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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海興造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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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海興造記
作者:李元陽 
本作品收錄於《中谿家傳彙稿/卷07

嘉靖三十九年秋,會稽沈公以雲南提刑按察副使飭兵瀾滄道。旣至,問民疾苦與致盜之因,嘆曰:盜起於饑,農病於洇。遂周行原濕,相度水泉,則見水政廢壞,蓄洩無倫,膏腴之壤,鞠爲灌莽。乃檄吏召工,復陂塘十有二所,築隄壩千有餘丈,濬溝渠三十餘里,作石𣠹、石閘如其陂之數,作石梁七埠以通人行,或因舊而廣之,或創作而補之。水道紆阻者至剨石成渠,水源細澁者能聚潦成蕩。欲啟閉之愼,則爲屋以居其人;欲垂之久遠,則標界以責之吏。初,公之興此役也,人力出於兵,木石出於山,犒勞之費出自分俸焉,故其吏民若不知也。旣而思曰:大利將獲,坐享甯安。於是吏自出米,民自出力,不招而來,霧滃雲集,首尾四月,厥功告成。吏息於署,民息於家,公乃曰:吾亦有所息乎?於是築堂,題曰課農,疏水利之目於座右,以備觀省。又曰:水則爲田利矣,民之無田其若何?乃治社倉於東序,募吏民出穀爲歉歳之備焉。又曰:養而不敎如愚何?乃治社學於西序,羣吏民子弟之俊秀擇師而董之,諮諏善道,惟日不足。會遷貴藩參政,遂行。洱海之人遮道涕泣,遠近聞者皆嘖嘖稱漢。吾大理爲屬郡,距臺署二百里而近,於時吾士不及餞送,方用咨嗟,其文武屬吏耆老衆口同詞,咸願志公之蹟,使永無忘里居。趙中丞汝濂、參議高崶諸君謂陽宜秉筆,陽沐公之知,其何敢違?始述興造之大者,以爲守牧勸焉。公爲人長者,所至節用愛人爲本,臨事沈毅有力,在蜀循良上等,在滇治苴卻東川之兵,動中機宜,所活千餘人,當有良史書之,茲不敢贅。姑書其治洱海者,以洩士民之思云。公名橋,別號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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