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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遺事/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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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汝南遺事卷三
作者:王鶚 
卷四
本作品收錄於《指海

設四隅譏察官。十八日。[1]

庚寅,設四隅譏察官,秩視隨朝從八品,以左右司員外郎王某統領之。初,左右司官敷奏擬前郎中王大濟除授,上皆不許。久之,始授西上閤門使。一日,郎中移剌克忠奉使出,獨員外郎王某從,上謂某曰:「朕所以疏大濟者,汝知之乎?」某以「不知」奏。上曰:「近侍,腹心也。御史,耳目也。兼是二者,非宰相、首領官乎?宰相大臣事或有所不知,知之者惟左右司官耳。向官努將變,朕已微聞其端,以大濟嘗與從遊,屏人問之。大濟對以不知,復稱道其忠。不數日變作,朕之舊人誅戮幾盡,彼爲奏官,不稱至此。朕非不能殺之,第以河朔相從首領數人皆不反,獨大濟存焉,左右司郎中内族訛可字進德。張[2]君冕名兖,崇慶進士。完顔胡魯剌字仲亨,與進德皆省令史出身。皆死於滿城之敗。故隱忍至今,授以散職。今朕遷蔡,宰相、百官皆其旅寓,惟汝嘗爲汝陽令,又嘗爲帥府彈壓官,蔡人情僞,想已備悉。朕以幾事責汝,有聞卽奏,無若大濟然。」某奏:「蔡自遷避以來,人物叢雜,且密邇宋境,姦覘不無。乞依省院例,設譏察官,專一紏察奸細。臣雖不才,願總其事。」上從之,故設焉。

仲德以天旱辭避,仍薦蒲察桓端等。

右丞仲德以天旱上表辭避,乞止充軍職,上不許。仲德因薦京西路大司農卿蒲察桓端字顯之,泰和六年策論進士。可充執政官,汝州元帥府經歴官吉鼎字仲器,平陽人,泰和三年詞賦進士。可充戶部官,兼理民訟。時桓端、鼎皆在西山,亟遣人召之,後以路阻不至。

息州行省遣人奏中渡店之捷。二十日。[3]

壬辰,息州行省遣人奏中渡店之捷。初,參政兀典等赴息,旣至之夜,潛遣忠孝軍百餘騎襲宋人營於中渡。宋人駭愕,望風奔潰。斬首數百,得牛馬、軍食甚衆。復奏元帥張閏不遵約束,乘銳遠追,失軍士十數人,乞正典刑。上方與宰相議,而行院婁室表閏無罪,爲兀典所誣。上遣人赦之,比至,已死獄中矣。閏,婁室腹心也,剛愎無上。因[4]族婁室等九住之獄,皆因閏發之。兀典至息,廉得其事,及是,因失律以誅之。

萬年節。二十三日。

乙未,萬年節。上之生辰。上思太后,泣下。左右悲感,不能仰視。時州郡上表稱賀者二十餘處,敵人大勢已過鈞、許矣。

遣孛术魯婁室等領軍赴息。二十五日。

丁酉,遣潁州總帥孛术魯婁室、世襲謀克。陳州元帥蒲察合達勞效出身。領軍五千,就食於息。未至,聞敵人將來,亟命徵還。[5]

赦王倉兒罪。二十六日。

戊戌,安平都尉王倉兒領軍千餘,護送蔡州征行軍家屬赴息。糧食不寬之故。至平輿,聞有敵人游騎而還。有司奏處倉兒以死,上赦之,復議遣行。

完顏藥師卒。二十八日。

庚子,領南軍節度使藥師卒。藥師,內族人。便僻巧慧,以南書省祗候郎君出身。旣歴州縣,頗有聲譽,累官龍虎衛上將軍、京南路大司農卿。奏徵歇役稅積數十萬石,鎭防軍撥地而不輸稅,官軍死,罷未補。稅應入官,有司多不知。至是積徵,謂之歇役稅。所至騷動,然威名素著,吏不敢欺。正大八年冬,朝廷遣行省合達、姓完顏,爲平章政事。行院蒲兀姓移剌,爲樞密副使。領大軍數十萬,迎敵人於鄧,慮糧運不給,特命隨軍應辦。旣敗,藥師走唐州,尋遷息州。上幸蔡,來見,卽命節度鎭南軍,仍充宣差省院鎭撫軍民都彈壓。以老疾常在告,復多娶婦,竟死於色,議者鄙之。

蒲察合達敗績。二十九日。

辛丑,遣陳州元帥蒲察合達領疲軟軍三千及其家屬赴息。翌日,遇敵軍於馬香店,在州南六十里。力戰終日,我師敗績。合達被擒,人士誅戮幾盡,惟安平副都尉安廣百餘人被創以還。

設四隅和糴官。

是日,設四隅和糴官,比市價增二分,凡糴糧一萬七千石有餘。

設惠民司。

上以軍士多病,藥餌艱得,設惠民司於市,以太醫數人更直,藥從官給,仍擇年老進士二人爲醫藥官。孫權字明之,張翊字萬紀,皆邢州人氏,正大元年三舉終場,各恩賜同進士出身。

更易蔡州官。

九月壬寅朔,○《金史‧紀》癸卯朔,然云庚戌重九,則癸卯誤也。《宋史》紹定六年九月壬寅朔,與此合。以正奉大夫、尚書吏部侍郎、權行六部尚書蒲察世達兼權鎭南軍節度使,嘉議大夫、監察御史烏古論胡屯出字國保,興定二年策論進士。同知節度使事,太中大夫、尚書、戶部員外郎李獻甫字欽用,河中人,興定五年經義進士。爲節度副使,昭武大將軍、遙授同知潁州防禦使事蒲察沒里令史出身。爲觀察副使,朝列大夫、許州郾城縣令郝簡爲觀察判官。簡字飛卿,代州人,貞祐三年詞賦進士。時議戒嚴,而節度使藥師卒,節度同知、觀察判官亦無正員,節度副使李瑋、字子明,燕京人,泰和三年詞賦進士。觀察副使完顏石賴古復疲軟不勝任,惟節度判官田秀勞効出身。頗辦事,餘皆擇人授之,縣令、錄事亦更易焉。縣令石伯玉、禮部令史錄事高聰,勞効出身。

世達請併收晚田。

行六部尚書蒲察世達以敵兵將至,奏請撫諭軍民,併收晚田,不及者踐毁之,毋令資敵。制可。

王璧請上復幸歸德。初三日。

甲辰,歸德府總帥王璧字國寶,曹州人,勞効出身。遣經歴官魏璠請上復幸歸德。璠見上,屏人委曲具陳利害,詞甚切至。上雖然之,而不能行也。

高剌哥來見。初五日。

丙午,宿州副總帥高剌哥鎭防軍。旣平老婆潭之賊,潭在靈璧境,王義深據之,高剌哥會鄰郡軍共討平之。領精銳數十騎來見。上嘉之,留而弗遣。

元志以軍來援。初七日。

戊申,魯山元帥元志領軍千餘來援。時諸帥皆知敵人赴蔡,往往擁兵自固,惟志沿山數百里,且戰且行,及蔡,幾䘮其半。上表異之,卽日賜大信牌,升爲總帥。

減定官吏軍兵月俸。十五日。

丙辰,詔尚書省裁減冗員,沙汰軟兵,及更定官吏軍兵月俸,自宰執以下,至於皂隸,人月支糧六斗。

括城中粟。十八日。

己未,括粟於城中,人存糧八斗,十歲以下五斗,敢匿斗升者處死。以行六部尚書蒲察世達、總帥孛术魯婁室爲括粟官,穴地撲墻,少不容貸,凡得糧二萬五千石有餘,而犯法者衆,狴犴爲充。上皆憐而釋之,尋以所括民粟,詔依進獻例遷加。

禁公私釀。二十日。

辛酉,禁公私釀,惟省院不禁。右丞仲德請禁之,上不許,曰:「將士無他賞,立功者特賜之酒,猶足爲勸。」

分軍防守四面并子城。二十三日。 案︰此事《金史‧紀》繫之九日庚戌,《完顔仲德傳》與此亦同,疑本紀有誤。

甲子,分軍防守四面并子城,以總帥孛术魯婁室等守東南,都尉內族承麟副之;承麟字君祥,小字胡屯也。令史出身。行從第七,俗呼七令史。參政承立異母弟也,漢王某之後。御史大夫、權參知政事烏古論鎬守南面,總帥元志副之;殿前都點檢兀林荅胡土守西面,忠孝軍元帥蔡八兒副之;忠孝軍元帥、權殿前右副都點檢王山兒守北面,元帥紇石烈柏壽副之;柏壽,親軍出身。殿前右衛將軍、權左副都點檢內族斜烈守子城,斜烈,護尉出身。都尉王愛實副之。仍遣護衛奉御各一人,隨門監視。

月給官努母妻家糧。二十六日。

丁卯,詔尚書省月給官努母妻家糧。

更造天興寳會。初七日。 案︰此目内「戊寅」上脱「十月」二字。

戊寅,更造天興寶會,○《金史‧紀》誤作「戊辰」。同見銀流轉,一錢、二錢、三錢、五錢,凡四等,以楮爲之,僞造者斬。時物價騰踴,錢幣不行,市肆交易,唯用見銀,而畸零尤難,故立楮幣救之。然支多收少,不踰月法

把亦然等出降。十六日。

丁亥,敵人復以大軍薄城,東門護衛把亦把然、北門奉御蒲察孛時以世襲權副都尉。各單騎出降,有司鞠問其屬,延坐甚衆。詔止誅預謀者,餘皆赦之。

徵諸道兵會戰。十七日事。

戊子,遣人賫礬書徵兖王用安、恒山公仙、俗呼武相公也。京東行省賽不、行止在後。 按︰「行止在後」四字原誤作大字,今改正。陝西行省完展、息州行省兀典,并陳、潁、宿、壽、泗州等官軍,及諸山寨義兵,期以來年正月旦日會戰,中外舉火三以爲驗。及期,無一人至者。

教射於子城。二十日。

辛卯,上教射於子城,中者賞賚有差。人射十箭一中者,賞麥三升;但上垜者,二升;弩亦然。弓一百二十步、弩二百步。四面及子城,率五日一教閱。初,有司減定軍糧,軍人頗怨望。上聞之,欲分軍爲三,上軍月支糧八斗,中軍月支糧六斗,下軍月支糧五斗,然恐官吏及下軍復不均。及立射法,而上、中軍多受賞,連中者或面賜之酒,人益爲勸。陰有所增而人不知,且得教閱勸激之法,右丞仲德之謀也。

温敦昌孫戰歿。二十五日。

丙申,殿前左副都點檢温敦昌孫以戰歿。昌孫,皇太后之姪,衛尉六十五之子也。本姓王氏,姑爲宣宗皇后,乃改賜焉。昌孫爲人短小精幹,性復悌愷,雅爲上所知。宣宗朝,與其弟住兒俱授奉御。上卽位,累遷諸局分官。官努之變,近侍舊人多被殺戮,乃令提點近侍局。將幸蔡,改授點檢。敵人圍城,數引兵潛出巡邏,常得覘者。時上食須魚,汝河魚美,上以浮屍東下,惡之。城西有積水曰練江,魚大且多,然距城數里,必以軍衛翼,乃得捕。昌孫日領軍以往,所得動千餘斤進,餘分賜將士。○此下原衍「將士得之」四字,依《金史‧忠義傳》刪。敵人覘之,左右設伏,伺其歸擊之。我軍敗走,昌孫立戰不退,遂被害。[6]

賜義軍戰歿被創者麥。二十七日。

戊戌,義軍招撫毛佺等佺,勞効出身。乞以本軍夜刦敵營,屢出屢敗而還。詔戰歿被創者賜麥有差。

阿勒根移失剌鎭撫軍民。

十一月辛丑朔,以殿前右副都點檢阿勒根移失剌宮中出身。爲宣差鎭撫軍民都彈壓,別設四員彈壓副之,張大亨、傅楫、納闌柏端、烏古論斜烈。四隅譏察亦隷預焉,仍制職官六品、軍官提控以下,並聽移失剌處決。時穀價日騰,斗米白金十兩,空街淨巷,往往縊人而食之,軍卒尤甚,至有鬻其肉者。移失刺乃立高竿於市衢,有犯者鈎其首懸之。犯者少止,然遇夜亦不能禁。

宋人助敵,以兵戰於南城。初五日。 按︰此條目内「乙己」上脱「十一月」三字。○十一月辛丑朔,已見前「阿勒根移失剌鎭撫軍民」條。

乙巳,宋人遣襄陽太尉江海、棗陽太尉孟珙以兵萬人助敵,耀於城南,且以射書入城中,招諭軍民。右丞仲德得之,投諸水中。忽敵兵數十卒至城下,幾及門,我軍逆戰,敵人甚勇。俄而翼伏發,矢下如雨,敵懼,突圍奪橋道以出,唯二人不及,爲我軍所得。

胡土以奴降乞解軍職。初六日。

丙午,殿前都點檢兀林荅胡土之奴曰六兒者,竊胡土之金牌,夜縋城降敵。朝士喧播,以胡土縱之往,將有異志。胡土聞之,內不自安,上表乞解軍職。上諭旨曰:「卿父子兄弟皆爲帥臣,父某,章宗時爲西北路招討使。兄胡里改,前鎭南軍節度使、權鷹揚都尉,天興元年戰歿。榮被國恩,不爲不厚,顧卿豈有求降敵理耶?卿在洛陽不卽投降,而千里遠來降於蔡,亦豈人情也哉?聞卿遇奴太察,且其衣食不甚豐腆,此自奴輩往來飽煖計耳,卿何慊爲哉?」因賜酒饌以慰其心。初,胡土罷機政,頗有怨言,左右勸上誅之,上不許。及四面分守四城,胡土守西城,胡土猶怏怏。至是,銘感上恩,無復他慮矣。

《汝南遺事》卷三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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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十八日」,據文淵閣《四庫全書》本補。
  2. 「張」字,據文淵閣《四庫全書》本補。
  3. 「二十日」,據文淵閣《四庫全書》本補。
  4. 「因」字,據文淵閣《四庫全書》作「內」。
  5. 自「遣孛术魯婁室等領軍赴息」至「亟命徵還」,據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移至「萬年節」條後。
  6. 自「把亦然等出降」至「遂被害」,據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移至「更造天興寳會」條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