矢如初,《小射》正作取矢如初。〈注〉小射正,司射之佐作取矢,禮殺代之。
三耦既拾取矢,諸公、卿、大夫皆降,如初位,與耦入於 次,皆袒、決遂,執弓,皆進當楅,進坐說矢束。上射東面, 下射西面,拾取矢,如三耦。
〈注〉「皆進」,當楅進,三耦揖之位也。凡繼射,命耦而已。不作射,不作取矢,從初。
若士與大夫為耦,士東面,大夫西面。大夫進坐,說《矢 束》,退反位。
〈注〉「《說》矢束自同於三耦」,謙也。
耦揖進坐,兼取乘矢,興,順羽,且左還,《毋周》反面揖。
〈注〉「兼取乘矢」,不敢與大夫拾。
大夫進坐,亦兼取乘矢,如其耦。北面,搢三挾一個,揖 進。大夫與其耦皆適次,釋弓,說決、拾,襲,反位。諸公、卿 升,就席。
〈注〉大夫反位,諸公、卿乃升就席。大夫與己上下位。
眾射者既拾取矢,皆如三耦,遂入于次,釋弓矢,說決 拾襲,反位。司射猶挾一個以作射,如初。一耦揖升如 初。司馬升,命去侯,負侯許諾。司馬降,釋弓反位。 司 射與司馬交于階前,倚扑于階西,適阼階下,北面「請 以樂于公,公許。」
〈註〉請奏樂以為節也。始射獲而未釋獲,復釋獲,復用樂行之。君子之於事,始取苟能,中課有功,終用成法,教化之漸也。射用應樂為難。孔子曰:「射者何以聽?循聲而發,發而不失正鵠者,其唯賢者乎!」
司射反搢扑,東面命樂正,曰:「命用樂。」
〈註〉言「君有命用樂射也,樂正在工南北面。」
樂正曰:「諾。」司射遂適堂下,北面。上射。命曰:「不鼓不 釋。」
〈註〉不與鼓節相應,不釋筭也。鼓亦樂之節。《學記》曰:「鼓無當於五聲,不得不和。凡射之豉節,投壺,其存者也。」《周禮》射節:天子九,諸侯七,卿大夫以下五。
上射揖,司射退反位。樂正命大師曰:「奏《貍首》,間若一。」
〈註〉樂正西面受命,左還,東面,命大師以大射之樂章,使奏之也。《貍首》,逸詩曾孫也。貍之言不來也。其詩有射諸侯首不朝者之言,因以名篇。後世失之,謂之曾孫。曾孫者,其章頭也。《射義》所載詩曰「曾孫侯氏」是也。以為諸侯射節者,采其既有弧矢之威,又言小大莫處御于君,所以燕以射,則燕則譽,有樂以時會君事之志也。間若一者,調其聲之疏數重節。
大師不興,許諾。樂正反位,奏《貍首》以射。三耦卒射,賓 待于物如初。公樂作而後就物,稍屬,不以樂志。其他 如初儀。
〈注〉不以樂志。君之射儀,遲速從心,其發不必應樂,辟不敏也。志,意所擬度也。《春秋傳》曰:「吾志其目。」
卒射如初。賓就席,諸公、卿、大夫、眾射者皆繼射,釋獲 如初。卒射,降反位。釋獲者執餘獲,進告左右。卒射如 初。 司馬升,命取矢,負侯許諾。司馬降,釋弓反位。小 臣委矢,司馬師乘之,皆如初。司射釋弓視筭,如初。釋 獲者以賢獲與鈞告,如初,復位。 司射命「設豐、實觶, 如初。」遂命「勝者執張弓,不勝者執弛弓,升飲如初」;卒 退豐與觶,如初。司射猶袒決遂,左執弓,右執一個,兼 諸弦,面鏃適次,命拾取矢,如初。
〈注〉側持弦矢曰「執。」面猶尚也。兼矢於弦,尚鏃將止,變於射也。
司射反位。三耦及諸公、卿、大夫、眾射者,皆袒決遂,以 拾取矢,如初。矢不挾,兼諸弦,面鏃,退適次,皆授有司 弓矢,襲,反位。
〈注〉「不挾」,亦謂執之如《司射》。
卿大夫升就席。司射適次,釋弓,《說決》拾去。襲,反位。 司馬正命退楅,解綱。小臣師退,楅,巾車量人解左下 綱。司馬師命,獲者以旌與薦俎退。
〈注〉解,猶釋也。今文《司馬師》無司馬。
司射命「釋獲者退中《與筭》而俟。」
〈注〉諸所退射器,皆俟備,君復射,釋獲者亦退其薦俎。
公又舉奠觶,唯公所賜。若賓若長以旅于西階上,如 初。大夫卒受者以虛觶降,奠于篚,反位。
〈疏〉釋曰:此一節論「射訖為大夫舉旅」之事。
司馬正升自西階,東楹之東,北面告于公:「請徹俎。」公 許。
〈注〉射事既畢,禮殺人倦,宜徹俎燕坐。〈疏〉釋曰:自此盡「反位坐」,論徹俎、升坐、安燕之事。
遂適西階上,北面告于賓。賓北面取俎以出。諸公、卿 取俎如賓禮,遂出,授從者于門外。
〈注〉自其從者。
大夫降,復位。
〈注〉門東北面位:
庶子正徹公俎,降自阼階以東。
〈注〉「降自阼階」,若親徹也。以東去藏
賓。諸公卿皆入門,東面北上。〈注〉諸公卿不入門而右以將燕,亦因從賓。
司正升賓,賓、諸公、卿、大夫皆說履,升,就席。公以賓及 卿、大夫皆坐,《乃安》。
〈注〉《曏命》以我安臣於君,尚猶踧踖至此,乃敢安
羞庶羞。
〈注〉羞,進也。庶,眾也。所進眾羞,謂𦠆肝、膋狗、胾醢也,或有「炰、鱉、膾、鯉、雉、兔、鶉、鴽。」
大夫祭薦:
〈注〉《燕》乃祭薦,不敢於盛成禮。
司正升,受命,皆命。公曰:「眾無不醉!」賓及諸公、卿、大夫 皆興,對曰:「諾。敢不醉?」皆反位坐。
〈注〉「皆命」者,命賓、命諸公、命卿大夫,皆鄉其位也。興對必降席,敬也。司正退立西序端。
主人洗,酌,獻士于西階上。士長升,拜受觶,主人拜送。
〈注〉獻士用觶,士賤也。今文觶作「觚。」〈疏〉釋曰:自此盡「奠于篚」,論獻士及祝史等之事。
士「坐祭,立飲,不拜既爵。其他不拜,坐祭,立飲。」
〈注〉「其他」,謂眾士也。升,不拜,受爵。
乃薦司正與射人于觶南,北面東上,司正為上。
〈注〉司正,射人,士也。以齒受獻,既乃薦之也。司正,大射正也。射人,小射正,略其佐。
《辯》獻士。士既獻者,立于東方,西面北上,乃薦士。
〈注〉「士既獻,易位」者,以卿大夫在堂,臣位尊,東也。畢獻薦之,略賤。
祝、史、小臣師,亦就其位而薦之。
〈注〉《亦》者,亦士也。辯獻乃薦也。祝史門東,北面東上。
主人就士旅食之尊而獻之。旅食不拜,受爵,坐祭,立 飲。
〈註〉「主人既酌,西面。士旅食,北面受之。不洗」者,於賤略之也。
主人執虛爵,奠于篚,復位。 賓降洗,升媵觶于公,酌 散,下拜,公降一等,小臣正辭。賓升,再拜稽首。公答再 拜。
〈註〉賓受公賜多矣,禮將終,宜勸公,序厚意也。今文「觶」為「觚。」公答拜,無再拜。〈疏〉釋曰:自此盡《旅酌》,論賓舉爵為士舉旅行酬之事。
賓坐祭,卒爵,再拜稽首。公答再拜。賓降,洗象觚,升酌 膳,坐奠于薦南,降拜。小臣正辭。賓升成拜,公答拜,反 位。
〈註〉反位,反席也。此「觚」當為「觶。」
公坐取賓所媵觚,興。唯公所賜。受者如初受成之禮, 降更爵,洗,升酌膳,下,再拜稽首。小臣正辭,升成拜。公 答拜。乃就席坐行之。
〈註〉「坐行之」,若今坐相勸酒。
有執爵者。
〈注〉士有盥升,主酌授之。
唯受于公者拜。
〈注〉公所賜者拜,其餘則否。
司正「命執爵者爵辯,卒受者,興以酬士。」
〈注〉欲令惠均。
大夫卒受者以爵興,西階上酬士。士升,大夫奠爵拜, 士答拜。
〈注〉「興酬士」者,士立堂下,與上坐者異。
大夫立卒爵,不拜,實之。士拜受。大夫拜送。士旅于西 階上,《辯》。
〈注〉祝史小臣師旅食皆及焉。
士旅酌。
〈注〉《旅》,序也。士以次自酌相酬,無執爵者。
若命曰《復射》,則不獻庶子。
〈注〉獻庶子則正禮畢,後無事。
《司射》命射,「唯欲。」
〈注〉《司射》「命賓及諸公、卿、大夫射,欲者則射,不欲者則止。」可否之事,從人心也。〈疏〉釋曰:此乃三番射後,爵行無筭,非直懈怠,復有醉者,是以不可「恣心所欲。」
卿大夫皆降,再拜稽首。公答拜。
〈註〉拜君樂,與臣下執事無已。不言賓,賓從群臣,禮在上。
壹發,中三侯皆獲。
〈註〉其功一也,而和者亦多,尚歡樂也,矢揚觸,或有參中者。
主人洗,升自西階,獻庶子于阼階上,如獻士之禮。辯 獻,降洗,遂獻左右正與內小臣,皆於阼階上,如獻庶 子之禮。
〈註〉庶子既掌正六牲之體,又正舞位,授舞器,與膳宰、樂正聯事。又掌國子戒令,教治世子之官也。左右正,謂樂正、僕人正也,位在中庭之左右。小樂正在頌磬之北,右也。工在西即北面;工遷於東則東面。大樂正在笙磬之北,左也。工在西則西面,工遷於東則北面。僕人正相大師,工升堂,與其師士降
立於小樂正之北,北上。工遷於東,則陪其工。後國君無故不釋縣。二正,君之近官也。內小臣、奄人掌君陰事、陰令,後夫人之官也。獻三官於阼階,別內外臣也。同獻更洗以時,事不聯也。獻正下及內小臣,則磬人、鐘人、鑮人、鼓人、僕人、師僕人、士盡獻可知也。庶子內小臣,位在小臣師之東,少退,西上。
無《筭爵》。
〈注〉算,數也。爵行無次數,唯意所勸,醉而止。〈疏〉釋曰。自此盡無算樂論爵與恣意無數之事。
士也,有執膳爵者,有執散爵者。執膳爵者酌以進公, 公不拜,受。執散爵者酌以之公,命所賜。所賜者興受 爵,降席下,奠爵,再拜稽首。公答再拜。
〈注〉席下,席西。
受賜爵者以爵就席坐,公卒爵,然後飲。
〈注〉酬之禮,爵代舉,今即並行,嫌不代也。「並行猶代」者,明勸惠從尊者來。
執膳爵者受公爵,酌,反奠之。
〈注〉《燕》之歡,在飲酒,成其意也。
受賜者興,授執散爵者,執散爵者乃酌行之。
〈注〉與其所歡者。
唯「受于公者拜。」卒爵者興,以酬士于西階上。士升,大 夫不拜。乃飲實爵。
〈注〉《乃》,猶「而」也。
士不拜,受爵。大夫就席。士旅酌,亦如之。公有命徹冪, 則賓及諸公、卿大夫皆降,西階下北面東上,再拜稽 首。
〈注〉命徹冪者。公意殷勤,欲盡酒。
公命小臣正辭,公答拜。大夫皆辟,升,反位。
〈注〉升,不成拜於將醉,正臣禮。
士「終旅於上」,如初。
〈注〉卿大夫降,而爵止,於其反席,卒之。
《無算樂》:
〈注〉《升歌》「《間合》無次數」,唯意所樂。
宵,則「庶子執燭於阼階上,司宮執燭於西階上,甸人 執大燭於庭,閽人為燭於門外。」
〈注〉宵,夜也。燭,燋也。《甸人》掌共薪蒸者。庭大燭,為其位廣也。為,作也。作燭候賓出。〈疏〉釋曰:自此盡「篇終」,論禮畢容公卿出入之事。
賓醉,北面坐取其薦《脯》以降。
〈註〉《取脯》,重得君之賜。
《奏陔》:
〈註〉《陔夏》,樂章也,其歌頌類也。以鐘鼓奏之,其篇今亡。
賓所執脯,以賜鐘人于門內霤,遂出。
〈註〉必賜鐘人,鐘人以鐘鼓奏《陔夏》,賜之脯。明雖醉志禮不忘樂。
卿大夫皆出。
〈註〉從賓出。
公不送。
〈註〉臣也。與之安燕交歡,嫌亢禮也。
公入《驁》。
〈註〉《驁夏》,亦樂章也,以鐘鼓奏之,其詩今亡此。公出而言「入」者,射宮在郊,以將還為入,燕不驁者,於路寢無出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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