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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16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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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六十六卷目錄

 天地祀典部總論二

  文獻志王炎郊祀議

  文衡趙汸論周禮六天書

  陳祥道禮書天帝之辨

  文獻通考論祀天祀帝之辨 論祭天之數 論群神從祀 論郊祀用尸 論祀

  地 論元祐合祭之非 論宋郊祀必先享廟

  荊川稗編五帝祀辨 始祖配天議 郊從祀之神 論五畤之謬

禮儀典第一百六十六卷

天地祀典部總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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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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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炎郊祀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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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祀,國之重事也。先王之禮,猶可以考之於經,而諸 儒異論者,經之所著不同也。蓋其不同者有四:郊丘 之制也,天帝之號也,天地分合之異也,春冬時日之 差也。郊丘之不同者有三:《周官》謂之圜丘,《戴記》謂之 南郊,又謂之泰壇。鄭康成之說曰:「祀昊天於圜丘,謂 之禘;祀五帝於南郊,謂之郊。」而泰壇無說,康成之言 非也。兆於南以就陽,位於郊,故謂之郊。夫子嘗有是 言矣。王肅曰:「築丘以象天體,是謂圜丘。圜丘,人所造 也,是謂泰壇。兆於國南,是謂南郊。」然則南郊也,圜丘 也,泰壇也,其名有三,其實一也。天帝之異有三:曰昊 天,曰上帝,曰五帝。天洎五帝為上帝,孔安國之說也。 天為昊天,元天為上帝,五方之帝為五帝,鄭司農之 說也。孔、鄭之說,質之於經,固已不合。而鄭康成則又 曰:「昊天上帝者,天皇大帝也。五帝者,始於青帝靈威 仰,終於黑帝汁光紀也。」以緯亂經,雖不辨,可以知其 無稽矣。於遍覆無外,故以天名;主宰造化,故以帝名。 在《書》言類於上帝,而又言告於皇天。在《周官》以為禋 祀昊天上帝,知昊天上帝,一而已矣。是故《詩》《書》所載, 有「皇矣上帝」之言,有「昊天上帝」之言,而《周官》始有五 帝之名。夫上帝至尊無二,而有五帝,何也?上帝,天帝 也;五帝,五人帝也。何以知之?以《周禮》而知之。掌次大 旅上帝,則張氈案。朝日祀五帝則張次。上帝在朝日 之先,五帝在朝日之下,則五帝非天帝,其證一也。《宗 伯》「兆五帝於四郊,四類四望亦如之。」郊兆於四類之 先,則五帝非天帝。其證二也。《司服》「祀昊天上帝,則大 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既言上帝,又言五帝,則五帝 非天帝。其證三也。呂不韋之《月令》嘗言五帝矣,春則 太皞,夏則炎帝,秋則少昊,冬則顓帝,夏秋之交則黃 帝不以五帝為天也。魏相之奏,亦詳言五「帝矣。太皞 乘震,炎帝乘離,黃帝乘坤,少昊乘兌,顓帝乘坎」,亦不 以五帝為天也。秦漢間言五帝者,皆五人帝而已,其 說必有所從受也。古之祭天者,主於上帝,其配以祖。 周公既成洛邑,用牲於郊,牛二,其一帝牛,其一稷牛。 夫禮簡則嚴,嚴則敬,是故事天所以報本尊祖,故以 配天,嚴敬之義也。合上帝與五帝而謂之六天,則近 於誣矣。天地分合之異,先儒考於經者未審也。《春秋 傳》曰:「天子祭天,諸侯祭土。」尊天而親地,隆殺固有辨 焉,猶之宗子祭父,支子不得祭父而可以祭母,父尊 故也。天子祭天,諸侯不得祭天而可以祭土,天尊故 也。古之祭地者,有社則必有大社,大社謂之冢土,未 有北郊方丘之名也。社祭土,主陰氣也。祭帝於郊,以 定天位;祀社於國,以列地利。而子思曰:「郊社之禮,以 事上帝。」明地不可與天相並,尊天之義也。《周官》論國 之神位,左祖右社,此王社也;澤中方丘,此冢土也。此 古人所謂大社者也。《書》謂之「冢土」,《禮》謂之方丘,而《戴 記》謂之泰折,折則方矣。其名有三,其實亦一也。至漢 匡衡乃有南北郊之說,則失先王尊天親地之意矣。 新莽始有天地合祭,祖妣並配之說,則失先王之意 益甚矣。雖然,莽之說因《周頌》之言而失之也。《周官》夏 日至,祀地於方丘,冬日至,祀天於圜丘,則曰「此天地 分祀之證也。」夫春夏祈穀,其詩為《噫嘻》,祈有二祭,而 所歌者《噫嘻》一詩也;秋冬報,其詩為《豐年》。報有二祭, 而所歌者《豐年》一詩也。昊天有成命之詩,可歌以祭 天,豈不可歌以祭地乎?以先王之行事質之,武王東 伐,告于皇天后土矣。「告于皇天」,則類于上帝是也;「告 于后土」,則「宜于冢土」是也:是天地未嘗合祭者一也。 周公之祭于洛邑,丁巳用牲于郊,戊午社于新邑,是 天地未嘗合祭者,二也。以武王、周公之行事,而求其 制禮之意,則天地未嘗合祭無疑矣。冬春時日之異, 則《戴記》之言失之也。其言曰:「郊之祭也,以迎長日之 至。」又曰:「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而繼之以卜 郊。夫日至而郊,周禮也;卜日用辛,魯禮也。雜周、魯之 禮兼祀之,而郊之時日紊矣。蓋周人之郊有二,皆無 所用。卜日至而郊,報本之郊也,故其禮行于一陽之 初;復;啟蟄而郊,祈穀之郊也,故其禮行于農事之將 興。制禮之意,坦然明《易》。《戴記》言:「周之始郊,正月以日 至,其日用上辛。」吾是以知其合周、魯之郊而紊其時 日也。諸儒異論,為《禮經》之蠹者多矣。去其異論之蠹而究其《禮經》之正經,雖殘缺禮意則固可知也已。

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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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汸論周禮六天書》答徐大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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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康成《三禘五帝六天緯書》之說,豈特足下疑之,自 王肅以來莫不疑之,而近代如陳、陸、葉林諸公,其攻 擊亦不遺餘力矣。竊嘗究觀諸名家論著,於經旨似 猶有未盡者,於禮意似猶有弗類者。雖然,去古遠矣, 豈易言哉!汸嘗歎王子雍有高才,好著書,又與典午 氏為婚姻,勢望赫然。苟非高明博洽,真有所據,安能 議其所短?而孫仲然獨取《聖證論》駁而擇之,其所辨 證,必有可觀。陳史既復不作志,其善復不傳,千載而 下,無所鏡考,可惜哉!《經》曰「祀天」,曰「祀天神」,曰「祀昊天」, 曰「祀昊天上帝」,曰「禋祀昊天上帝」,曰「旅上帝」,曰「大旅 上帝」,曰「享上帝」,曰「類上帝」,曰「類造上帝」,曰「祀五帝」,曰 「禋祀五帝」,皆因「官屬職掌器物司存」言之。然其間尊 卑遠近,親疏隆殺,異同分合,有序有倫,聖經簡奧無 費辭,非後世文字比也。蓋《典瑞》言「祀天旅上帝,祀地 旅四望」,旅四望別言,既非祀地,則旅上帝別言,非祀 天明矣。《大宗伯》國有大故,則旅上帝及四望,亦以上 帝對四望言。而《小宗伯》「兆五帝於四郊」,四望四類亦 如之,始以五帝對四望,言五帝即上帝明矣。旅者會 而祭之之名,上帝非一帝也,猶四望非一方矣。《大宗 伯》禮天地四方,皆有牲幣,各放其器之色。而《詩》曰:「來 方禋祀。」以其騂牡四方之神,即五帝也,故曰禋祀。而 得與天地通稱六帝,日月星辰,四望不與焉。《大宗伯》 以禋祀實柴槱燎,祀神之在天者,以血祭霾沈疈辜, 祭神之在地者。禋者,升煙以祭之名。三祀皆積柴實 牲體玉帛,燎而升煙,以報陽也。自非天神之尊者,不 得言禋祀明矣。《大司樂》祀四望、祭山川各有樂,而五 帝樂無文,以其皆天神,同六變之樂也,又豈但與昊 天上帝同禋祀、同祭服而已哉?雖然,五帝之非人帝, 可無疑矣。其總言上帝,與專言祀天者,豈無別乎?其 祭,曰「旅」,曰「享」,曰「類」,曰「類造其事」,曰「天子將出」,曰「帥旬」, 曰「國有大故以及」,曰「祈穀」,與《大司樂》「冬日至祀天神 於圜丘,夏日至祭地示於方澤」,孔子謂之「大郊」者,其 於尊卑、遠近、親疏、隆殺之節,亦辨而詳矣。若來書所 謂天與帝為一,惟兼言分言有異,則經中神號、祭名、 禮物,徒異同而已矣。先王制為一代大典,豈為是辭 費以來後世之紛紛乎?《大宗伯》:「禮四方主作六玉」,言。 《小宗伯》:「兆五帝,主建神位言。」足下謂大小各從其類, 決五帝為人帝,非經旨也。夫五行之神為五帝,而太 皞之屬配焉亦云帝,此孔子問諸老聃而告季康子 者也。《公羊子》曰:「自內出者,無匹不行,自外至者,無主 不止。」此郊之所以尚配也。今將迎氣於郊,而廢其所 配者主,其配者,大皞以降,雖有功德,亦人鬼也。人鬼 豈能司天時而布五氣者乎?陳祥道楊復齋之言曰: 「天有五行四時,則有五帝。帝者,氣之主也。」果以五人 帝為五帝,則人帝之前,其無司四時者乎?朱子又謂 「凡說上帝者,總昊天上帝與五帝言」之意與陳氏同。 諸公雖不主康成,至此亦不能異也。足下豈弗考乎? 《王制》:「祭天地之牛角繭栗,宗廟之牛角握」,此天神人 鬼之別也。《國語》曰:「郊禘祭之,牛角繭栗。」謂郊為禘,而 牲無異文,此所謂禘,非人鬼之祭矣。又曰:凡禘、郊、祖、 宗、報五者,國之祀典也。加之以社稷山川、三辰、五行, 而不別言祭天地,則韋昭註禘為「圜丘」,不誣也。《祭法》 以禘、郊、祖、宗對舉言之,與《國語》同,則四者皆大祭,而 事體相似可知。其四代配食之帝,一以先後為次,則 四大祭者輕重必有差矣。王氏謂「禘者宗廟之殷祭, 而郊為圜丘祀天」;以其序言,則先廟而後郊廟,言人 鬼而郊不及天神;以其實言,是重祖以配天,而輕所 自出之帝,惟廟「享也。」又謂「祖宗乃二廟不遷之名」,是 禘郊以祭言,祖宗以廟言也。太廟之不遷,又非世室 比。顓頊之於夏,契之於商,其廟視周文、武世室亦可 同倫乎?二世室一曰祖,一曰宗,可乎?此毋論禮意如 何,古人制言有序,名物以類,必不如是之舛駁弗倫 也。六天之神,陰主化育,著為星象,下應人事,北辰中 居御極,而五帝隨天運轉,以散精布氣於四時。與開 闢之初,五天之精感為帝王之祖,皆非有得於化原, 有見於古初者,信不足以及之。然「中垣、太微」,昭布森 列,不可誣也。況周人立閟宮以祭姜源,大司樂享先 妣,序於先祖之上,則南郊祀感生帝,何必異乎?緯書 焚於隋,《河圖》《洛書》至宋始大顯,使無陳、卲二公,亦妖 妄之類耳。學者初不見全書,往往望風詆排。黃先生 嘗謂「恐尚有如圖書蓍策之數在其中,可謂惡而知 其善者矣。」孫仲然遠矣,安得起陳、林諸君子而質之? 向來嘗感楊信齋譏鄭康成讀《祭法》不熟,杜佑讀《大 傳》不熟,杜氏主康成而兼存王肅,未知讀書生熟如 何。然康成所得有在《祭法》外者,雖信齋未可忽也。王 肅親注《家語》,而自廢五天帝之說,苟無卓然之見,讀 書雖熟,猶不足恃,而況不熟者乎?學者生後世而傲

視古人如此,每謂讀《儀禮通解》,君子惜之,此先生教
考證
人所以貴乎致思也。足下如有意斯事,則聖經賢傳,

與諸名家成書,歷代史志具在,區區廢忘久矣,何足 辱下「問乎?」

陳祥道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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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帝之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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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有言祀天,有言祀昊天上帝,有言上帝,有言五 帝者。言天則百神皆預,言昊天上帝則統乎天者,言 五帝則無預乎昊天上帝,言上帝則五帝兼存焉。《周 官》:「司裘掌為大裘,以共王祀天之服。」《典瑞》:「四圭有邸, 以祀天。」《大司樂》:若樂六變,天神皆降。凡以神仕者,以 冬至日致天神,此總天之百神言之也。《大宗伯》:「以禋 祀祀昊天上帝」,司服「大裘而冕,以祀昊天上帝」,此指 統乎天者言之也。《司服》言「祀昊天上帝,祀五帝亦如 之」,則五帝異乎昊天上帝也。《大宰》:「祀五帝,掌百官之 誓戒,祀大神示亦如之」,則五帝異乎大神也。《肆師》類 造上帝,封于大神,則上帝又異乎大神也。《掌次》大旅 上帝,張氈案,設皇邸,祀五帝,張大次、小次,則上帝異 乎五帝也。《典瑞》「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則上帝異 乎天也。上帝之文,既不主于天,與昊天上帝又不主 于五帝,而《典瑞》旅上帝對旅四望言之。旅者,會而祭 之之名,則上帝非一帝也。上帝非一帝,而《周禮》所稱 帝者,昊天上帝與五帝而已,則上帝為昊天上帝及 五帝明矣。《孝經》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 堂,以配上帝。」則明堂之祀上帝,其為昊天上帝及五 帝可知也。《易》曰:「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 祖考。」以配祖者,天也;以配考者,兼五帝也。合天與五 帝而謂之上帝,則《易》《孝經》之于《周禮》,其義一也。《周禮》 明其祀之大小輕重,故天帝之辨如此。《詩》《書》之文未 嘗有稱五帝,而《書》亦未嘗有稱昊天上帝者,其稱「天」 及「上帝」,類皆泛言之而已。此固不可援之以議《周禮》 也。且周人明堂之制,有金、木、水、火、土之五室,自漢以 來,皆於五室以祭五帝,惟晉泰始及唐顯慶中,嘗議 除之,後亦遂復,則明堂之祀五帝,其來遠矣。鄭康成 以上帝為五帝而不及天,王肅以上帝為昊天上帝, 而不及五帝。二者之說,皆與《禮經》不合,不足信也。昊 天上帝之名,歷代不同。漢初曰上帝,曰太乙;元始間 曰皇天上帝。魏初元間曰「皇皇天帝。」梁曰天皇大帝。 惟西晉、後齊、後周、隋、唐乃曰昊天上帝。而鄭氏以《星 經》推之,謂昊天上帝即天皇大帝,名雖不同,其實一 也。今之南郊,既以昊天上帝位乎其上,而壇第一等 又有天皇大帝,是離而兩之也,宜講求以正之。五帝 與昊天同稱帝,不與昊天同稱天,猶諸侯與天子同 稱君,不與天子同稱王。《周官》祀五帝之禮,有與天同 以極其隆,有與天異以致其辨,故皆禋祀,皆服大裘, 此其所同也。祀帝於圜丘,兆五帝於四郊,此其所異 也。鄭氏之徒,謂「四圭之玉,黃鍾、大呂之樂,夏正以祀 感生上帝於南郊。蒼璧之玉,六變之樂,冬日至,禮天 皇大帝在北極者於圜丘。」天皇大帝,耀魄寶也;五帝, 太微之帝也。分郊與丘,以異其祀;別四帝與感帝,以 異其禮。王肅嘗攻之矣。然肅合郊丘而一之,則是以 五帝為人帝則非。夫有天地則有五方,有五方則有 五帝。《月令》之五人帝,伏羲、神農、黃帝、少昊、顓頊而已。 果以是為五帝,則前此其無司四時者乎?古者祀五 帝必配以五人帝,從以五人臣。《月令》之五人臣:春勾 芒,夏祝融,中央后土,秋蓐收,冬元冥,春、夏、秋中央之 臣,皆一人耳,而冬有脩與熙者,蓋冬於方為朔,於卦 為艮,於腎有左右,於器有權衡,於物有龜蛇,於色有 青黑,則官有脩熙宜矣。司馬遷不紀少皞,以黃帝、顓 頊、高辛、唐、虞為五帝。孔安國以少昊、顓頊、高辛、唐、虞 為五帝。其說與四時五行之理不合,當以《月令》為正。

文獻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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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祀天祀帝之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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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子曰:「六天之說起於讖書,鄭元之徒從而廣之,甚 可笑也。帝者,氣之主也。東則謂之青帝,南則謂之赤 帝,西則謂之白帝,北則謂之黑帝,中則謂之黃帝,豈 有上帝而別有五帝之理?」此因《周禮》言祀昊天上帝, 而後又言祀五帝亦如之,故諸儒附此說。

《朱子語錄》曰:問:「而今郊祀,也都祀許多帝?」曰:「《周禮》說 上帝,是總說帝;說五帝,是五方帝;說昊天上帝,只是 說天。鄭氏以昊天上帝為北極,看得不是恁地。北極 星只是言天之象。且如太微是帝之庭,紫微是帝之 居。紫微便有太子后妃許多星;帝庭便有宰相執法 許多星;又有天市,亦有帝座處,便有權衡秤斗星。」又 問:「今郊祀也祀太一?」曰:「而今都重了。漢時太一便是 帝,而今添了帝,多都成十帝。如一國三公尚不可,況 天而有十帝!」

信齋楊氏曰:「遇按程、朱二先生之言,則天帝一也。以 一字言,則祀天、饗帝之類;以二字言,則『格於皇天』」、「殷 薦上帝之類;以四字言,則『惟皇上帝、昊天上帝、皇天 上帝之類;以氣之所主言,則隨時、隨方立名,如青帝、 赤帝、黃帝、白帝、黑帝之類,其實一天也。是以前乎鄭康成,如鄭眾,如孔安國注書,並無六天之說;鄭康成』」 後出,乃分為六天,又皆以星象名之。謂昊天上帝者, 北辰也;謂五帝者,太微宮五帝座星也。夫在天成象, 在地成形,草木非地,則星象非天,天固不可以象求 也。以象求天,是何異於知人之有形色貌象,而不知 其有心君之尊也?況又附以緯書,如北辰曰耀魄寶 之類,繆妄不經,莫此為甚。且鄭於此章注云:「皇天上 帝亦名昊天上帝。」既已知其為一矣,及考《月令》季夏、 季冬兩處有「皇天上帝」之文,鄭氏又析而為二,以「皇 天」為「北極耀魄寶」,以「上帝」為「太微五帝」,隨意曲說,前 後乖違,以此釋經,有同兒戲,是以王肅群儒,引經傳 以排之。至晉泰始初,始合六天為一,而併圜丘於郊, 似矣。然又謂五帝非天,而用《家語》之文,謂太皞、炎帝、 黃帝、五人帝之屬為五帝,則非也。夫有天地,則有五 行、四時;有五行、四時則有五帝。帝者,氣之主也,《易》所 謂「帝出乎震」之帝是也。果以五人帝為五帝,則五人 帝之前,其無司四時者乎?鄭則失矣,而王亦未為得 也。夫祀天、祀五帝,皆聖人制禮之條目,非如鄭氏分 天以「為六也。天猶性也,帝猶心也,五帝猶仁義禮智 信之心,隨感而應者也。是故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 帝。」祀天專言天者,尊天之辭也。有故而祭則曰旅,所 以聽命於帝,以主宰言之也。王祀昊天上帝則服大 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昊天上帝者,天之大名也,五 帝分王於四時者也。祀五帝於四郊亦如之,所以致 四時生物之功也。聖人制禮之條目各有深意,其實 則一天也。

《論祭天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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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子曰:「古者一年之間祭天甚多,春則因民播種而 祈穀,夏則恐旱暵而大雩,以至秋則明堂,冬則圜丘, 皆人君為民之心也。凡人子不可一日不見父母,人 君不可一歲不祭天,豈有三年一親郊之理?」

朱子曰:凡說上帝者,總昊天上帝與五帝言之,皆稱 上帝也。如《周禮》歲有九祭,其四為祭天,其一為祭五 帝,其禮若不同矣,《易》則但說享上帝,未嘗分別,如曰 「聖人亨以享上帝,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以此觀之, 凡說上帝者,是總說帝也。

信齋楊氏曰:「愚按注疏言《周禮》一歲九祭」,天孫奭亦 言歲有九祭。但注疏「正月郊」謂祭感生帝,孫奭「正月 郊」謂祈穀,二說不同,何也?《注疏》主祭感生帝,出於緯 書,孫奭言正月祈穀,經有明證,學者以聖經為信可 也。又《注疏》言「季秋明堂及孟夏大雩,為合祭五帝。」以 經攷之,《孝經》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 以配上帝。上帝即天也,未聞有合祭五帝之說也。故 程子以「秋明堂、冬圜丘、春祈穀、夏大雩,四者皆祭天」, 斯言不可易矣。《注疏》以正月郊為祭感生帝,以季秋 明堂、孟夏大雩為合祭五帝,九祭之中已失其三矣。 惟冬至圜丘祭昊天上帝,立春祭蒼帝,立夏祭赤帝, 季夏祭黃帝,立秋祭白帝,立冬祭黑帝,六者庶幾得 之,而《耀魄》《寶靈》《威仰》等名,又汨之以纖緯之說,則六 者又胥失之矣。

《論群神從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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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古時天地定是不合祭,日月山川百神亦無 同合一時祭享之禮。當時禮數也簡,儀從也省,必是 天子躬親行事。豈有祭天便將許多百神一齊排作 一堆都祭?只看郊臺階級,兩邊是踏道,中間自二排 下都是神位,更不通看。」

信齋楊氏曰:「愚按禮家或謂郊祀上帝則百神從祀, 然乎?」曰:「郊之祭也,大報天而主日,配以月,傳記屢言 之。竊意垂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日月之明,即天之明 也。故祭天而主日,配以月,非必百神悉從祀也。《月令》: 『仲夏大雩帝,大雩之後,乃命百縣雩祀百辟卿士。季 秋大饗帝,大饗之後,乃使有司嘗群神,告備于天子』。」 先後輕重,固有節文矣。以此類推之,祀天之後,乃祭 百神,蓋可知也。莫尊於天,莫重於郊祀,精一以享,惟 恐誠意之不至,豈容混以百神之祀乎?舜之嗣位也, 肆類于上帝,而後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非 類于上帝之時,合祀六宗百神也。告祭之禮簡矣,猶 有先後之序,況郊祀大禮乎?《大司樂》言「樂六變則天 神皆降」者,至和感召,融液貫通,上帝降鑒而百神皆 降,猶鑾輿順動而千官景從者,理也。禋祀則專主乎 昊天上帝,不容混也。按《三正記》曰:「郊後必有望。」又凡 以神仕者,以冬日至祭天神人鬼。註云:致人鬼於祖 廟,蓋用祭天之明日,恐百神亦然也。後之言禮也,失 於講明。後漢建武元年,采用前漢元始中,合祭天地 六宗,群神從祀。二年正月,制郊兆於雒陽城南七里 泰壇之上,至一千五百一十四神,不亦褻乎!晉賀循 已疑其非古人掃地而祭之意。此固君子之所不取 也。

《論郊祀用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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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渠張氏曰:「《節服氏》言郊祀送逆尸,從車,則祀天有

尸也。天地山川之類,非人鬼者,恐皆難有尸。《節服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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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郊祀有尸,不害后稷配天而有尸也。」

信齋楊氏曰:「愚按宗廟祭享,有尸有主者,聖人原始 反終,而知死生之說,故設主立尸,為之廟貌,所以萃 聚祖考之精神,而致其來格也。若天地山川之類,形 氣常運而不息,有形氣則有神靈,祭祀感通,其應如 響,又焉用立尸為哉?」《周官太宰》「及祀之日,贊玉幣爵 之事,謂玉幣所以禮神,王親自執玉幣奠於神座,又」 親酌以獻神,如是而已。《曲禮疏》有說,祀天無尸,古人 蓋知祀天之不必有尸矣。經傳所述宗廟有尸者多 矣,未有言祭天之尸者,惟《尚書大傳》有帝入唐郊,丹 朱為尸之說,《左氏傳》述晉祀夏郊之事,始末為詳,初 無董伯為尸之說,而《國語》乃言之,其言不經,難以據 信。張子曰:「天地山川之類,非人鬼者」,皆難有尸。節服 氏送逆尸,從車不害,后稷配天而有尸也。斯言也,非 通於幽明之故者,其孰能知之?

《論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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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周禮》有圜丘方澤之說。」後來人卻只說社便 是后土,見於《書傳》,言郊社多矣。某看來,也自有方澤 之祭。

楊氏曰:愚按《大司樂》「奏太簇,歌應鍾,舞《咸池》,以祭地 示。」鄭注云:「地示,所祭於北郊及社稷。」「《牧人》陰祀,用黝 牲毛之。」鄭注云:「陰祀,祭地北郊及社稷。」夫祭地,惟有 夏至北郊方澤之禮,此外則有社祭,亦祭地也。鄭氏 亦既知之矣,及注《曲禮》「天子祭天地」,大宗伯「黃琮禮 地」,《典瑞》「兩圭祀地」,又云:「地神有二,歲有二祭。夏至祭」 崑崙之神於方澤,《夏正》祭神州之神於北郊,何也?蓋 祭地惟北郊及社稷,此三代之正禮,而釋《經》之正說, 鄭氏所不能違也。有崑崙又有神州,有方澤,又有北 郊,祈一事以為二事,此則惑於緯書而牽合聖經以 文之也。知有正禮而又汨之以緯書,甚矣其惑也!

《論元祐合祭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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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子曰:「元祐時,朝廷議行北郊,只為五月間天子不 可服大裘,皆以為難行。不知郊天禮地,禮制自不同。 天是資始,故凡物皆尚純,藉用槁秸,器用陶匏,服用 大裘,是也。地則資生,安可亦用大裘?當時諸公知大 裘不可服,不知別用一服。是時,蘇子瞻便據『昊天有 成命』之詩謂郊祀同;文潞公便謂『譬如祭父母,作一 處何害』?」曰:「此《詩》冬至夏至皆歌,豈不可耶!郊天地,又 與『共祭父母不同。此是報本之祭,須各以其類祭,豈 得同時耶』?」

《朱子》曰:「天地合祭於南郊,及太祖不別立廟室,千五 六百年無人整理。」

馬氏曰:「北郊之議,始於元豐初,至元豐六年,始罷合 祭,元祐七年,復合祭,紹聖以後復罷之。政和四年,始 親祀地祇於方澤。蓋自元豐六年至宣和之末,共四 十二年,凡十一郊。惟元祐七年一次合祭,及政和四 年以後四次親祀方澤而已,其餘六郊,則遂廢地祇 之祀矣。夫本以合祭為非禮,分祭為禮,至分合之議」 不決,則廢親祠,而權以上公攝事者且二十年,蓋病 其非禮,而反至於廢禮。以為不當並祀於圜丘,而終 不能親祀於方澤,則固不若一遵祖宗之法,三歲並 祀南郊之為愈也。要之《周禮》冬至圜丘,夏至方澤,其 禮甚正,亦無難行者。諸儒議論所以不能以時決者, 其拘牽有二:禮文煩縟則憚勞,賞賚優渥則憚費。如 陳古靈之說,每遇親郊之歲,一日宿太廟以告,一日 宿北郊以祭地,一日宿南郊以祀天。是欲以二祀併 在一時,則不至倍費矣,而執禮之勞加甚。如曾曲阜 之說,親郊之歲,依古禮以夏至親祠方澤,一如郊禮, 至冬至則舉圜丘之禮。是以二祀分在二時,則不至 甚勞矣,而賞賚之費倍增。然《禮》文乃百王相承之大 典,不可損略,而賞賚則五季姑息之敝政,何難更張? 則如政和三年之詔,以郊天後一歲祭地方澤,應奉 支賜,務從簡省,毋使有偏而不舉之失,乃為至論。但 恐當時方昌豐豫之說,繁費未必能省,所以中興之 後,國勢倥傯,則不復能遵而行之也。

《論宋郊祀必先享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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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氏曰:愚按卜郊受命於祖廟,作龜於禰宮,疏引《禮 器》「魯人將有事於上帝,必先有事於頖宮」為證。《禮器》 註云:「魯以周公之故,得郊於上帝,先有事於頖宮,告 后稷也。」夫有事,謂告祭也。郊事至重,又尊祖以配天, 故先告於祖而受命焉,乃卜日於禰宮。自此以後,散 齋七日,致齋三日,齋戒以神明其德,將以對越上帝。 此則古禮然也。太祖皇帝乾德六年十一月,初行郊 祀。先是十三日宿齋於崇元殿,翌日赴太廟,五鼓朝 享,禮畢,質明乘玉輅赴南郊,齋於帷宮。十六日,行郊 祀禮。夫五鼓朝享於太廟,質明乘輅赴南郊,齋於帷 宮,又二日而郊祀。此則不拘古禮,以義起之,深得古 人告祭於太廟之意,而又不失乎致「齋之嚴也。」其後 有司建明,或失其中。仁宗天聖二年八月,太常禮院 言:「南郊合行薦告之禮,望降所用日。」詔將來玉清昭 應宮、景靈宮、太廟同日行禮。後五年,禮儀使劉筠奏曰:「天聖二年南郊制度,皇帝自大安殿一日之內數 次展禮,萬乘之陟降為勞,百執之駿奔不暇。欲乞將 來南郊禮畢,別定日」詣玉清昭應宮、景靈宮行恭謝 之禮。夫劉筠之請,蓋欲避一日頻併之勞也。然薦告 者,郊前之禮也,恭謝者,郊後之禮也。劉筠欲易郊前 薦告之禮為郊後恭謝之禮,蓋亦以玉清昭應、景靈 宮非禮之正,不欲指言其事,故為是婉辭以達意也。 景祐五年十月,侍講賈昌朝言:「朝廟之禮,本告以配 天,享侑之意,合於舊典,所宜奉行。其景靈宮朝謁,蓋 沿唐世太清宮故事,有違經訓,固可改革。欲望將來 朝廟前未行此禮,候郊禮畢詣景靈宮謝成,如下元 朝謁之儀,所冀尊祖事天,禮簡誠至。」夫昌朝之說,即 劉筠之說也。然劉筠之議婉而明,不若賈昌朝之言 嚴而正。

岳氏《愧郯錄》曰:珂前辨南北郊,妄意以禮之大者與 常禮異,折衷古今,以俟博識。及考元豐六年十月庚 辰太常丞呂升卿所奏,則先廟後郊,當時亦嘗有議 之者。反覆其論,可謂至當,而迄不見於用,則蓋有弗 便乎?今雖欲力行,不可得也。珂故因是而發其餘論 焉。升卿之言曰:「近以郊祀致齋之內,不當詣景靈宮」 及太廟朝享。遂具奏:「伏聞止罷景靈宮諸處朝謁,而 天興殿及太廟朝享如故。臣伏以郊丘之祀,國之大 事,有天下者莫重乎享帝。臣歷考載籍,不聞為祀天 致齋,乃於其間先享宗廟者也。獨有唐天寶之後,用 田同秀之言,立老子廟,號曰太清宮。」是歲將行郊祀, 以二月辛卯先躬享焉。祀用青詞,饋用素饌,甲午又 親享於太廟,丙申乃有事於南郊。終唐之世,奉而行 之,莫知其非。雖論者以為失禮,然考其初致齋之日, 乃辛卯享於太清宮,至丙申殆且五日,乃得雍容休 息以見上帝也。今陛下致齋三日,其一日於大慶殿, 而用其二日三行禮焉。古之大祀,未有不齋三日而 敢與神明交者,故《經》曰:「齋三日,一日用之猶恐不敬, 二日伐鼓何居?」蓋先王之於祭祀之齋,如此其謹也。 今陛下行禮於天興殿,纔齋一日爾,其之太廟與郊 宮也,前祀之一日,皆嘗用之矣,謂之一日之齋,尚非 全也。夫用一日之齋以修大祀,未見其可,況非全日 乎?於以奉宗廟,則齋之日不足;於以事上帝,則齋之 儀不專。陛下恭嚴寅畏,三歲一修大禮,將以受無疆 之休,其為致齋者乃如此,殆未稱昭事之意也。今太 廟歲有五大享,皆如古矣,又於郊祀復修遍享之禮, 此為何名乎?論者曰:宗廟之禮,未嘗親行,故因郊祀, 恭展薦獻。臣曰不然。唐太宗時,馬周言曰:「陛下自踐 位,宗廟之享,未嘗親事。竊惟聖情,以乘輿」一出,所費 無藝,故忍孝思,以便百姓,遂俾《唐史》不書皇帝入廟, 何以示來葉?良謂此也。且人主於宗廟之享,自當歲 時躬修其事,其不親享者,蓋後世之失禮也。今日必 因郊禮以行之,則義尤不可。夫因者,不致專之謂也。 七世聖神,儼在清廟,朝廷不特講歲時親行之禮,而 因以享之,此非臣之所聞「也。臣愚以為今郊禮宜如 故事,致齋於大慶殿二日,徑赴行宮,其宮廟親享,並 乞寢罷。或車駕必欲至太廟,即乞止告太祖一室,以 侑神作主之意,撒去樂舞,以盡尊天致齋之義。其天 興朝享,乞更不行,請如新降朝旨,俟禮畢而恭謝。伏 請繼今日以往,別修太廟躬祀之制,歲五大享,乘輿 親臨其一焉。仍望自今歲臘享為首,於明年行春祠 之禮;禴與蒸嘗,自次年以敘終之,每遇行廟享之時, 則罷景靈宮一孟朝謁之禮。廟享致齋,乞於內殿出 入如常儀。如此,則祀天享親,兩得其當矣。」珂按先廟 後郊,蘇文忠軾嘗引《書武成》證為《周禮》,而珂固疑其 即變禮以為常矣。升卿謂:古之大祀,未有不齋三日 而敢與神交者。考之《武成》,「厥四月丁未,祀於周廟,越 三日庚戌,柴、望,大告《武成》」雖禮之變,猶必歷三日而 後柴、望,則升卿之言,豈非明據。然珂謂升卿之論廟 享,歲五大享而臨其一,乃殺禮也,非備禮也。行廟享 之時,則罷景靈宮一孟朝謁之禮。廟享既與景靈宮 迭用,且致齋內殿,出入如常儀,「乃常禮也,非大禮也。 夫天地大祭也,祖宗大祭也,隆禮備物,不可偏廢,其 勢必如仁宗祫享之制,始合於禮之宜。夫嘉祐之行 祫也,以代三年之郊也。輅而齋,冕而事,門而肆眚,皆 郊制也。前乎元年恭謝乎大慶,後乎七年大享於明 堂,則四年之祫,適三年之中也。如升卿言,是以常禮 享祖宗,而以大」禮祀天地也。若每歲而入廟,又三歲 而出郊,禮有隆而無殺,知其必不能也。知乎此,又益 知乎南北郊之不可以兼舉也。分郊而祭,舍升卿之 說,則太廟、原廟之享不知其存乎否也。苟存也,則先 南郊祀之,先北郊則祀之,祖宗之祭二而天地之祭 一。祖宗三歲而遍,天地六歲而遍,以卑踰尊不可也。 苟廢也,則原廟恭謝之制,就可如「升卿」之說,而太廟 則不可以乏享也,享不可以殺禮也,是又於何時增 此一郊耶?其疏其數,將於此乎?並無統矣。

==荊川稗編==

《五帝祀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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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帝之祀見於《周禮》,五帝之義見於《家語》,其說本正 大也。自秦漢間廢祀天之祀,而以所謂郊祀者祀於 五畤,名曰五帝。鄭康成解《經》,習聞秦漢之事,遂於經 所言郊祀,多指為祀五帝,且據緯書為之名字:東曰 「靈威仰」,南曰「赤熛怒」,西曰「白招拒」,北曰「汁光紀」,中曰 「含樞紐。」於是王子雍群儒引經傳以排之,而謂五帝 「者,太皞以下五人帝也。」先儒楊復齋則謂果以五人 帝為五帝,則五人帝之前其無司四時者乎?鄭則失 矣,王亦未為得也。其說善矣。然楊氏之釋五帝,則以 為如毛公所謂「元氣昊大,謂之昊天;遠視蒼蒼,謂之 蒼天」;程子所謂「以形體謂之天,以主宰謂之帝」之類, 則五帝乃天之別名,而元未嘗有所「謂五帝之神也。」 愚謂若以為天之別名而已,則曰帝可矣,何必拘以 五,又何必於祀上帝之外別立祀五帝之禮乎?蓋五 帝者,五行之主而在天,猶五嶽為五行之鎮而在地 也。五帝不出於天之外,而謂五帝即昊天,則不可;五 嶽不出於地之外,而謂五嶽即后土,亦不可。《家語》所 言盡之矣。今因疑緯書「靈」、「威」、「仰」等名字,而謂五帝之 本無,因疑五帝之本無,而謂《家語》之非聖言,亦過矣。 如日月星宿,風伯雨師,皆天神之見於祀典者,經傳 所言昭昭也。而道家者流,則以為各有名稱,甚者或 為姓字,其妖妄不經,甚於緯書,儒者所不道也。然因 是而疑日月諸神之本無,可乎?

《始祖配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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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下者必推其祖以配天;既立宗廟,必推其祖為 太祖,禮也。」自《孝經》有郊祀、配天、明堂配帝之說,《祭法》 有禘郊、祖宗之說,鄭氏注以為禘郊即郊也,祖宗即 明堂也。於是後之有天下者,配天配帝,必各以一祖, 推其創業之祖以擬后稷者,而尊之以配天焉。夫文 王受命於周也,漢之高帝、唐之神堯,宋之藝祖,庶乎 其可擬矣。曹孟德、司馬仲達以下諸人,逞其姦雄詐 力,取人之天下國家,以遺其子孫,上視文王,奚啻瓦 釜之與黃鍾。然其為肇造區夏,光啟王業事跡則同, 為子孫者雖以之擬文王可也,獨擬后稷之祖,則歷 代多未有以處,於是或取之遙遙華胃,如曹魏之祖 帝舜,宇文周之祖神農,周武氏之祖「文王是也。」此三 聖人者,其功德固可配天矣,而非魏與二周之祖也。 是以當時議之,後代哂之,以為不類。至於唐既以神 堯擬文王矣,而求其所以擬后稷者,則屬之景帝。宋 既以藝祖擬文王矣,而求其所以擬后稷者,則屬之 僖祖。夫景、僖二帝,雖唐、宋之始祖,然其在當時,則無 功業之庸夫也。上視周室僅可比不窋之流,而以后 稷尊之,過矣。是以不特後世議其非,而當時固譁然 以為不可,蓋無以厭服人心故也。夫知其祖之未足 以厭服人心,而推崇尊大之意未慊也。於是獻議者 始為導諛附會之說以中之。老聃亦人耳,道家者流 假託其名以行其教,遂至推而尊之,列坐上帝之右, 而為其徒習其教者,則曰:此天帝也,非復周之柱下 史也。而聃姓適同乎唐。乃推聃以為始祖,尊之曰元 元皇帝。蓋雖祖聃,而其意謂吾祖固天之貴人也。於 是崇建太清宮,每禘祫,並於元元皇帝前設位序正, 是蓋以元元為太祖,擬周之后稷,而其祖宗則俱為 昭穆矣。至宋大中祥符間,天書封禪之事競興,遂復 效唐人之為,推所謂司命保生天尊大帝以為聖祖, 建立景靈宮,聖祖殿居中,而僖祖以下各立一殿,分 置左右。是蓋以聖祖為太祖,擬周之后稷,而祖宗則 俱為昭穆矣。晦菴嘗言:「景靈之建,外為都宮,而內各 為寢廟門垣,乃為近古。蓋以其規制宏壯,每帝各居 一殿,不如太廟之共處一」堂,稍類古人立廟之制,而 足以稱天子所以嚴奉祖宗之意,是則然矣。然不知 所謂聖祖者,果有功德之可稱,如后稷譜系之可尋, 如稷之於文、武、成、康乎?《祭法》言虞、夏、商、周禘郊祖宗 之制,鄭氏註謂:有虞氏以上尚德禘郊祖宗,配用有 德而已。自夏以下,稍用其姓氏之先後為次。項平甫 亦言,「此經」作《祭法》者,已於篇末自解。其意先序《帝嚳》、 堯、舜、鯀、禹之功,次序黃帝、顓頊、契、冥、湯、文、武之功,以 為此皆有功烈於民者,故聖王祀之,非此族也,不在 祀典。則其意蓋謂郊禘祖宗,皆擇有功烈者祀之耳。 而後之有天下者,欲稽此以祀其祖先,則固與其說 大異矣。愚嘗因是而究論之,虞、夏、商之事遠矣,周人 郊祀后稷,宗祀明堂,此後世所取法也。以《詩》考之,言 后稷配郊者,為《生民》《思文》,言文王配明堂者,為《我將》 《我將》之詩,其所稱頌者,受命興周而已。而《生民》《思文》 二詩則皆言教民播種、樹藝五穀之事。然則文王有 功於興周,而后稷則有功於天下萬世者也。《傳》曰:「烈 山氏之子柱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棄亦為稷,自商 以來祀之。」夫社,五土之神;稷,五穀之神,皆地之異名 也。古之聖人能建天地所不及之功,則其道可以擬 天地,故後世祀之,推以配天地。棄自商祀以為稷,則 周為諸侯之時,固己配食地祇矣。周有天下,棄開國之祖也。文王受命,禮合配天,而實棄之子孫也。周公 制禮作樂,既舉「嚴父配天」之禮以祀文王矣,而棄之 祀仍商之舊列於社稷,是尊禰而卑祖也。故復創為 明堂之禮,而以是二聖人者各配一祀焉。自秦以來, 文王配天之禮廢矣,而稷之祀至今未嘗廢。蓋稷之 配食地祇,周未興而已。然周已亡而不替,所謂有功 烈於民者,祀之萬世如一日也。後之有天下者,豈復 「有此祖也哉?」而必欲效周之禮,推其遠祖,上擬后稷, 或本無譜系可考,而強附會於古之帝王,如曹魏二 周之祖舜,神農與文王是也。或姑推其上世之遠祖, 而不問其人品功德之何如,如唐之景帝、宋之僖祖 是也。又否則推而神之,託之天帝之杳冥,如唐之元 元、宋之聖祖是也;而上視周家祀后稷之意,則不類 甚矣。曷若只推其創業之祖,上擬文王,郊祀明堂,俱 以配侑,而上世之祖既未有可以擬后稷者,則不必 一遵周人之制可也。

《郊從祀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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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禮經》言「郊報天而主日,配以月。」然則周之郊,以后 稷配天之外,從祀惟日月而已。明堂則鄭氏注謂所 祀者五方五帝及五人帝、五官,配以文王、武王而已, 不祀他神也。自秦漢以來,郊禮從祀之神漸多。晉太 興中,賀循言:郊壇之上,尊卑雜位千五百神。唐圜丘 壇位,上帝、配帝以及從祀通計七百餘座。然圜丘所 「祀者昊天,則從祀者天神而已,於地示人鬼無預也。」 自漢末始有合祭天地之禮。魏、晉以來,則圜丘、方澤 之祀,未嘗相溷。宋承五代之弊政,一番郊祀,賞賚繁 重,國力不給,於是親祀之禮不容數舉,遂以后土合 祭於圜丘,而海、岳、鎮、瀆、山川、丘陵、墳隰原衍,皆在從 祀之列。於是祭天從祀,始及地祇矣。至神宗皇祐二 年,大饗明堂,蓋以親郊之義,移其祀於明堂,而其禮 則合祭天地,並祀百神。蓋雖祀於明堂,而所行實郊 禮也。然既曰「明堂」,則當如鄭氏之注及歷代所行,故 以太皞、炎帝、黃帝、少昊、顓頊、五人帝、勾芒、祝融、后土、 蓐收、元冥五官神侑祀五帝,於是祭天從祀,又及人 鬼矣。中興以來,國勢偏安,三歲親祠,多遵皇祐明堂 之禮。然觀《儀注》所具神位,殿上正配四位,東朵殿自 青帝至南嶽十三位,西朵殿自白帝至北嶽十二位, 東廊自北斗至北隰二百有八位,西廊自帝座至哭 星一百七十五位,又有眾星一百五十八位,共五百 七十位,則比晉賀循所言纔三之一,唐圓丘所祀三 之二耳。然晉、唐未嘗雜祀地祇人鬼,而位數反多;此 則以圓丘、方澤、明堂所祀,合為一祀,自五帝、五官、海 嶽以至於原隰,而位數反少,殆不可曉。然《晉史》《唐史》 但能言從祀之總數,而不及其名位之詳,故無由參 稽互考,而不知其纖悉也。姑誌於此,以俟博聞者共 訂焉。

《論五畤之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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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祭天而以祖配之,古今之通義,祀典之首也。舜 攝政之初,類於上帝,禋於六宗,望於山川,遍於群神。」 湯代夏之初,用元牡告於上帝神后。武王代殷之初, 告於皇天后土,所過名山大川。然則其所祀者,天與 六宗,地與山川而已,初無祀五帝之文。《周頌》三十有 一篇,曰郊,曰明堂,曰柴望,曰祈穀,曰報祭,曰類禡,所 以告神明之事備矣。亦無祀五帝之樂章,而祀五帝 之說始於《周禮》,先儒各以其意為之訓詁。以為五天 帝者,曰靈威仰、赤熛怒、白招拒、汁光紀、含樞紐也;以 為五人帝者,曰太皞、炎帝、黃帝、少皞、顓頊也。姑以五 天帝言之,則此五帝皆天神之貴,主五方之事者,意 其在祀典,當與日月六宗並,而亞於祀天者也。秦襄 公伐戎救周,列為諸侯而居西,自以為主。少皞之神 作西畤,祠白帝。太史公讀《秦記》,以為秦雜戎翟之俗, 作西畤,用事上帝,僭端見矣。位在藩臣而臚於郊祀, 君子懼焉。然以愚考之,襄公以其有國於西也,而祀 少昊、白帝,是猶宋人之祀閼伯,晉人之祀實沈耳,非 郊天也。太史公誤矣。繼而諸畤並興,或由夢蛇而為 鄜畤,或因獲石聞雉而為陳寶,或因雨金而為畦畤, 又繼而有青帝、黃帝、炎帝之祠,俱以「畤」名之。蓋少昊、 白帝、西方之神,秦祠之宜也,而并及青帝、黃帝、炎帝, 則非所祭而祭者也。至於鄜畤、陳寶之屬,則皆秦中 小人為淫厲而驚動禍福者。秦人無知,亦為立畤,而 同於諸帝之祠。漢人不考,復指四畤以為郊天之事。 至高祖立黑帝祠,以備五畤,而五帝俱祠矣。然命有 司進祠,上不親往。嗚呼!安有郊見上帝而人主不親 其事者乎?往往見其所祠者叢雜冗泛,是以姑諉之 祠官,修故事耳。至孝文用新垣平之言而立渭陽五 帝之廟,孝武採繆忌之說而建太一天皇之壇,始親 祠矣,而皆謂之郊見。夫郊,事天之禮也。諸方士言天 神貴者太一,太一佐者五帝,則太一、五帝俱天上之 神爾。以神為帝,以祀神為郊,而昊天上帝之祭固未 嘗舉行也。秦及漢初,以郊祀事天之禮奉五帝。至武 帝時,方士繆忌言太一貴於五帝者也,遂復以郊禮事太一,而五帝壇環居其下,然終不聞舉祀天之禮。 至鄭康成遂創為六天之說,以為太一五帝并昊天 而六也,蓋異名而同體也。然其說終難通,蓋方士之 說至為誕謾。然有言天神貴者太一,太一佐者五帝, 終不取言太一五帝即天也。康成儒者,乃創六天之 說,何哉?切意太一五帝之在天,猶五岳四瀆之在地 也。謂岳瀆非地,固不可,而以方澤祠后土之禮事岳 瀆,亦不可;謂已祭岳、瀆,而遂廢后土、方澤之祠,尤不 可。蓋秦襄所祀少皞白帝耳。然秦俗信鬼好祠,至於 子孫,遂并青、黃、赤帝而祠之。至漢高帝立黑帝祠,而 以為事天之事畢矣。蓋其祠本不經,而諸畤之怪妄 尤甚。高祖明達者也,雖有重祠敬祭之詔,而卒不親 享,其亦有見於此矣。漢初陋儒,既不能有所建論,是 正賈生賢而知禮者也。親承宣室鬼神之問,亦不能 引經援古,定郊社明堂祀天配祖之儀,以革秦世之 淫祠,惜哉!自是而後,郊畤祠禮之豐殺,每與方士之 際遇相為盛衰。渭陽五帝之親祠也,以新垣平;平誅 而帝怠於渭陽之祭;太一諸祠之郊拜也,以繆忌。忌 亡,而祠官領太一之祠,而昊天上帝反不得比,所謂 太一五帝者,得享郊祀之祭。高祖創業之太祖,亦終 西都之世,不得享配天之祀,豈不繆哉!按《郊祀志》:「天 子封泰山,欲治明堂,奉高傍,未曉其制。濟南人公玉 帶上黃帝時明堂圖。」於是上令奉高作明堂汶上,如 帶圖。及是歲修封,則祀太一、五帝於明堂上坐,合高 皇帝祠坐對之。服虔注曰:「漢是時未以高祖配天,故 言對,光武以來乃配之。」蓋漢時大一,五帝之畤不一。 其在甘泉者曰郊畤,三歲一親祠,未嘗以祖配。其在 汶上者曰明堂,武帝封泰山時所建,方有高帝並祠, 每修封則祀之。終帝之世五修封,而昭、宣之後,無幸 泰山修封之事,則廢其祭矣。然高皇帝之所並祠者, 太一五帝,不過天神之貴者,則非配天也。至成帝時, 匡衡請徙甘泉祠於長安定南北郊,又言:「王者各以 其禮制事天地,非因異世所立而繼之。今郊雍鄜密, 上下畤本,秦侯各以其意所立,非《禮》所載。漢興之初, 儀制未定,即且因秦故祠,復立北畤。今既稽古,建定 天地之大禮,郊見上帝,青、赤、白、黃、黑五方之帝皆畢 陳,各有位饌,祭祀備具。諸侯所妄造,王者不當長遵。 及北畤未定時所立,不宜復修」,天子皆從焉。及陳寶 祠因是皆罷,并毀不應禮之祠四百七十五所,然後 祀禮稍正。然終不能建議,盡復三代以來郊祀明堂 嚴祀配天之禮。而哀、平之間,怵於禍福之說,南北郊 與甘泉五畤,互為罷復,卒無定制。至王莽秉政,請復 長安南北郊祭天,而以高祖配,善矣。然復以高后配 地祇而共祭,則臆說不經為甚。蓋莽將篡漢,故為是 崇陰教以媚元后,而遂其盜權竊位之謀耳。或曰:匡 衡之論正矣。然《史》載「初罷甘泉泰畤,作南郊日,大風 壞甘」泉竹宮,折拔畤中樹木十圍以上百餘。天子異 之,以問劉向,而向以為不當革。上卒無繼嗣,哀、平短 祚,漢以中衰,議者惑焉,何也?對曰:「千金之家,其祖父 奉淫昏之鬼以求福,而為之子孫者欲矯而正之,則 所舉者未必蒙福,而所廢者祗以掇禍。如諸畤之神 雖不正,然漢代秦而興,不能以禮革之,方」且信方士 之言,愈加尊奉。侔於事天,其祭之也,且歷世百五十 餘年,則其靈響暴著也久矣,固未易遽絕也。逮世祖 中興,建武郊天,即採用元始故事,而不復襲漢初之 跡。甘泉諸畤,未嘗領之祠官,加以尊奉,而亦不聞其 能驚動禍福,以來紛紛之議,則以其絕之有素也。故 曰:「君子以作事謀始,道家」者流。其所言者,鍊養之事, 符籙之術耳,然必以天帝諸神為宗。陳后山作《白鶴 觀記》,言「漢兩劉校中書為《七略》,其敘方伎則有神仙, 諸子則有道家,而老莊並焉。天地神祇,三靈百神,又 皆出諸禮官,而今之為道者合而有之。」蓋以符咒法 籙,捕使鬼物,皆老氏所不道。晦菴亦言道家祀昊天 上帝為非,且謂釋老之學盡當毀廢,縱使不能盡去, 則老氏之學,但當自祀其老子、關、尹、莊、列之徒,以及 安期生、魏伯陽輩,而他百祠自當領於天子之祠官, 而不當使道家預之,庶乎其可也。然觀太史公《封禪 書》,首敘帝舜類上帝,禋六宗,望山川,祠五岳之事,以 至三代郊祀之禮,然後及秦漢間不經之祠。且歷敘 始皇、孝武所得燕、齊方士怪誕矯誣之說,共為一書, 班孟堅遂取以作《漢郊祀志》。蓋秦、漢之君不能明理, 以古先聖王報本反始之典,視為求仙徼福之一事, 故郊畤諸祠,其說多出於方士,作史者固不得而刪 之。然少君欒大、公孫卿、粵人勇之徒,其所言怪妄諸 說,本無關於祠祀者,亦叢雜附見於封禪郊祀之書, 何耶?如此則與道家之經典何異?遷、固儒者,而著書 指意如此,固無怪黃冠師得以夤緣附會其說,而啟 后山、晦庵之議也。要之,《郊祀志》只當敘述所祀天地 百神本末,而諸方士之言,當別立方伎傳述之乃為 允當。道家以符籙役鬼之說附會於天地百神,則遷、 固封禪郊祀之書實啟之;以昊天上帝並立於所謂「上九位天尊者」,則鄭康成「六天」之說實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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