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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第05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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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

 第五十二卷目錄

 官制部彙考三十

  元四

銓衡典第五十二卷

官制部彙考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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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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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百官志》:「太史院,秩正三品,掌天文曆數之事。 至元十五年始立院,置太史令等官一員。至大元年, 陞從二品,設官十員。延祐三年陞正二品,設官十五 員。後定置院使五員,正二品;同知二員,正三品;僉院 二員,從三品;同僉二員,正四品;院判二員,正五品;經 歷一員,從五品;都事一員,從七品;管勾一員,從九品」; 令史三人,譯史一人,知印二人,通事一人,宣使二人, 典吏二人。

「春官正兼《夏官》正」一員。正五品。

秋官正兼冬官正。中官正一員。正五品。

保章正五員,正七品。

《保章》副五員,正八品。

《掌曆》二員,正八品。

「腹裡印曆」管勾一員,從九品。

各省司曆十二員,正九品。

《印曆》管勾二員,從九品。

監候六員,從八品。

副監候六員。正九品。

「《星曆》生」四十四員:

挈壺正一員。從八品。

司辰郎二員,正九品。

《燈漏》直長一人。

教授一員,從八品。

學正一員。從九品。

靈臺郎一員,正七品。

《校書郎》二員,正八品。

太醫院,秩正二品,掌醫事製奉御藥物,領各屬醫職。 中統元年,置宣差提點太醫院事,給銀印。二十年,改 為尚醫監,秩正四品。二十二年,復為太醫院,給銀印, 置提點四員,院使、副使、判官各二員。大德五年,陞正 二品,設官十六員。十一年,增院使二員。皇慶元年,增 院使二員。二年,增院使一員。至治二年,定置院使一 十二員,正二品;同知二員,正三品;僉院二員,從三品; 同僉二員,正四品;院判二員,正五品;經歷二員,從七 品;都事二員,從七品;照磨兼承發架閣庫一員,正八 品;令史八人,譯史二人,知印、通事各二人,宣使七人。 廣惠司,秩正三品,掌修製御用回回藥物及和劑,以 療諸宿衛士及在京孤寒者。至元七年,始置提舉二 員。十七年,增置提舉一員。延祐六年,陞正二品。七年, 仍正五品。至治二年,復為正三品,置卿四員,少卿、丞 各二員。後定置司卿四員,少卿二員,司丞二員,經歷、 知事、照磨各一員。

大都上都回回藥物院二,秩從五品,掌回回藥事。至 元二十九年始置。至治二年,撥隸廣惠司。定置達魯 花赤一員,大使二員,副使一員。

御藥院,秩從五品,掌受「各路鄉貢、諸蕃進獻珍貴藥 品,修造湯煎。」至元六年始置。達魯花赤一員,從五品; 大使二員,從五品;副使三員,正七品;直長一員,都監 二員。

御藥局,秩從五品,掌兩都行篋藥餌。至元十年始置。 大德九年,分立行御藥局,掌行篋藥物。本局但掌上 都藥倉之事。定置達魯花赤一員,從五品;局使二員, 從五品;副使二員,正七品。

行御藥局,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大使二員,副使 三員,品秩同上,掌行篋藥餌。大德九年始置。

御香局,秩從五品,提點一員,司令一員,掌修合御用 諸香。至大元年始置。

大都惠民局,秩從五品,掌收官錢,經營出息,市藥修 劑,以惠貧民。中統二年始置,受太醫院劄。至元十四 年,定從六品秩。二十一年,陞從五品。

上都惠民司,提點一員,司令一員。中統四年始置,品 秩並同上。

醫學提舉司,秩從五品。至元九年始置,十三年罷,十 四年復置。掌「考校諸路醫生課義,試驗太醫教官,校 勘名醫,撰述文字,辨驗藥材,訓誨太醫子弟。領各處 醫學」,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

官醫提舉司,秩從五品,掌醫戶差役詞訟。至元二十 五年置。

大都、保定、彰德、東平四路,設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河間、大名、《晉寧》、大同、濟寧、《廣平》《冀寧》、濟南、遼陽、興和 十路,設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衛輝、懷慶、大寧,設提舉一員。

奎章閣學士院,秩正二品。天曆二年,立於興聖殿西, 命儒臣進經史之書,考帝王之治。大學士二員,正三 品。尋陞為學士院。大學士,正二品;侍書學士,從二品; 承制學士,正三品;供奉學士,正四品;參書,從五品。多 以它官兼領其職。至順元年,增大學士二員,共四員, 侍書學士二員,承制學士二員,供奉學士二員。首領 官參書二員,典籤二員,照磨一員,內掾四人,譯文內 掾二人,知印二人,怯里馬赤一人,宣使四人,典書五 人。屬官授經郎二員。

群玉內司,秩正三品,天曆二年始置,掌奎章圖書寶 玩及凡常御之物。監司一員,正三品;司尉一員,從三 品;亞尉一員,正四品;僉司二員,從四品;司丞二員,正 五品;典簿一員,正七品;令史二人,知印一人,怯里馬 赤一人,奉差典吏各二人,給使八人,司膳四人。 藝文監,秩從三品,天曆二年置,專以國語敷譯儒書, 及儒「書之合校讎者,俾兼治之。」大監檢校書籍事二 員,從三品;少監同檢校書籍二員,從四品;監丞參檢 校書籍事二員,從五品;典簿一員,照磨一員,令史四 人,譯史一人,怯里馬赤一人,奏差二人,典吏三人。 監書博士,秩正五品。天曆二年始置。品定書畫,擇朝 臣之博識者為之。博士二員,正五品。書吏一人。 「藝林庫,秩從六品。提點一員,從六品;大使一員,副使 一員,正七品;庫子二人,本把二人。掌藏貯書籍。」天曆 二年始置。

廣成局,秩七品,掌傳刻經籍及印造之事。天曆二年 始置。大使一員,從七品;副使一員,正八品;直長二人, 正九品;司吏二人。

侍正府,秩正一品。至順二年置。侍正一十四員,正二 品;同知二員,正三品;參府二員,從三品;侍判二員,正 四品;經歷一員,從六品;都事一員,從七品;照磨一員, 從八品。掌內廷近侍之事,領速古兒赤四百人,奉御 二十四員,拱衛直都指揮使司為其屬。掾史八人,譯 史四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八人,典吏五人, 奉御「二十四員,秩五品。《尚冠》奉御二員,從五品;《尚冠》 副奉御二員,從六品。《尚衣》奉御二員,從五品;《尚衣》副 奉御二員,從六品;《尚鞶》奉御二員,從五品;《尚鞶》副奉 御二員,從六品;《尚沐》奉御二員,從五品;《尚沐》副奉御 二員,從六品;《尚飾》兼尚輦奉御二員,正六品;《尚飾兼 尚輦》副奉御二員,正七品;奉御掌簿四員。」從七品。天 曆初置,以四怯薛之速古兒赤為之。

給事中,秩正四品。至元六年,始置起居注,左右補闕, 掌隨朝省、臺、院諸司凡奏聞之事,悉紀錄之,如古左、 右史。十五年,改陞給事中兼修起居注,左、右補闕改 為左右侍儀奉御,兼修起居注。皇慶元年,陞正三品。 延祐七年,仍四品。後定置給事中兼修起居注二員, 右侍儀奉御同修起居注一員,左侍儀奉御同修起 居注一員,令史一人,譯史四人,通事兼知印一人。 將作院,秩正二品,掌成造金玉珠翠犀象寶貝冠佩 器皿,織造刺繡段疋紗羅,異樣百色造作。至元三十 年,始置院使一員,經歷、都事各一員。三十一年,增院 使二員。元貞元年,又增二員。延祐七年,省院使二員。 後定置院使七員,正二品;同知二員,正三品;同僉二 員,正四品;院判二員,正五品;經歷一員,從五品;都事 一員,從七品;照磨管勾一員,正八品;令史六人,譯史、 知印各二人,宣使四人。

諸路金玉人匠總管府,秩正三品,掌造寶貝、金玉冠 帽、繫腰束帶、金銀器皿,並總諸司局事。中統二年,初 立金玉局,秩正五品。至元三年,改總管府,置總管一 員,經歷、提控案牘各一員。十二年,又置同知、副總管 各一員。二十五年,置達魯花赤一員。大德四年,又置 副達魯花赤、副總管各一員。後定置達魯花赤二員, 「正三品;總管二員,正三品;副達魯花赤二員,正四品; 同知二員,從四品;副總管二員,正五品;經歷一員,從 七品;知事一員,從八品;照磨、管勾各一員,令史五人, 譯史一人,奏差二人。」

玉局提舉司,秩從五品。提舉一員,正七品;同提舉一 員,從七品;副提舉一員。正八品。中統二年,以和林人 匠置局造作,始設直長。至元三年,立玉匠局,用正七 品印。十五年,改提舉司。

金銀器盒提舉司,秩從五品。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 副提舉一員,品秩同上。吏目一員。至元十五年,始置 金銀局,秩從七品。二十四年,改為提舉司,秩正六品。 大德間,陞從五品。

瑪瑙提舉司,秩從五品。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吏目 一員。至元九年,置大都等處瑪瑙局,秩從七品,管領 瑪瑙匠戶五百有奇,置提舉三員,受金玉府劄。十五 年,改立提舉司,領大都、弘州兩處造作,陞從五品。三十年,減副提舉一員,定置如上。

陽山瑪瑙提舉司,秩從五品。至元十五年置。提舉一 員,同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品秩同前。

金絲子局,秩從五品。大使一員,從五品;副使一員,正 七品;直長一員。中統二年,設二局。二十四年,併為一。 「綎帶斜皮局」,秩從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副使各 一員。

瓘玉局,秩從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一員。

浮梁磁局,秩正九品,至元十五年立,掌燒造磁器,並 漆造馬尾㯶、藤笠帽等事。大使、副使各一員。 「畫局」,秩從八品,掌描造諸色樣製。至元十五年置,大 使一員。

管領珠子民匠官,正七品。掌採撈蛤珠於楊村、直沽 等處。中統二年,立管領官,子孫世襲。

妝釘局,從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一員。

大小雕木局,秩從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一員。 宣德隆興等處瑪瑙人匠提舉司,秩正六品。至元十 五年置,提舉一員,從七品,副提舉一員,從八品。 溫犀玳瑁局,秩從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一員。 上都金銀器盒局,秩從六品。至元十六年置,大使一 員,副使一員,直長一員。

漆紗冠冕局,至元十五年置,大使、副使各一員。 大同路採砂所,至元十六年置,「管領大同路撥到民 一百六戶,歲採磨玉夏水砂二百石,起運大都,以給 玉工磨礱之用。」大使一員。

管匠都提領所,秩從七品。至元十三年置,掌金玉府 諸人匠詞訟。都提領一員。

監造諸般寶貝官,秩正五品,至元二十一年置,達魯 花赤二員。

收支諸物庫,秩從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副使各 一員。

行諸路金玉人匠總管府,秩從三品。至大間,始「置于 杭州路。達魯花赤、總管各一員,並從三品;同知一員, 正五品;副總管一員,從五品;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 一員,從八品;提控案牘一員。」

異樣局總管府,秩正三品。中統二年,立提點所。至元 六年,改為總管府,總管一員。十四年,置同知、副總管 各一員。二十一年,增總管一員。二十九年,置達魯花 赤一員。三十年,減同知、副總管各一員。後定置達魯 花赤一員,總管一員,並正三品;同知一員,從四品;副 總管一員,從五品;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從八 品。

異樣紋繡提舉司,秩從五品。中統二年,立局。至元十 四年,改提舉司。提舉一員,從五品;同提舉一員,正七 品;副提舉一員,正八品。

綾綿織染提舉司,秩從五品。至元二十四年,改局,置 提舉司。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品秩同 上。

紗羅提舉司,秩從五品。至元十二年,改局,置提舉司。 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品秩同上。

紗金顏料總庫,秩從九品。中統二年置,大使、副使各 一員,從九品。

大都等路民匠總管府,秩正三品。府官總管一員,從 三品。同知一員,正五品;副總管一員,從五品。經歷一 員,從七品。知事一員,從八品。提控案牘一員。至元七 年,初立府,秩從三品。十四年,改陞正三品。

備章總院,秩正六品,大使、副使各一員。至元十三年, 省併楊藺等八局為總局。

尚衣局,秩從五品。至元二年置。達魯花赤一員,從五 品;提舉一員,從五品;同提舉一員,正七品;副提舉一 員,正八品;都目一人。

御衣局,秩從五品。至元二年置。達魯花赤、提舉各一 員,從五品;同提舉一員,正七品;副提舉一員,正八品; 都目一人。

御衣史道安局,秩從六品。至元二年置,以史道安掌 其職,因以名之。大使、副使各一員。

高麗提舉司,秩從五品。至元二十二年置,提舉一員。 織佛像提舉司,秩從五品。延祐四年,改提領所為提 舉司,提舉、副提舉各二員。

通政院,秩從二品。國初置驛以給使傳,設脫脫禾孫 以辨奸偽。至元七年,初立諸站都統領使司以總之, 設官六員。十三年,改通政院。十四年,分置大都、上都 兩院。二十九年,又置江南分院。大德七年罷。至大元 年,陞正二品。四年罷,以其事歸兵部。是年,兩都仍置, 止管達達站赤。延祐七年,復從二品,仍兼領漢人站 「赤。大都院使四員,從二品;同知二員,正三品;副使二 員,從三品;僉院一員,正四品;同僉一員,從四品;院判 一員,正五品;經歷一員,從五品;都事一員,從七品;照 磨兼管勾承發架閣一員,正八品;令史十三人,通事 一人,知印二人,宣使十人。上都院使、同知、副使、僉院

判官各一員,經歷、都事各一員,品秩」並同大都令史
考證
四人,譯史三人,通事一人,知印一人,宣使十人。

廩給司,秩從七品,掌「諸王諸蕃各省四方邊遠使客 飲食供張等事。」至元十九年置,提領、司令、司丞各一 員。

中政院,秩正二品。院使七員,正二品。同知二員,正三 品;僉院二員,從三品;同僉二員,正四品;院判二員,正 五品。掌「中宮財賦、營造供給,並番衛之士,湯沐之邑。」 貞元二年,始置中御府。秩正三品。大德四年,陞中政 院。秩正二品。至大三年,陞從一品。院使七員,同知、僉 院、同僉、院判各二員。四年,省併入典內院。皇慶二年, 復為中政院,設官如舊。其幕職則司議二員,從五品; 長使二員,正六品;照磨兼管勾承發架閣一員,正八 品。吏屬:蒙古必闍赤四人,掾史十二人,回回掾史二 人,怯里馬赤二人,知印二人,宣使十人。

中瑞司,秩正三品。掌奉寶冊。卿五員,正三品;丞二員, 正四品;典簿二員,從七品;寫懿旨必闍赤四人,譯史 一人,令史四人,知印一人,通事一人,奏差二人,典吏 二人。

內正司,秩正三品。「掌百工營繕之役,地產孳畜之儲, 以供膳服,備賜予。卿四員,正三品;少卿二員,正四品; 丞二員,從五品;典簿二員,從七品;照磨兼管勾一員, 正九品;吏屬各有差。領署二,提舉司一,及其司屬,凡 十有六。歲賦之額,工作之程,終歲則會其數以達焉。」 尚工署,秩從五品;令一員,從五品;丞二員,從六品;書 史一人,書吏四人。掌營繕雜作之役。凡百工名數、興 造程式與其材物,皆經度之而責其成功。皇慶元年 始置,隸內正司。

玉列赤局,秩從七品,提領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直長二員,掌裁製縫線之事。延祐六年始置,隸尚工 署。

贊儀署,秩正五品,提領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直 長二員。掌車輿器備雜造之事。皇慶二年始置,隸內 正司。

管領六盤山等處怯憐口民匠都提舉司,秩正四品, 達魯花赤一員,都提舉一員,同提舉二員,副提舉二 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吏四人,奏差二人。至大 四年始置。國初,未有官署,賦無所稽。後遣使覈實,始 著為籍,設司以領之。

奉元等路,平涼等處,開城等處,甘肅寧夏等路,察罕 腦兒等處長官司,凡五處,秩正五品,各設達魯花赤 一員、長官一員、副長官一員、提控案牘一員、都目一 員、吏十人。延祐二年,以民匠提舉司所領地里闊遠, 人戶散處,於政不便,乃酌遠近眾寡,立長官司提領 所以分理之。

提領所凡十,並正七品。「奉元等路,鳳翔等處,平涼寧 環等處,開城等處,察罕腦兒等處,甘州等路,肅沙等 路,永昌寧夏等路,長城等路,各設提領一員、同提領 一員、副提領一員、典吏一人,分掌怯憐口地方,隸各 長官司。」

翊正司,秩正三品。令五員,正三品;丞四員,正四品;典 簿二員,從七品;照磨一員,從八品;譯史二人,令史六 人,知印二人,通事、奏差、典史各二人。掌怯憐口民匠 五千餘戶歲辦錢糧造作,以供公上。至元三十一年, 始置「御位下管領隨路民匠打捕鷹房納綿等戶總 管府」,正三品,復隸正宮位下。延祐六年,改翊正司。歲 終會其出納以達于院而糾其弊。領提舉司二,提領 所一。

「管領上都等處諸色人匠提舉司」,秩從五品。達魯花 赤一員,提舉一員,並從五品;同提舉一員,從六品;副 提舉一員,從七品;直長一員,都目一員,吏目一員,司 吏四人,部役二人。元貞元年始置,管戶二千五百有 奇,隸翊正司。

「管領隨路打捕鷹房納綿等戶提舉司」,秩從五品。達 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品 秩同上;直長一員,都目一員,吏目一員,司吏四人,部 役二人。元貞元年始置,隸翊正司。

管領歸德、亳州等處管民提領所,秩從七品,提領一 員,同提領一員,副提領一員,典史一員,司吏一人。國 初平江南,收附歸德楚通等三百五十六戶,令脫忽 伯管領。大德二年,始置提領所,隸翊正司。

典飲局,秩正七品,大使二員,副使二員,典史一員,攢 典二人。掌醞造酒醴,以供內府及祭祀宴享、賓客賜 頒之給。初置嘉醞局,秩六品,隸家令。至大二年,改典 飲兩都分置。皇慶元年,撥隸中宮。

「管領大都等路打捕民匠等戶總管府」,秩正三品。達 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並正三品;同知一員,正四品; 副總管一員,正五品;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從 八品;提控案牘照磨一員,譯史一人,令史、奏差各四 人。掌錢糧造作之事。國初平定河南諸郡,收聚人戶 一萬五千有奇,置官管領。至元八年,屬有司。二十年, 改隸「中尚監。」二十六年,始置總管府。領提舉司十有一,提領所二十有五。

在京提舉司二,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 從五品;同提舉一員,從六品;副提舉一員,從七品;都 目一員。分管各處人戶。至元十六年,給從七品印。大 德四年,省併為十一處,改提舉司,陞從五品。涿州、保 定、真定、冀寧、河南、大名、東平、東昌、濟南等路提舉司 凡九處,各設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 副提舉一員,都目一員。

提領所凡二十五處:大都等路,東安州、濟寧、曹州、祈 州、完州、河間、濟南、濟陽、大同、元氏、冀寧、晉寧、歸德、南 陽、懷孟、汝寧、衛輝、曹州、涿州、真定、中山、平山、大名、「高 唐等處,每處各設提領一員、同提領一員、副提領一 員、典史一員。」

「管領諸路打捕鷹房民匠等戶總管府」,秩正三品。達 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正三品;同知一員,正五品;副 總管二員,從五品;經歷二員,從七品;知事一員,從八 品;提控案牘一員,照磨一員,譯史一人,令史四人,奏 差二人。掌錢糧造作之事。大德三年,始置。元貞元年, 撥隸中宮位下。領提舉司四,提領所十有一。

管民提舉司,「大都等路、冀寧等路、南陽唐州等處、河 南路府等處,凡四司,秩從五品,每司設達魯花赤一 員、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都目一員、司 吏二人。」

提領所凡十有一。大都、保定、河間、真定、南陽、鄧州、濟 南、嵩汝、汴梁、裕州、汝濟、陳州、唐州、泌陽、襄陽、湖廣、晉 寧、冀寧等處,各設所,秩正七品,每所提領二員,同提 領一員,副提領一員,典史一員,司吏二人。至元十六 年置。至大元年,改提領所。

江浙等處財賦都總管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 都總管一員,並正三品;同知一員,正五品;副總管一 員,從五品;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從八品;照磨 一員,提控案牘一員,從九品;譯史一人,令史一十五 人,奏差一十五人,典吏二人。掌河南沒入貲產,課其 所賦,以供內儲。至大元年置。領提舉司三,庫、局各一, 平江、松江、建康等處提舉司,凡三處,秩「並正五品,每 司各設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副提 舉一員、都目一員、吏目一員、司吏六人。」

豐盈庫,提領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典吏一人,掌 收本府錢帛。

織染局,局使一員,典吏一人。掌織染歲造段匹, 管領種田、打捕鷹房、民匠等戶。萬戶府,秩正三品,掌 歸「德、亳州、永、宿二十餘城各蒙古、漢軍種田戶差稅。」 中統二年置,初隸塔察兒王位下,其後改屬中宮。萬 戶一員,經歷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令史四 人。領司屬凡十處。

「管領大名等處種田諸色戶總管府」,秩正五品,總管 一員,副總管一員,都目一員。中統二年置。至元二十 三年,置府大名。

「管領本投下大都等處諸色戶計都達魯花赤」,秩正 五品。達魯花赤一員,提控案牘一員,都目一員。中統 三年置。至元十五年,置司大都。

「管領大都河間等路打捕鷹房總管府」,秩正五品,總 管一員,副總管一員,都目一員,司吏二人。中統二年 置,三年給印。

「管領東平等路管民官」,秩正五品,總管一員,相副官 一員,都目一員,吏一人。中統二年置。至元二十二年 給印。

「管領大名等路宣撫司燕京路管民千戶所」,秩從七 品,提領一員,副提領一員。中統二年置。

「管領曹州等處本投下民戶、管領東明等處本投下 戶計、管領蒲城等處本投下諸色戶計、『管領汴梁等 路本投下種田打捕軀戶四提領所』。」秩正七品。提領 各二員,同提領、副提領各一員,典史各一人,司吏各 一人。中統二年置。至元十四年頒印。

海西遼東哈思罕等處鷹房諸色人匠怯憐口萬戶 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副萬戶一員, 經歷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牘兼照磨一員,譯史一 人,掌錢糧造作之事,管領哈思罕等處肇州朵因溫 都兒諸色人匠四十戶,仍領鎮撫所、千戶所。

鎮撫司,鎮撫一員,吏一人。延祐四年始置。

哈思罕等處打捕鷹房怯憐口千戶所,秩從五品,達 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副千戶一員,吏目一員,司吏 四人,彈壓一人,部役二人。至大三年,置提舉司。延祐 六年,改千戶所。

諸色人匠怯憐口千戶所,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 千戶一員,副千戶一員,都目一員,司吏四人,部役二 人。初為提舉司,後改千戶所。

肇州等處女直千戶所。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副 千戶一員,吏目一員,司吏四人。延祐三年置。

朵因溫都兒乃良哈千戶所,延祐三年置。

灰亦兒等處怯憐口千戶所,至治元年置開元等處怯憐口千戶所,至治元年置。

石州等處怯憐口千戶所,延祐七年置。

瀋陽等處怯憐口千戶所,至治元年置。

遼陽等處怯憐口千戶所,至治二年置。

蓋州等處怯憐口千戶所,延祐五年置。

幹盤等處怯憐口千戶所,至治元年置。

遼陽等處金銀鐵冶都提舉司,秩正四品,都提舉一 員,同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提控案牘一員,譯史一 人,吏六人,奏差二人。掌辦金銀鉛鐵等課,分納中書 省及中政院。七年,以其賦盡歸中宮。

「管領本位下怯憐口隨路諸色民匠打捕鷹房都總 管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都總管一員,並正三 品;同知一員,正五品;副總管一員,從五品。掌「怯憐口 二萬九千戶田萬五千餘頃,出賦以備兵奉營繕之 事。」中統二年,置府。大德十年,隸詹事院。至大三年,隸 徽政院。延祐三年,改善政司。至治二年,徽政院及其 屬盡廢。天曆三年,復立府,仍正三品,設官如上。其首 領官,則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從八品;照磨一 員,從九品;吏屬:令史一十二人,譯史四人,通事、知印 各二人,奏差一十人,典吏六人。

「管領諸路打捕鷹房民匠等戶總管府」,秩正三品,達 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同知一員,副總管一員,品秩 如上;經歷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照磨一員, 令史四人,譯史一人,奉差二人。大德三年置。其屬附 見:

大都等路管民提舉司,達魯花赤一員,同提舉一員, 副提舉一員,都目一員。

大都保定提領所,提領二員,同提領一員,副提領一 員,典史一員。

河間真定提領所,提領二員,同提領一員,副提領一 員,典史一員。

唐州提舉司,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 副提舉一員,都目一員。

南陽鄧州提領所,提領二員,同提領一員,副提領一 員,典史一員。

唐州泌陽提領所,提領二員,同提領一員,副提領一 員,典史一員。

襄陽湖陽提領所,提領二員,同提領一員,副提領一 員,典史一員。

汝寧陳州提領所,提領二員,同提領一員,副提領一 員,典史一員。

河南提舉司,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 都目一員。

汴梁裕州提領所,提領二員,同提領一員,副提領一 員,典史一員。

河南嵩汝提領所,提領二員,同提領一員,副提領一 員,典史一員。

南陽唐州提領所,提領二員,同提領一員,副提領一 員,典史一員。

冀寧提舉司,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都目一員, 冀寧提領所,提領二員,同提領一員,副提領一員,典 史一員。

晉寧提領所,提領二員,同提領一員,副提領一員,典 史一員。

寶昌庫,提領一員,大使一員。掌受金銀鉛鐵之課,以 待儲運。

金銀場,提領所凡七:「梁家寨銀場、明世銀場、密務銀 場、寶山銀場、燒炭峪銀場、胡寶峪金場、七寶山鉛炭 場,俱從七品。每所各設提領一員、同提領一員、副提 領一員。」

鐵冶管勾所,凡二處,各設管勾一員、同管勾一員、副 管勾一員。

奉宸庫,秩五品,提點四員,副使二員,提控案牘一員, 庫子六人,掌中藏寶貨錢帛給納之事。大德元年,置 廣禧庫,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二 員,提控案牘一員,庫子四人。大德八年置,掌收支御 膳野物,職視生料庫。

儲政院,秩正二品。至元十九年,立詹事院,備左右輔 翼皇太子之任。置左右詹事各一員,副詹事、詹事丞、 院判各二員,吏屬六十有二人。別置宮臣賓客二員, 左右諭德、左右贊善各一員,校書郎二員,中庶子、中 允各一員。三十一年,太子裕宗既薨,乃以院之錢糧、 選法工役,悉歸太后位下,改為「徽政院」以掌之。大德 九年,復立詹事院,尋罷。十一年,更置詹事院,秩從一 品,設官十二員。至大四年罷。延祐四年,復立,七年罷。 泰定元年,罷徽政院,改立詹事如前。天曆元年,改詹 事院為「儲慶使司。」二年罷,復立詹事院。未幾,改儲政 院。院使六員,正二品;同知二員,正三品;僉院二員,從 三品;同僉二員,正四品;院判二員,正五品;司議二員, 從五品;長史二員,正六品;照磨二員,管勾二員,俱正 八品;掾史一十二人,譯史四人,《回回》掾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六人。其屬附見:

家令司,秩三品。家令、家丞各二員,典簿二員,照磨一 員,掌太子飲膳供帳倉庫。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年, 改內宰司,隸徽政。大德十一年復立,秩陞從二。至大 四年罷。延祐四年復立,秩正三品。七年罷。泰定元年, 復以內宰司為家令司。天曆元年罷,未幾復立。二年, 又罷。

典幄署,掌太子供帳,令、丞各二員,書史、書吏各二人。 府正司,秩從三品,掌鞍轡弓矢等物。至元二十年置。 府正、府丞各二員,典簿二員,照磨一員。三十一年,改 官正司。大德十一年,復為府正司。至大四年罷。延祐 四年復立。七年罷。泰定元年復立。天曆二年,增府正、 府丞各二員,尋罷。

資武庫,掌軍器,提點一員,大使一員。

冀用庫,掌鞍轡,提點一員,大使一員。

延慶司,秩正三品,掌修建佛事。使二員,同知一員,副 使、典簿各二員,照磨一員。至元二十一年始立,隸詹 事院。三十一年,隸徽政院。大德十一年,立詹事院,別 立延慶司,秩仍正三品,置卿、丞等員。泰定元年,改隸 詹事院。天曆元年罷。二年復立,增丞二員。

典用監。卿四員,太監二員,少監二員,丞二員,經歷、知 事各一員,照磨一員。掌供須文成、「藏珍三庫」,內府供 給段匹寶貨等物。至大元年立。天曆二年,設官如故。 以三庫隸內宰司。

典醫監,秩正三品。領東宮太醫修合,供進藥餌。至元 十九年,置典醫署,秩從五品。三十一年,改掌醫署,尋 罷。大德十一年,復立典醫監。至大四年罷。泰定四年, 復立署。天曆二年,改典醫監。秩正三品。置達魯花赤 二員,卿三員,太監二員,少監二員,丞二員,經歷、知事 各一員,吏屬凡十八人。其屬:司一,局二。

廣濟提舉司。達魯花赤一員,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 一員。掌修合藥餌,以施貧民。

「《行典》藥局。」達魯花赤一員,大使、副使各二員,掌供奉 東宮藥餌。

典藥局。達魯花赤一員,大使、副使、直長各二員。掌修 製東宮藥餌。

典牧監,秩正三品。卿二員,太監二員,少監二員,丞二 員,經歷、知事各一員,照磨一,吏屬凡十六人,掌孳畜 之事。天曆二年始置。

儲膳司,秩正三品。卿四員,少卿二員,丞二員,主事二 員,照磨一員,令史六人,譯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奏差 六人,典吏四人。掌皇太子飲膳之事。天曆二年,立 典寶監,秩正三品,卿、太監、少監、丞各二員,經歷、知事 各一員,吏屬八人。至元十九年,立典寶署,從五品。二 十年,陞正五品。三十一年罷。大德十一年,立監,秩正 三品。至大四年罷。延祐四年復立,七年罷。泰定元年 復置,天曆元年罷,二年復置。

以上俱係「詹事院司屬。」

掌謁司,秩正三品,司卿四員,少卿四員,丞二員,典簿 二員,典書九人,奏差二人,知印、譯史、通事各一人。至 元三十一年,改典寶署為「掌謁司」,秩從五品,設官如 之。元貞元年,陞四品,設官四員。大德十一年,陞正三 品。至治三年罷。

甄用監,秩正三品。卿三員,太監、少監、丞各二員,經歷、 知事、照磨各一員。掌供須、文成、「藏珍三庫出納之事。」 至大元年設,至治三年罷。

延福司,秩正三品。令、丞各四員,典簿二員,照磨一員。 掌供帳及扈從蓋造之人。大德十一年置。後併入群 牧監。

章慶使司,秩正三品。司使四員,同知、副使、司丞各二 員,經歷、都事各二員,照磨、管勾各一員。至大三年立, 至治三年罷。

奉徽庫,秩從五品。提點、大使各二員,副使四員,庫子 六人,掌內府供給。至治三年罷,併入文成等庫。 壽和署,秩正五品,署令四員,署丞六員。舊隸儀鳳司。 皇慶元年,改隸徽政院,遂為章慶使司之屬。至治二 年罷。

上都掌設署,秩正五品。署令五員,署丞二員。至大四 年立,至治三年罷。

掌醫監,秩正五品,領監官一員,達魯花赤一員,卿四 員,太卿五員,太監五員,少監六員,丞二員。至元三十 一年,改典監為「掌醫署」,秩五品。至大元年,陞監設已 上官員。至治三年罷。

修合司藥正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副使、直長 各二員,掌藥六人,掌修合御用藥餌。至治三年罷。 行篋司藥局,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使、副使各二 員,掌供奉御用藥餌。至治三年罷。

廣濟提舉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 舉一員。掌修合藥餌,以濟貧民。

群牧監,秩正二品。掌中宮位下孳畜,卿三員,太卿、少

卿、監丞各二員。至大四年立,至治三年罷
考證
掌儀署,秩正五品。令、丞各二員。掌戶口房舍等。至元

二十年立,隸詹事院。三十一年,改隸徽政院。泰定元 年,改典設署。

上都掌儀署,秩五品。令、丞各一員。掌戶口房舍等。大 德十一年立,至治三年罷。

江西財賦提舉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同 提舉、副提舉各一員,掌事產戶口、錢糧造作等事。至 元二十七年立,至治二年罷。

織染局,局使、副使、局副各一員,相副官一員。

「桑落娥眉洲管民提領所,提領、副提」領各一員。 「《封郭》等洲管民提領所,提領、同提領、副提」領各一員。 「龍興打捕提領所,提領、副提領各一員。」

鄂州等處民戶水陸事產提舉司。達魯花赤一員,提 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掌太子位下江南園囿地 土、莊宅人戶。至元二十一年立,隸詹事。後改隸徽政。 至治三年罷。

瑞州上高縣戶計長官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 長官、副長官各一員,領本處戶八千。後隸徽政院。至 治三年罷。

以上俱係「徽政院司屬。」

左都威衛使司,秩正三品,使三員,副使二員,僉事二 員,經歷、知事、照磨各一員。至元十六年,以侍衛親軍 一萬戶撥屬東宮,立侍衛都指揮使司。三十一年,改 隆福宮「左都威衛使司」,隸中宮。至大三年,選造作軍 士八百人,立千戶所一、百戶翼八以領之,而分局造 作。延祐二年,置教授二。至治三年,罷軍匠千戶所 鎮撫所,鎮撫二員,都目一員。

行軍千戶所。千戶二員,副千戶二員,知事、彈壓各一 員,百戶二十員。

屯田左右千戶二所,千戶二員,都目一員,彈壓一員, 百戶每所二十員。

弩軍千戶所,千戶二員,都目一員,彈壓一員。

資食倉,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右都威衛使司,秩正三品。衛使三員,副使二員,僉事 二員,經歷、知事、照磨各一員。中統三年,以世祖「五投 下探馬赤」立總管府,秩四品,設總管一員。二十一年, 撥屬東宮。二十二年,改蒙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 秩正三品。三十一年,改隆福宮「右都威衛使司」,秩仍 舊。延祐二年,置儒學教授一員。四年,增蒙古字教授 一員。其屬附見:

鎮撫司,鎮撫二員,都目一員。

行軍千戶凡五所,秩正四品。千戶五員,副千戶五員, 知事五員,百戶五十員,彈壓五員。

屯田千戶所,秩正五品。千戶二員,彈壓一員,百戶七 員,都目一人。

廣貯倉,秩從九品,大使一員,副使一員,攢典一人。 衛𠋫直都指揮使司,秩正四品。至元二十年,以控鶴 一百三十五人,隸府正司。三十年,隸家令司。三十一 年,增控鶴六十五人,立衛候司以領之,兼掌東宮儀 從金銀器物,置衛候一員、副衛候二員及儀從庫百 戶。大德十一年,復增懷孟從行控鶴二百人,陞都指 揮使司,秩正四品。延祐元年,陞正三品。七年,降正四 品。至治三年罷。四年,以控鶴六百三十人歸中宮位 下。泰定四年,復立司,秩仍正四品。達魯花赤二員,佩 三珠虎符;都指揮使二員,佩三珠虎符;副指揮使二 員,佩雙珠虎符;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令史四人, 譯史、通事各一人,奏差二人。其屬附見:

百戶所凡六,秩從七品,每所置百戶二員。

儀從庫,秩從七品。大使二員,副使一員。

內宰司,秩三品。至元三十一年,既立徽政院,改「家令」 為內宰司。泰定元年,復為「家令司。」天曆元年罷,未幾 復立。二年罷,復改內宰司。內宰六員,司丞四員,典簿 二員,照磨一員,令史十有二人,譯史、知印、通事各二 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其屬附見:

典膳署,秩五品。令二員,丞二員,書史一員,倉赤三十 五人,掌內府飲膳之事。至元十九年始立,隸家令司。 三十一年,改掌膳,隸內宰。泰定元年,復改為典膳。 洪濟鎮,提領三員,掌辦納鴈隻,隸典膳署。

柴炭局,秩從七品,提領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至 元二十年,以東宮位下民一百戶燒炭二月,軍一百 人採薪二月,供內府歲用,立局以主其出納,設官三 員,俱受詹事院劄。大德十一年,隸徽政院,《藏珍》《文成》、 「供須」三庫,秩俱從五品,各設提點二員、大使二員,副 使二員,分掌金銀珠玉寶貨段匹絲綿皮氈鞍轡等 物。國初,詹事出納之事,未有官署印信。至元二十七 年,分為三庫,各設官六員,及庫子有差。

提舉備用庫,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大 使一員,提控案牘一員,掌「出納田賦財賦差發課程, 一切錢糧規運等事。」至元二十年置。二十二年,設達 魯花赤及首領官。

嘉醞局,秩五品。至元十七年,立掌飲局。大德十一年改掌飲司,秩陞正四品。延祐六年,降掌飲司為局。至 治三年罷。泰定四年復立。天曆二年,改嘉醞局。提點 二員,大使二員,副使二員,書史一員,書吏四人。 「西山煤窯場,提領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俱受徽 政院劄。」至元二十四年置,領馬安山大峪寺石灰煤 窯辦課。奉皇太后位下:

保定等路打捕提領所,秩從七品,提領四員,典史一 員。至元十一年,收集人戶為「打捕戶計,及招到管絲 銀差發稅糧等戶,立提領所。」

廣平彰德課麥提領所,秩從七品。至元三十年,以二 路渡江時駐蹕之地,召民種佃,遂立所,置官統之。 廣惠庫,大使一員,副使一員。至元三十年,以鈔本五 千錠立庫放典,收息納于備用庫。

豐裕倉,秩從七品,掌收貯中官位下糯米。至治二年, 設提領等官。三年罷。天曆二年,立儲政院,復給印,置 監支納一員,倉使一員,攢典二人。

備物庫,秩從七品,掌東宮造作顏料及雜器等物。至 元二十五年置,隸詹事院。大德元年,給印。十一年,置 官四員。至治三年罷。泰定三年復立。大使二員,副使 二員,庫子二人,攢典二人。

「管領怯怜口諸色民匠都總管府」,秩正三品。達魯花 赤一員,總管一員,並正三品;同知一員,正四品;副總 管二員,正五品;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從八品; 提控案牘、照磨、管勾各一員,令史十人,知印二人,通 事一人,譯史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領怯怜口人 匠造作等事。至大三年,立總管府。至治三年罷。天曆 二年復立,隸儲政院。其屬附見:

「管領大都怯憐口諸色人匠提舉司」,秩正五品,達魯 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首領官 一員,司吏四人,部役二人。

「管領上都怯憐口諸色人匠提舉司」,秩正五品,達魯 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首領官 一員,司吏四人,部役二人。

典製局,秩從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員,直長二員。 典設署,秩從五品。令、丞各四員,書史一員,書吏四人, 掌內府朮剌赤二百二十戶。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 年,改掌儀署,隸內宰司。泰定元年,復為典設。天曆二 年,隸本府。

雜造人匠提舉司,秩從四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 員,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都目一員,司吏二人,部役 二人。至元八年置,初隸繕珍司。至大三年,改隸章慶 司。章慶罷,凡造作之事悉歸之。天曆二年,隸本府 雜造局,秩正九品。院長一員,直長一員,管勾一員。 隨路諸色人匠都總管府,秩正三品。中統五年,命招 集析居放良還俗僧道等戶,習諸色匠藝,立「管領怯 憐口總管府」,以司其造作,秩正四品。至元九年,陞正 三品。大德十一年,改繕珍司。延祐六年,陞徽儀使司, 秩正二品。七年,仍為繕珍司,官屬如舊。至治三年,復 改都總管府。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二員,並正三品;同 知一員,正五品;副總管二員,從五品;經歷、知事、照磨、 提控案牘各一員,令史四人,譯史一人,奏差二人,典 吏一人。其屬附見:

上都諸色民匠提舉司,秩從五品,提舉一員,同提舉、 副提舉、吏目各一員。至元十九年立。至大元年,增達 魯花赤一員。至治三年,省增置之員,設官如舊。 金銀器盒局,秩從八品。大使一員,副使一員。至元七 年置。

染局,秩正八品。大使一員,副使一員。至元七年置。 雜造局,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員。至元七年置。 泥瓦局,大使、副使各一員。至元七年置。

鐵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至元七年置。

上都葫蘆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至元七年置。 器物局,副使一員。中統五年置。

砑金局,大使一員。至元二十年置。

鞍子局,大使一員。至元七年置。

雲州,管納色提領所,提領一員,掌納色人戶。至元七 年置。

大都等路諸色人匠提舉司,秩從五品。提舉、同提舉、 副提舉各一員。至元十六年置。其屬附見:

雙線局,提領一員,副使一員。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 院劄。

大小木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直長一員。至元十八 年置,受詹事院劄。元貞元年,併領皇后位下木局 盒缽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直長一員。至元七年立, 受府劄。

管納色提領一員,受府劄,管銅局、筋局、鎖兒局、妝釘 局、雕木局。至元三十年置。

成製,提舉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同 提舉、副提舉各一員,吏目一員,司吏四人,部役二人, 掌縫製之事。至元二十九年置,設官四員,受院劄。大 德二年,陞提舉司。至治三年罷。泰定四年,復置上都大都貂鼠軟皮等局提領所,提領二員。至元九 年置,受府劄。二十七年,給從七品印,改受省劄。大德 十一年,給從六品印,改受敕牒。至治三年,仍改受省 劄。其屬附見:

大都軟皮局,使一員,副使一員。至元十三年置。 斜皮局,局使一員,副使一員。至元十三年置。

上都軟皮局,局使一員,副使一員。至元十三年置。 牛皮局,大使一員。至元十三年置。

金絲子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直長一員。至元十二 年置,掌金絲子匠造作之事。

畫油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直長一員。至元二十年 置,受詹事院劄。

氈局,提領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直長一員。至元 十三年,收集人戶為「氈匠。」二十六年,始立局。

材木庫。大使、副使各二員。至元十六年置,掌造作材 木。

瑪瑙玉局,大使、副使各一員,直長二員。至元十四年 置。

大都奧魯提領所,提領一員,掌理人匠詞訟。至元十 八年置,受詹事院劄。

上都奧魯提領所,提領一員,同提領一員。掌理人匠 詞訟。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劄。

上都異樣毛子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至元二十年 置,受詹事院劄。

上都氈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直長一員。至元二十 年置,受詹事院劄。

上都斜皮等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至元二十年置, 受詹事院劄。

蔚州定安等處山場採木提領所,秩正八品,提領一 員,大使一員,副使二員。至元十二年置。

上都隆興等路雜造鞍子局,提領一員,大使一員,直 長二員。至元二十二年置,受詹事院劄。

真定路,冀州雜造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掌造作之 事。至元十九年置。

珠翠局,大使、副使各一員,直長一員。至元三十年置, 「管領大都等路打捕鷹房臙粉人戶總管府」,秩正四 品。至元十四年,打捕鷹房達魯花赤招集平灤散逸 人戶。二十九年,立總管府。大德十一年,撥隸皇太后 位下。延祐六年,陞正四品,置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 員,首領官一員,令史四人,譯史一人,奏差二人。 管領本投下大都等路怯憐口民匠總管府。國初,招 集怯憐口哈赤民匠一千一百餘戶。中統元年,立總 管府。二年,給六品印,掌戶口錢帛、差發等事。至元九 年,撥隸安西王位下。皇慶元年,又屬公主皇后位下。 延祐元年,改隸章慶司。天曆二年,又改隸儲政院。達 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俱受御寶聖旨。同知一員,副 總管一員,俱受「安西王令旨。」知事一員,令史二人。其 屬附見。

織染提舉司,秩正七品,掌織造段匹。提舉一員,受安 西王令旨;同提舉一員,本府擬人;副提舉一員,都目 一員,俱受安西王傅劄。司吏一人。

管民提領所凡三:「大都路兼奉聖州提領六員,曹州 提領二員,河間路提領三員,受本府劄。」

管地提領所,凡二,「奉聖州提領三員,東安州提領三 員,受本府劄。」

管領諸路怯憐口民匠都總管府,秩正三品。至元七 年,招集析居從良還俗僧道編籍人戶為「怯憐口」,立 總管府以領之。十四年,以所隸戶口善造作,屬中宮。 十六年,立織染、雜造二局,以司造作,立提領所以司 徭役。二十五年,改陞正三品。延祐六年,改繕用司,仍 三品。七年,復改府。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並正三 品;同知二員,正五品;副總管二員,從五品;經歷、知事、 提控案牘兼照磨各一員,令史五人,譯史一人。其屬 附見:

「各處管民提領所」,秩正七品。

河間、 益都, 保定, 冀寧, 晉寧, 大名, 濟寧, 衛輝, 宣德。

以上九所,提領、副提領各一員,相副官二員,典史一人,司吏二人。

汴梁, 曹州, 大同, 開元, 大寧, 上都, 濟南, 真定。

以上八所,提領、副提領、相副官各一員,典史一人。

司吏一人。

大都 歸德、 鄂、漢。

以上三所,提領、同提領、副提領各一員,相副官一員,大都增一員,典史、司吏各一人。

織染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員,典史、司 吏各一人。

雜造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員,典史、司 吏各一人。

弘州衣錦院,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直長各一員,典史司吏各一人。

豐州毛子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員,典史、司吏 各一人。

縉山毛子旋匠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員,典史、司吏各 一人。

徐邳提舉司,秩正五品。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吏目、司吏各一人。

廣備庫,大使、副使各一員,俱受院劄。

汴梁等路管民總管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總管、同 知、府判各一員,經歷、知事、提控案牘各一員。國初,立 息州總管府,領歸附六千三百餘戶。元貞元年,又併 壽、潁歸附民戶二千四百餘戶,改「汴梁等路管民總 管府」,掌各屯佃戶差發子粒,隸徽政院。泰定元年,改 隸詹事院,後隸儲政院。其屬庫一,提領所八,管佃提 領十二。

常盈庫。大使、副使各一員。

提領所。

新降戶, 真陽,新蔡, 息州, 汝寧, 陳州, 汴梁。

鄭州 真定

以上「八所,每所提領各一員,副提領、相副官有差。」

管佃提領。

汝陽五里岡, 許州堰,城縣 青龍宋岡, 陳州須 城商水等屯, 分山曲堰, 許州臨潁屯, 許州襄 城屯, 汝陽金鄉屯, 潁豐堰, 遂平橫山屯, 上 蔡浮召屯, 汝陽縣煙亭屯。

以上十有二處,各設提領二員。

江淮等處財賦都總管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總管 各一員,並正三品;同知一員,正五品;副總管二員,從 五品;經歷、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牘各一員,令史十五 人,奏差十五人,譯史一人,典吏三人。至元十六年,以 宋謝太后、福王所獻事產,及賈似道地土、劉堅等田, 立總管府以治之。大德四年罷,命有司掌其賦。天曆 二年復立,其賦復歸焉。

儲用庫,提領大使、副使各一員。

「杭州織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員。

揚州等處財賦提舉司,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 舉各一員,提控案牘、都目各一員。其屬附見:

安慶等處河泊所,提領、大使、副使各一員。

建康等處財賦提舉司,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 舉各一員,提控案牘、都目各一員。

「建康織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員。

「黃池織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員。

建康等處三湖河泊所,提領、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 員。

池州等處河泊所,提領、大使、副使各一員。

平江等處財賦提舉司,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 舉各一員,提控案牘、都目各一員。

杭州等處財賦提舉司,設官仝上。

陝西等處管領毛子匠提舉司。達魯花赤、提舉各一 員。國初,收集織造毛子人匠。至元三年,置官二員,皆 世襲。

昭功萬戶都總使司,秩正三品。都總使二員,正三品; 同知一員,從三品;副使二員,正四品;經歷、知事、照磨 各一員,令史六人,譯史六人,知印二人,怯里馬赤二 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至順二年立。凡文宗潛邸扈 從之臣,皆領於是府。其屬則宮相、膳工等司。

宮相都總管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二員,都總管一 員,副達魯花赤二員,同知二員,副總管二員,經歷、知 事、提控案牘、承發架閣各一員。至順二年,罷宮相府 並鶴馭司,改「怯憐口錢糧總管府」為本府。

織染雜造人匠都管總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 總管一員,同知一員,副總管二員,經歷、知事、提控案 牘、照磨各一員。至元二十年,為管領織染段匹匠人, 設總管府。元貞二年,以營繕浩繁,事務穴滯,陞為都 總管府,隸徽政院。天曆元年,改隸儲慶使司。三年,改 屬宮相。

織造局,秩從七品,大使一員,副使一員。至元二十三 年,改織造提舉司為局。

綾錦局,秩從七品,大使一員,副使一員。至元八年置。 九年,以招收析居、放良還俗僧道為工匠二百八十 有二戶,教習織造之事。遂定置以上官。

紋錦局,秩從七品,大使一員,副使一員。國初,以招收 漏籍人戶,各管教習立局,領送納絲銀物料,織造段 疋。至元八年,設長官。十二年,以諸人匠賜東宮。十三 年,罷長官,設以上官掌之。

中山局,秩從七品,大使一員,副使一員。國初,以招收 隨路漏籍不當差人戶,立局管領,教習織造。至元十 二年,以賜東宮,遂定置局官如上。

真定局,秩從七品。大使一員。國初,招收戶計。中統元 年置,掌織染造作。至正十六年,以賜東宮,設官悉如 舊弘州蕁麻林納失失局,秩從七品。二局各設大使一 員,副使一員。至元十五年,招收「析居放良等戶教習 人匠織造納失失,於弘州」、蕁麻林二處置局。十六年, 併為一局。三十一年,徽政院以兩局相去一百餘里, 管辦非便。後為二局。

大名織染、雜造兩提舉司,秩正六品,至元二十一年 置,掌「大名路民戶內織造人匠一千五百四十有奇, 各置提舉、同提舉、副提舉一員。」三十年,增置雜造達 魯花赤一員。

供用庫,秩從九品,大使、副使各一員。受徽政院劄。國 初,為綾錦總庫,至元二十一年,改為供用庫。

「管領諸路打捕鷹房納綿等戶總管府」,秩正三品,達 魯花赤、都總管、同知、治中、府判各一員,經歷、知事、提 控案牘各一員,掌人匠一萬三千有奇。歲辦稅糧皮 貨,採捕野物鷹鷂,以供內府。至元十二年,賜東宮位 下,遂以真定所立總管府,移置大都,隸詹事。十六年, 合併所管之戶,置都總管,以總治之。三十一年,詹事 院罷,隸徽政。至大四年,隸崇祥院。延祐六年,又隸詹 事。天曆元年,隸儲慶使司。至順元年,改屬宮相府。 「管領上都等處打捕鷹房納綿等戶大使司。」大使、副 使各一員。

「管領順德等處打捕鷹房納綿等戶提領所」,達魯花 赤、提領、副提領各一員。

「管領冀寧等處打捕鷹房納綿等戶提領所」,提領、副 提領各一員。

「管領大都左右巡院等處打捕鷹房納綿等戶提領 所」,提領、副提領各一員。

「管領固安等處打捕鷹房納綿等戶提領所」,提領、副 提領各一員。

「管領中山等處打捕鷹房納綿等戶提領所」,提領、副 提領各一員。

「管領濟南等處打捕鷹房納綿等戶提領所」,提領、副 提領各一員。

「管領德州等處打捕鷹房納綿等戶提領所」,提領、副 提領各一員。

「管領益都等處打捕鷹房納綿等戶提領所」,提領、副 提領各一員。

「管領大同等處打捕鷹房納綿等戶提領所」,提領、副 提領各一員。

「管領濟寧等處打捕鷹房納綿等戶提領所」,提領、副 提領各一員。

「管領興和等處打捕鷹房納綿等戶提領所」,提領、副 提領各一員。

「管領晉寧等處打捕鷹房納綿等戶提領所」,提領、副 提領各一員。

「管領順州稻田提領所」,提領、副提領各一員。

「管領懷慶稻田提領所」,提領一員。

「管領檀州等處打捕鷹房納綿等戶提領所」,提領、副 提領各一員。

「管領大寧等處打捕鷹房納綿等戶提領所」,提領、副 提領各一員。

「管領薊州等處打捕鷹房納綿等戶提領所」,提領、副 提領各一員。

「管領真定等處打捕鷹房納綿等戶提領所」,提領、副 提領各一員。

「管領趙州等處打捕鷹房納綿等戶提領所」,提領、副 提領各一員。

「管領保定等處打捕鷹房納綿等戶提領所」,提領、副 提領各一員。

「管領冀州等處打捕鷹房納綿等戶提領所」,提領、副 提領各一員。

「管領汴梁等處打捕鷹房納綿等戶提領所」,提領、副 提領各一員。

「廣衍庫」,大使一員。

管領滑山炭場所。

繕工司,秩正三品。卿二員,少卿二員,丞二員,經歷、知 事、照磨兼提控案牘、管勾承發架閣各一員,令史四 人,譯史二人,知印二人,怯里馬赤一人,典吏三人,掌 人匠營造之事。天曆二年置。其屬附見:

金玉珠翠提舉司,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 一員,吏目一員,司吏四人。

大都織染提舉司,提舉二員,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吏目一員,司吏四人。

大都雜造提舉司,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 一員,吏目一員,司吏四人。

富昌庫。大使一員,副使一員,庫子二人,攢典一人。 內史府,秩正二品;內史九員,正二品;中尉六員,正三 品;司馬四員,正四品;諮議二員,從五品;記室二員,從 六品;照磨兼管勾承發架閣庫,從八品;掾史八人,譯 史四人,知印、通事各二人,宣使五人,典吏二人。至元 二十九年,封晉王于太祖四斡耳朵之地,改王傅為內史,秩從二品,置官十四員。延祐五年,陞正二品,給 印分司京師,並置官屬。

延慶司,秩正三品,掌王府祈禱之事。使三員,正三品; 同知二員,正四品;典簿一員,從七品;令史二人,譯史、 知印、通事各一人,奏差二人。至元二十七年,置 斷事官,秩正三品,理王府詞訟之事。斷事官一十六 員,正三品;經歷、知事各一員,令史三人。

典軍司,秩從七品,掌控鶴百二十有六人,典軍二員, 副使二員。大德四年置。

隨路諸色民匠打捕鷹房都總管府,秩正二品,總四 斡耳朵位下戶計民匠造作之事。達魯花赤二員,都 總管一員,同知一員,副總管二員,經歷、知事、提控案 牘各一員,令史四人,奏差二人。至元二十四年置。官 吏不入常調。凡斡耳朵之事,復置四總管以分掌之。 「管領保定等路阿哈探馬兒諸色人匠」總管府,秩從 二品,掌「太祖《大斡耳朵》」一切事務,達魯花赤、總管、同 知、副總管各一員,知事一員,吏二人。至元十七年置。 「管領曹州東平等路民匠提舉司」,秩從五品,達魯花 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至元十七年置。 管領大都納綿提舉司,秩從六品。達魯花赤、提舉、副 提舉各一員。至元十七年置。

管領上都大都奉聖州長官司,秩從六品,管領出征 軍五十有一戶,達魯花赤、長官各一員。至元十七年 置。

管領保定織染局,秩從六品,管匠一百有一戶,達魯 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至元十七年置。 管領豐州捏只局,頭目一員,掌織造花毯。至元十七 年置。

管領打捕鷹房民匠達魯花赤總管府,秩正四品,掌 「二皇后斡耳朵位下歲賜財物造作等事」,達魯花赤、 總管、同知、副總管、知事各一員,吏二人。至元二十一 年置。

管領口子迤北長官司,秩從五品,掌領戶計二百有 六,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各一員。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領隨路諸色民匠達魯花赤等官,秩正五品,統民 匠一千五百二十有五戶,達魯花赤、總管、同知、副總 管各一員。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領隨路打捕納綿民匠長官司,秩從五品,掌民匠 一百七十有九戶,達魯花赤、長官各一員。至元二十 一年置。

管領大都民匠提舉司,秩正七品,掌民匠二百有二 戶,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領涿州成錦局人匠提舉司,秩從五品,領匠一百 有二戶,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至元 二十一年置。

管領河間民匠提舉司,秩從四品,掌民匠二百一十 戶,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至元二十 一年置。

管領河間滄州等處長官司,秩正五品,領戶計五百 四十有八,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各一員。至元二十 一年置。

管領河間臨邑等處軍民長官司,秩正七品,掌軍民 二百有二戶,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各一員。至元二 十一年置。

管領隨路諸色民匠打捕鷹房等戶總管府,秩從四 品,掌「太祖《斡耳朵》四季行營一切事務」,達魯花赤、總 管、同知、副總管、知事各一員,司吏二人。大德二年置, 管領涿州等處民匠異錦局,秩正五品,掌民匠一百 五十戶,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大德 二年置。

管領上用織染局,秩從七品,掌工匠七十有八戶,提 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大德二年置。

「管領上都大都麴米等長官司」,秩從七品,領民匠七 十有九戶,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各一員。大德二年 置。

管領彰德等處長官司,秩從七品,掌民一百一十有 七戶,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各一員。大德二年置。 「管領上都大都等處長官司」,秩從五品,掌民二百六 十有一戶,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各一員。大德二年 置。

管領泰安等處長官司,秩正七品,掌民一百有一戶, 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各一員。大德二年置。

管領曹州等處長官司,秩從五品,管民一百有五戶, 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各一員。大德二年置。

「管領隨路打捕鷹房諸色民匠怯憐口總管府,秩從 三品,掌太祖四皇后位下四季行營並歲賜造作之 事」,達魯花赤、總管、同知、副總管各一員,經歷、知事、提 控案牘兼照磨各一員,司吏二人。延祐五年置, 管領大都、上都打捕鷹房納米麪提舉司,秩從五品, 統領一百九十有五戶,達魯花赤、提舉各一員。延祐 五年置「管領大都涿州織染提舉司」,秩從七品。掌領九十有 六戶,達魯花赤、提舉各一員。延祐五年置。

管領河間路清州人匠提舉司,秩從五品,掌戶計二 百三十有四戶,達魯花赤、提舉各一員。延祐五年,置 隨路打捕鷹房諸色民匠總管府,秩正四品,掌北安 王位下歲賜錢糧之事,達魯花赤、總管、同知、副總管、 知事各一員。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領大都等處納綿提舉司,秩正七品,掌納綿戶計 七百有三戶,達魯花赤、提舉、副提舉各一員。至元二 十二年置。

管領大都等處金玉民匠稻田提舉司,秩從五品,掌 納綿人匠五百二十有一戶,達魯花赤、提舉、副提舉 各一員。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領大都薊州等處打捕提舉司,秩從五品,掌打捕 戶及民匠六百餘戶。達魯花赤、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至元二十二年置。

雜造局,秩正六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同提舉、副提 舉各一員。至元十六年置。

怯憐口諸色民匠達魯花赤並「管領上都納綿提舉 司,秩正五品,掌迭只斡耳朵位下怯憐口諸色民匠 及歲賜錢糧等事」,達魯花赤、長官、同知、副長官各一 員,提控案牘一員。

上都人匠提領所,秩從七品。達魯花赤、提領、同提領、 副提領各一員。至元二十四年置。

上都大都提領所,秩從七品,掌本位下「怯憐口」等事, 達魯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員。至元二十七年置。 歸德長官司,秩從六品。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各一 員。至治三年置。

「管領上都大都諸色人匠納綿戶提舉司」,秩從五品, 掌「斡耳朵位下歲賜等事」,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各 一員。至元十七年置。

致用庫,秩從七品,提領、大使各一員,副使二員。至元 二十七年置。

提領司,秩從八品,提領三員,副提領一員。至元十一 年置。

上都人匠局,秩從七品,達魯花赤二員,副使二員。至 元二十七年置。

諸王傅官。寬徹不花太子至齊王位下,凡四十五王, 每位下各設王傅、傅尉、司馬三員。傅、尉唯寬徹不花、 也不干、斡羅溫三王有之。自此以下皆稱府尉,別於 王傅之下、司馬之上。而三員並設,又多寡不同,或少 至一員,或多至三員者。齊王則又獨設王傅一員。 都護府,秩從二品,掌領舊州城及畏吾兒之居漢地 者,有詞訟則聽之。大都護四員,從二品;同知二員,從 三品;副都護二員,從四品;經歷一員,從六品;都事一 員,從七品;照磨兼承發架閣庫管勾一員,正八品;令 史四人,譯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宣使四人,典吏 二人。至元十一年,初置畏吾兒斷事官,秩三品。十七 年,改領北庭都護府,秩二品,置官十二員。二十年,改 大理寺,秩正三品。二十二年,復為大都護,品秩如舊。 延祐三年,陞正二品。七年,復從二品。定官制如上。 崇福司,秩二品。掌領「馬兒哈昔、列班、也里可溫」、十字 寺祭享等事。司使四員,從二品;同知二員,從三品;副 使二員,從四品;司丞二員,從五品;經歷一員,從六品; 都事一員,從七品;照磨一員,正八品。令史二人,譯史、 通事、知印各一人,宣使二人。至元二十六年置。延祐 二年,改為院,置領院事一員,省併天下也里可溫掌 教司七十二所,悉以其事歸之。七年,復為司。後定置 已上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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